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6 09:33:1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服務貿易的分類,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中圖分類號:F7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6-0298(2017)12(b)-069-02
環境服務是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隨著科技的發展和世界人口數量的增加,世界經濟的發展中對化工原料、能源等方面的需求也逐漸的加大。但是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已經被摒棄的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行業和生產方式,發展中國家為了提升經濟地位,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尋求生存之地,不得不繼續開展。這也使得人類的生存環境狀況堪憂。當前我國的經濟迅速崛起,在尋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的同時,還需要能夠用最低的成本和手段降低能耗,這不僅是我國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世界關注的熱點問題。為了能夠有效地消除和降低環境服務的貿易壁壘,各國還需要為了共同的利益,實現環境服務貿易自由化,降低環境治理成本,提升環境質量,逐漸改善環境問題。
1國際環境服務貿易壁壘概述
從當前的國際環境服務市場的情況來看,國際環境服務貿易壁壘可以分為以下方面,包括外商投資限制、企業中母國雇傭該國國民的限制;員工國籍以及居住場所的限制以及環境法規能否健全執行的限制等。為了有效的劃分國際貿易壁壘的特點,可以根據其相同點進行分類,并以此為基礎制定相應的措施。首先最顯著的類別為貿易障礙類,這是由于壞境服務的供應者大部分都是通過商業設立的服務模式進行服務。其次是政府采購類,政府采購在環境工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為在公共資產的服務市場中無法實現全部的私人企業經營形式,即使當前公共服務已經逐漸形成民營化或者委托私人企業,但是政府部門仍然需要提供采購服務;再次,促進本國出口貿易壁壘,比如政府的出口優惠政策,可能會使環境產品貿易出現扭曲[1]。最后一類是國內法規,當前各國的政策法規間都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所以要想進入其他國家的環境服務市場存在很大的難度。
2環境服務國際貿易壁壘現象分析
2.1貿易保護主義現象
當前影響環境服務貿易自由的障礙不是關稅的問題,而是法規的限制。各國的法規是行業活動規范的制度,所以在服務貿易上會存在一定的阻礙作用。環境服務國際貿易中的顯性壁壘主要是各國政府對環境服務貿易政策的限制以及相關的管理制度。由于環境服務自身的壟斷性,使得各國政府在環境服務市場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如果市場準入條件比較高,那么就會導致環境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出現緩慢和推遲的現象。在過去的發展中,沒有國家愿意讓外資參與到國家的環境服務中,但是當前如果不能有效的調整這種壟斷市場的結構,那么私有企業會利用其科技和服務優質化的優勢打壓公共企業的發展[2]。隨著環境服務的產業化發展,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護本國的工業,國家會采用限制外資的方式降低競爭,或者采用限制高科技出口的方式,實現本土化的保護,而這些政府的規定就是主要的環境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壁壘。
2.2環境服務進出口的限制
從環境服務貿易的具體方式分析,其貿易方式主要是以商業形式為基礎的,所以貿易壁壘也主要針對的是外資企業的機構設置、參股以及控股權利限制,同時各國的移民法中也對環境服務為主的各種生產要素進行控制,包括資金、人員、信息等對環境服務貿易的障礙。還有一部分環境服務主要采用的是跨國跨境的方式。如果進口國無法對出口國所提供環境服務的商業機密以及知識產權等進行有效的保護,那么出口國必然會采用一定的環境技術或者信息的出口限制政策。
2.3環境服務的自然屬性
當前,環境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中還處于初級的發展階段,由于世貿組織中只對少數國家的環境服務做出相應的承諾,所以世貿組織的原則和規定往往不適合于各國的環境服務貿易,換言之,世貿組織對大部分國家的貿易規則都沒有約束能力。特別是環境服務自身的壟斷性質本身就會阻礙競爭對手的加入。大部分國家注重對環境服務的發展和推廣,但是沒有刻意的去躲避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雖然會導致該國的環境服務企業政府補貼違反世貿組織的反補貼規定,但是這個行業卻是必須要扶持的,這些政府的行為也會對外來的競爭形成巨大的限制和打擊[3]。同時還存在一種不符合服務貿易規定的行為,具體為一個外資企業要想進入到一個國家的市場,必須要先進行經濟需求測試,并在測試中滿足進口國的相關測試指標,這也為外來企業的入市帶來一定的障礙,從而降低了貿易政策的公平性。
