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1:23:45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行政基本職能,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能源;日本;產業結構調整;行政機制
【中圖分類號】F41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434(2013)09-0127-05
一、引言
能源是世界各國一切經濟活動不可缺少的基礎資源。進入20世紀70年代。石油正式取代煤炭成為人類第三代主體能源。全球經濟進入能源約束型時代。爆發于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機使能源極度緊缺的日本帶來嚴重沖擊,使其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及國民經濟運行造成了極大危害。面對這種危害,日本政府經過大約10年的時間,成功地將其產業結構調整為低能源依賴型,將產業結構重心由資本密集型的重化工業轉向知識密集型產業,從而在最短的時間內擺脫石油危機的影響。在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行政機制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通過行政機制使能源價格上漲所引起的產業結構短期失衡和經濟增長停滯等問題得以解決,有效地調整了能源結構,從而降低了產業及經濟發展進程中能源約束的影響,從而實現產業結構升級、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目標。在受到第一次石油危機沖擊之后,日本政府調整產業結構實施的行政機制主要包括“宏觀”層面的政策性行政規制和“微觀”層面的法律規制。
二、政府的政策性行政規制
國家將權利機制通過行政權的形式移載入經濟活動的措施即為行政規制。日本在行政規制的運用方面非常成功,其最為成功的地方就是制定與實施了指導式的行政規制。在日本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政府根據相關機構對產業的發展提出的論證實施以計劃、展望和勸告為主的指導式行政規制。
20世紀70年代初,日本政府確立了新的“產業結構設想”,即《1970年通商產業政策構想》,又稱為“70年代展望”,其中提出今后的產業結構目標是:實現知識密集型的產業結構。具體來說就是將產業結構從以重化學工業為中心,轉向以知識密集產業為中心。《構想》還確定了四種類型的“知識密集型產業”,即研究開發集約型產業(電子計算機、集成電路相關產業等)、高度組裝產業(事務用機械、通信機械、數控機床、教育耗材等)、知識產業(信息處理服務、教育相關產業、軟件等)以及時尚型產業(高級時裝、高級家具、電子音響、家用電器等)。日本政府在“70年代展望”中強調將上述這些知識密集型產業作為其主導產業優先發展。從而使這些產業在70年代以后開始主導日本經濟的走向,并成為日本經濟的支柱產業。“70年代展望”在日本產業政策發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式的一個重要的綱領性文件。由這一“展望”可以看出,在石油危機爆發之前日本就已經確立了由重化學工業向知識密集型產業轉型的發展道路,石油危機的爆發加快了這一轉型的進程。伴隨著石油危機的爆發,日本國內經濟形勢嚴峻,通貨膨脹加劇,日元升值、貿易摩擦等問題相繼出現,因此,為了適應這些變化,后來又對《1970年通商產業政策構想》進行了修改。
1975年制定了《產業結構的長期展望》(又稱作"1975年展望”),其主要目標是要在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基礎上,發展具有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性的知識密集型產業,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并分別從滿足國民需求、節省資源和能源、發展技術密集產業、國際間經濟合作、產業結構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設定。
1980年3月公布了《80年代的通商產業政策展望》(又稱為“80年代展望”),它重新規劃了日本在后石油危機時代到90年代的經濟發展方向,提出了三點新的“宏觀目標”:一是從國際關系方面出發,加強與世界各個經濟體的相互依存關系,對國際社會作出貢獻。二是從自身資源環境出發,將“技術立國”定為基本國策。以克服日本國內的能源約束環境。三是從經濟發展質量出發,保證日本經濟的“活力”與“富裕”同時并存。“80年代展望”還提出了“創造性知識集約化”構想,將主導產業設定為以尖端技術為中心的知識密集型產業進行重點扶植,最主要的就是通過主導產業的發展最終帶動所有產業都能實現系統化、專門化、反饋自動化以及軟件化。
三、國家的法律規制
國家倚重自己的政治權力,以法律、法令、條例、規則等形式來限制、規范和約束產業經濟的行為準則即是法律規制。實際上,法律規制是對政府的政策性行政規制的具體執行。石油危機以后,日本對能源和產業給予了高度重視,相繼出臺了很多與其相關的立法。主要包括限制性立法和扶植保護性立法。
(一)限制性立法
為了控制日益惡化的產業公害,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的發展,日本于1973年制定并通過了《公害受損補償法案》,該法確立了有關于公害的糾紛中在民事責任基礎上受害補償制度,在此之前的處理方法僅是由肇事者和受害者通過民事裁決來解決問題。
石油危機之后,能源價格高漲,日元大幅度升值。有些行業陷入蕭條和衰退,出現了所謂的“結構性蕭條產業”。為了防止過度競爭,幫助這些蕭條產業處理過剩的生產設備。使之平穩渡過危機時期,從而實現轉型期產業結構的調整,日本對于這些蕭條產業實施了以下調整政策。
