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08:51:11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企業法律培訓方案,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如2009年初寧興集團應參股的寧波寧興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為其貸款提供擔保,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擔保事項的決策、實施整個過程。當時,寧興控股連續發生貿易項下的重大法律風險事件,資金周轉極為困難。寧興控股資產規模較大、業務種類較多,任何一筆負債不能到期償還,均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經過充分討論,法律顧問認為此項擔保行為的風險不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通過加強監控、增加反擔保等措施降低風險,并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其后,經市政府、國資委協調與批準,2家國有股東為寧興控股提供了總額2億元人民幣、期限為一年的擔保。為控制擔保風險,寧興集團要求寧興控股以未被抵押的全部國有資產作為反擔保。法律顧問根據要求擬定了全部反擔保法律文件,直接辦理最主要的幾項質押,并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了這一系列的反擔保措施。二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如寧波工業投資有限公司要求上海鼎立科技發展股份公司歸還占用寧波藥材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藥材公司控股股東上海鼎立公司及其關聯方長期侵占藥材公司資金,2008年1月工司曾發律師函要求歸還占用資金,6月鼎力公司曾承諾歸還。但2009年底經工司監察審計部審計,鼎力公司并未兌現承諾。公司法律顧問多次前往藥材公司進行溝通,并數次向鼎力公司發律師函,明確告知下一步將采取訴訟、舉報等措施。后鼎力公司迅速歸還部分資金,并承諾下步歸還方案。三是處理企業重大糾紛。如天一證券股權轉讓糾紛案件以城司勝訴結案,天一證券房產回購糾紛案件以開司勝訴結案、江北甬江街道甑隘村經濟合作社訴寧波化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糾紛案件以工司勝訴結案。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國內市場環境和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務,進一步加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工作更為緊迫,但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亟待引起重視。如仍有少數企業對法律風險防范工作重視不夠。有些資產規模相當大的企業未設置法律事務機構(或崗位),也未配備專職企業法律顧問,遇到經濟糾紛和司法訴訟,疲于應付、臨時“救火”,法律風險防范工作處于低層次的被動應付狀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隊伍力量仍較薄弱。不少企業的法律事務機構是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專職企業法律顧問少、外聘律師兼職法律顧問多。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機制仍未健全。還處在“講起來重要,碰到風險時需要、時過境遷則忘了”的被動應付、消極防御狀態。
企業法律顧問業務工作能力和素質仍需提高。由于不少國資企業開始涉足金融、創投等專業性極高的行業,而法律事務機構及企業法律顧問對于企業上市、創業投資、信托等方面的法律事務處理、法律風險防范尚缺乏經驗。
為確保全市國有經濟健康發展,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
1.以開展“六五”普法為契機,切實增強企業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認真組織企業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學習《公司法》、《國有資產法》和《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樹立“全員參與法律風險防范、法律風險防范創造經濟效益”的理念,強化“企業經營管理依法合規進行、企業法律風險勢必承擔法律責任”等理念,進一步增強企業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2.繼續推進分類配設法律事務機構和法律顧問,切實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力量。遵循“因企制宜,分類配設”的原則,建議分三類配設法律事務機構和法律顧問。第一類是企業資產規模超百億元的企業應設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和專門法律事務機構,并配備1名以上企業法律顧問,外聘兼職法律顧問若干人;第二類是資產規模在百億元以下、十億元以上的企業應設立法律事務機構,并配備至少1名企業法律顧問,聘請兼職法律顧問若干名;第三類是資產規模十億元以下的企業(應設置法律事務崗位并配備至少1名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律工作人員),外聘兼職法律顧問若干人。
3.建立健全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制度,進一步發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作用。明確企業法律顧問處理法律事務的職責、權限,規范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流程。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審核重要規章制度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企業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合同簽訂等法律審核制度,形成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完善企業法律糾紛案件處理工作制度,定期對發生的法律糾紛案件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7日內報國資監管機構備案,并接受有關法律指導和監督。
一、企業法律風險
1、概念
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預期與未來實際結果發生差異而導致企業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害的可能性。當企業違反了法律,或者行為不符合法律規范,或者缺乏預防與應對意識,都會產生法律風險。
2、分類
企業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和各項業務活動中,存在于企業發展的全過程。根據引發法律風險的因素來源,可以分為外部環境法律風險和企業內部法律風險。