3國際貿易壁壘對我國環境服務貿易的具體影響
我國的環境服務貿易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起步晚,但是一直是政府重點關注的產業。國際環境服務貿易能夠有效的提升我國的服務貿易水平,同時提升我國的就業率,帶動國民經濟的增長,促進國家產業結構的優化,但是在實際的服務貿易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諸多的貿易壁壘,進而對我國的服務貿易發展造成巨大的影響。
3.1自然人流動限制導致我國勞動力優勢無法發揮
國際環境服務貿易是一種勞動密集型的產業服務模式,我國的勞動力眾多,雖然當前我國的勞動力價格不斷的提升,但是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我國的勞動力價格還是偏低的,同時隨著我國的教育力度加強,國民的素質也得極大程度的提升,因此我國的勞動力素質在發展中國家也屬于比較高的,整體的服務水平在國際上處于中上等,由此可見我國的勞動力性價比從國際范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但是由于勞動力進入他國的相關限制條款導致我國的勞動力無法發揮優勢性。
3.2貿易限制阻礙服務機構出口貿易的進程
環境服務貿易是以商業形式為其他國家提供貿易服務的,而明顯性的貿易限制主要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對其他國家企業在本國設立機構的限制。當前我國尚處于發展中國家的隊列,市場化還在不斷的發展和完善中,即使大部分企業的服務質量和項目都比較成熟,而且具有一定的優勢,但是在大部分的國家的制度限制下,還是無法成功的進入到他國的市場。
3.3各國的環境保護政策對我國的負面影響
當前我國在技術檢測水平上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進而導致很多國家利用我國技術和法律上的漏洞,將一些對環境有害的廢棄垃圾向我國走私,同時我國的部分商人在利益的誘惑下,不惜與外商勾結,故意進口垃圾產品,進而對我國的環境造成毀滅性的污染和破壞,從而導致我國的國內環境服務產業發展舉步維艱[4]。國內環境服務中的大量資源被用來處理這些外來的污染因素,分散環境服務的精力和資源,從而為我國的環境服務貿易發展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
3.4國際貿易壁壘應對人才缺乏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經濟和實力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國際貿易領域的人才也不斷的涌現,但是從我國的國際貿易情況來看,貨物貿易仍然占非常大的比重,當前我國的國際服務貿易壁壘仍然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特別是在貿易壁壘應對的人才方面,還是極度缺乏。如何能夠有效的避開和打破國際服務貿易壁壘,更好地投入到國際環境服務貿易市場,還需要我國專業人才的不斷探索和研究,而從當前我國在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情況來看,進展的速度緩慢,這也突出了我國在國際貿易壁壘中應對人才的匱乏。
4消除國際貿易壁壘對我國環境服務貿易影響的對策
4.1通過國際談判放寬對我國人才簽證的限制
針對我國勞動力無法有效輸出的問題,還需要政府能夠通過與各國對話談判的方式,爭取一些發達國家對我國自然人流動的簽證有利政策,進而使我國的居民在國外可以獲得更多的自由工作和務工機會,從而促進我國環境服務貿易的發展,充分發揮我國勞動力和人才的優勢作用。
4.2加快市場化進程規范服務型企業的發展
我國的市場化發展實踐中,雖然當前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但是在總體上還處于落后的情況,所以我國還需要能夠不斷的加快市場化的服務進程,加大對我國企業管理法規的規范和執行力度,用國際化的標準對我國的服務型企業進行規范,進而提升我國服務型企業的服務水平和資質,使企業符合國際的相關政策,真正的實現走出去戰略。
4.3提升技術檢測水平,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由于我國的檢測技術水平和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導致國外的很多垃圾產業和產品進入到我國,進而對我國的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影響我國環境的保護策略實施。所以我國還需要加大對產品檢測技術的研究,提升檢測技術的水平,從而使國外的一些對環境影響較大的產業和產品在進入我國時能夠“無處遁形”,防止一些垃圾產品進入到我國,占用環境服務資源。同時還需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對一些不法商人進行嚴厲的打擊,一旦發現故意進口垃圾產品的企業進行嚴厲的查處,從而從源頭上阻止一些“洋垃圾”的進入,提升我國環境服務的效率。
4.4完善國際貿易專業課程,培養專業化人才