第一,承認聯合公司,允許成立“蕭條卡特爾”。在頒布于1953年的《禁止壟斷法》中,對組建聯合公司有明確的規定。但經濟低速增長期,《禁止壟斷法》的實施也相對寬松,經過公正交易委員會的審批適時組建聯合公司不受其限制。第一次石油危機后的調整期間,多種原材料型產業進行了聯合重組,重組期平均為8-9個月。
第二,指導生產。這一政策包括:制定需求計劃、建議減產及限制時間等。制定需求計劃是由政府主要負責部門在分析特定產業的發展情況的基礎上提出需求計劃書,再由各企業提出與本企業相適應的生產計劃。最后由政府主要負責部門綜合政府和企業各自的需求計劃提出最終的減產建議。建議減產是由通產省主要負責,就是根據各企業的設備使用和停用狀況直接提出減產建議。省略了制定需求計劃,這一點重點是針對合成纖維產業實行的指導。限制時間的實行期限是1977年至1979年,是運輸省針對國內40家大型造船公司進行限制生產的措施。日本政府根據整體產業發展情況和個別產業性質綜合運用上述三種方式對相關產業的生產調整進行指導。
第三,于1978年5月起實施《特定產業安定臨時措施法》(簡稱《特安法》)以及1983年5月起實施《特定產業結構改善臨時措施法》(簡稱《產構法》)。《特安法》的主要目的是對蕭條產業的閑置生產設備進行統籌規劃、統一處理,以期更有效率地調整蕭條產業。其具體內容有:(1)對特定蕭條產業的過剩生產設備進行統一處理。包括廢棄、停用、長期擱置等。(2)對蕭條產業中閑置生產設備的增加進行嚴格限制或禁止。(3)規定了不受《禁止壟斷法》限制的原則,必須要征得公正交易委員會的同意。(4)對于處理閑置生產設備所需要的資金,政府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列出所需要資金的詳細名目,并需要為此設立特定產業信用基金。(5)根據不同的地區和行業制定相應的地域政策、就業政策,如《特殊蕭條地區離職人員臨時安置法》(簡稱《特離法》)、《特殊蕭條業種離職人員臨時安置法》等。
在《特安法》開始實施后不久就發生了第二次石油危機,日本經濟又一次受到了沖擊。《特安法》在第一次石油危機期間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其實施年限僅為5年,有些產業并未得到完全妥善的調整以及日本整個產業發展狀況又在不斷的變化,新出現了很多生產設備過度閑置的產業,這些情況都需要更全面的調整。因此,1983年5月日本政府又根據本國產業發展情況制定與實施了時限為5年的《特定產業結構改善臨時措施法》(簡稱《產構法》)。《產構法》與《特安法》都是希望通實施政策對閑置生產設備統一處理。從而有效地推進產業結構的調整。《產構法》同樣也規定了相關產業不受《禁止壟斷法》限制的原則,極力促進生產、買賣的相互合作,同時對廢棄資產、新增資產的稅收也相應放松。
(二)扶植保護性立法
在日本戰后實施的產業政策中。扶植保護性的政策一直居于重要地位,其首要任務是對支撐未來解決發展的產業進行保護和扶植,主要實施手段則是通過制定和實施各種產業結構改善法、振興法等立法。如《機械電子工業振興法》《航空工業法》《纖維工業結構改善法》《工業布局促進法》等。
根據產業結構的知識密集化設想,日本政府于1978年制定了《特定機械產業振興臨時措施法》(簡稱“特振法”),明確規定加強對電子計算機、集成電路、飛機等尖端技術產業的政策扶持,對這些產業的開發提供政策補貼,同時也對其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和金融投資貸款等優惠措施。電子計算機(包括硬件與軟件)作為尖端技術產業的核心是政策扶持的重點產業。日本對電子計算機的研發始于1952年,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已經頗具規模。1973年的石油危機以后,電子計算機工業的發展更是獲得日本政府的大力支持。1976年設立“超大規模集成電路補助金制度”。提供了291億日元的補助金,獲得了1000多項與集成電路技術相關的專利。為了把微電子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作為“通向科技立國之路”,日本政府還于1980年提出了“技術立國”口號閉。
石油危機爆發之后,能源供給已經成為這一時期制約日本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日本對進口能源的高依存度使其在國際經濟格局中處于非常弱勢的地位。因此,與能源相關的技術開發成為重要且緊急的課題,日本政府在鼓勵節能投資和技術開發引進等方面進行積極扶持。1974年7月,通產省制定并實施了“陽光計劃”,這是日本第一個綜合新能源技術開發長期規劃。政府投資一萬億日元以上,對太陽能、煤炭的液化和煤氣化、地熱能的利用、氫氣的利用、海洋溫差發電等進行技術開發。
由于日本在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后積極采取節能對策和措施,因而第二次石油危機對日本造成能源方面的沖擊相對較小。并且在重視開發新能源技術的基礎上,致力于節省能源技術的開發,從1978年開始執行大規模的節能技術開發計劃,即“月光計劃”。“月光計劃”主要從大型節能技術、基礎節能技術、民間節能技術的協助、節能技術的綜合效果、節能標準化以及節能技術的國際合作這六個方面進行調研與開發。
,四、行政機制實施的效果
石油危機之后,日本國內外經濟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日本政府根據這些變化做出了相應的應對,積極調整經濟發展戰略。通過制定與實施宏觀上的“展望”、“構想”與微觀上的“規制”、“立法”相結合的行政機制。將產業結構重心從高能耗的初級重化學工業轉移至低能耗的知識密集型產業。行政機制的實施效果非常顯著,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雖然經濟增長率嚴重低于經濟高速增長時期。但能夠保持穩定增長
1974-1975年的石油危機之后,日本經濟陷入長期的蕭條之中,經過一段時期的調整,從1977年末開始,逐漸走出“蕭條隧道”,轉入景氣上升局面。20世紀70年代后期的4年內,即1976年至1979年,日本的實際增長率為5%,這與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的10%相比,剛好下降了一半,因此,可以說日本確實進入了“低增長時代”。但是,與世界上其他受到石油危機沖擊的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日本經濟這樣低速的增長已是非常難得的“高增長”了,因為在20世紀70年代后半期,美國與西歐的增長率不過3%左右。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日本經濟在這一時期也的確是“穩定”增長的。
