發布時間:2023-10-08 17:36:2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非遺文化的保護,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的生產性保護,是近年來學界爭議較多的研究課題。在實踐中,保護與開發的矛盾沖突仍難協調。非遺大多具有鮮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少數民族非遺蘊藏著所屬民族的文化基因與精神特質,具有深刻內涵和特定審美意義,對其保護和開發值得關注。作為后發展的特殊區域,民族地區發展文化產業的現實需求比發達地區更迫切;而包括少數民族非遺在內獨特的民族文化資源又決定其文化產業的差異化路徑。生產性保護使少數民族非遺進入市場,為其生存發展提供驅動力,也給其有效保護帶來新的挑戰,從中更可看出非遺產業化過程中的機遇和問題。本文以水族馬尾繡工藝為例,窺探其在市場化、產業化實踐中的困境,從而探討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與少數民族非遺保護良性互動的可能。
一、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與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內生互動性
(一)少數民族非遺是民族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差異化資源
目前,“文化產業以獨特的生命形態和創造力深刻地影響和改變人類社會的文化面貌、生態結構和生存方式”。[1]民族地區民族文化發展戰略也將面臨重大轉型,文化發展目標因此將發生重大變化。民族文化將不僅是保護對象,也是重要的經濟發展路徑,成為帶動全部經濟活動的綜合發展目標以及文化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族文化要進入國際主流社會,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市場途徑,這是一條被認可的途徑,也是市場經濟下最可行的途徑。”[2]產業化既可以推動民族文化走向全國乃至世界,也可以促進文化的傳承、整合和創新,更可以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
與發達地區的發展歷程不同。民族地區大多屬于后發展地區,經濟發展較為滯后,但民族文化多姿多彩,以民族文化為依托發展具有特色的民族文化產業是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可行之路。“民族文化傳統與文化遺產正成為一種人文資源,被用來建構和產生在全球一體化語境中的民族政治和民族文化的主體意識,同時也被活用成當地文化和經濟的新的建構方式,不僅重塑了當地文化,同時也成為當地新的經濟增長點。”[3]少數民族非遺的民族性、傳承性和稀缺性決定其經濟價值的增值性和其必然成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差異的重要領域。其所蘊含的豐富文化符號成為文化產品符號價值生產的原材料,其生產性保護開發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良好的市場前景,文化產品具有廣泛的參與性和消費性,是推動民族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新的增長點。
(二)產業化是少數民族非遺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和重要途徑
少數民族非遺在形式、構成、內容等方面不斷演化、變異和發展。形式上的復古不是保護的目標,保護的目的重在傳承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流變性的基本特性,也決定了我們今天的保護不應是靜止的凝固的保護,而是為了發展的保護。沒有保護,難以發展;而沒有發展,保護也就失去了重要意義。”[4]少數民族非遺作為瀕危文化,產業化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之一,把非遺資源轉化為發展文化產業的文化競爭力,賦予它自我發展的能力,保護和發展才能形成源頭活水的良性循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 明確指出:非遺保護工作要體現“經濟和文化發展互補原則”以及“可持續發展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三十七條闡述道:“國家鼓勵和支持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特殊優勢,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發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場潛力的文化產品與服務。”在多元文化的今天,市場化已成為少數民族非遺較好的載體與傳播空間,也是其保護與發展的重要手段,通過產業化發展的形式,可以保護民族文化差異性和文化形態所具有的歷史性、民族性、地域性特質。發展的民族文化產業有利于增強少數民族非遺自身活力,推動少數民族非遺保護更好地融入民眾的生產生活中,為其保護打好基礎。
二、民族文化產業化進程中水族馬尾繡工藝的困境
(一)傳承主體斷層現象嚴重
傳承人是馬尾繡保護的關鍵,能否吸引更多的傳承人是衡量保護工作成效的首要標準。如今繡女們的知識結構,文化結構已發生明顯改變,其思想觀念受到現代工業文明的極大沖擊,對于傳統的老樣式、老技藝多有輕視而不愿堅守,動輒以創新和藝術為借口,大肆改造傳統繡法。就馬尾繡的發展歷程而言,掌握馬尾繡全面工藝、具有深厚功底的多是老藝人,且人數極少。故依靠口傳親授方式傳承的技藝,隨著一些老藝人的辭世導致有些繡法接近失傳,馬尾繡藝人出現斷層現象。
