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6 09:33:31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固定資產稅務籌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般談到固定資產稅務籌劃,就會想到固定資產折舊的稅務籌劃,并往往考慮使用加速折舊法。加速折舊法有時確實能起到籌劃的效果,但有些時候選擇加速折舊法是不合適的。首先,一般情況下加速折舊法為我國稅法所不允許。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對于固定資產稅務處理嚴格限定了加速折舊法的使用: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某些企業的機器設備,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于振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證券公司電子類設備、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外購達到固定資產標準或構成無形資產的軟件,并且上述情況需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方可采用加速折舊法。這就使得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受到很大的限制。其次,當企業處于減稅免稅時期或虧損時期,加速折舊法不一定適合。在免稅時期,折舊不存在抵稅效應;在減稅時期,折舊的抵稅效應沒有正稅期的效應大。因為累計折舊總額既定,減稅或免稅期折舊額越小,應納稅所得額越小,折舊抵稅作用就越大(相當于征稅期折舊額越大);相反折舊額越大,折舊抵稅作用就越小。再次,加速折舊法影響企業的報表利潤,并帶來一系列的不可忽視的非稅收問題。我國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一般應向工商、稅務、政府、銀行等部門及投資各方提供,上市公司還需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告其財務報告。如果僅僅從減輕稅負的角度選擇加速折舊,導致企業出現虧損,使投資者認為企業的盈利能力不強,造成企業籌資能力差,錯失發展壯大的機遇。另外,如果企業打算上市,其報表利潤率必須達到上市的標準,而固定資產納稅籌劃可能導致報表利潤率降低,從而影響其上市戰略的實現;當企業上市后,如果最近3年連續虧損,且限期內沒有消除的,將中止其股票上市。所以在進行固定資產稅務籌劃時,籌劃者需要在籌劃減稅與做大報表利潤以及其他非稅收因素之間達到均衡,從企業戰略的角度選擇籌劃方法,以有助于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的實現。
二、折舊方法的選擇
固定資產折舊是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然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這樣,企業便可利用折舊方法的差異,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利用折舊方法選擇進行企業稅務籌劃,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折舊方法選擇與法律規定
企業減輕稅負必須以不違背法律和不損害國家利益為前提。因此,在進行折舊方法選擇時必須充分了解現行法律規定,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企業的折舊方法做出選擇。而超出法律規定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節稅收益,相反還可能因其行為違背法律規定而使企業遭受諸如罰款的損失。
(二)折舊方法選擇與稅制因素的影響
不同的稅制條件會使折舊對企業的利潤和稅負產生不同的影響。一般,在比例稅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選擇加速折舊法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這相當于企業在初始年份內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如果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則宜選擇平均年限法。由于延緩納稅利益與稅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往往會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大于延緩納稅的利益。當然也有可能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小于延緩納稅的利益。所以,在未來稅率越來越高時,需要企業進行比較分析后,才能對企業的折舊方法做出選擇。在比較分析時,必須將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總額現值與延緩納稅獲得的利益現值進行比較,并使兩者的計算口徑一致。
在累進稅制下,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業的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下,減少企業的納稅。當然企業自身的條件、稅率累進的急劇程度及銀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會對折舊的節稅效果產生影響。因此,在累進稅制下,企業到底采用何種折舊方法較有利,仍需企業經過比較分析后才能最后做出決定。
(三)折舊方法選擇與通貨膨脹因素
按現行制度規定,我國對企業擁有的資產一般按歷史成本計量。這樣,如果存在通貨膨脹,則企業按歷史成本收回的實際購買力無疑已大大貶值,無法按現行的市價進行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的重置。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既可以使企業加快投資的回收速度,并在抑制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的同時,將補償的折舊基金投入企業再增值過程,以創造更多的財富;又可以使企業的折舊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舊成本獲得更多的稅收擋避額,從而取得延遲納稅的效應,為企業增加相對的投資效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一定要符合稅法規定。按稅法規定的加速折舊的方法、年限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