(二)進一步改善了出口商品結構
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后,日本形成了以微電子、生物工程、機械電子、光學機械等產業為主的尖端技術產業。隨著“能源節約化”和“高度加工化”產業結構的形成,日本出口商品的結構也發生了變化。雖然日本出口總額中重化學工業品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由1970年的72.4%升至1980年的84.4%),但其內容卻發生了巨大變化,即鋼鐵、化工等消耗進口能源資源的產品所占比例下降,而微電子、一般機械等知識與技術密集型的產品比例大幅提高。知識、技術密集型的產品出口的增加在相當程度上彌補了其他商品出口的不振,使日本整個出口規模呈現出不斷擴大的趨勢。進一步推動了日本出口主導型經濟的增長。
(三)進一步提高了勞動生產率,降低了就業率
日本在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實施的行政機制,使其在高新技術領域的開發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以產業機器人和數控工作機為代表的機械電子裝置給日本產業發展帶來很大影響,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高科技的電子技術在日本國民生活和產業生產中已經占據相當重要的地位,這進一步提高了勞動生產率。高科技的應用提高了勞動生產率的同時,也對勞動和就業產生了影響。機器人、數控機床等高科技的應用替代了惡劣環境下和單調重復的勞動,這確實減輕了勞動,但卻也帶來了人員關系淡漠,以及工作分工過細、勞動自主性下降等問題。另一方面,在機械電子裝置迅速普及的地方,就業的減少不可避免。勞動生產率提高,企業考慮成本因素開始大幅裁員,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在生產現場的工人。
(四)能源結構日趨多樣化。能源使用效率不斷提高
經過積極的調整,日本在石油以外其他替代能源的技術開發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能源消費結構向多樣化調整,核能、太陽能、地熱等新能源的開發受到空前重視,開發力度不斷加大,比重不斷上升;由于不斷調整產業結構以及大力推行新能源開發和節能技術,日本一次能源國內產出有所增加,從而使能源消費種類更為多樣化。日本國內能源消費總量的年增長率在經濟高速增長階段曾達到12%。高于經濟增長水平。而在經過實施行政機制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一段時間之后的經濟低速增長階段,能源使用效率也不斷提高,在經濟保持穩定增長的情況下,能源總消耗量基本維持在11000PJ左右,基本接近1973年石油危機之前的水平。
五、行政機制的特點
(一)具有權威性
“權威”是日本政府順利實施預期經濟發展目標的有利保障。從日本制定行政規制的機構組成便可以看出。日本的產業結構調整的行政機制具有權威性。“產業結構審議會”隸屬于通商產業省。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性行政機制的制定與實施。都是在其決定、參與和監督下進行的。這些機構既是產業結構調整中行政規制的的權威制定者一核心決策者和指揮者。在應對能源危機時期,日本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行政機制,是通過擁有和使用行政權力來向外界傳導和表現其權威性的。
(二)被動性
在20世紀70年代,日本國內和國際上發生了石油危機、貿易摩擦等一系列重大事件。日本政府的行政規制主要是圍繞這些事件展開。當然對于這些事件并沒有準確的預測和先知。而是在事件發生后進行彌補。這表現出日本在這一時期的行政機制具有明顯的被動性。日本60年的經濟發展策略實際上具有潛在的缺陷,只不過當時經濟繁榮的景象掩蓋了這些缺陷。日本在20世紀70年代面對的很多矛盾其實就是單純追求增長速度、片面發展重化工業的經濟發展策略所種下的惡果。
(三)靈活性
針對20世紀70年代所面臨的問題。日本政府及時、果斷地實行了行政機制方面的重大調整。通過“展望”、“設想”的手段進行宏觀政策的調整,通過國家立法進行微觀政策的調整,“宏觀”與“微觀”相結合。根據經濟增長情況與產業發展狀態及時制定、實施和修正相關產業政策。因此,日本經濟在經歷了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后,經過調整后在1976年就基本渡過危機,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又根據國內外各種因素提出了“技術立國”的基本國策,并設定了產業結構向技術、知識密集型產業升級轉化的宏觀目標。
關鍵詞:應用型本科 專業技能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引言
目前定位在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普通高校越來越多,但人才的培養模式、教育的理論架構定位上還不夠清晰、不夠全面。基于當前高校教育轉型,爭取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將職業資格證書教育納入教學計劃,通過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使高校畢業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有利于增強畢業生就業能力,縮短上崗后的適應期,為學校和社會培養出了合格的畢業生和優秀的應用性人才。