(二)管理混亂,產業化水平低且規模小
管理混亂主要表現在馬尾繡經營者對自己的馬尾繡產品分類管理不夠,沒有明確對產品做出分類,對馬尾繡產品分類收購管理也不足。目前,馬尾繡的生產與銷售主要以小企業為主。以三都縣為例,主要是由兩位省級馬尾繡傳承人韋桃花和宋水仙在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獲獎獎金以及融資等渠道,開辦馬尾繡工藝品店以及由縣政府主導開辦的鳳之羽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采取“公司+農戶”模式進行馬尾繡的宣傳、生產與銷售。缺乏大企業的帶動,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同時缺乏完整的營銷渠道,市場占有率低。
(三)創新不足,傳統與時尚沒有實現有效整合
當前,旅游市場上的馬尾繡商品以傳統繡品為主,無論是從功能上,還是從款式和造型上都不能滿足現代消費群體既追求時尚又尋求古樸自然的視覺與心理審美需求,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買欲望。雖然當地已經開始認識到這一問題并進行了一些改善,如馬尾繡片裝裱畫,現代服飾、女包等與傳統馬尾繡工藝結合,北京奧運會吉祥物的馬尾繡圖案等,但仍然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三、促進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與少數民族非遺生產性保護的良性互動
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與少數民族非遺生產性保護要協調進行,既要考慮文化產業的特殊性,更要堅守非遺保護的基本原則,尋求保護與開發的合理度,爭取良性互動,促進雙贏。
(一)堅持積極保護與利用并重,實施分類保護和開發,打造少數民族非遺資源鏈
從產業開發角度來看,并不是所有的非遺項目都能產業化。然而傳統工藝類本身就具有生產性,對于這類非遺采取生產性保護方式是合理的。對于附加值高、已獲大眾消費認可、與市場經濟屬性結合度較高的非遺文化,可運用市場化策略進行規模化生產銷售;而一些不被現代大眾消費認可的工藝,就不能單純從文化產業層面運作,而應從文化事業或文化遺產的屬性思考如何保護傳承。要對少數民族非遺項目的類別特點及其生存狀態進行研究,盡快制定出符合各自特點和實際的分類保護與開發的標準規范。另外,還要區分傳承人所從事的非遺傳承與開發商所從事的非遺產業化開發。前者是生產性保護,后者利用非遺文化元素進行產業開發發展民族文化產業,不宜用統一方式去評估。通過分類評估,對少數民族非遺資源進行整合、規劃,形成資源鏈,為民族文化產業發展打下基礎。
(二)堅持政府管理和市場運作相結合,構建少數民族非遺產業化支撐體系
文化產業本身具有社會效益的要求,而非遺相關的文化產業更為特殊,兼具的公益性更明顯,政府的引導作用就很關鍵。政府要鼓勵非遺市場化,以實現非遺現代轉型。要制定少數民族非遺的分層保護開發管理政策,在文化分層保護的基礎上實現非遺的良性開發。要對少數民族非遺產業的發展進行規劃和引導。應扶持非遺類民族文化產業,提供優惠的財稅和投融資政策,設立開發基金,激勵非遺產業化發展。非遺生產企業要充分利用市場運作機制和產業運作力量,盤活和開發含金量高并可以經營的非遺資源。針對民族手工技藝生產的現狀,按照現在企業制度建立一定規模的民族文化藝術企業集團,實現家庭作坊企業化、生產方式產業化并做大做強。引導文化企業對非遺的保護承擔起社會責任,積極尋求少數民族非遺保護的途徑和與商業良性互動的模式,以促進文化企業和民族文化產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三)注重文化創新與傳承,在保持原真的基礎上創新,延長民族文化產業鏈
保持原真性是少數民族非遺生產性保護的關鍵。“不論采用何種方式,包括生產性方式和產業化方式,都必須以非遺項目的核心技藝(而不僅是技術)和核心價值(原本的文化蘊涵)得到完整性的保護為前提,而不是以犧牲其技藝的本真性、完整性和固有的文化蘊涵為代價。”[5]但堅持原真并不等于不能有創新。在充分尊重非遺項目的真實性,保護好本真形式和核心內涵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對項目進行再創作、展示以及產品開發。比如對于手工制作和機器生產的矛盾,一方面可以走純手工的高端市場,不必擔心沒有市場,科技越發達,傳統工藝越復興;另一方面可根據市場的需求在守住手工制作核心技藝的前提下,尋找生產性保護與產業開發的良性互動,適當引入機械生產。嘗試傳統手工生產方式與現代機器工業生產方式相結合。要通過少數民族非遺項目不斷發掘,以傳統文化和技法為核心,進行深入性、延續性和創新性的開發,生產更多適合現代人審美需求的產品,開拓文化市場;將現代科技與傳統手藝相結合,提升附加值,延長民族文化產業鏈。
四、結語
當前民族地區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地位發生了巨大變化,民族地區的發展模式也在發生重大變化。民族文化已經擺脫了傳統依附性的地位,成為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組成部分,并將繼續上升,成為引領性、主導性、支配性的部分。《國家 “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要 “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傳承與發展的關系,促進文化資源在與產業和市場的結合中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在這一重要的文化轉型期,少數民族非遺必然會成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的重要資源,其產業化過程可視為民族文化資源產業化的一個縮影。