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1 17:35:5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地質災害防治建議,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地質災害;成因;分析
1 自然因素
1.1 地形、地質條件
該地境內多為切割強烈的中山、低中山地形,大部分山勢陡峻、峽谷深切。區內有二疊系龍潭組砂頁巖、三疊系砂頁巖及第四系殘坡積物,為滑坡等形成提供了條件;區內碳酸鹽巖出露面積大,地形切割強烈,多為陡坡、陡崖,加之褶皺、斷裂構造、節理裂隙發育等,為崩塌、巖溶塌陷等地質災害形成提供了條件。
1.2 氣象、水文條件
據某地氣象局統計,區內近十年來的降雨強度有所增加,頻率加大,特別是災害性降水—暴雨有所增加;冬春季節氣溫變化較大,巖石遭受物理化學作用等自然因素的影響,為滑坡、崩塌、巖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質災害形成起了促進作用。
2 人為因素
2.1 植被破壞
植被大量砍伐,使地表水較易向下滲透是造成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2.2 人類工程活動
隨著西部大開發的發展進程不斷加快,人類工程活動對環境(特別是15°~25°的斜坡)的改造(如耕種、修筑公路、建房、興修水利水電工程等)和破壞,地表爆破開山采石、開挖邊坡、地下不規范開采礦產資源、抽排地下水是造成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巖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質災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十年來,區內在上二疊統龍潭組含煤巖系中存在強烈的采煤活動,使地下采煤形成大面積采空區,礦柱留設不合理,或者把礦柱采掉而引發采空塌陷。
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已不亞于地震、火山等自然地質作用,人類活動已成為一種特殊類型的地質作用,由此而形成的地質災害已日漸危及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這個問題已引起全地人民的普遍重視。
2.3 人類活動和地表不合理排放水
許多滑坡的形成都是由于人類活動和在地表棄水無規范排放構成滑面軟化、抗剪能力下降而形成的。由于疏干排水及廢水廢渣的排放,使水環境發生變異甚至惡化,從而引發地質災害。綜上所述,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巖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雖與自然因素密切相關,但人為因素亦是造成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之一。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巖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質災害與環境條件關系。
在自然因素、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引發了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巖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質災害,使區內生態地質環境遭受嚴重破壞,給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較大的損失和嚴重危害。特別是近十年來,隨著全地的農業生產、水利水電工程、礦山開發、公路及城鎮建設的興建等不斷發展以及人口的不斷增長,對本來就脆弱的生態環境與地質環境的破壞日趨嚴重,導致地質災害發生頻繁,給全地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帶來威脅和危害。
根據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巖溶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質災害隱患點變形現狀,發展趨勢,確定該地地質災害的防治方針,即“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大力開展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科技知識普及工作。開展群眾性的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盡快制定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的防治法規,加強政府的監督與管理,以避免和減少人為引發地質災害的產生。
切實保障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積極籌建國家防治地質災害基金會,除了各級政府撥發大部分的經費外,采取“誰誘發,誰治理,誰受益”的辦法。以達到提高該地地質災害的防治能力和水平,盡可能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3.1 技術措施