2專業技能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銜接問題分析
2.1課程結構沒有體現職業資格標準
很多應用型本科院校的課程結構盲目效仿研究型本科院校的教育模式,以追求學歷文憑為目的,偏重學科知識的系統性、完整性,忽視學生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的培養。沒有建立既符合學歷教育要求又符合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課程體系。學校在組織教學時無法緊扣某個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要求,課程設置與職業資格證書要求不一致。很多院校只是在學科體系基礎上對課程門類的增刪和取舍,對生產中的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體現的不多,沒有太大的突破。
2.2課程內容未能與職業資格標準有機融合
應用型本科院校的課程內容與職業資格證書標準缺乏有機聯系。許多學校只是在維持原來課程體系和教學模式的基礎上,為學生另外增開了考證所需的理論課程和技能訓練課程,真正做到“將職業標準融入教學體系”的院校并不多。由于教學計劃中理論教學部分未能涵蓋職業資格證書“應知”的內容,實踐教學部分未能滿足職業資格證書“應會”部分要求,導致學生要獲得職業資格證書還需要進行職業技能的培訓,重復學習,重復考核,增加了學生的學習壓力,致使學生在專業學習與職業考證之間顧此失彼。
2.3實踐教學條件不符合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標準
很多應用型本科院校實踐課程教學設施不完善,導致專業實踐課程停留在認知的表面層次。由于實驗室建設和實習基地建設的不足,設備陳舊,不能滿足實踐教學的需要,嚴重影響了學生實際操作水平和動手能力的培養。許多院校沒有建立起相對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學生實習往往是依靠私人關系,實習地點過于分散,不利于老師指導和解決實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嚴重阻礙了專業技術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銜接。
2.4“雙師型”教師比例未達到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標準
應用型院校普遍存在“雙師型”教師比例低,不能滿足專業職業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銜接的需要。有的教師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實訓教學、現場指導等方面都不盡如人意,與社會需要的那種既有深厚的理論基礎知識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差距明顯。由于教師缺少在企業、行業的相關經歷和體驗,對于真實工作環境中的企業運行和設備性能不很熟悉,導致教師在教學中無法理論聯系實踐,也嚴重影響了學生職業技能水平的提高。
3專業技能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銜接問題對策
3.1以職業資格標準為導向,調整課程結構
建立符合職業資格要求的課程體系,要打破以學科知識為本位的課程體系,建立以能力為本位的課程體系。應該根據職業技能需要,對課程結構進行開發、重組和調配,淡化抽象的理論講授,突出實踐性教學,刪減理論教學中闡述較深且與生產實際結合的不夠緊密的部分,將必備的專業知識融入了專業課程。圍繞應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形成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兩個相互聯系的教學體系,逐步實現課程的綜合化、模塊化。確保每完成一個模塊學習,都能獲得某種能力,各種模塊可以自由靈活的組合,不同模塊的組合能夠滿足不同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
3.2按照職業資格要求,調整課程內容
把職業資格標準中要求的知識與技能,融入相關課程教學大綱中。對傳統課程的教學內容要進行綜合化整合,突出核心能力,加強技能培養。教學要以實踐為切入點,使課堂教學、校內實踐教學、企業頂崗實習一體化,使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有機的銜接起來。廣泛吸收本行業領域的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將社會生產、經營、管理、服務實際工作對職業崗位技能的需求變化信息及時反饋到教學內容中去。可以把職業資格標準細化,并把這些標準融入到專業技能教育的課程當中,爭取一門課程覆蓋某種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或是一種職業資格證書對能力的要求分別有幾門課程共同完成。
3.3 以校企合作為動力,強化專業實訓
拓展實踐教學形式,加快校內外實訓基地的建設,推行校企合作。校企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原則,實現了資源共享。學校可以充分利用企業的生產車間、經營場地和設備進行生產實習,還可以使學生接受到高新技術教育。與企業合作共建校外實訓基地,學生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提高學生的專業水平和實踐能力。企業參與人才培養過程,也促進了學校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加強了實踐教學環節,使專業技術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銜接有了可靠的保證。