手工技藝類非遺在少數民族非遺產業進程中起著率先示范的作用。雖然目前少數民族非遺產業化進程曲折難以避免,但利弊得失都具有許多可借鑒的意義。筆者認為,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與少數民族非遺本身具有內生互動性,以少數民族非遺為代表的民族特色文化保護需要解決的真正問題不是能否開發、應不應該市場化產業化的問題,而是應面對現實,積極探討其在用做資源開發、走產業化道路的過程中如何不被非正常變遷、消解或消逝,以實現保持現有各民族特色文化多元共存的基礎上,達到文化保護事業和文化特色產業共同發展的良好態勢。(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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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非物質文化;文化遺產;保護;利用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8883(2016)10-0291-02
作為文化遺產的關鍵性組成部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它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同時也包括與上述文化類型表現方式有關的物質載體或文化空間。[1]根據非遺的概念和外延為評判標準,安徽省合肥市非遺資源豐富多樣,現今,合肥市共有4項國家級非遺項目,15項省級非遺項目,87項市級非遺項目,162項區縣級非遺名錄項目。
一、合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現狀
(一)合肥市非遺的種類和數量
“合肥”最早起源于司馬遷的《史記》:“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鮑、木輸會也。”[2]它作為安徽省的省會城市,是全省政治、經濟、文化、信息、交通、金融和商貿中心,同時也是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會員城市,素有“三國故地、包拯家鄉”之稱。就其行政級別以及文化歷史傳承的地位而言,應該是安徽省文化遺產開發相對成熟的地方。但經調查研究發現,合肥市文化遺產種類在省內的種類相對較少、數量也處于劣勢,仍有很多的非遺還未被發現或者申遺成功。例如,在安徽省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共有70項非物質文化遺產,但屬于合肥市的僅有5項,僅僅占據7.1%。[3]通過對安徽省文化廳所公布的信息梳理發現,到目前為止安徽省登記的非遺種類及數量中,屬于合肥市的非遺數量共有238項,僅占安徽省非遺種類的2.4%。
(二)合肥市非遺保護現狀
獨特的人文、地理、歷史特征,以及合肥古城獨特的人文氣息、地理環境、歷史氛圍造就了豐富多樣且極具地域特色的文化遺存。除了豐富的物態文化遺產,其現存的非遺也是多種多樣,各種非遺種類達238種。但隨著歷史的不斷變遷、現代化進程的持續推進,合肥地區的民間技藝呈現出不斷消亡的趨勢,大批民間文化載體也逐漸流失。一些依靠口頭和行為來表達的藝術也逐漸被人們淡忘,退出了人們的視線。同時,由于現在人們追求快節奏的生活方式、豐富的物質生活,浮躁的社會風氣使現代非遺類傳承人不能夠靜下心來鉆研技藝,使許多傳承非遺的藝人們雖年事已高卻找不到合適的傳承人,從而導致傳承人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他們傳承技藝的條件艱苦,可能已經失去了傳藝的能力。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要求從2006年開始,合肥啟動市級非遺保護工作,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為指導,通過普查的方式,將民間文化進行登記注冊,并經過專家遴選,最終把首批13項文化遺產列入合肥市非遺名錄。2007年,合肥市非遺保護進入規范化階段,建立了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級等四級非遺項目。2008年年底,隨著合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落戶于合肥市文化館,標志著合肥市非遺保護進入成熟與關鍵期。在非遺保護中心,市民們不僅可以看到聲色并茂的影像材料,更能欣賞到非遺傳承人精彩絕倫的文化技藝,從而使非遺文化傳承到千家萬戶。
(三)合肥市非遺利用現狀
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是合肥重要的文化資源,同時也是重要的經濟資源,合理地對此進行開發和利用將會對合肥的經濟發展形成一股推動力。在如何保護非遺這個問題上,當前討論出來的具有可行性的渠道有兩個,即非遺資源化與非遺開發利用產業化。對非遺資源的健康開發,不僅可以充分挖掘非遺資源中蘊含的經濟價值,更為重要的是為非遺保護注入了活水之源。例如,國家級名錄保護項目“廬劇”進行巡回演出,通過在合肥市的三縣、七區下基層演出對其進行開發性利用;“紙箋加工技藝”利用中開發新品種,滿足新時代消費者的需求。
二、合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的問題
通過調閱文獻資料,以及實地調查發現,合肥市雖然在開發利用非遺資源上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但仍面臨四大問題。
(一)非遺保護政策不健全
