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4 15:32:30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建筑設計標準,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商業建筑設計中建筑材料的節約與應用
商業建筑不同于民用建筑,商家更注重建筑的地標性,建筑的外觀給人以強烈的視覺沖擊,這樣會應用大量的材料對建筑的外立面進行裝飾,從而使得材料沒有很好地得到應用,導致材料的浪費。對此我們在設計的時候要把綠色建筑技術用到商業建筑中去。盡量減少和避免無用裝飾結構的設計,或是以最少的材料達到最好的效果。目前,商業建筑材料的節約主要通過采用綠色環保技術達到,降低裝飾構件的能量消耗,采用可以再次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從而提高節能效果。在建筑結構體系選擇方面要著重參考資源需求量小、對環境影響小的建筑體系,在建筑強度件設計時,要選用強度較高的混凝土及鋼材等,減少建筑材料占用空間量,從而節約建筑用地。
2、商業建筑設計中節約土地設計標準的應用
在進行商業建筑設計時,要注意商業建筑的用地情況及室外環境情況。商業建筑通常處城市之中,在本已十分緊張的城市土地上建造商業建筑,就要最大的發揮出建筑所用土地的所有空間,將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進行綜合性利用。并對相關的建筑設計盡量采用自然通風、自然光照等設計方案,同時還要注意對相關噪音的處理,盡可能的結合道路沿線景觀設置綠化帶,減少噪音污染。此外,在進行具體的商業建筑設計時,還要對預先制定出一定的綠色施工方案,對可能由于施工而造成的自然生態環境破壞進行及時的預防及整治。
3、節約能源的綠色設計理念的應用
商業建筑的綠色環保理念還體現在建筑窗體及墻體的設計之中,在設計中要注重窗墻比及朝向問題,在建筑保濕方面可采用先進的墻體保證技術,室同溫度調節可采用節能空調系統進行調節。此外,可以利用市政熱網蒸汽凝結水的余熱為建筑提供所需的生活熱水以及其他的節能設備。在商業建筑中,可以通過自然通風的模擬優化建筑幕墻來開啟位置對于水資源的節約問題,也要采用綠色的建筑技術,節水器也可以利用到商業建筑中。
二、商業建筑設計中要注意的綠色建筑準則
1、對商業建筑中室內的環境質量的監控
除了了商業建筑中注意采用綠色建筑的設計標準,也要注意對商業建筑中室內的環境質量的監控。室內的設計要結合建筑立面來設計遮陽反光板,分區照明并控制優化的采光設計。同時分析室內各功能區的噪聲源情況,分別安排合理的噪聲功能區,進行優化的隔聲設計。在商業建筑的室內做到視野優化設計,并且在人員密集的區域中設置室內空氣質量監控系統,以保證健康而舒適的室內環境。
2、把握綠色建筑準則,對商業建筑中運營進行有效管理
商業的運營管理的靈活性很強,商業要實施高水平和高質量的管理,尤其注意商業建筑中的垃圾分類回收以及處理方法。在商業的建筑中注意設備的智能化控制系統,并保證系統的高效運行。此外,還要提供高水平的物業管理,對商業綜合體以及商務的辦公樓中的空調通風系統以及其他動力用能系統設置合理的監測系統。
三、總結
建筑設計標準合同范文一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萬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 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 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 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l.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 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年月日:
建筑設計標準合同范文二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等、投資及設計費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的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注:1. 按照付費次序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最終設計費按施工圖面積核定,在第四次付費時一并結算,多退少補。
3.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員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 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3 設計人按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4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5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合同規定的份數,設計人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產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綿陽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7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10除雙方簽名外,本合同條款原則上不認可手工痕跡,如確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手工增減、改動,須雙方均在手工痕跡處加蓋公章,方能認為手工痕跡有效。
(此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建筑設計標準合同范文三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2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工程勘查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的名稱、地點、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2.1工程項目的名稱:
2.2工程項目的地點:
2.3工程項目的規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2.5工程項目的投資總額:
2.6工程項目的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設計費及支付方法
5.1甲方應支付本合同項目的估算設計費為 元。 5.2 支付方法為:
5.2.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2 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后七日內,甲方應即再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30%,計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后七日內,甲方應即再支付估算設計總額的45%,計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結束后七日內, 甲方應即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計 元。(不含定金)
5.3 收費說明:
5.3.1 取費計算標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對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6.2.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應參加有關部門設計審查會議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7.2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了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約定事項 無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建設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7.11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30日內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1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自20 年 月 日生效。
關鍵詞:綠色建筑 二星級 設計目標 技術措施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 A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對綠色建筑的定義是:“在建筑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該標準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兩個部分,根據一般項、優選項的達標得分情況,細分為一星、二星和三星三個等級。
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設計目標
為實現綠色建筑二星級的目標,在規劃設計階段,應從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五大方面細化綠色建筑目標。
1.節地與室外環境:地下空間的利用,室外風環境,景觀中關于鄉土植物和喬灌木的選配,室外透水地面的鋪設面積及計算。
2.節能與能源利用:圍護結構優化,節能設備選型,室內通風模擬分析。
3.節水與水資源利用:雨水收集利用于景觀用水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節水噴灌設計,節水率計算。
4.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建筑構件功能說明,現澆混凝土采用預拌混凝土,場地廢棄物處理。
5.室內環境質量:室內光環境模擬分析,室內聲環境模擬分析,建筑熱工條件計算。
二、二星級綠色建筑技術措施
(一)透水地面
透水地面擁有15%-25%的孔隙,能夠使透水速度達到31-52L/m/h,遠遠高于最有效的降雨在最優秀的排水配置下的排出速率,實現雨天無路面積水,夏天比常規路面更涼爽的步行體驗。另外,地面材料的密度本身較低(15-25%的空隙),降低了熱儲存的能力,獨特的孔隙結構使得較低的地下溫度傳入地面從而降低整個鋪裝地面的溫度,這些特點使透水鋪裝系統在吸熱和儲熱功能方面接近于自然植被所覆的地面。因此,透水地面可以有效的補充項目地下水系及緩解區域內的熱島效應。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
1.太陽能熱水系統
太陽能熱水系統是將太陽輻射能收集起來,通過與物質的相互作用轉換成熱能,將水從低溫度加熱到高溫度,以滿足人們在生活、生產中的熱水需求。太陽能熱水器按結構形式分為真空管式太陽能熱水器和平板式太陽能熱水器。
2.地源熱泵系統
地源熱泵是一種利用地表或地下淺層地熱等低溫低位熱能資源,并采用熱泵原理,通過少量的高位電能輸入,實現既能供熱又能制冷、低位熱能向高位熱能轉移的一種技術。根據冬季熱負荷情況設計地埋管系統,保證地埋管滿足冬季制熱高效運行,夏季制冷時地埋管不能滿足供冷需求的部分,采用冷卻塔進行散熱。充分利用可再生資源,節水、節電、省材、省地,保證系統運行安全、高效、節能、環保。
3.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
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是利用太陽電池半導體材料的光伏效應,將太陽光輻射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一種新型發電系統,有獨立運行和并網運行兩種方式。獨立運行的光伏發電系統需要有蓄電池作為儲能裝置,主要用于無電網的邊遠地區和人口分散地區,整個系統造價很高; 在有公共電網的地區,光伏發電系統與電網連接并網運行,省去蓄電池,不僅可以大幅度降低造價,而且具有更高的發電效率和更好的環保性能。
光伏幕墻是將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與建筑幕墻的結合,體現了完美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具體來說就是將光伏玻璃替代普通的幕墻玻璃來達到發電的目的。
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 要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不低于建筑用電量的2%。
(三)雨水回收技術
雨水回收是將雨水根據需求進行收集,處理后達到使用標準的技術手段,可用于綠化、景觀、洗車、澆灑道路、沖廁等。其中,屋頂 雨水相對干凈,雜質、泥沙及其他污染物少,可通過棄流和簡單過濾后直接回用,處理工藝簡單,維護費用低,但需要增加獨立的收集管道;而地面雨水雜質較多,污染物成分復雜,需要經過沉淀精濾等處理后回用,處理工藝復雜,但收集混合雨水可利用原有的雨水排水管道,不增加集水管道投資。
雨水回用專項設計要求:
1.以低質低用,高質高用的用水原則對用水水量和水質進行估算與評價,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計劃、水質和水量保證方案。
2.根據項目實際條件,合理確定雨水積蓄、處理及利用方案。
3.綠化、洗車等用水采用非傳統水源,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誤飲誤用。
(四)節水綠化
1.合理選擇綠化植物選用本土植物
在制定景觀綠化方案時,甄選植物種類,不種植耗水量大的樹種,盡量減少草坪面積。選用適宜當地本土的、耗水量少的植物品種。
2.選擇非傳統水源作為綠化用水
綠化及道路澆灑采用處理達標后的雨水,綠化施工圖設計說明中應明確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如管道標識等防止誤飲誤用措施。
3.合理布置綠化管網,采用節水澆灌措施
按照植物品種選用澆灑方式,采取噴灌、微噴灌或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并配備土壤濕度監測系統實現節水管理。
(五)室內空氣質量監控系統
在檢測室內空氣質量時,CO2 濃度被作為一個重要的評估指標。如果室內空氣中 CO2 濃度太高(大于 1000ppm),就會感到空氣“不流通和不新鮮”。工作場所空氣質量不好可以導致疲勞、注意力不集中和疾病,在許多情況下,這是由通風不良引起。CO 是由碳(燃料)不完全燃燒所形成的,對人體危害較大。高毒性的 CO 可以通過不良維護的或不正確調節的供曖系統進入室內。測量環境空氣中的 CO 濃度,可保護人們不會因無色、無味的一氧化碳而中毒。
為了使室內 CO2 的濃度保持在合理水平,應在要求較高的場所(如五星級酒店)或人口密集場合(如超市、百貨商店及餐館)設置CO2 濃度檢測器,與空調的新風系統聯動,保持良好的室內空氣質量。此外,地下室大空間設置 CO 濃度檢測器,與通風系統聯動,保持通風良好。
(六)自然采光技術――光導管
光導管,也叫導光管,導光筒,比較正式的名稱有管道式日光照明裝置,日光照明系統等,是一種用光導管將室外的自然光引進到室 內的裝置。與之配套的還有采光裝置,以及漫射裝置。用光導管進行自然采光是現代綠色建筑的一種比較普遍的理念。可以廣泛應用于地下空間、走廊、辦公室、廠房、車間、場館等白天需要開燈的地方。
(七)幕墻節能技術措施
在不改變建筑外立面設計方案的前提下,需考慮如何避免光污染。同時,為保證建筑室內環境自然通風效果,應盡可能提高幕墻可開啟面積比例。
1.避免幕墻光污染
幕墻建筑的設計與選材合理,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玻璃幕墻光學性能》GB18091 的要求,玻璃幕墻材料的反射比應低于 0.3。
2.幕墻的氣密性
透明幕墻的氣密性不應低于《建筑幕墻物理性能分級》GB/T15225 規定的 3 級。
3.幕墻可開啟
幕墻的設計需要設置可開啟部分保證室內的自然通風,玻璃開啟比例需達到15%以上。
參考文獻:
[1]GB/T 50378-2006,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2]GB50033,建筑采光設計標準
[3]GB50189-2005,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4]DGJ32/J96-2010,江蘇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關鍵詞】 全面預算管理;自收自支; 事業單位
利用預算對組織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組織的各種經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稱為全面預算管理。近年來,全面預算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管理方法,日益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重視。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對提高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水平,提升組織能力,加強財務監控,提高經濟效益,都有著積極的作用。20世紀80年代的一項對美國400家大型公司的調查研究表明,當時幾乎所有的大型美國公司都運用了預算這一方法。目前,全面預算管理在我國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已有了較為普遍的應用,而在事業單位中還需要進一步探索推廣。
北京市建筑設計標準化辦公室(以下簡稱北京標辦)是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下設項目部、咨詢部、發行部、財務部、編制組、辦公室及直屬企業北京工程建設標準培訓中心、北京首建標工程技術開發中心審圖咨詢中心等機構。其主要職能是:承擔北京地區建筑設計標準、規范及圖集的組織編制工作;組織標準設計經驗和情報交流;開展房屋建筑類施工圖審查;對北京市注冊建筑師、結構師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及開展建筑節能等有關科研工作。北京標辦成立近30年來,組織編制了數十種北京市地方標準、圖集,同時參與組織編制了相當多的華北地區建筑、設備、電氣圖集,為北京市的建筑設計標準化作出了巨大貢獻。
本文將對北京標辦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必要性、全面預算管理實施的關鍵環節以及實施效果進行探討。
一、北京標辦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必要性
北京標辦成立于1972年,初期階段主要依賴于國家每年1~2萬元的專項撥款來運營。20世紀80年代末,隨著國家基本建設大規模展開,北京標辦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自1988年以來,北京標辦基本實現了“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以圖養圖,自負盈虧”的運營模式。隨著業務的不斷拓展,北京標辦形成了擁有多項經營業務和多個部室機構的經營系統。業務規模的擴大,需要引進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筆者將就全面預算管理在北京標辦應用的有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業務市場進一步拓展,需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北京標辦所承擔的業務是建筑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業務發展與建筑市場的發展息息相關。20世紀90年代以來,北京標辦隨著北京建筑市場的發展而發展,業務不斷拓展,銷售收入逐年攀升,2005年達到銷售收入1 300萬元的高峰。近兩年,由于北京大型公建項目的減少,舊城改造步伐趨緩,北京標辦業務量收縮:2006年實現銷售收入700萬元,2007年銷售收入降至500萬元。北京標辦作為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需要進一步發揮市場主體的能動性,應用全面預算管理,明確預算目標,不斷拓展業務市場。