企業外部環境法律風險,是指由于企業以外的社會環境、法律環境、政策環境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包括立法不完備,執法不公正,合同相對人失信、違約、欺詐等。由于引發因素不是企業所能夠掌控的,因而企業尚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外部環境法律風險的發生。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是指企業發展戰略、內部管控、經營行為、經營決策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表現為企業自身法律意識淡薄,未設置較為完備的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機制;對法律環境認知不足,經營決策考慮法律因素欠周全,甚至違法經營等。
目前,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中問題存在的根源在企業全面風險管理與法律環境變化之間存在著差距,由于引發因素是企業能夠掌控的,所以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是預防與應對的重點。
3、表現
一是合同法律風險 指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風險是企業法律風險的重點。因為市場經濟也是契約經濟,合作雙方中的任意一方無論主觀或客觀因素最終導致合同發生變化,且這種變化使一方當事人利益受到威脅時,風險已經降臨。
二是企業并購法律風險 并購是兼并與收購的總稱。從法律風險角度看,企業收購并沒有改變原企業資產狀態,對被收購方而言法律風險并沒有變化。因此,企業并購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企業兼并中。企業兼并涉及企業法、競爭法、稅收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法規,且操作復雜,對社會影響較大,隱蔽性法律風險較高。
三是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知識產權是蘊涵創造力和智慧結晶成果,其客體是一種非物質形態特殊財產,要求相關法律給予特別規定。多數企業沒有意識到或沒有關注知識產權深入保護,從法律風險解決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權產品比亡羊補牢的事后索賠更為經濟。
四是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從招聘開始,面試、錄用、使用、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待遇問題直至員工離職等一系列流程,都有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約束,企業任何不遵守法律行為都有可能給帶來勞資糾紛,造成不良影響,且處置不慎將會引發社會矛盾,并將隨著社會問題不斷疊加更加尖銳和復雜。
五是企業稅收法律風險 指企業涉稅行為因為沒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收法規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可能損失或不利法律后果,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結果就是企業多交稅或少交稅,或者因為涉稅行為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企業對法律風險估計不足或處理不當,法律后果將是相當嚴重,有時甚至是顛覆性的災難。
4、企業法律風險成因
根據現代企業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六大職能,在實際運行當中法律風險成因主要有四種。
一是決策違規 企業發展戰略、經營決策和重要經濟活動違反決策程序,不經過法律論證,被迫承擔法律后果。例如有的企業違規出借資金、對外擔保,形成法律風險。
二是經營違法 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有的違反強制性規定。例如違規建設項目,未經環保、城市規劃等部門批準,招致執法部門查處和法律制裁。
三是民事違約 企業訂立與履行合同不規范,違反約定導致經濟糾紛,被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有的因未能償還到期債務,被銀行,造成企業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
四是遭受不法侵害 企業維權意識不強,經營行為存在漏洞,預防與應對機制不健全,遭受商標侵權、或假冒等不法侵害、惡意訴訟或突發危機時,被動應付。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預防與應對方法
為了能夠有效預防與應對企業法律風險,企業需要建立切實可行的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
1、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
是指企業根據法律風險特性,建立由企業決策層、各職能管理部門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在企業生產運營管理各環節中,通過識別、評估法律風險,確定法律風險應對策略,對法律風險進行預防與應對、控制和化解的一整套制度和流程。
2、如何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
企業應當樹立以事先預防與應對和過程控制為主,以事后救濟為輔的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理念。
一是事先預防與應對是基礎 事先預防與應對與事后救濟相比,事后救濟成本高、效果差。一個企業在事先預防與應對的投入與事后救濟的投入是成反比的。事先預防與應對投入成本大,事后救濟投入的成本就小;事先投入成本小,事后救濟投入的成本就大,并且,取得的效果還比較差。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先預防與應對。事先預防與應對就是企業自身免疫系統,能夠使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于未然。
二是過程控制是關鍵 過程控制關系到法律風險在企業運作中是否得到有效控制,過程控制貫徹并滲透于企業運作每個過程,關系到企業每個部門,甚至每一個崗位。因此,法律風險過程控制是風險預防與應對的關鍵因素,過程控制做好了,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就做好了,事后糾紛也就少了。
三是事后救濟很重要 盡管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的目標是將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患于未然,但實際情況并不能完全杜絕法律糾紛的產生。而糾紛一旦產生,事后救濟一定要跟上,因為這是解決企業法律風險的最后一道防線。事后救濟要及時、有效。企業一旦出現法律風險,內部的法律人員應積極并及時應對,立即采取可行措施,并分析提出最終解決方案。如果企業認為需要聘請外部律師協助處理時,應及時聘外部請律師協助公司處理。
3、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特點
一是相融性 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與企業管理體系相融合,并且滲透于企業管理各環節,成為企業管理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商業管理體系一樣,以促進企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為最終目標。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構建要根據成本與效益相一致原則,在預防與應對企業法律風險同時,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是系統性 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涉及企業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注重各環節、各項內容及企業職能部門統一協調,只有建立系統的企業法律預防與應對體系,才能有效實現事先預防與應對和過程控制目標。