(四)折舊方法的選擇必須考慮資金時間價值
從表面上看,在固定資產價值固定的情況下,無論企業采用哪種折舊方法,也無論折舊年限有多長,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使不同時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不等值。所以,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帶來的稅務收益時,必須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提的折舊按當時的資本市場利率進行貼現后,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在規定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額現值總和及稅收擋避額現值總和,再比較各種折舊方法下的折舊現值總和及折舊稅收擋避額現值總和,并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稅收擋避額現值的折舊方法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
(五)折舊方法選擇與折舊年限
現行財務制度和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均給予企業一定的選擇空間。這樣,企業便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對企業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取“節稅”的稅務收益。但對一般性企業,即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當然,企業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選擇并非只有固定的模式,也不能單純從稅務的角度考慮。企業必須在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后(關鍵是要有利于企業管理目標的實現),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做出選擇。
三、折舊稅務籌劃實務分析
(一)折舊計提基數的稅務籌劃
會計制度規定,折舊是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提折舊額進行系統的分攤。其中應計提折舊額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如果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而稅法對于企業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予認可,除非有確鑿證據證明該資產已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而導致的資產減值,稅法才予以確認,并且必須經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因此減值準備無籌劃空間;但是納稅人可以利用固定資產定義的數額邊界2 000 元對某些設備的備件或工具小做文章,不過使用范圍相當有限。
(二)選擇折舊方法的稅務籌劃
會計上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以直線法、加速折舊法最為常見,其中加速折舊法又分為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直線法分為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各國稅法一般都允許使用直線折舊法,但是,對于加速折舊法而言,情況則有差別,有的國家允許使用,有的國家不允許使用或有限制使用。我國稅法對于加速折舊法是有限制性使用。由于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用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成本和費用的計算,因此,對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應科學合理而且合法。
一般認為,盡可能在較短的折舊期間內收回投資,有利于納稅目標的實現。若企業處于盈利期間,在比例稅制(我國企業一般適用比例稅率)下,一般選擇加速折舊法而不是直線法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開始前兩年依次是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工作量法、年限平均法提取折舊所獲得的稅務利益最大;第3年起年數總和法,獲得的稅務利益大于雙倍余額遞減法;到最后一年年數總和法驟然降到余額遞減法之下。在累進稅制下,則宜采用直線法而不是加速折舊法,這可以防止后幾年出現利潤“山頭”撞上累進突變的高稅率,從而減少企業納稅。
上述順序是企業在一般情況下的最佳選擇,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企業的選擇也會不同。比如,即使在減免稅期間,許多企業的經營者出于財務原因也愿意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已經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仍然在為企業服務,它為企業提供了一項額外資金,沒有另外擠占企業的資金。這些固定資產的存在為企業將來的經營虧損提供了彌補的途徑,營造了較為寬松的財務環境。另外,企業若處于虧損狀態,或者依稅法規定有前若干年虧損可抵扣時,由于采用加速折舊法會加大每年虧損的數額,而虧損額只可以今后5個連續納稅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若虧損額在連續5個納稅年度中不能全部得到彌補,則加速折舊法不可取。
折舊方法的選擇還受非稅收因素影響。所以籌劃者需要權衡納稅籌劃與報表利潤之間的矛盾,從企業戰略的角度選擇納稅籌劃方法,有助于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的實現。
(三)案例――基于稅務籌劃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
例1:某企業固定資產原值80 000元,預計凈殘值2 000元,使用年限5年。該企業年利潤(含折舊)見表1。所得稅適用25%的比例稅率。假定銀行利率為10%。
1.對應納稅額的影響