(1)科學規劃,科學施工。因地制宜,綜合治理。對地質災害點或隱患點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產生及造成的損失。
(2)依靠科技進步,采用高新技術,研究災害的發生機制,建立災害的監測、預報和評估信息系統。開發建設以MAPGIS為平臺的地質環境動態管理系統的數據庫,可進行災害動態監測、即時預報。完善監測手段、加強監測,充分考慮地質災害的鏈群規律,做好綜合防治工作。
(3)根據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危險性和危害程度,及時制定和完善地、鄉(鎮)、村(組)三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預案。
(4)建立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完善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由地國土資源局管理和指導群眾監測,并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工作。建立GIS系統的地質災害信息庫,涉及災害的時空分布、強度與頻度、數據分析、災害預報及災情評估等,為災害防治提供有效服務。
(5)施工設計必須依據地質災害客觀實際,整治工程優質高效。工程治理的災害點,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人員須按專業技術人員的設計實施,保證工程質量。
3.2 防治規劃建議
關鍵詞:地質災害、泥石(廢石、矸石)流、崩塌、滑坡、地裂縫、巖溶(采空區)地面塌陷、突水突泥
1、前言
湖南省礦產資源豐富,礦山企業眾多,礦業活動引起的礦山環境問題日趨嚴重。但近年來,為了最大限度地減輕礦山地質災害損失,有計劃的進行地質災害的防治。先后出臺了《湖南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要求》〔試行〕、《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要求》、《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管理辦法》等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關的規章制度。
湖南礦山開采形成的地質災害對湖南的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同時引起了一系列的社會矛盾,一些受害單位和個人不得不把礦山企業推向法庭,形成了新的社會不安定因素。可見對礦山地質災害的預防及治理到了關鍵時刻,已成為湖南省當前一項重要任務。
2、礦山地質災害的成因
2.1、受自然環境條件制約
湖南地處東經108°47′~114°45′″、北緯24°39′~30°28′之間,境內東南西三面環山,幕阜、羅霄山脈綿亙于東,五嶺山脈屏障于南,武陵、雪峰山脈逶迤于西。湘西山地多數山峰海拔1000m以上,中部丘陵與河谷盆地相間。
湖南省成礦區主要分布于湘東南西,多數礦區受兩種或兩種以上構造及其復合部位控制,成礦地貌復雜、構造發育,礦床規模不一,造成采礦方式及采礦難度大,決定了礦山開采誘發及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
2.2、礦山開采技術落后
目前,由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技術規范不健全,缺乏不同類型的礦山開采技術要求和環境保護措施,全省絕大數礦山開采技術還是采用傳統的炸藥爆破方式進行開采,致使礦山圍巖結構受損,地質災害事件屢屢發生。
2.3、礦山地質災害恢復與治理缺乏資金支持
礦山地質環境已經存在許多歷史遺留問題,給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造成了較大的困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代,礦產開發投資主體已經多元化,礦山業主流動性大,個人經濟效益放在首位,礦山地質災害日益突出。
雖然我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恢復治理,如2004年,國家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批準湖南省11個礦山環境整治項目,補助資金2300多萬元,占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當年礦山環境整治補助資金的20%以上。但由于歷史欠帳太多,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還是顯得資金投入不夠,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的速度仍趕不上破壞的速度,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任務大。
3、礦山地質災害實例