三是操作性 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要注重與企業發展目標、管理模式及人員素質相結合,以確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同時,要注意根據企業內外部法律環境變化,企業經營范圍變化,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也要相應調整。
4、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構建程序
一是健全機構、安排專職人員 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在具有相應職業資格人員基礎上設立專職部門,負責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一應事務。一般企業可由法人掛帥,法律顧問制定具體方案,相關人員具體實施辦理,企業各職能部門配合。
二是盡職調查 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一般包括:企業治理結構;企業合同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企業人力資源法律保障體系;企業重大并購、重組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企業法律風險預警機制;企業法律風險救濟機制;企業法律培訓;企業法律風險年度評估報告。
為確保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的子項目與企業管理體系相融合,各子項目構建具有可操作性,充分的盡職調查是必要的。
三是構建體系 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各子項目。包括構建各子項目模板,各子項目操作指引及風險提示,流程管理等。
四是體系培訓 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各子項目,必須滲透于企業管理體系、企業管理層,甚至每名員工都必須在企業運作中貫徹執行該體系內容。
五是體系實施 在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構建及培訓完成后,進入實施階段。要使企業每名員工都在企業運作過程中,自然地貫徹執行體系內容。
六是體系維護 企業法律風險預防與應對體系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問題,企業需要專門內部法務人員或外聘律師對該體系進行維護。
關鍵詞:企業 風險防控 建設
什么是企業法律風險?作為一個現代企業,從企業成立、日常經營管理到解散清算都離不開法律規范的保障與約束。大到投資經營決策,小到日常經營管理,只要是因不了解或違反有關市場運營、行業規范、勞動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而產生的不利后果,最終都可以歸結為法律風險的范疇。簡單地說,企業法律風險就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因不了解或違反法律規范而產生不利后果的風險。
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活動的基本元素,必然要接受法律的規范和制約。法律風險防控主要具有以下幾點重要意義:
(一)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客觀需要。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多,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必須有效防范企業法律風險,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可能遭受的損失。
(二)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是企業自身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企業的經營活動離不開法律的約束,規模越大,發展速度越快,面臨的風險就越多,企業在不斷積累資產和財富的同時,要不斷增強自身風險防控能力,保障企業的平穩發展。
(三)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的組成元素,除了以生產經營獲取利潤為目的以外,還應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有效防范企業法律風險,不僅是股東利潤的保障,也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需要和國家經濟實力的重要保障。
一、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的指導思想與主要原則
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必須同時具備完整性、科學性及有效性,這樣才能真正地為企業的經營發展服務,切實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主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全員參與、全方位防控原則。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在參與人員和涉及領域方面都體現出了全面的原則。對企業法律風險的防范需要全員參與,包括公司的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涉及的領域包括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貫穿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
法律風險防控要從源頭開始,要貫穿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實現全程監控,全過程管理,真正把法律風險防控融入到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去。
(二)規范運作、有效監管原則。法律風險防范需要有切實可行的監管流程和明確的制度保障,包括風險信息的收集、評估、防控措施、應急預案等,都要有明確的制度控制。特別是關鍵部門和關鍵崗位,要明確自己在風險防控中的職責和作用,制定切實的防控制度。
(三)切合實際、動態調整原則。市場經濟瞬息萬變,企業外部法律環境也在不斷變化,因此,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應該是一個動態的系統。隨著法律環境的變化,新的法律風險種類的出現,法律風險影響范圍和強度的變化,企業的風險防控系統都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
二、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是在企業法律風險總體思想的指導下,以企業法律事務管理部門為中心,由企業高管層、職能部門和其他員工共同參與的,對企業潛在法律風險的識別、評估、確定防控策略,并進行風險防范、轉移、降低或消除的全過程。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主要從以下層面做起:
(一)建立企業法律事務部門,確定企業法律顧問的核心作用。企業法律顧問是公司法律風險防控的核心人員,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充分發揮主導和監控作用,主要是承擔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確定企業管理層、關鍵部門、關鍵崗位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職責和任務,推動機制的落實和實施。企業法律顧問通過實施具體法律管理手段,不斷完善內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對具體經營管理環節提供法律分析意見,實施法律風險調查,進行法律風險論證,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生產經營各個環節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業法律風險。
(二)規范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流程。企業法律風險防控以事前預防為主,應具有主動性和計劃性,主要分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風險監控更新三個階段,三個階段相互獨立也相互銜接,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第一,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風險控制的第一個階段,主要是對企業內部具體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及企業外部宏觀經濟政策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分類、排序等,確定風險源和重要風險。第二,風險控制。風險控制是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對企業存在的各級法律風險制定防控方案和具體的防控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對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轉移、降低、消除等,實現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補救。第三,風險監控更新。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和風險影響程度的變化,企業的風險信息庫要保持更新,對新產生的風險和發生變化的風險重新進行評估,制定防范措施,保持企業的風險管理與企業發展實際相適應。
(三)實現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控制,重點監控。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來源于企業經營管理,要融入到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去,不僅要對重要項目、關鍵過程進行防控,還要從整體上控制法律風險。公司針對對外合同、市場拓展、勞務管理、財務管理等,進行重點監控,將其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實現全過程跟蹤。
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企業在市場中經營所面臨的風險也正在日益凸顯,本文對企業在市場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并對此提出一些建議,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詞】
經營;法律;風險
1 企業法律風險的特點
1.1 專業性
企業所面臨的法律問題和普通生活所面臨的法律問題有一定的區別性,對一些民事所面臨的問題,相關機構及法律人士非常容易掌握其內在的根源,但是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會有很多方面的問題糾纏在一起,很多問題已經超出法律的范圍,在企業建立之初,一些企業會自己建造廠房,在建設合同中就會出現一些工程造價、土地勘測、預結算、工期簽字等等相關比較技術的問題,如何更好的去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一些其他專業知識,沒有相關的技術人員給予幫助,很難對這些問題進行很好地解決。對于這樣的問題,我們只能通過企業的技術人員和相應的法律專家相結合來完場企業出現的法律問題。
1.2 連鎖性
企業在市場經濟中遇到一些法律問題,會產生一些連鎖反應,這些反應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營,甚至會對企業的發展帶來致命的一擊,對員工的穩定性帶來很大的隱患,同時對企業客戶產生負面影響,一些客戶源會流失,影響到企業的根本生存。
1.3 客觀性
在市場經濟時代,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在企業設立之初到企業消亡之間,企業一直處于法律調整之中,企業的活動甚至超出了一些法律規定之外,同時企業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是一個看不到的約定習俗,很多企業忽視了法律存在的必要,讓企業在市場經濟中出現違規現象,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不穩定隱患,法律作為市場經濟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客觀存在的,不會因為企業的喜好或者厭惡而消失,這就需要企業正視法律客觀存在的事實,減少法律風險。
2 企業經營中遇到的法律風險的種類
企業在市場經營中會遇到各種類型的法律問題,這些法律問題按照不同的標準分為不同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 法律風險的性質
法律風險的性質可以分為刑事法律風險、民事法律風險、行政法律風險。對于這幾種法律風險是根據不同的風險程度而確定的,刑事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在企業設立之初虛假出資行為,非常抽取公司的財產,提供虛假的財務報告,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合同詐騙行為,破壞金融秩序、偷稅、漏稅、欠稅、騙稅,在企業解散階段出現妨礙企業資產清算的各種行為,對于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2.2 風險產生的時間劃分
按照風險產生的時間段不同我們可以分為事前風險、事中風險和事后風險,主要體現在公司在設立之初、公司運營期間和公司解散期間的各種風險,事前風險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出資不到位、公司規章制度不規范、職權不明確、產權不清晰等等。事中的風險主要有合同存在漏洞發生糾紛、勞動規章制度不嚴密或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在勞動仲裁中敗訴、企業安全制度執行力度不夠發生工傷事故、未采取足夠的措施保守商業秘密導致商業秘密泄露、經營過程中沒有能夠及時申請商標而導致被別人搶注等等。事后風險主要包括不按照相應的法律進行解散,虛假破產或者偷換公司的名稱,在資產核算方面的各種問題。
2.3 風險產生的對象劃分
根據不同的種類可以劃分不同的類型,風險產生的對象可以分為與客戶之間的風險、與股東之間的風險、員工之間的風險。這些風險主要表現在合同法的規定上,在合同的制定、簽署、履行、變更方面存在很多風險,與傳統的法律相比較,企業與員工間的法律問題主要體現在勞動制度的執行情況、勞動糾紛調解和簽訂方面,同時股東和公司間的法律問題主要是公司相關法律方面,例如新公司的設立、增減資問題、股東的知情權問題,這些風險在企業發展中比較常見。