3.4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
建立完善的“雙師型”教師培養制度和適當拓寬師資來源渠道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通過建立專任教師定期下企業見習和實踐的制度,組織專任教師到企業單位進行專業實習和技能訓練,使教師了解專業的狀況和發展趨勢,并能及時將反映生產現場的新技術、新方法融入到教學之中。設立專項培養資金,資助教師參加相關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培訓與考試,為教師提供參加相關專業的高層研討會、專題講座和學術活動的機會,促使其掌握專業的前沿情況。
4結語
應用型本科院校專業技能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相契合的教育模式符合社會對應用型本科教育的需求,通過將職業資格標準要求融入專業教學內容,實現專業知識和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完美融合,拓展學生的社會適應和創新能力,培養出適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人才。
參考文獻
1.1從所屬國家的階級本質劃分。從所屬國家的階級本質看,可以劃分為剝削階級歷史類型國家的行政職能和社會主義國家的行政職能兩大類。前者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奴隸制國家的行政職能、封建制國家的行政職能,資本主義國家的行政職能。甚至還可以作更多的劃分,如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行政職能,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的行政職能等。
1.2從作用的領域來劃分。從作用的領域看,可以劃分為政治職能、經濟職能、文化職能、社會職能等。這些職能集中體現了國家在全部社會生活中所起的整體作用,因此,有人格這些職能稱為行政管理的總體職能,也可以稱為基本職能。1.3從管理過程和方式來劃分。從行政管理的過程和方式看,可以劃分為計劃職能、組織職能、協調職能、控制職能等。這些行政職能不僅為不同類型的國家所必需,而且為不同領域的行政管理所必需。這是行政管理作為一個周而復始的循環過程,為維護自身良性運轉所必須具有的共同的職能。與行政管理的總體職能相對應,有的人將這些行政職能稱為分部職能或者運作職能。
1.4從作用性質來劃分。從作用的性質看,可以劃分為統治性職能、保衛性職能、管理性職能、服務性職能等。隨著社會經濟、教育、文化、科技等的發展,相應地,有些職能逐漸強化,有些職能逐漸弱化。
1.5從所控制的幅度來劃分。從所控制的幅度來看,可以劃分為高層次行政職能、中層次行政職能、低層次行政職能。
2基本職能
2.1政治職能。這是行政管理員主要的職能,從世界范圍來說,任何一種類型的國家,都無不以政治職能作為行政管理的基本職能。它最鮮明地反映國家的本質以及一定時期政府活動的基本方向、方式和作用。政治職能也稱階級統治職能,它是指通過行政強制力機構(加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事機關、情報機關等等),行使約束性、控制性、防御性、保衛性以及鎮壓性的功能。以維護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社會秩序及內外環境,這是任何國家的行政管理都不可缺少的職能。
2.2經濟職能。這是行政管理員重要的一項基本職能。從國家產生開始,就以不同方式并在不同程度上實際存在著這一經濟職能。它鮮明地體現著上層建筑決定于并服務于經濟基礎的特性。國家的經濟職能是通過國家的經濟管理部門(如經濟計劃部門,農業、工業、商貿部門,交通部門等)對社會經濟的領導、組織和管理來實現的。
2.3文化職能。這也是行政管理最古老、最主要的職能之一,只是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內容和管理方式。文化職能一般是通過文化督理機構(如教育部、文化部門、科技衛生部門、體育部門等)實施領導、指導以及管理實現的。
2.4社會職能。這是行政管理內容員為廣泛、豐富的一項基本職能。一般地說,凡致力于改善、保障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的事業和措施,均可以包含在此概念之中。按照的觀點,凡是國家行政機關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功能,即與階級統治職能或政治職能相對應的管理職能都稱為社會職能。行政管理的社會職能一般是通過建立專門機構(如民政部門、環境保護部門、社會保障部門等)對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社會保險等事業實施管理來實現的。
3運作職能管理的運作職能
1.1工商管理的基本職能
在工商管理實務工作當中,工商管理的基本職能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1.1幫助國家進行宏觀經濟調控
一旦工商管理部門出現職能作用不到位或者執法力度不夠的情況,市場經濟會發生不同程度的混亂,直接影響到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最終效益,從而間接阻礙了國民經濟的順利平穩發展。
1.1.2保持市場經濟的監管力度,保證市場經濟有秩序的發展。
一直以來,工商管理部門是我國經濟市場最好的管家,從這點可以看出工商管理部門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所以,工商管理部門要認清自身的重要性,不辜負國家與人民賦予的權力,承擔起市場經濟管理和秩序維護的任務使命。
1.1.3不斷完善經濟市場主體結構
引導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工商管理部門之間建立公平的合作關系,建立完整的市場體系。這既能保障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有效執法工作,也可以支持市場經濟順利有序的發展。