高等院校是培養社會人才的主要途徑,所以針對國際貿易壁壘問題,我國還需要加大對國際貿易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首先完善高校的國際貿易教學體系,可以針對當前的國際貿易壁壘問題設立相應的專業,開展相關的課程。針對當前我國國際貿易人才缺乏的情況,還需要加大對人才的培養力度,注重實踐性課程的開展,使高校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能夠認識到當前國際貿易中存在的壁壘,并在學習的過程中能夠針對這些問題不斷的探索,雖然大學階段解決這些問題還存在較大的難度,但是相信從基礎抓起,對未來人才的培養將具有重大的幫助,同時也有利于構建良好的人才培養環境。
5結語
綜上所述,環境服務國際貿易壁壘不是短期形成的,而是一個經過漫長時間累積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所以在國際貿易的發展中已經根深蒂固,同時這種貿易壁壘與企業的服務行業不同,環境問題所涉及的范圍更廣,這也導致這種環境服務貿易中的貿易壁壘是存在于社會各個領域和層次的。通過對環境貿易自由化的認識和實施能夠有效的消除這種貿易壁壘,這不僅有利于對世貿組織貿易規則的遵守,同時還有利于世界環境服務產業的發展,同時帶動其他產業的貿易活動開展。當前這種國際貿易壁壘對我國的環境貿易開展造成重大的影響,所以我國還需要能夠在全面認識國家貿易壁壘的同時,積極采取相應的措施,有效的消除和規避貿易壁壘對我國環境服務貿易帶來的影響,促進我國環境服務貿易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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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崔瑋.我國運輸服務貿易發展特征及戰略選擇[J].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2012(6).
[3] 李春雷.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影響因素分析及應對策略[J].時代金融(中旬),2012(6).
〔關鍵詞〕信息服務貿易;國際貿易;貿易競爭力;對策
〔中圖分類號〕F4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0821(2013)01-0026-05
服務經濟(Service Economy)是以人力資本基本生產要素形成的經濟結構、增長方式和社會形態。當前,服務經濟占世界經濟總量的比重達到70%左右,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勢頭強勁。進入新世紀以來,服務貿易在結構性調整中爆發新的增長力,顯現出新的發展態勢:其一是新興經濟體服務貿易發展速度超過發達經濟體;其二是服務貿易結構進一步調整,高附加值新興服務貿易比重超過傳統服務貿易,2006年以運輸和旅游為代表的傳統服務貿易首次低于50%;其三是信息服務貿易的興起。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不僅增強了服務活動及其過程的可貿易性,而且產生了大量新興服務貿易門類,使世界服務貿易產業結構進一步朝著技術、知識密集型的方向發展,而且貿易規模越來越大。以2009年為例,全球服務貿易總額達到64 261億美元,約占全球貿易總額的20.4%,而且2000年以來,世界服務貿易年均增速9.3%,超過貨物貿易8.8%的發展速度。同時,我國自身的服務貿易處于相對較低水平:相比國際20.4%的平均比重,我國服務貿易比重僅為11.5%,為所有主要經濟體中,比重最低的經濟體。為此,我國在2011年出臺的《服務貿易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專門部署了相關戰略舉措。而近年在國際貿易研究領域,國內外學者已經關注到服務經濟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由此而衍生的服務貿易格局,并著重關注服務貿易發展方向和主要動因。鑒于在理論和實踐中對2008年以后快速增長的信息服務貿易鮮有專門研究,因而測度我國信息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水平,對于提升我國未來貿易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1信息服務貿易的范疇
信息服務貿易是指是與信息產品和信息服務有關的一切貿易形式和活動,與一國ICT投資和信息基礎設施水平密切相關,但目前在統計和操作中有不同的理解。有主張從國際貿易角度的大三分法(張強莉,2007),認為國際貿易分為物質貿易、勞務貿易和信息貿易,其中信息貿易為技術、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務貿易,并列舉國際技術與管理咨詢服務貿易(如工程咨詢、法律、財務服務貿易),國際經貿信息服務貿易,國際專家服務(如國際教育、技術專家服務貿易) 等作為信息服務貿易的內涵。逯宇鐸(2007)等關注到信息服務貿易的多樣性,提出從有形信息服務貿易和無形服務貿易進行區分,涵蓋跨國數據流服務、電訊服務、工程咨詢服務、技術培訓與教育服務,金融信息等無形信息服務以及計算機軟件、音像制品、文化娛樂制品和某些高技術產品等涉及知識產權的各種有形產品。信息學者,如馬克.尤里·波拉特(1978)、儲節旺(2002)則更關注信息服務的本質特征,主張在已有的信息產業統計口徑中切分出信息服務業類別并加以統計。上述統計范疇,要么在國際貿易平衡支出表中無法反映,要么不能完全反映我國信息服務貿易的總體范圍。筆者認為,信息服務貿易范圍的界定必須滿足兩個基本原則:
1.1信息服務貿易應為服務貿易的下位類,從屬于服務貿易總體分類
世貿總協定將服務貿易劃分為12個大部門(商業服務,通訊服務,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分銷,教育,環境,金融,與健康相關的服務,旅游和旅行相關服務,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交通運輸服務,其他) 及160多個分部門。商務部結合WTO相關要求,提出運輸、旅游、通訊服務、建筑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廣告和宣傳、電影和音像、其他商業服務等12大類。信息服務貿易范疇應立足于上述12個大類。
1.2信息服務貿易分類應兼顧信息服務的真實內涵
目前,有學者采用WTO框架下的小三分法,即服務貿易分為運輸服務、旅游服務和信息服務貿易;還有一些學者直接以服務貿易分類中的計算機和信息服務代替信息服務分類。這兩種分類或寬或窄,無法反映信息服務的真實內涵。
在現有的服務貿易分類中,傳統的運輸業、旅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均含有一定信息服務要素,但其服務主體并非信息服務。因此,筆者認為以通訊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廣告和宣傳(下稱傳媒)、電影和音像(下稱影音)6個大類能較好地反映信息服務貿易的近似內涵;在國際統計口徑中以通訊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以及私人、文化及娛樂服務4大類為統計口徑。
關鍵詞:服務貿易;進出口潛力;長三角
中圖分類號:F746.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7-0205-05
引言
經濟學意義上的長三角地區,一般是指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由蘇南、上海和浙江東北的16個城市構成,包括上海、南京、蘇州、無錫、常州、揚州、南通、泰州、鎮江、杭州、嘉興、寧波、紹興、舟山、湖州、臺州(2003年9月加入),中國長三角地區的服務貿易近年來相對中國的服務貿易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優勢,考慮到今后服務貿易的側重點,需要對服務貿易內容進行研究確定。
一、服務貿易分類
(一)服務貿易模式及分類
按照WTO簽署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有四種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方的領土內,向另一成員方領土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如在中國境內通過電信、郵政、計算機網絡等手段實現對境外的外國消費者的服務;(2)境外消費:指服務提供者在一方的領土內,向來自另一成員方的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如中國公民在其他中國短期居留期間,享受國外的醫療服務;(3)商業存在:指一方的服務提供者在另一成員方領土內設立商業機構,在后者領土內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如外國服務類企業在中國設立公司為中國企業或個人提供服務;(4)自然人流動:指一方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進入另一成員方的領土內提供服務的方式,如某外國律師作為外國律師事務所的駐華代表到中國境內為消費者提供服務。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烏拉圭回合中期審評會議后,加快了服務貿易談判進程,并在對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在征求各談判方的提案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十二大類:商業、通訊服務、建筑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及社會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
(二)服務貿易內容
1.商業。指在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換活動,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列出的六類這種服務,其中既包括個人消費的服務,也包括企業和政府消費的服務。(1)專業性(包括咨詢)服務。專業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服務;工程設計服務;旅游機構提供服務;城市規劃與環保服務;公共關系服務等;專業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務項目的有關咨詢服務活動;安裝及裝配工程服務(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務),如設備的安裝、裝配服務;設備的維修服務,指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設備的維修服務,例如成套設備的定期維修、機車的檢修、汽車等運輸設備的維修等。