3 構建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3.1 構建完善的法律培訓機制
一個企業的法律風險很多都是由于企業員工自身的法律知識淡薄所致,對員工在職崗位進行針對且專業的法律知識培訓,使員工了解所需的法律知識,這樣可以在合同談判、勞動規章制度制定、發起成立公司意向初定時就有意識地去預防法律風險。培養員工的法律意識能夠更好的維護企業的利益,能夠及時防范出現的意外風險。通過一些專業法律顧問能夠對法律業務工作流程進行調查,有針對性的員工法律意識的提高,對于企業利益的維護,及時防范及避免法律風險。在企業內部制定解決方案,采取實訓和方案相結合的方式,更好地滿足各部門的基本需求,為企業避免風險打下良好的基礎。
3.2 構建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技術、新工藝等要及時總結并匯報給相應的法律顧問,通過相應的技術人員和法律顧問協同向企業匯報,經企業的決策成同意后,可以向國家申請相應的專利,業務部門在對外交往時應注意其他企業侵犯本企業專利權的事件。對于符合向馳名商標的的商標要積極進行申請,在簽訂商標權使用、轉讓的時候,一定要按照企業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3.3 構建經營法律問題咨詢機制
企業在市場經濟經營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法律風險問題,企業要設立相應的部門來對企業遇到的各種問題進行應對解決,由專門人員對其負責,對于出現的重大法律事件,由法律顧問提出相應的法律意見書,相對于企業員工來說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而且也能為企業提供相應的參考。同時企業要由專門的負責人企業法律問題進行相應的管理,由企業的法務部門或顧問律師負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具體工作。在企業內部建立專門的人力資源部門來完善相關的勞動法律文件,并及時整理相關文件。由企業的業務部門對交易資料進行整理和保管,再出現變更等方面問題,會有相應的責任人來完成相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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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法律顧問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根據多年來我國企業的合同管理實踐,一個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合同授權和審核管理、妥善保管合同專用章和檔案、推行標準合同文本和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等工作。企業法律顧問在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
1.制定合同管理總體規劃企業合同管理規劃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頂層設計,具有指導性、方向性和前瞻性。企業法律顧問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準確把握企業合同管理發展的方向和現狀,充分利用自己的專業法律知識,提出本企業合同管理總體規劃方案,供領導研究決策。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章制度是企業法律顧問的一項重要工作。企業法律顧問應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分類分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人員資格制度、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會簽和審批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監督檢查制度、合同糾紛調處制度、合同臺帳及統計報表制度、合同歸檔制度、合同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等。對已有的不適應當前的形勢以及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規章制度也應在實踐中不斷的修訂完善,使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3.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起草工作合同談判是簽訂合同的前奏。談判不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也關系到合同的履行,談判的結果直接決定了合同條文的具體內容。合同的起草則是合同雙方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草擬和定稿的過程。起草合同是訂立和履行合同,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基礎和先決條件。由于合同特別是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涉及諸多法律問題,需要企業法律顧問主導或參與。企業法律顧問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要求,全程參與企業重大合同的談判與起草,充分運用法律規定促進雙方達成協議,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謀取經濟利益。
4.審查合同、防范風險日常合同管理中,除了少部分重要合同需要企業法律顧問親自起草外,大部分合同則需要企業法律顧問進行審核把關。合同審查會簽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企業法律顧問的重要職責。企業法律顧問在合同審查中的主要工作主要是對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周密性進行審核。通過合同審核,起到法律把關、風險評估以及事先預防的作用。
5.指導、監督、檢查企業各類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企業法律顧問履行合同管理職能不僅體現在合同起草、審核、參與談判等環節,而是貫穿合同履行的全過程,要指導業務部門簽訂合法、有效、有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合同,并動態跟蹤合同履行情況,及時提供必要的指導,要與財務、審計及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定期開展合同簽訂、履行情況的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合同簽訂和履行工作。
6.參與合同的重大決策企業合同的重大決策是企業針對涉及合同內容的重大問題,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所進行的決策。企業法律顧問參與企業合同的重大決策主要是保證決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7.組織合同法律培訓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企業法律顧問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合同法律培訓工作,使合同管理鏈條中的各個環節的人員都能了解并熟練掌握合同法律相關知識,提高合同法律意識和素質,有利于貫徹落實企業合同的依法管理,同時也為企業法律顧問履行管理職責奠定很好的工作基礎。