雖然在“十二五”期間,合肥市已經按照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政策鼓勵標準,給予30個左右的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政策鼓勵,對凡是被認定為省級和國家級的公共服務平臺和文化科技研發重點實驗室,將給予100~200萬元不等的獎勵。但非遺保護的政策仍有所欠缺,當前對非遺的保護更多地是傾向于資金、政策的扶植和傾斜,但對非遺文化保護中的人才培養、管理優化等關鍵問題沒有提及或者是執行力度不徹底。
(二)資金持久投入度不足
當前合肥市針對非遺的保護,提出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繼承發展”的方針。對比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顯然更強調“傳承發展”是非遺保護的應有要義。但是,對非遺的保護當前更多地局限于“短平快”的開發,企業和個人過多地追求眼前利益,往往打著非遺的幌子,爭“名”取“利”。卻很少將利潤資金再投入到非遺項目的傳承和保護中,甚至扭曲和歪曲非遺的事實。
(三)非遺傳承人存在“斷代”危機
非遺的主要傳承載體就是人,人是傳承的重要環節。但是,傳承人卻陷入了困境:傳承人年事已高,可能已經沒有教授技藝的能力了。年輕傳承人缺乏老一輩傳承人的熱情和使命感。傳承人群體縮小,想要傳承非遺的人越來越少。同時還有部分傳承人只享受國家給的政策卻不盡義務去傳承和保護非遺,缺乏對傳承人的考核機制。
(四)非遺傳承形式單一
目前,合肥市非遺傳承方式依然傳統、形式單一。對非遺的記錄方式更多的是書籍記錄,記錄得不夠詳細,描述得也不夠徹底和全面,達不到全面描述非遺技藝的內容和特點的目的,而且在進行文字記錄的同時,每個接受者的理解也不同,可能出現偏差。一步一步的缺失會造成非遺一步一步地扭曲和消失。在高科技技術發展的今天還是需要技術層面的革新,利用新的形式去傳承和保護非遺。
三、對合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建議
(一)完善相關地方政策,地方與國家政策相輔相成
合肥政府要密切關注國家對于非遺保護的相關政策,積極利用國家的政策優勢,為當地的非遺保護和繼承工作提供政策和資金上的支持。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明確部門職責,服務非遺的申報和登記事務。與此同時,加強政府人員對非遺的認識,提高其服務技能,全面地管理好非遺項目,快速便捷地為非遺項目辦理手續。
(二)培養高素質的傳承人才,形成合理的保護和傳承機制
建立全方位、立體化的保護體系培養高素質管理人才,與國內高端院校合作培養全面的管理人才。在非遺工作開展中積極探索非遺保護面臨的機制問題,一步步地完善機制,形成體系。合理完善的機制和體系才能更好地便于非遺工作的開展和研究,非遺才能永續傳承,充分地被利用。同時非遺繼承人員之間應該形成完整的繼承規則和學習培養機制,培養更多更優秀的繼承人來繼承和發揚合肥非遺文化。
(三)非遺文化數字化,實現非遺文化的現代化發展和傳承
傳統的非遺記載形式已經無法滿足對非遺的記載和傳承。很多時候,文字可能不能全面具體地描述非遺的技藝。完善非遺的室內多媒體傳習設施,通過對非遺的線上和線下的立體傳播,強化對數字多媒體場地、設備等硬件設施的完善,才能更好地將其保護、傳承下去。
(四)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整合社會資源
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各行業協會需發揮行業帶頭作用,主動積極地開展非遺相關的工作和項目,促進非遺的傳承與保護利用。規范建設非遺基地,建立更多分類別的基地展館,便于對孩子從小的教育,培養非遺保護意識。在全國政協委員李修松看來,中國應該,也一定會有屬于自己的迪士尼樂園。他所在的安徽,就有中國目前自主創新做得最好的特色主題公園園區——蕪湖方特第四期東方神話,其將一些國家級非遺項目做成了游樂體驗項目。運用文化創意結合科技手段,將厚重的文化變得生動活潑起來,吸引孩子去玩,去獵奇,從而去探索。
四、結語
對于非遺的研究有利于為現在生活的生產發展提供依據和創作源泉,有利于對非遺進行創新,轉化為文化產品及文化服務;保護非遺便于合理地利用,利用非遺特殊的文化價值拉動經濟發展,提升文化軟實力。對于非遺的傳承和保護要從各個角度去研究,政府要樹立陽光政府的形象,提供便捷的非遺項目申報和保護的一系列服務。行業協會需要發揮行業間的合作和帶頭作用,主動為非遺工作出謀劃策,提供發展機會。學校需要配合非遺工作培養專業的高素質人才,中小學則要從小培養孩子們的非遺保護意識和學習意識。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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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校;保護傳承;傳播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31-0035-02
隨著日益頻繁的中外交流,中國傳統文化備受世界的青睞。我們在吸收外來文化的同時,高校更應該肩負起傳承中國文化、保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責任。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和保護傳承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在歷史和自然的發展過程中,民間各種文學作品、技藝、工藝作品、表演形式、文化場所等世代相傳的非物質表現形式,是民族歷史文化的“活化石”。學者王文章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中歸納了非遺文化“獨特性、活態性、傳承性、流變性、綜合性、民族性及地域性”等7個特點。各地區非遺文化的合理傳承開發,將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現代社會,使非遺傳承人能夠保有持續弘揚甚至創新的動力,進而使本土非遺文化成為地區社會文化的特色和名片。