湖南的煤炭壩煤礦環境地質條件為地處淺埋巖溶區,因開采礦產需要,進行礦區疏排地下水引發的巖溶塌陷災害十分普遍,本礦大規模開采煤炭資源始于20世紀70年代,而因采礦造成的巖溶塌陷引發的受損房屋面積已達150萬平方米,受影響的城鄉人口26889人;受損農田2345公頃,拋荒地453公頃;還使大量的公用建筑、道路橋梁、電力通訊設施、水利工程遭到破壞以及嚴重的地表開裂、變形等災害。
柿竹園礦為老礦山,過去對尾礦壩的安全重視不夠,存在著許多安全隱患。如1985年8月,因一場特大山洪引起大規模礦山尾砂廢石流,長11公里,固體物質總輸移量達5500萬立方米,致死49人,將原東波礦區的下二村洗劫一空,直接經濟損失1748萬元。
恩口煤礦區因長期疏干排水導致礦區25平方公里范圍內出現8757個塌洞,致使人畜飲水困難,農田水利設施被毀,直接經濟損失1.1億元。
4、礦山地質災害預防措施建議
礦區地質災害預防是關系到礦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礦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必要積極開展礦區地質災害預防工作。針對礦區地質災害發生的特點、造成損失程度特作出以下具體的預防措施建議:
4.1、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開展全礦區地質災害時空的分布、形成機理的研究,進行地質災害預測、預警分析,逐步掌握地質災害的分布規律,做好地質災害的事前防范工作。
4.2、進一步加強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防災措施
大力宣傳、認真貫徹《湖南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等,進一步增強全礦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加強礦山地質災害預防的自覺性,以法規的形式預防和減輕礦區地質災害。
4.3、設立專門的機構預防地質災害
實行嚴格的責任制,按照《湖南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做好如下四點防災工作:一是做好以地質災害現狀、防治目標、防治原則、易發區和危險區的劃定、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基本措施、預期效果為內容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二是擬定好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重點,設計好地質災害危險點威脅對象、范圍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三是做好礦業活動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礦業活動本身遭受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已發生的地質災害所采取的措施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四是做好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影響程度等地質災害預報。
4.4、需要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和信息系統建設
大型礦區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確定監測內容,并建立監測網絡和信息系統,密切觀察地質災害的發展動態。小型礦區根據經濟實力可采取不定時的監測。
4.5、礦區重點預防區實施專人定點監控,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
汛期是防災工作重點時期,要緊密結合天氣預報做好地質災害趨勢預測,要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4.6、要加強巡查,嚴格管理
地質災害預防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患于未然;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同時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加強巡查工作,落實專班,做好值班,對各種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行為開展不定期的檢查,從源頭上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
4.7、建立群測群防體系
礦區所有的人相當于一個大家庭,人人有責來維護礦區的安全,要動員所有力量,建立群測群防體系。
5、礦山地質災害治理措施建議
礦山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對礦山造成的危害往往難以估計的,可能摧毀礦山設施,淤埋礦山坑道、傷害礦山人員、造成停工停產,甚至使礦山報廢;也可能對礦區內的居民及其他流動人員構成生命危險、毀壞房屋、破壞耕地、林地等等。依據本人從事的礦山地質災害的實踐,對礦山地質災害的治理措施作了歸納并提出了一些建議。