1.2工商管理的特點
1.2.1在我國,工商管理通過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來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服務。
并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其他行政管理不同,工商管理部門不受資金限制,它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以促進創建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環境為目的。在建立具有統一性、開放性和競爭性的市場大前提下,更是要體現我國工商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能。
1.2.2工商行政管理的監管服務手段繁多。
我國的工商行政管理一般堅持行政獎罰與行政指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值得注意的是,合理地利用社會輿論是展開行政調查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充分發揮其基本職能,加強市場的監管力度,從而更好地為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服務。
1.2.3工商部門與我國的經濟市場主體以及消費
者之間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還直接代表著國家和政府的整體形象,因此工商管理能否完美發揮其基本職能,直接關系到國家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1.2.4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具有較強的日常性,讓工商管理工作趨于常態化,對實現社會長治久安有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
2工商管理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
2.1對市場經濟主體的準入進行了規范
在我國,一般以層層審批、嚴于審查為原則的企業審批登記制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準入制度。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很多企業都主動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申請注冊以獲取市場經濟的主體準入資格。盡管如此,工商管理部門也要嚴把市場主體準入的資格標準,做到層層審批、嚴于審查,同時還要規范審批的程序,對提高企業登記注冊的管理質量、培養比較優良的市場經濟主體都具有促進作用。工商管理部門需要不斷完善在市場經濟的主體準入制度,進而保障我國的市場經濟秩序,最終使我國市場經濟能夠持續穩定地發展下去。
2.2對市場的監督工作進行了有效的強化
市場經濟的運行中,監督工作必不可少,而工商管理部門對于監督工作起著主導作用。工商管理部門一般對市場競爭管理和商標注冊管理等方面實施一些行之有效的監督措施,可以使得市場的主體在進行交易活動和經營活動的時候得到相應的規范,對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經營環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還可以開展一些針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督工作,極力改善我國市場經濟的運行環境,進而營造出一個公平、良性的市場投資環境。同時,一個企業的商標權能否得到完全保證,對企業將來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還可以維護市場經濟的運行秩序。工商管理部門要能夠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證企業商標權的歸屬正確的一方,嚴厲打擊侵犯商標權和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使市場經濟能夠健康穩定發展。
2.3對市場體系的建立進行了完善
市場作為經濟發展的載體,其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將會對經濟的發展起到不可忽視的推動作用。工商行政部門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職能和權利,通過培育市場經濟主體和對市場主體運行的嚴格監督,盡可能促進市場的成熟和發展以及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2.3.1促進資源有效合理的分配
資源對于市場來說一般都是比較珍貴的,將有限的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避免不必要的浪費,能夠確保市場經濟長期可持續的發展。合理有效的資源分配可以通過建立健全的市場體系解決,依靠市場體系的作用,合理利用市場價格調控手段,使稀缺資源能夠順利流通至真正需要的地方。不但可以提升市場經濟的運行效率,對環境資源的保護也非常重要。
2.3.2積極配合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正確地指導和實施