8.建立健全合同臺帳、檔案切實做好合同臺帳、檔案的管理工作對于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實行計劃動態管理具有重要意義。企業法律顧問除了建立健全與合同相應的合同管理臺賬及統計報表,還要對起草和審查的合同逐個建立檔案,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電報和圖表及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書也同時歸檔。
9.對本企業合同專用章、法人授權委托書和空白合同進行管理加強對合同專用章、法人授權委托書以及空白合同等的管理,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重要環節。企業法律顧問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并保證嚴格貫徹執行,為企業把好防范風險的關口。
10.參與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發生合同糾紛時,企業法律顧問及時提出解決的辦法,直接或協同有關業務部門進行處理,參與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并對糾紛解決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如發現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加以糾正和制止。
11.調查研究,及時總結企業法律顧問定期對本企業合同簽訂、履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統計分析、總結,向領導提出加強合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通過總結積累經驗,如日后發現類似問題,可以及時對癥下藥。
(三)企業法律顧問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合同管理是一項法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企業法律顧問在合同管理中居于重要地位,起主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管理工作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是其他部門的人員所不能勝任的。二是由于合同管理大都采取的是由企業法律顧問所在的部門即企業法律顧問部門或者法律事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顧問所在的部門作為企業合同的統一管理部門,專門承擔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職能,是企業規范合同管理、依法經營的重要組織保障,具有其他職能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如果合同管理工作是由其他職能或者業務部門負責,也需要企業法律顧問從合同審查、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的起草審核以及合同糾紛的處理解決等方面協助配合。
冶金地質企業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管理職能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逐步推進,越來越多的冶金地質企業都已深刻認識到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由法律事務機構作為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更有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的觀點也開始被大多數企業所認同并逐漸采納。近幾年來,一部分冶金地質企業已經開始逐漸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設置專職企業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大部分企業未認識到企業法律顧問對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至今尚未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未配備法律顧問人員、未將法律事務機構作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有的企業雖然設立了法律顧問機構,但沒有全過程介入合同項目的審查、決策、論證等重大經營活動,造成企業重大決策缺少法律審查環節。有的企業缺少專職法律顧問工作人員,兼職較多,且素質參差不齊,處理疑難糾紛和預防法律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沒有起到法律顧問應有的作用。
冶金地質企業與大部分的國有企業一樣,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企業市場意識、法律意識以及契約意識不強,合同管理不夠規范,企業經營風險控制乏力。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冶金地質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大,為有效預防、減少合同風險,冶金地質企業迫切需要加強法律顧問合同管理職能,規范法律顧問工作程序,提高法律顧問的業務素質,加強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預防、減少企業法律和經營風險。
1.有利于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是企業對外交往、經濟活動的重要載體,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過程中存在大量的法律因素,只有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和企業法律事務實踐經驗的企業法律顧問才能充分注意到其中的關鍵和要害,因此,由企業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管理是保證合同合法、有效的必要條件。
2.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企業法律顧問在合同參與及管理過程中,通過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實現企業合同管理法制化,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同時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經營中能夠充分利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避合同法律風險,為企業謀取最大利益。
3.有利于防范合同風險合同是一種經濟行為,法律介入合同事務只是為這種經濟行為控制法律風險。合同法律風險既有因違法帶來的顛覆性的損害,也有因合同無效而帶來的合同目的落空,更多的是因合同表述不利而帶來的合同陷阱,這些不利因素的識別與避免需要具有專業法律知識、豐富從業經驗的企業法律顧問的參與,方能防范和化解合同風險。因此,企業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管理有利于防范合同風險。
4.管理有利于合同糾紛的解決企業法律顧問全程參與、統一管理合同有利于合同糾紛的解決不僅體現在爭議和糾紛發生時,企業法律顧問能夠及時有效的企業處理合同爭議或糾紛,運用專業法律知識最大化的為企業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