從上列數據可見,雖然用3種方法計算出來的累計應納所得稅額在量上是相等的,均為32 500元。但是,第1年,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最多。總的來說,運用加速折舊法計算折舊時,開始的年份可以少納稅,把較多的稅收延遲到以后的年份繳納,相當于從政府處依法取得了無息貸款。
為了便于比較,將各年的應納稅額都折算成現值,并累計起來。通過對應納稅額現值的比較可見,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稅額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計算折舊時,稅額最多。原因在于: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在最初的年份內提取了更多的折舊,因而沖減的稅基較多,使應納稅額減少。這樣,其應納稅額的現值便較低。
因此,在比例課稅的條件下,加速固定資產折舊,有利于企業節稅,因為它起到了延期繳納所得稅的作用。但如果企業處于稅收優惠期,或者處于累進課稅條件下,情況又會不同,需要做出進一步的測算。
2.對營業成本和利潤的影響
從上列數據可以看出,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的固定資產成本就存在差異,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也因此存在差異。盡管3種方法計算出來的稅前利潤在量上是相等的,但是,第1年,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稅前利潤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直線法計算的稅前利潤最多。即在可以節稅的加速折舊法下,前期利潤發生了后移。如果把各年的稅前利潤都折算成現值,并加以匯總,則可以看出,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稅前利潤現值累計額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直線法計算的稅前利潤現值累計額最多。總之,以稅務籌劃為導向的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所產生的會計信息,不同于選擇其他會計政策所產生的會計信息,因此會對會計信息使用者產生影響。這些影響就是以稅務籌劃為導向的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經濟后果。
主要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務籌劃 固定資產 折舊法
當前,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自己的創業行程,越來越多的企業面臨納稅這個問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業的最終目標,但是較重的稅收負擔,在一定程度上又影響著企業目標的實現,于是,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以減輕企業的稅負水平便成為了企業必須考慮的主要問題之一。
一、稅務籌劃的含義
稅務籌劃是企業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以稅收政策為導向,在計稅依據形成之前、納稅義務尚未發生時,通過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合理安排,利用稅收的優惠規定、納稅時間的掌握以及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控制等途徑,達到稅后利益最大化的行為。
二、企業固定資產稅務籌劃機理分析
稅法《細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在企業生產經營、生存發展中處于重要地位,在實際工作中必須重視固定資產的稅收籌劃。
(一)購置固定資產的稅收籌劃
企業購置固定資產的籌資渠道一般有以下六個方面:向金融機構貸款、向其它企業借款、企業自我積累、企業內部集資、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從稅收的角度看,企業選擇各種方式籌資關鍵是看其所承擔的稅負和稅前扣除的多少。
從稅收籌劃的效果來看,在這六種方式中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借款方式產生的效果最好,向金融機構貸款次之,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再次之,自我積累效果最差。原因在于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的拆借涉及到的人員和機構較多,容易使納稅利潤規模分散而降低。同樣,金融機構貸款亦可實現部分節稅和較輕度節稅:一方面,企業歸還利息后企業利潤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企業的投資產生收益后,出資機構實際上也要承擔一定的稅收,從而使企業實際稅負相對降低。在實際操作時企業在籌資渠道的籌劃過程中除了要考慮稅收負擔外還要充分考慮企業的自身特點和風險承受能力。可選擇單一籌資方式,也可采用多種籌資方式組合降低企業的風險。
(二)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籌劃
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會不斷發生磨損和損耗,計提折舊是企業進行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保證。折舊費用是固定資產損耗反映到產品成本中的價值,構成了產品成本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計提的折舊費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產品成本的大小,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水平。從表面上看,固定資產的價值是既定的,無論采用什么方法計提折舊,不論提取多長時間,其總的折舊額是固定的,似乎不會影響企業總的利潤水平及稅金。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在不同的稅制環境下,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和選用不同的折舊年限,能起到遞延納稅的節稅目的。
1、折舊年限的選擇
一般來說,折舊年限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經驗值,使得這容納了很多人為成分。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遞延交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但這并不是說,稅收籌劃就是盡量縮短折舊年限。一般認為,盡可能在較短的折舊期間內收回投資,有利于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