(二)利潤空間縮小,需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由于一些固定成本費用的支出,銷售收入的減少,必然帶來凈利潤的下降。 應對不斷縮小的市場規模和利潤空間,必須放棄粗放型管理,應用全面預算管理,走精細化可持續發展道路。
(三)提升核心競爭力,需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近年來,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成熟,市場競爭更加激烈。比如,作為標辦核心業務之一的建筑施工圖審查,審查單位由原來的8家發展為現在的14家,造成業務份額的大幅縮減。北京標辦要想在市場競爭中立足,必須樹立市場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加強管理水平,應用全面預算管理有效調配資源,提升核心競爭力,成為市場競爭的有力參與者。
二、北京標辦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
全面預算管理是有機統一的管理體系,各個環節必須嚴密實施配合,才能保證預算目標的實現。北京標辦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應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樹立市場意識,充分認識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重要性
北京標辦是企業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由于其業務在市場中具有相對的壟斷性以及長期以來吃“皇糧”的慣性思維,市場意識較為缺乏。因此,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首先應在標辦系統中轉變觀念,明確北京標辦的市場主體地位,樹立市場意識,強化競爭意識,切實認識到全面預算管理在有效調配資源、實現經營目標中所發揮的作用。
(二)構建預算組織系統,明確預算流程體系
預算組織是預算運行的基礎環境,預算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在完善的預算組織基礎上。北京標辦的預算管理組織系統應設置為:
1. 預算決策層――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在預算的組織體系中居于領導核心地位,應以單位行政領導班子為主,吸納各相關業務如人事,財務科、辦公室、項目部、主要創收單位主管人員組成。
2. 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預算管理辦公室。作為預算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承擔單位預算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預算管理辦公室設在財務部門,由具有預算管理職能的辦公室、財務科、人事勞資部門等組成,由主管會計負責處理與預算相關的日常管理事務,直接對預算管理委員會報告工作。
3. 預算的執行組織――各業務部門及法人單位。各業務部門及法人單位作為預算的具體實施實體,設業務單位預算員負責本部門或單位的預算編審和監督。
預算編制應采取上下結合、全員參與的方法。預算流程體系除了應明確各方職責,更應該關注各方的互動,在互動中逐步形成共識。具體流程如圖1:
(三)設置科學的預算指標體系,明確預算目標
預算目標能否實現,首先取決于目標設置的科學合理與否。
標辦指標體系的確定過程中,應著重考慮以下幾方面:
1.北京標辦整體目標的確定應該充分考慮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市場內外部環境、標辦戰略目標及競爭實力,不可為了預算而預算,使預算指標偏離業務實際而存在。
2.北京標辦預算指標體系應該確保整體目標利益的一致,是可以計量的,并且具有明確的責任主體,應該是完整而全面的。在預算指標分解的過程中,下級預算指標體系必須保證涵蓋了所有影響上級預算指標的因素。
3.各業務系統預算指標應緊密聯系各系統實際,區分成本中心、利潤中心等客觀地加以確定。北京標辦各業務系統市場環境、利潤空間都有所不同,在編制預算指標時應充分考慮,區別對待。
(1)建筑設計標準的編制,即每年根據建筑設計新技術、新建材、新產品的需要,配合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頒布新的建筑設計標準、規范、技術措施。這部分業務往往收不抵支,除了國家撥款100萬元左右,年均不足部分約為200萬元左右,均由標辦自主業務盈余來補足。因此,在編制預算時,這部分業務應該類同成本中心進行管理,確定合理的成本目標,嚴格核定各項支出,降本增效。
(2)華北地區建筑設計通用圖集的編制出版發行以
及施工圖審查等業務,業務市場較為穩定,有一定的盈余。在編制預算目標時,應重點突出利潤導向,引導業務系統從收入拓展和成本控制兩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利潤率。
(3)建筑節能檢測、繼續教育培訓及開展等新興業務方面,應突出收入的增長,引導業務系統積極擴大市場份額。
此外,在適當階段,采用彈性預算,以彌補固定預算的不足,適應不同業務量的情況。其基本運作方式是在可預見的業務量范圍內,根據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不同習性,按照一定業務量間隔,分別確定其預算額并匯總列入一個預算表格中。業務量的間隔通常以5%~5%為宜,因為間隔太大將失去彈性預算的優點,間隔太小則會增加不必要的預算編制工作量。
(四)注重全面預算內容體系的系統性
預算內容體系至少應該覆蓋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這兩部分互相支撐依賴的完整而緊密的系統。以銷售預算為起點,各項預算的相互連接關系如圖2。
(五)采用零基預算挖掘降低費用的潛力
零基預算指編制預算時,對于所有的均以零為出發點,從根本上研究、分析和判斷每項預算支出是否具有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北京標辦所涉及各項業務成本支出相對較低,費用支出相對較高,因此對費用采用零基預算將具有重要意義。
(六)強化執行,嚴格考核