二、云南非遺文化的保護傳承現狀
云南是祖國西南邊陲多民族大省,有著悠久的民族文化與豐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從2003年開始,云南作為全國試點省份,開展了民族傳統文化資源普查,收集了豐富的第一手資料,之后持續開展非遺申報工作。目前,在文化部四批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中,云南已有大理三月街、阿詩瑪、東巴造紙技藝、傣族潑水節、布朗族彈唱、普洱茶制作技藝、白族扎染技藝等107項非物質文化遺產位列其中,有幾十個文化部命名的國家級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和中國特色藝術之鄉。同時,《云南映象》《云嶺天籟》等成為馳名中外的云南民族文化名片,李懷秀、李懷福姐弟、香格里拉組合等,也成為云南原生態文化的代言人,這些文化遺產傳承與創新為今天的彩云之南打下了耀眼的民族文化烙印。
但是,云南的非遺文化傳承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在城鎮化浪潮的沖擊下,云南不少傳統民居、服飾、語言習俗等民族具象特征正在消亡,大量珍貴的非遺文化亟待保護。
2.非遺基礎理論研究和學科體系建設滯后于保護實踐,各州市對非遺重要價值的認識不一致、不到位,傳承人才隊伍參差不齊,非遺學科帶頭人和專業骨干匱乏。
3.云南各州市非遺申報比例失衡,如布依族、基諾族、德昂族等文化遺產亟待發掘和非遺申報。
4.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之間還缺乏有力的合作機制,非遺傳承和保護形式較為單一。除了各級文化館、藝術院所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陣地外,還應發揮博物館、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的作用,使非遺保護及傳承機制多元化提高傳承保護的有效性。
三、高校在非遺傳承保護的使命及文化責任
教育和文化傳播本身就是高等教育的職責所在。當年,西南聯大的聞一多、鐘敬文等先生就在挖掘研究云貴少數民族文化方面做了許多開拓性的工作。非遺保護需要理論支持,理論研究正是高校的優勢所在。作為文化的承載者和傳播者,高校學者具有先進的文化理念和很強的思辨能力,通過選擇、批判、傳承、傳播培養大學生的審美能力和宣傳文化保護傳承的責任意識,同時對傳承非遺傳統文化起到文化拓展創新的職能。
四、高校在傳承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作用探索
1.利用高校教育經驗優勢,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科化建設步伐。
2.建立非遺文化保護人才培養計劃,構建非遺人才培養機制,以老帶新,培養更多有志于從事非遺保護傳承專家和學人。
3.構建高校、地方政府與傳承人合作的新模式,即“1+1”互動教學模式。安排一名專業教師與一個非遺傳承人共同開設一門課程或講座。由傳承人現場表演,傳授藝術創作技藝、呈現創作過程,由專業教師從學術角度講授其起源、發展及流變,歸納藝術價值。這種通過口傳身授、聲形并茂又有一定理論文化深度的方式更有利于傳播弘揚非遺文化,也是對非遺傳承人一種長期良性的保護。云南財經大學2016年就邀請一批非遺傳承人如楊文忠、畢向紅等到校開展系列“活態”非遺傳承活動,受到財大廣大中外學生的好評及政府管理機構的關注。
4.高校可以利用校園文化藝術節、“非物質文化遺產日”以及國家民族傳統節日,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校園巡展”、非遺系列講座、學術論壇、“非遺”專題展覽和地方戲曲、曲藝、民俗游藝活動等演出,同時收集精品,通過走出去及網絡傳播的形式擴大傳播影響力。以此提升學生及公眾對傳統文化的興趣,深化大學生人文底蘊和人文情懷的培育與熏陶,打造繽紛多彩的校園文化。
5.搜集、整理有關云南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數字化資源,創建非遺名錄信息資料庫和研究資料專題數據庫,以云平臺資源庫形式用網絡傳播的渠道,將云南非遺文化傳向世界。同時,還可利用大數據,對非遺媒體活躍度、關注度和成因進行分析,進而提出對應策略,為非遺的活化傳播尋找方法和路徑。
6.隨著移動互聯時代的到來,對于引導公眾,特別是年青一代對非遺文化的價值認同,移動互聯網媒體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應在非遺文化傳播統一規劃體系下,通過網站、QQ、“三維一端”(微信、微博、微視頻、移動客戶端)等,以中英文雙語形式,加大非遺文化的移動互聯網傳播和互動交流。
7.以產學研合作為載體,加強非遺保護與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多渠道為非遺傳承和弘揚提供持續的經濟保障。
8.加強高校與博物館、文化館、專項科研機構的聯合,形成資源共享的合力。
9.非遺保護既需要理論,更需要現場實地挖掘。因此,高校的非遺傳承保護應在確定系列課題后,“走出去”主動融入非遺地進行基層田野調查。云南財經大學通過“布朗族彈唱”“傈僳族民歌傳承”等非遺田野調查課題研究,正在積累相關實踐經驗。
10.非遺的傳承傳播應在繼承中吸收新元素,不斷創新,融入當代民眾的文化生活。受到大眾的喜愛和維護,才是最好的傳承保護。
11.高等院校可以Y合本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成立相關研究傳承機構。基于此,云南財經大學進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社會和政府的肯定,并在2016年成立了“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更加體系化地投入到云南非遺保護傳承和傳播中。