站在微觀的角度上來說,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載體是市場,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需要通過對市場的指導和實施,方能體現其意義和作用。由此可見,市場儼然成為宏觀主體和微觀經濟的中介。我國宏觀調控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運用多種宏觀調控手段,使得市場的商品供求關系達到平衡,與此同時合理地運用價格形成機制,將企業的生產經營引領到正確的發展軌道上,從而實現我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的發展。不得不說,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確保了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順利的實施,另一方面強化了市場監督部門的控制手段和執行能力,這對于市場經濟健康穩定的運行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3結語
關鍵詞:地方政府市政職能公共服務
一,我國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的歷程、和前景趨勢
(一),政府職能、地方政府職能的概念及相互關系
政府職能是指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政府在實現國家職能所承擔的職責與功能,政府職能包括兩個層面:基本職能和具體職能。基本職能是指:政府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公共事務提供管理和服務,是社會處于有秩序的穩定狀態,從而實現和維護國家的政治統治。前者對于一切政府來講都是相同的,后者由于社會及社會事務本身的特點,使政府的職能也各不相同。
首先,由于社會事物自身的特點,使它必須也只能由某一層級政府來承擔職責,即某些特定事物只能由中央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務,而一些特定事物則只能由基層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務;其次,由于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域,不同國家政府面對需要提供管理和服務的社會事物不盡相同;最后,由于社會總是處于發展過程中,需要提供管理和服務的社會事物對不同時期的政府來講也不相同,并且產生政府職能轉變問題。
政府職能是由一個國家全體政府共同實現的,由地方政府的政府職能即"地方政府職能"。因此,"地方政府職能"一次的含義的重點,是指地方行政機構的職能。國家職能的兩個方面(政治職能和社會職能),在不同層級的政府中存在差異:在通常情況下,層級越高的政府,其政府職能中的政治職能更為凸顯;層次越低的政府其政府職能中的社會職能更為凸顯。
從政府職能和地方政府職能的關系上來看,政治職能、經濟職能、基礎設施職能、社會事物職能都是政府的基本職能,但是,但是,他們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結構中各自具有不同的地位。對中央政府來說,政治職能在各項基本職能中居于優先位置,經濟職能是一項重要職能;但對地方政府來說,由于他們的主要任務是為地方企業生產和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因此,基礎設施職能和社會事物職能在地方政府職能中居于優先位置。
(二)中國地方政府職能的內容:
1,建設職能。
2,保障社會的職能。
3,促進社會發展的職能。
(三)中國地方政府職能的轉變
中國地方政府職能基本上是沿著如下軌跡演變的:確保國家(君主,中央政府)的政治統治---確保地方社會的安定有序---從保障本地社會安定走向促進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進而為本地居民提供質量更好的生活、生產環境。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主要體現在一下方面:
1,政府與公有制企業在經營權方面的分開,促使各級地方政府基本撤銷了專業經濟管理部門。
2,地方政府的經濟職能由微觀轉向宏觀。
3,維護市場秩序的職能加重,加強了經濟監督職能。
4,建設、經營和管制地方性公共基礎設施職能加重。
5,規劃和環境保護職能受到重視。
6,努力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職能逐步完善。
7,第三部門管理社會事物的角色增加。
地方政府職能未來的發展趨勢:
1,職能內容定位將日趨明確。政治職能將進一步弱化,而社會職能將進一步增強。2,在職能實現模式方面,將從管制型走向服務型,將對社會事務的公共管理轉變為向地方社會提供全社會共享的公共物品。3,在職能目標方面,將從追求效率、追求社會效益,進而發展為追求綜合效益。生態效益優先,社會效益為主,兼顧經濟效益。
二,市政學學科框架內地方政府的角色和地位
市政主體是是市政學的首要研究對象。市政主體是城市公共管理的責任的承擔著。傳統市政管理是一種政府管制型管理,城市政府作為唯一的公共權力承擔著,負責城市一切公共事務的管理。而現代市政管理強調市政管理中城市利益相關者對嘗試發展的廣泛參與,同時也不會也不可能取代地方政府在市政管理中的主導地位。
市政職能的主體是城市行政機關,因此,城市政府不僅是市政主體,也是市政職能的主體。可見,無論是在傳統抑或是現代市政管理領域中,地方政府作為舉足輕重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三,市政職能在政府職能中的地位,市政職能轉變之于政府職能轉變
在市政職能的轉變中,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是城市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目標。而公共服務職能是市政職能的核心,由此推理,我們能否這樣認為:市政職能在今后的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中,將成為最為重要的一部分,而市政職能作為地方政府最重要職能的轉變,則理所應當地成為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中的重中之重。