強化預算執行力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是確保預算目標實現的有力保障。硬化預算執行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預算管理制度。預算一經下達,必須執行。針對特殊需要調整的項目,必須經申請、審議、批準三個主要環節。同時,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獎罰制度,預算考核要圍繞年度預算目標進行,主要考核項目、任務進展情況;預算收入的組織實施情況;預算支出況;預算編制的準確率;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并依此進行獎罰兌現。
三、北京標辦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效果
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對北京標辦來說是一場革命;全面預算的推進將促使北京標辦向成熟的市場主體進一步邁進。
通過實施全面預算,北京標辦經營決策進一步趨向科學化,有限的資源得到更好配置,綜合盈利能力進一步提高;經營目標進一步明確細化,員工對個人工作目標更加清晰,工作更加積極主動;各業務系統的經濟活動進一步協調一致,形成了系統共同努力實現標辦系統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總目標的良好氛圍;管理控制工作進一步強化,執行力進一步加強;考核評價工作更加科學,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主要參考文獻】
[1] 史習民.全面預算管理立[M].信會計出版社,2003:1-44.
論文關鍵詞:建筑給排水,標準體系,應用
建筑給排水設計是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建筑給排水設計標準是設計人員進行設計的技術依據和準則,正確理解和運用現行建筑給排水設計標準是設計人員能夠設計出符合工程建設規定控制的質量標準、系統合理并能達到預期使用功能的產品的關鍵。
1建筑給排水設計標準應用存在的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建筑給排水技術標準有幾百種,分為四級兩類,四級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兩類即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另外還有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用于設計參考的還有建筑給排水設計手冊和各種技術措施。設計人員在進行設計時往往對這些標準、手冊和技術措施不能明確地界定和在使用上不能準確地把握。審圖人員在審圖時常常發現設計人員在寫設計依據時出現下列問題:1、重要規范漏寫;2、把技術措施當作設計依據寫;3、寫了與本工程無關的規范;4、所列舉的不是最新版本的規范。還有對于規范的地位、層次不能很好地理清,導致所寫的設計依據層次混亂等問題。另外,對于規范條文理解和應用有誤的現象普遍存在,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整體設計質量。
2建筑給排水設計標準體系
建筑給排水設計標準體系分為基礎標準、通用標準、專用標準三個層次。
2.1基礎標準
是指在某一專業范圍內作為其它標準的基礎并普遍使用,具有廣泛指導意義的術語、符號、計量單位、圖形、模數、基本分類、基本原則等的標準。如給水排水制圖標準、給水排水設計基本術語標準等。
2.2通用標準
是指針對某一類標準化對象制訂的覆蓋面較大的共性標準。它可作為制訂專用標準的依據。如通用的安全、衛生與環保要求,通用的質量要求,通用的設計、施工要求與試驗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術等。
2.3專用標準
是指針對某一具體標準化對象或作為通用標準的補充、延伸制訂的專項標準。它的覆蓋面一般不大。如某種工程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安裝及質量驗收的要求和方法,某個范圍的安全、衛生、環保要求,某項試驗方法,某類產品的應用技術以及管理技術等。
現在將給排水設計中最常用的基礎標準、通用標準及專用標準列舉如下:
基礎標準
序號
標準名稱
標準代號
1
房屋建筑制圖統一標準
GB/T50001-2001
2
給水排水制圖標準
GB/T501062001
通用標準
序號
標準名稱
標準代號
1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50013-2006
2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
GB50014-2006
3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50015-2009
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06
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5年版)
GB50045-95
專用標準
序號
標準名稱
標準代號
1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67-97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3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140-2005
4
氣體滅火設計規范
GB50370-2005
5
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151-92(2000年版)
6
高倍數、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196-93(2002年版)
7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338-2003
8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193-93(2010年版)
9
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
GB 50364--2005
10
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
GB50400-2006
11
游泳池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程
CJJ122-2008
12
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
CJJ140-2010
13
住宅建筑規范
GB50368-2005
14
住宅設計規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
15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
GB50038-200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