2、折舊方法的選擇
目前,會計實務中普遍應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在上述各種折舊方法中利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的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進而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避稅籌劃提供了可能。因此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直接影響企業的應納稅額。首先,不同的折舊方法通過年折舊額計提數值的變化造成了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的時間差異。其次,不同的折舊方法即使在節稅總和(相同折舊年限和不考慮稅收優惠)相同情況下也將產生節稅額時間價值的差異。
例:某企業購入一大型設備,成本為100萬元,預計凈殘值10萬元,該設備可使用5年,該企業5年內每年末扣除折舊費以前的年利潤總額維持在120萬元,假設所得稅率為33%,下面就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以及年數總和法等三種方法對各年稅收的影響做一比較(見下表):
各種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企業所得稅影響的比較單位:萬元
從計算結果可知,采用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在固定資產使用期內所計提的折舊額是相等的,企業5年內應納稅額是相等的。但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下,在固定資產使用期限內每年所計提的折舊額是不盡相同的,每年的折舊額呈遞減趨勢。由于在使用期內各年的折舊額不同,因此會對企業年度凈利的計算產生影響。而實際中,企業對折舊方法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獲得財務受益的目的。從上表可以看出,上述三種折舊方法對應納稅總額沒有影響,但是在加速折舊法下,企業在第一年、第二年少納稅,使納稅期向后遞延,而資金本身具有時間價值,這就相當于企業從政府處依法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進一步分析看,在相同的折舊年限和不考慮稅收優惠的情況下,不同的折舊方法其實在節稅總和相同的情況下也將產生節稅時間價值的差異。
(三)固定資產租賃的籌劃
根據租賃的目的,可將其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一般來說,企業在資金短缺而又急需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可采用融資租賃法。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會計處理中,計入企業的資產項目,因此,應計提折舊。同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而發生的長期應付款,其利息負擔往往直接計入財務費用,這樣就減少了應繳所得稅。對于經營租賃來說,它可以避免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資金占用和經營風險。租金的支付較平穩,具有很大的均衡性。而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等為一次性支出或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時,其資金的支付時間比較集中,不利于企業資金的周轉。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哪種租賃方式。
(四)固定資產修理籌劃
在固定資產修理過程中,蘊藏著許多籌劃的機會。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一是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的20%以上,二是經過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兩年以上,三是經過修理后的固定資產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如果企業能合理安排固定資產修理,將固定資產改良盡可能地轉變為大修理或分解為幾次修理,便能獲得可觀的經濟收益。因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屬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范疇,其所耗配件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況且改良支出要么計入固定資產原值,要么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間內分期攤銷。而固定資產大修理所購進配件材料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而且修理費用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顯然二者享受的待遇相差甚遠。
總而言之,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稅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人們對稅收籌劃將會有一個較全面、正確地認識。只要政府及新聞媒介正確宣傳、引導,我們有理由相信,企業的稅收籌劃意識會更加強烈,稅收籌劃在我國必將有所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消費型增值稅 固定資產 稅務籌劃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為保證改革實施到位,易于納稅人實際操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0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業務的稅務處理。筆者從轉型改革對煤炭企業的影響出發,對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籌劃,使煤炭企業享受更大的改革收益。
一、煤炭企業固定資產性質