(2)計算機及相關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計算機硬件安裝的咨詢服務、軟件開發與執行服務、數據處理服務、數據庫服務及其他。(3)研究與開發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人類學中的研究與開發服務、在紀律結束下的研究與開發服務。(4)不動產服務。指不動產范圍內的服務交換,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賃服務。(5)設備租賃服務。主要包括交通運輸設備,如汽車、卡車、飛機、船舶等,和非交通運輸設備,如計算機、娛樂設備等的租賃服務。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員的雇用或所需人員的培訓服務。(6)其他服務。指生物工藝學服務;翻譯服務;展覽管理服務;廣告服務;市場研究及公眾觀點調查服務;管理咨詢服務;與人類相關的咨詢服務;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與農、林、牧、采掘業、制造業相關的服務;與能源分銷相關的服務;人員的安置與提供服務;調查與保安服務;與科技相關的服務;建筑物清潔服務;攝影服務;包裝服務;印刷、出版服務;會議服務;其他服務等等。
2.通訊服務。通訊服務主要指所有有關信息產品、操作、儲存設備和軟件功能等服務。通信服務由公共通信部門、信息服務部門、關系密切的企業集團和私人企業間進行信息轉接和服務提供。主要包括:郵電服務;信使服務;電信服務,其中包含電話、電報、數據傳輸、電傳、傳真。視聽服務,包括收音機及電視廣播服務。其他電信服務。
3.建筑服務。建筑服務主要指工程建筑從設計、選址到施工的整個服務過程。具體包括:選址服務,涉及建筑物的選址;國內工程建筑項目,如橋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選擇等;建筑物的安裝及裝配工程;工程項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維修服務;其他服務。
4.銷售服務。指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服務交換。主要包括:商業銷售,主要指批發業務;零售服務;與銷售有關的費用及傭金等;特許經營服務;其他銷售服務。
5.教育服務。指各國間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務交往。如互派留學生、訪問學者等。
6.環境服務。指污水處理服務;廢物處理服務;衛生及相似服務等。
7.金融服務。主要指銀行和保險業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活動。(1)銀行及相關的服務;銀行存款服務;與金融市場運行管理有關的服務;貸款服務;其他貸款服務;與債券市場有關的服務,主要涉及經紀業、股票發行和注冊管理、有價證券管理等;附屬于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務,包括貸款經紀、金融咨詢、外匯兌換服務等。(2)保險服務;貨物運輸保險,其中含海運、航空運輸及陸路運輸中的貨物運輸保險等;非貨物運輸保險。具體包括人壽保險、養老金或年金保險、傷殘及醫療費用保險、財產保險服務、債務保險服務;附屬于保險的服務。例如保險經紀業、保險類別咨詢、保險統計和數據服務;再保險服務。
一、經常項目主體監管的基本內涵
經常項目外匯管理主要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個人外匯和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經常項目主體監管是指以經常項下交易主體作為監測對象,全口徑采集交易主體的經常項下外匯收支信息,對其經常項下不同性質的外匯業務進行集中管理,通過對交易主體外匯資金交易的系統評價和綜合分析,判斷其交易行為是否真實合理,是否存在違規和異常現象,并在此基礎上對市場微觀主體分類管理,進而實現對外匯市場的有效監管。
二、建立經常項目主體監管機制
(一)完善法規體系,優化組織結構
為適應主體監管的需要,現行的經常項下政策法規需要作一定的修訂和完善,應盡量細化操作規程,減少操作誤區和監管盲區,提高政策法規的可操作性,使主體監管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同時,經常項目主體監管要求打破現有項目界限,合理地進行人員安排。經常項下可設立前臺業務組、非現場監測組、現場核查組。前臺業務組主要負責經常項下所有需要現場辦理的柜臺業務,包括貨物貿易輔導期報告、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信息備案等業務;非現場監測組負責經常項下的非現場監測和政策調研;現場核查組負責對主體實施現場核查及考核分類。
(二)整合系統資源,理順業務流程
將經常項下的各系統進行整合,統一數據來源,統一數據采集標準,建立經常項目綜合信息平臺(見圖1),對同一交易做到統計口徑一致,采集數據可比,以實現外匯交易的關聯分析。