四,從市政學角度考察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地方政府在職能轉變中如何履行好市政職能
(一)對市政職能轉變的考察:
前文闡述了市政職能在地方政府職能中的核心地位,作為核心,市政職能轉變牽動著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因此,對市政職能的轉變進行深入探究,是研究地方政府職能轉變規律和前景的關鍵所在。
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是城市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目標,如何通過改進公共服務來優化市政職能是市政職能轉變的中心問題。
從市政學角度考量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歸根結底是研究如何優化公共服務以推進市政職能轉變,這是回答"地方政府在職能轉變中如何履行好執政職能"這一問題的關鍵。
1,市政職能的含義
1)所謂市政職能,是對狹義上的城市政府,即城市行政機關在城市管理過程中依法履行各項職責和功能的總稱。城市職能的主體是城市行政機關,客體是城市公共事務,市政職能的客體反映了政府活動的實質及行政活動的內容與方向。市政職能確定了城市行政機關的活動內容和方向,確定了行政機關與其他公共組織的合理邊界,同時反映了城市政府管理的重心所在。
2)市政職能的主要特征:
①,從歷史變遷來看,市政職能具有動態性和擴張性。
②,從城市的地位表現來看,市政職能具有雙重性和差異性。
③,從城市發展要求來看,市政職能具有規范性和服務性。
④,從城市發展的要求來看,市政職能具有廣泛性和多樣性。
3),市政職能的主要作用
①,市政職能是城市行政體制建立和改革的依據。
②,市政職能是確定行政活動方式的依據。
③,市政職能是衡量城市管理效率的標準和依據。
2,市政職能的內容。
西方國家市政職能的內容:
1),加強城市規劃。2),重視環境保護。3),改善公共基礎設施的提供。4),強化職業教育和培訓。5),參與領土整治。
我國市政職能的內容:
1),經濟調節職能。2),市場監管職能。3),社會管理職能。4),社會公共服務職能。
3,我國市政職能的轉變
1),理順各種關系,為市政職能的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市政職能的范圍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
3),市政職能的中心由經濟建設型、社會管制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
4),市政職能的實現方式由單一、傳統向多元、現代轉變。
以上四條中,核心是第三條"市政職能的中心由經濟建設型、社會管制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本文對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理解和思考如下:
所謂公共服務,就是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公共信息等,為社會公眾和
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
根據內容和形式,城市公共服務可分為四大類。第一類:基礎性公共服務,指為城市公民及組織從事經濟、社會等活動所提供的基礎,如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交通與通信基礎
設施等。第二類:經濟性公共服務,指為城市公民及組織從事經濟、生產等活動所提供的服務,如科技的推廣、咨詢服務以及政策性信貸等。第三類:社會性公共服務,指為公民的生活,發展與娛樂等社會性直接需求提供的服務,如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福利以及環境保護等。第四類:公共安全服務,指為公民提供安全的服務,如軍隊、警察和消防等服務。
公共服務型政府,就是指從公眾的需要出發,以服務為核心價值,以提供公共服務為主要功能,以公眾滿意為最高標準,以對公眾負責為最終使命的政府管理模式。
(二)地方政府在職能轉變中如何履行好市政職能:
城市政府在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理念指導下,不但要實現職能重心的轉移,為城市居民提供一視同仁地提供普遍城市基礎設施、科教文衛、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務,還要強調公民導向、績效導向,增加城市居民在公共服務方面的選擇權,保障公民的參與權,以公眾滿意為根本目標,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當前要更加注重公共服務,著力促進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適度、可持續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事物的發展需要一個過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也不例外,然而沿著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之路循序漸進,我國的地方政府有朝一日將會轉型成為"陽光政府",更好地履行全心全意地為人民群眾服務的職責。
參考文獻:
【1】高原:《現代市政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高秉熊:《地方政府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