隨著煤炭開采技術的提高和安全生產難題的逐步解決,我國礦井生產規模越來越大,其中固定資產投入占礦井建設、生產投資比例也越來越大,據目前大型、特大型煤礦企業財務報表反映:固定資產多占企業總資產的46%-69%。這里的固定資產范圍與稅法所稱固定資產范圍存在差異:稅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包含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煤炭企業是資源開采型企業,固定資產形成主要在井下,因此,建筑物、構筑物所占比重較大。
二、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抵扣政策
(一)固定資產抵扣政策
《通知》中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二)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的項目
《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5.本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三)特殊抵扣政策
《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1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也就是說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中抵扣。
三、消費型增值稅對煤炭企業的影響
消費型增值稅下,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能夠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相對于轉型前來說,企業稅負得到了降低,從一定程度上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
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擴大,也影響到會計核算中固定資產的計價、使用期內折舊費用的計提、企業損益等一系列問題。固定資產進項稅從當期銷項稅中抵扣,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成本減小,計提折舊費用的基數減小,使用期內計提的折舊費用減少,企業利潤增加,從而交納企業所得稅增加。從企業資金流來說,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當期,企業交納增值稅減少,當期資金支出減少,交納企業所得稅增加,但企業所得稅的資金支出僅占增值稅資金支出的1/4,與生產型增值稅政策相對比,企業節省了3/4的資金,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
但是,對于煤炭企業來說,可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投資金額僅占全部投資額的30%左右,相對于棉紡織等其他行業,可抵扣資產所占比例較低。
四、消費型增值稅下的稅務籌劃
消費型增值稅下,處于相對劣勢的煤炭企業,欲享受更多的政策優惠,應在固定資產投資前期、中期做好稅務籌劃。筆者從固定資產的投資方式、使用用途和供貨方選擇三方面進行了以下籌劃:
(一)投資方式
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方式有外購、自建、融資租賃等,根據目前的增值稅政策,外購和融資租賃基本不存在籌劃空間。外購固定資產,依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因此,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企業自建固定資產,購買的設備、材料,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顯然,傳統上包工包料、只開具建筑業發票的方式對企業是不利的。筆者認為可以采用以下投資方式:
一是選擇承包商時,事先要對承包商的納稅性質進行調查,選擇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建筑企業,將所用設備材料款和施工費分開結算,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建筑業發票,使設備材料進項稅可以從當期銷項稅中抵扣,減少企業的稅金支出。
二是如果承包商不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企業可以選擇與承包方只簽訂建筑勞務合同,企業自行購買工程所用設備和材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以保證企業獲得更大的利益。
(二)使用用途
按照《細則》的規定,只有專門用于不征收增值稅項目或者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項目,包括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其固定資產進項稅才不允許抵扣。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這給多種經營企業提供了一個籌劃的空間,對于增值稅項目和非增值稅項目通用的機器設備,在保證生產的前提下,企業可以考慮一機多用,既可以節省投資資金,又可以抵扣非增值稅項目等所用機器設備的進項稅,減少企業的稅金支出。
(三)供貨商選擇
從生產規模劃分,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3%,稅率不同造成相同總價固定資產的票面稅額不同,從而影響企業抵扣進項稅不同。企業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貨商,在固定資產總支出等同的情況下,抵扣進項稅額大,減少了企業的稅金支出,降低了企業稅負,相反,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性質的供貨商,會增加企業的稅金支出。因此,企業應慎重選擇供貨商,減少損失,為企業爭取更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摘 要 本文闡述了洗煤企業對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稅務籌劃的必要性,指出了具體的稅務籌劃點,并強調了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 洗煤企業 資產投資 納稅籌劃
一、洗煤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一)稅務籌劃是使企業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徑