五、結語
中華民族有著五千年的悠久歷史,將我國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傳播,并使非遺文化成為一種核心競爭力,是我們教育文化工作者的責任和使命,也是進一步提升高等院校自身價值和形象的重要途徑。另一方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播引入高等教育體系,將豐富高等教育的文化資源、教學手段及方法,也對高校大學生素質教育起到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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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非遺;保護;繼承;群眾
群眾視野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實現社會化非遺文化的繼承主要措施,本文分析了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繼承重要作用,提出了相應的保護措施和繼承措施,為非遺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了新的社會化指導建議。
1.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繼承重要作用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指明“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現在全國各地都流行著申報熱、開發熱、文化熱,紛紛發掘本地優秀的非物質類民間文化遺產,開發非遺資源。非遺資源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直接使得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宣傳、學習和交流,這樣不但擴大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社會中的影響力,而且大大地增強了人們的保護意識。這種社會發展形式的產生主要是由于文化與社會經濟形態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合體,以科學發展觀來分析看待“非遺”保護傳承與發展,培育和形成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主要內容的文化產業,拉動內需,進一步推動文化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當代社會相適應、與現代文明相協調。而對于非遺的保護和繼承來講,政府的主導作用十分明顯,但是受社會發展的影響群眾的協助作用也十分關鍵,在群眾的影響下能夠實現社會化參與,形成合理的長遠規劃。1
2.群眾視野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措施
2.1教育群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首先要展現群眾的集體力量,從大眾的認知角度出發進行社會化的保護措施。首先,要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非遺的知識宣傳,鼓勵高校學生能夠從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記錄、整理、保存、出版、建立代表作名錄及傳承人名錄等工作,全面推廣非遺的社會效應。其次,要在社區內進行相應的群眾宣傳,通過淺顯易懂的宣傳方式,使得群眾了解非遺的內容和現狀,以及重要性。方式可以采用大眾較為認可的短期展演、博物館展示、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社會普及教育,為大眾提供了解和接觸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機會,增強其傳承和保護意識。總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要以教育為主,充分激發其保護的意識,進而形成社會化的群眾合力,最終實現對非遺的全面保護。
2.2加強非遺保護基礎設施建設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必須要加強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本著節約的原則,把有限的建設資金用在文化保護方面,文化站要選派責任心強,熱愛文化事業的工作人員對文化保護工作進行管理。保護好民間傳統文化,深入挖掘、整理優秀的民間藝術作品,將其發揚光大,豐富群眾的精神生活,讓優秀的民間民俗文化成為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助推器。例如,天津市南開區的文化站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館”,館內集中展示了市一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通過實物、資料、照片以及豐富多彩的動態演繹,讓老百姓近距離了解到天津市現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喚醒老百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沉睡的記憶。