一是將原有的貨物貿易非現場監測系統擴充為包括服務貿易的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主要包括主體管理、企業報告、非現場監測、現場核查、分類管理等業務模塊。主體管理業務模塊中融入服務貿易企業主體管理的功能;企業報告模塊增加服務貿易企業需要主動報告的內容;非現場監測模塊將主體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賬戶等信息進行綜合比對,根據相關預警指標進行非現場監測,設立貿易重點企業庫。同一企業可根據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分別提示異常,貿易重點企業庫下設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重點企業子庫。二是在原外匯賬戶系統的“客戶電子臺賬”基礎上將外匯賬戶監測系統分為按主體監管模塊和按賬戶類別監管模塊及其他賬戶管理功能模塊,進入主體監管模塊可以對全市所有企業的賬戶余額、賬戶數、外匯收入、支出等按一定的條件進行單個查詢或批量查詢。三是將原個人結售匯系統與個人非現場監測輔助系統整合為個人外匯監測系統。
這樣,經常項目綜合信息平臺就以國際收支系統為依托,以貿易監測系統為重心,以外匯賬戶系統為輔助,形成了一個功能強大的業務處理監測體系,同時,外匯賬戶系統既服務于貿易監測系統,又具有和個人外匯監測系統一樣的獨立處理業務的功能。
(三)科學設定預警指標,合理進行主體分類管理
預警指標的設置,應按照可量化、易監測、相關性的原則,建議在原有貨物貿易監測指標外,增設服務貿易單項監測指標和與其他業務相關指標。
通過設定臨界值和邏輯關系判斷,系統自動提取大額或高頻外匯收支、結售匯、賬戶資金變動信息。經過對這些信息監測分析后確定現場核查對象,根據現場核查結果好、中、差,將企業分為A、B、C三類。企業分類后,建議對于A類企業,其服務貿易收支完成國際收支申報后只需憑合同或發票實現資金的收結匯和售付匯;對于B類企業,系統指標提示服務貿易異常的,外匯局對其服務貿易外匯收支采取限額管理,外匯局可根據其上年度服務貿易收支總額(或以前多年的平均值)的一定比例設置其服務貿易外匯收支額度,企業在年度限額內辦理服務貿易項下收結匯和售付匯。對于C類企業,其服務貿易收支須向外匯局逐筆登記,憑外匯局“登記表”辦理資金的收結匯和售付匯。
(一)我國服務業需要有一個大的發展
服務業是我國相對落后和需要重點發展的領域,我國要實現“三步走”戰略目標和可持續發展,未來GDP的增長、就業的擴大和稅收的增加,相當程度上要靠服務業,服務業需要有一個大的發展。在發達國家,服務業已成為增長最快的部門,成為新的增長點。而在我國,服務業產業發展的滯后,已成為經濟增長的“瓶頸”制約。服務業發展的滯后,制約了資本積累速度和資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約了人力資本的增長,制約了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約了市場的有效開拓。
(二)商務服務業和服務貿易是商務工作的重要內容
商務服務業(CommercialServiceIndustry),又稱“商業服務業”,是與WTO關于服務貿易12大類分類中的商業相對應的一類服務產業。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烏拉圭回合中期審評會議后,在對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WTO成立后,繼承了這一分類標準。商務服務作為其中的一個大類,主要指在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換活動,既包括個人消費的服務,也包括企業和政府消費的服務。具體細類分為:專業性(包括咨詢)服務、計算機及相關服務、研究與開發服務、不動產服務、設備租賃服務、展覽管理等其他服務。目前商務部所主管的服務業主要是與商務直接相關的服務,這些服務業可以統稱為“商務服務業”。
實際上,從產業的角度來看,無論對外貿易行業還是國內貿易行業也,都屬于服務業或第三產業范疇。雖然由于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多樣性和復雜性,目前國內外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分類標準,但WTO對服務貿易的分類已經越來越成為各國公認的一種分類辦法,國內由國家統計局最新修訂的行業分類標準,對第三產業的分類雖然仍有計劃經濟色彩,但也比較接近WTO的服務分類標準。鑒于上述服務業特別是一些新興的服務業需要大力發展,加快服務貿易發展的重要性,從體制上看很需要有一個明確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從行業發展的角度實施管理,因此,商務部應該是商務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發展的行業主管部門。
(三)會展業等商務服務業既是商務促進的重要載體,更應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務產業