稅收具有法律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這種依法征收同時也是對納稅單位和個人的財產、行為、所得等的法律確認,即依法納稅后的財產、行為、所得等是法律認可并受法律保護的。稅收可視作經營費用,是企業純利潤的減項,企業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不納稅或少納稅,就意味著花少量的費用獲得了同樣的法律認可和國家法律保護。稅收是政府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政府根據市場規律制定的產業政策、產品政策、消費政策和投資政策等無一不在稅收法規上得到充分體現。企業在仔細研究稅收法規的基礎上,按照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安排自己的經營項目和經營規模等,最大限度地利用稅收法規中對自己有利的條款,無疑可以使企業的利益達到最大化。
(二)稅務籌劃是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促進力
企業的經營管理不外乎是管好“人流”和“物流”兩個流程。而“物流”中的“資金流”對企業經營如同血液對人體一樣重要。稅務籌劃是一種高智商的增值活動,為進行稅務籌劃而起用高素質、高水平的人才必然會為企業經營管理更上一層樓奠定良好的基礎。稅務籌劃主要就是謀劃資金流程,它是以財務會計核算為條件的。企業要進行稅務籌劃,就必須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從而使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不斷躍上新的臺階。高素質的財務會計人員,規范的財會制度,真實可靠的財會信息資料是成功進行稅務籌劃的條件,創造這些條件的過程,也正是不斷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過程。
二、洗煤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稅務籌劃點
洗煤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具有耗資多、時間長、風險大等特點,其納稅籌劃涉及成本、收益、折舊、投資方向以及市場等諸多因素。我國稅法(細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和工具等如跳汰機、浮選機、濃縮機、破碎機、給煤機。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一)根據稅法的如上規定,固定資產涉稅籌劃應注意的三種情況
1.凡屬企業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只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論其價值多少,均應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2.不屬于企業生產經營主要設備,凡符合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和“使用年限不超過兩年”的條件之一者,可以不作為固定資產。
3.可不作為固定資產處理的物品,應視為流動資產進行核算,僅就實際交付使用的數額列為當期費用。
(二)在日常工作中固定資產投資的稅務籌劃點
1.在歷史成本法下,固定資產的不同取得方式影響著企業的收益
(1)固定資產的現購方式
現購是指以貨幣資金購置各種固定資產。由于貨幣資金不需計價,購入固定資產時支出的價款及發生的附帶成本都可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成本。
(2)固定資產的賒購方式
通過賒購取得固定資產,通常有一般賒購和分期付款賒購兩種方式。一般賒購方式是指在未來某一時期以賒購價格一次清償價款,購入固定資產;分期付款賒購,是指賒購固定資產時采用分期付款的辦法。
賒購固定資產不僅解決了企業資金周轉的困難,而且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還相應減少了利潤,有利于企業合理避稅。
2.折舊方法及折舊年限長短的選擇,影響著企業的資金時間價值
眾所周知,加大成本會減少利潤,從而使所得稅減少。如果不提折舊,企業的所得稅將會增加許多。折舊可以起到減少稅負的作用,這種作用稱之為“折舊稅抵”或“稅收擋板”。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包括兩大類:一是直線法;一是加速折舊法。雖然從固定資產的整個使用期來說,兩類不同的折舊方法的折舊總額是不變的,對收益總額也無影響,但是,加速折舊法在最初的年份計提折舊多,沖減了稅基,減少了企業應納所得稅,相當于企業在最后的年份得到了一筆無息貸款,達到了合理避稅的目的。而洗煤企業目前普遍采用平均年限法。
3.用足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各種減免稅是納稅籌劃的溫床,稅收中一般都有例外的減免照顧,以便扶持特殊的納稅人。年產100多萬噸、設備年采購額約1個億的大型洗煤企業更應用足其中“為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力度,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和經濟穩定發展,對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這一優惠政策。
4.嚴格固定資產計劃、采購、驗收、核算等管理環節
禁止設備申購單位為逃避單位材料費、維修費等可控成本的考核,將設備原值的20%-30%維修用配件、材料隨設備一同采購并作為固定資產入賬驗收和核算,以免白白損失這些所謂的設備配套的配件、材料的17%的進項稅抵扣;同時也可以使企業避免超前支付不必要的所得稅。為保全企業內部單位局部小利益,而放棄維護企業合法的整體利益,實在是得不償失。
三、實施固定資產投資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在具體實施固定資產稅務籌劃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注意培養正確的納稅意識,建立合法的稅務籌劃觀念
以合法的稅務籌劃方式合理安排經營活動;深入研究掌握稅法規定,充分領會立法精神,使稅收籌劃活動遵循立法精神,以避免避稅之嫌。同時應注意:進行稅務籌劃時不要過分地受利益驅動,否則會面臨更大的風險。稅收籌劃不要超過合理的界限,要能夠準確評價稅法變動的發展趨勢。
(二)了解與投資、經營、籌資活動相關的稅收法規、其他法規以及處理慣例