2.3鼓勵和支持各行業企業加以保護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要鼓勵各行業和企業加以支持保護,企業的宣傳鼓勵作用對于群眾有極高的影響力。例如:在民間長期口耳相傳的詩歌、神話、史詩、故事、傳說、謠諺;傳統的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木偶、皮影等民間表演藝術,如果有企業進行大規模的宣傳,自然能夠在群眾中間形成廣泛的影響力,使得民眾對非遺內容有了更為廣泛的認同,并形成自覺保護的意識。另外,對于民眾世代傳承的人生禮儀、歲時活動、節日慶典、民間體育和競技,以及有關生產、生活的其他習俗而言其本質也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征。文化保護部門從這些文化節日和地域風俗出發與企業進行合作,建立其有規模和影響力的大型活動,一方面可以使得企業產品得以宣傳;另一方面使得非遺的活動、習俗在現代社會生活中得以延續發展。2
3.群眾視野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措施
3.1實現創新化的繼承
創新化的繼承應該是有鑒別和選擇的繼承,如果不分良莠,全部拿來,以一副老面孔示人,必將把非遺的文化內容與傳統文化傳播方式相區別。完全的模仿只會讓非物質文化遺產被現代人拋棄,被市場淘汰,只有遵循常變常新的藝術規律,在繼承中創新,形成其自身獨特的生命發展軌跡,才能成為后來者繼續傳承的又一個起點。例如:昆曲是中國現存歷史最為悠久的劇種,它深深地扎根于中國的文化傳統之中,在藝術、文學、歷史等方面都有無可替代的特殊價值。昆曲在其起源、形成到定型、成熟的發展過程中,將宮廷文化、文人文化和民間文化融合于一體,充分表現出中國傳統的美學思想和倫理觀念。但是現代人欣賞昆曲要有一定的文化領悟力和知識層次,而能夠參與到昆曲學習的人就更少了。因此,可以在傳統昆曲的曲目上進行分項目的審美轉變,使得昆曲這一古老的劇種能夠在現代社會中廣泛傳播開來。3
3.2群眾化擴大影響力
文化遺產保護資金匱乏是影響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的關鍵問題,通過群眾化的保護宣傳,能夠使得文化遺產社會投入在我國的發展擁有更多的、穩定的資金籌措渠道、完善保障體系和建立監督機制等措施,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到文化遺產保護領域中,從而解決我國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缺乏的問題。而要吸引群眾化的保護支持則首先要保證中國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關切、認知與參與度的大大提升,使得非遺保護成為守護精神家園的、全民的自覺行動。例如:少數民族傳統音樂舞蹈專場是文化遺產日的重頭戲,通過對蒙古族長調民歌、基諾大鼓舞、羌笛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表演和審美體會,群眾會自然地加入到保護的行列之中。總之,群眾化的擴大影響力能夠使得非遺文化成為向后人傳遞著傳統文明的信息,文化站要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繼承優秀傳統,加強群眾的文化自覺性,促進文化創新,努力創造更加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
3.3群眾教育繼承的措施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仍然要重視對文化內容的整理和搜集,隨著現代化和城鎮化進程的推移,我們必須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為非物質文化的持續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必須把因客觀環境的變遷而無法再繼續發展的、瀕臨消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集下來、搜集起來,這是關乎我們民族的文化血脈能否永續的大問題。其次,要對相應的非遺文化進行傳承化的學習,可以根據相應的文化內容加以培訓,鼓勵更多的人參與到非遺文化學習中來。例如:年畫,是傳統的年節的標志。舊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其產生的必然條件,社會生存條件的改變必將改變和影響其生存。現當代社會的文化性質是一種大眾文化,并且西方文化的傳入也對中國傳統文化形成了沖擊,這一切導致年畫的生存環境已經改變。如果從美術學習的角度出發,組織學員進行專門的“年畫”繪畫學習,這樣就能夠使得傳統的文化藝術得以保存。
綜上所述,群眾視野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繼承要實現創新化的繼承,加強群眾化發展并擴大影響力,開展群眾教育繼承的措施,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群眾公共屬性在現代社會中得以發揮。
參考文獻:
1.孫昊亮.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公共屬性[J]. 法學研究, 2010,(05):79-81.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眾所周知,莆田市素有“文獻名邦、海濱鄒魯”的美稱,擁有豐富的傳統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寶藏。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文化部門的努力下,目前,秀嶼區擁有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4個、省級非遺1個、傳習所2個、傳承人2個,這些非遺項目都是具有秀嶼特色,是秀嶼獨有的文化印記,他們在展示著我區獨特的文化魅力。