長期以來,由于會展業、信息服務業、研究與咨詢業等商務服務產業本身的功能與商務促進的宗旨有很強的同一性,一直被作為重要的商務促進載體。這些商務服務業不僅自身在引導生產、促進消費、擴大內需、增加就業、創造產值與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來越顯著,而且由于它直接為商業活動中的各種交易活動提供服務,直接促進商品流通與服務交換,并且有著很大的“乘數效應”,客觀上對促進商務發展發揮著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這些服務業首先應當被當服務產業來看待。實際上,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這類商務服務業在被作為載體開展商務促進時引入市場機制,既有利于相關產業的發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務促進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務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發展有賴于相關管理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完善
我國已初步形成了買方市場,能否有效開拓市場也是經濟快速增長能否得以實現的關鍵。無論是開拓國內市場,還是開拓國際市場,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傳輸的效率。而我國物流產業落后,信息系統不發達,嚴重制約了市場的開拓。
當前,服務業的競爭日益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訊技術的發展,80年代以來,全球服務貿易的增長已經快于實物貿易的增長。1997年的世界貿易組織的報告顯示,1980~1995年,服務貿易年均增長8.4%,而同期實物貿易年均僅增長5.2%.種種跡象表明,全球競爭正在從產品領域向服務領域轉移。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我國將逐步開放服務貿易。服務貿易的開放將對國內服務產業提出嚴峻的挑戰,大力發展服務業,也是迎接這種挑戰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順商貿、商務服務業的發展促進體制
“十一五”期間加快商務服務業發展,關鍵是要按照產業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的方向,從管理體制、法律環境、人才戰略、市場機制等方面加快改革進程,為商務服務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
1、推進產業化——把發展商務服務業作為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內容
一是國家要把信息咨詢、管理咨詢、研究與開發、翻譯服務、展覽管理服務、會議服務、廣告服務、市場及公眾觀點調查、公共關系服務等發展潛力大的新興服務作為獨立的產業來對待,進一步明確商務部門作為主管部門。
二是政府主管部門應根據不同服務產業的不同情況出臺相關產業政策,包括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做好相關統計工作;加強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向企業及時提供相關行業與市場信息等公共服務;適當加大政府資金投入,探索政府資金引導、市場配置資源的商務服務業投資機制;制定商務服務業在用電、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務服務業行業同業商協會組織,制定相關商務服務業行業服務指標體系、規范和標準。
2、推進市場化—完善市場機制,增加競爭主體,鼓勵公平競爭
一是要加快立法進程,重點完善展覽業、物流業、旅館業等商務服務業發展所需要的法律體系,一方面規范政府行為,另一方面規范市場行為,形成有序、有效的競爭環境,解決市場無序、惡性競爭等問題,建立有利于商務服務業特別是發展的公平經營環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顧問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翻譯服務公共關系服務、研究與開發服務、管理咨詢服務、市場研究及公眾觀點調查等新興服務服務行業的市場主體,特別是要大力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以多種形式參與商務服務業各行業的發展。
三是要把發展商務服務業與政府職能轉變及事業單位改制結合起來,實行政企分開、企業與事業分開、營利性機構與非營利性機構分開,培育符合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競爭需要的微觀主體。營利性機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納稅,非營利性機構也要面向市場,引入競爭機制。政府商務促進體系中面向促進對象提供的信息咨詢、市場調查、貿易展覽、專業培訓、技術輔導等許多服務項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薦有良好經營資質的研究機構、市場調查事務、會議展覽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商務服務機構進行商業化服務(如服務市場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薦,由企業直接面市場即可),服務項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對相關企業予以認定資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統一的適用于內外資及各種所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政策。