由于稅收籌劃方案主要來自不同的投資、經營、籌資方式下稅收規定的比較,因此,對與投資、經營、籌資活動相關的稅收法規、其他法規以及處理慣例的全面了解,就成為稅收籌劃的基礎環節。只有有了這種全面的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的納稅方案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做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投資決策、經營決策或籌資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稅收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三)對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用必須要有緊迫感,注意用足、用好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的稅制建設還很不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納稅人必須通曉稅法及會計財務制度,充分利用稅務政策與會計財務制度的差別,將二者結合起來。在利用某項政策規定籌劃時,應對政策變化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防范籌劃的風險。原來是稅收籌劃,政策變化后可能被認定是偷稅,所以,目前稅收籌劃的重點應是用足、用好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讓稅收優惠政策盡快到位,這個空間非常大。許多納稅人對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還不十分了解,有些政策還沒有被完全利用。因此對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用必須要有緊迫感,否則,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過一段時間就取消了。
(四)注意保持賬證完整
就企業稅收籌劃而言,保持賬證完整是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原則。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如果企業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會計憑證或記錄不健全,稅收籌劃的結果可能會無效或大打折扣。
參考文獻:
[1]高展.淺談我國洗煤選煤技術設備.科技與企業.2011(5):21.
[關鍵詞]固定資產 企業所得稅 財務籌劃
在各稅種內各要素彈性的大小決定了各稅種的稅負彈性,或者說某一稅種的稅負彈性是構成該稅種各要素的彈性的綜合體現。可見,稅負彈性越大,納稅財務籌劃越有必要。企業固定資產納稅財務籌劃涉及所得稅、增值稅等稅種。對固定資產進行納稅財務籌劃,可以更好地為企業節稅。
企業可以利用稅法允許的會計政策選擇、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估計空間進行納稅財務籌劃,還可針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在稅法規定上的差異進行籌劃,獲取籌劃利益。
一、折舊方法選擇的納稅財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籌劃分析:(1)如果未來各年所得稅稅率呈上升趨勢,企業在籌劃時應根據折現率,比較稅率提高增加的稅負與延緩納稅收益的大小,做出最佳選擇。(2)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既可使企業縮短投資回收期,又可使企業加速折舊,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3)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對不同折舊方法下獲得的不同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進行比較,在合乎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但是,加速折舊法并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1)盈利企業應采用加速折舊法。(2)虧損企業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3)企業處于減免稅優惠期間,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
二、凈殘值的納稅財務籌劃
法律依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并沒有明確規定預計凈殘值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固定資產的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籌劃分析:當企業處于所得稅非減免稅時期,納稅人應根據資產(尤其是預計無形損耗大的固定資產)的特點,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調低殘值比例。殘值比例調低后,折舊抵稅增加,這既維護了納稅人的權利,也能給納稅人帶來不可忽視的稅收利益。
三、案例分析
企業可以采用直線折舊法或加速折舊法進行固定資產后續計量,不同的折舊方法影響當期費用和產品成本。如果采用直線折舊法,企業各期稅負均衡;如果采用加速折舊法,企業生產前期利潤較少、從而納稅較少,生產后期利潤較多、從而納稅較多,加速折舊法起到了延期納稅的作用。
實例:某企業購進一臺機器,價格為200000元,預計使用5年,殘值率為5%,假設每年年末未扣除折舊的稅前利潤為2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根據上述條件,分別采用直線法、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各年的折舊及其繳納所得稅的情況。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如下:
方案1:采取直線法計提折舊,如表1所示。
表1 直線法 單位:元
方案2: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如表2所示。
表2 雙倍余額遞減法 單位:元
根據上面計算可以看出,盡管在設備整個使用期間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是相同的,但不同的折舊方法在每一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同。
總之,固定資產納稅財務籌劃需要高素質高水平的會計人員以系統的觀點,從企業戰略出發,綜合考慮企業稅收和非稅收因素,實現稅收成本和非稅收成本的均衡,以達到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