莆田市秀嶼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于2009年正式開始啟動,通過實地考察走訪、查閱資料等,摸清了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情況并建立了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和數據檔案。2009年,我區申報的民間工藝――笏石下鄭草編工藝、笏石下鄭竹編工藝、傳統習俗――東嶠凌煙建房“點脊”習俗、北埔鳳山寺巡游習俗等四個項目被列入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2010年,我區申報的民間信仰――東莊陳靖姑信仰習俗、平海衛城城隍爺信仰習俗、傳統技藝――莆田傳統金銀首飾加工技藝、莆田傳統銅雕技藝(于2014年獲批福建省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埭頭民間泥塑工藝、傳統醫藥――笏石民間痔瘡傳統治療、東嶠民間刮痧傳統藝術等七個項目被列入市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2013年,我區申報的民間文學――郭定光傳說、傳統美術――陳氏根藝、南日木帆船制作技藝等三個項目被列入市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其中,傳習所有莆田銅雕技藝林朝飛傳習所、陳氏根藝陳志華傳習所。近年來,由于很多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利潤低,從業人員多另尋他業,很多項目瀕臨滅失,亟需加強保護,主要表現在: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有效提高非遺保護意識。繼續推進非遺進校園進社區活動和各種宣傳展示活動,促進非遺文化的傳播和弘揚。為了更好地守護文化遺產的家園,保護傳承好珍貴的非遺資源,秀嶼區文化館多次組織“非遺進社區”活動,結合“三下鄉”、“世界讀書日”等對非遺保護工作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保護意識;2015年成功舉辦了“忘不了鄉愁秀嶼區文化遺產攝影展”,展示了我區文化遺產保護的成果,呼吁社會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并共同參與;2016年4月,秀嶼區文化館組織“送文化下鄉――走進平海?共仰媽祖”文化匯演,在匯演中普及群眾非遺保護意識,受到群眾的好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后一個時期,這方面仍然是我們的一個重點工作領域。
二是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確保經費投入。一直以來,經費不足致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遇到不少的困難,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傳統文化的精髓,傳統習俗、民間信仰等活態的文化遺產,我們將保留最原始的文化印記,創造特色的文化品牌。其次,我們將積極向市、省申報,爭取專項經費補貼以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習所、陳列館標準化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建立傳習所,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提升傳習所的規模和實力。另外,秀嶼區文化館從多方面結合我區非遺特色,創造非遺展示的平臺,在2015年舉辦的“文化遺產攝影展”中取得良好的成效,并通過“莆田市首屆文物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創作大賽”,鼓勵和指導非遺傳承人踴躍參加,提升自身作品的知名度,爭取社會愛好者的投資,提高品牌效應,實現其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的雙重效益。目前,我區共有2個傳習所,莆田銅雕技藝林朝飛傳習所、陳氏根藝陳志華傳習所都具備一定生產規模與實力,而且打造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品牌,藝術作品也受到全國各地知名人士的好評。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繼續開展傳習所的建設工作,鼓勵傳習所開班培訓班并給予業務上的支持,探索多樣化的文化傳承方式。
三是有效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者的非遺保護意識,提升業務技能。積極培育和發展非遺志愿者隊伍,動員、鼓勵各方面人才特別是有興趣的愛好者成為非遺文化志愿者。進一步明確非遺保護工作肩負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專業培訓、定期服務等各種方式培養非遺文化工作骨干,深入基層,為非遺傳承人的創作提供便利,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促進非遺項目、傳習所、陳列館的建設。堅持“保護第一,以保為主”,加強已@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的分類指導、動態管理,解決重申報,輕管理、輕保護的問題,抓好非遺的搶救、傳承,留住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