3、推進國際化—開展國際合作,提高國際競爭力,努力擴大服務出口
加大商務服務業的市場化、產業化進程應與國際化配合起來,相互促進、互動發展。
一是要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市場的對外開放,以開放促進服務業體制改革,促進傳統服務產業的改組改造,提高技術含量,形成新的科學的營銷方式和業態;二是要大膽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理念,引進先進管理和優秀人才,帶動服務業水平提高,增強國際競爭力;
二是要廢除或調整那些與產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發展不相適應、不利于商務服務業走向國際的規定和做法,制定鼓勵服務出口發展的相關政策,規范服務業出口的法律、法規。考慮對服務業出口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三是要鼓勵我國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支持企業通過對外投資、并購等方式擴大服務業對外投資;
四是要加強人才培訓。通過舉辦學習班、輔導班、研究班等加強培訓,提高相關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改革理順服務貿易的管理促進體制
“十一五”期間,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需要進一步調整結構,轉變外貿增長方式。而加快服務貿易出口的發展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緊理順服務貿易管理與促進體制。
1、明確服務貿易主管部門
美國、日本、德國等世界貿易大國對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的宏觀管理都是明確由同一個政府部門負責,如美國商務部、日本經濟產業省、德國經濟部等。而我國服務貿易的進出口總額已經高達800億美元,但是服務貿易的主管部門實際上一直未完全明確(本屆政府商務部的“三定方案”仍沒有明確這方面的內容)。當前的體制是,商務部主要負責服務貿易的國際多邊談判、對外事務協調、服務業利用外資政策等事務,以及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輸出的管理,其余服務貿易事務分屬幾十個相關部門。相應地,服務貿易戰略發展規劃、服務貿易立法、服務貿易業態劃分標準、服務貿易統計制度等涉及服務貿易發展的重大事項,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實。因此,盡快明確商務部作為我國服務貿易管理與發展的歸口部門已是當務之急。目前商務部外資司、WTO司和合作司雖然各有一個服務貿易處,但都分管具體事務,尚不足以形成對服務貿易進出口的宏觀管理。服務貿易管理部門明確后,建議商務部組建服務貿易管理司,加強對服務貿易的宏觀管理。
2、建立國家級服務貿易發展協調機制
商務部對服務貿易的宏觀管理主要是負責發展戰略、出臺進出口促進和管理政策、協調各產業在進出口環節的利益關系,參與談判。由于服務貿易涉及的部門較多,因此,商務部的宏觀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建議成立由國務院主管副總理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國務院服務貿易協調小組”,統籌全國的服務貿易進出口相關政策。協調小組的辦事機構設在商務部服務貿易司,以便推動相關工作的進展。
3、建立國家服務貿易出口促進戰略
發展出口導向產業,謀求具有比較優勢的服務產業擴大出口、進而實現服務貿易的進出口平衡發展,是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方向。服務貿易的主體是企業,要推動企業在全球化的市場范圍內、以全球化的發展戰略為指導、進行全球范圍的資源組合和配置。因此,國家級服務貿易發展機制建立后,首先應圍繞這個方向,抓緊研究制定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戰略,在合理科學的戰略指導下推動服務貿易的健康發展。促進服務業出口,不僅僅是貿易問題,更是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方向。因此,為實現重點行業的服務貿易發展戰略,我國政府在產業發展、區域發展、企業競爭力提高、國外市場開放等方面應制定相關政策,發揮促進作用。
4、建立和完善服務貿易對外開放的法律和制度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逐步加快。“十一五”期間服務貿易開放的深度和廣大還將進一步加大。按《服務貿易總協定》實施最惠國待遇和有條件的國民待遇,制定一部統一的《服務業外商投資法》,保障外國投資者的利益,并據此對國內服務業造成重大損害或損害威脅時,及時采取相關的救濟手段,如服務進口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的例外等,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