5.1、泥石(廢石、矸石)流治理措施建議
泥石(廢石、矸石)流指由于暴雨或其它水源破壞斜坡表層及堆積物的穩定而形成的一種夾帶大量泥沙石塊(含礦山廢石矸石)及植物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形成條件概括起來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地表大量的松散固體物質,充足的水源條件和特定的地貌條件。治理措施建議:
5.1.1治水措施 :此項可分為蓄水措施、引水措施、截水措施。作用是調蓄洪水,避免或減緩洪峰;引、排洪水,消減、控制泄洪量;攔截上方崩滑或水土流失地段徑流。
5.1.2 治泥石(廢石、矸石)措施:可分為攔壩措施、擋墻(擋土墻、擋渣墻)措施、護坡措施、變坡措施。作用為攔蓄泥沙、穩固滑坡、節節攔截、減緩溝底坡度;穩固滑坡、崩塌體;加固邊坡,增強坡體抗滑抗流能力;降低坡角,削弱泥石(廢石、矸石)流侵蝕力。
5.1.3 生物措施:主要采用水源涵養林措施、水土保持林措施及廢石、矸石恢復植被措施。作用是改良土壤,消減徑流;保水保土,擴大植被覆蓋率,減少水土流失;固定廢石、矸石,降低松散固體物。
5.2 崩塌治理措施建議
崩塌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縫分割的巖土體,因根部支撐不住,產生折斷壓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穩定,突然脫離母體向下傾倒、翻滾的現象。崩塌是在特定條件下形成的: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和地質構造是崩塌的物質基礎;降雨、地下水作用、振動力、風化作用以及人類活動對崩塌的形成和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治理措施建議:
5.2.1 遮擋措施:遮擋斜坡上部的崩塌落石。常用于中小型崩塌或人工邊坡崩塌的防治。
5.2.2 攔截措施:對于僅在雨季才有墜石、剝落和小型崩塌的地段,可在坡腳或半坡上設置攔截構筑物,如設置落石槽以停積崩塌物質。
5.2.3 支擋措施:在巖石突出或不穩定的大孤石下面,修建支柱,支擋墻等。
5.2.4護墻、護坡措施:在易風化剝落的邊坡地段,修建護墻,對緩坡進行漿砌片石護坡等。
5.2.5 鑲補勾縫措施:對坡體中的裂縫、縫、空洞,可用片石填補空洞,水泥砂漿勾縫等以防裂隙、縫、空洞的進一步發展。
5.2.6 切割爆破措施:采用切割爆理孤石、危巖或孤石(危巖),通過各種藥包的聯合爆切作用,把單個的、體積較大的孤石、危巖或孤石(危巖)群予以全部或局部地粉碎。
5.3 滑坡治理措施建議
滑坡指斜坡上的巖土體受一定的因素誘發,在重力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下滑的現象。滑坡的成因包括兩方面,一是環境條件:巖土地質類型是產生滑坡的內在物質基礎;地質構造及巖土結構是產生滑坡的內在地質環境條件;地形地貌是產生滑坡的內在地貌環境條件;地下水作用是產生滑坡的水文地質條件;二是誘發因素:礦山滑坡的形成可能有以下五種誘發因素,分別為大氣降水、溝谷水流的沖刷、人為工程活動破壞坡體平衡作用、地震動的作用、亂砍濫伐人為活動。治理措施建議:
5.3.1 排除地表水措施:目的在于攔截、旁引滑坡外表的地表水,避免地表水流入滑坡區。具體施工措施有滑坡體截水溝、滑坡體上地表水排水溝。
5.3.2排除地下水措施:排除地下水可使滑坡體土體干燥,從而提高其強度指標,降低土壤的容重,并可消除地下水動水壓力,以提高滑體的穩定性。具體施工措施有截水盲溝――用于攔截或旁引滑坡體地下水、支撐盲溝――兼具排水和支撐作用、仰斜孔群――用近于水平的鉆孔把地下水引出、滲管――排除滑坡體內的地下水等等。
5.3.3 削坡減重措施:用于治理處于“頭重腳輕”狀態而在前方又沒有可靠抗滑地段的滑體,使滑體外形改善、重心降低,從而提高滑體穩定性。
5.3.4 修筑支擋措施:目的在于增加滑坡的重力平衡條件,使滑體迅速恢復穩定。具體施工措施有抗滑擋土墻(錨桿擋墻、樁拱墻、豎向預應力錨桿擋墻等)、抗滑樁、錨固。
5.3.5 土質改良措施:它通過改善滑體土的性質,使之堅固以達到穩定滑坡的目的。具體施工措施有焙燒法――利用導洞或鉆孔火燒滑坡前緣部分的滑體,使之形成由硬土組成的“天然”擋墻、爆破法――在已成孔孔底用炸藥爆破,破壞滑動面的完整性,使得不能沿滑動面形成連續的底強度帶、灌漿法――用于凝固土體,從而達到提高滑體土抗剪強度目的。
5.4 地裂縫治理措施建議
地裂縫指由于內外力作用而產生的地面縫狀開裂。形態上有張口狀裂縫、壓密裂縫及臺階狀裂縫等。礦山型地裂縫多為采空區地面塌陷及巖溶地面塌陷中地表變形形態之一。礦區地裂縫的形成主導因素為采礦遺留的采空區、過量抽排地下水而產生的負壓所致,其次為地震、地質構造、崩塌、滑坡等所造成的。治理措施建議:
5.4.1 水泥灌漿法措施:一般用于較大型地裂縫,目的在于填補裂縫,使其具有凝合力,以止地裂縫進一步發展。
5.4.2 填土掩埋、夯實措施:一般用于小型地裂縫,對地裂縫進行及時的回填、夯實,以控制其繼續擴大。
5.4.3 采空區回填措施:對已采空區要進行及時回填,減小負壓,以防止地裂縫的發生和發展。
5.4.4 控制地下水位下降措施:使抽排水量小于或等于地下水的補給量,以避免地裂縫的發生或發展。
5.5采空區地面塌陷治理措施建議
采空區地面塌陷指地下礦層(體)被采空后,頂板覆巖產生變形破壞波及地表,使地表產生沉陷、地裂縫、塌陷坑及槽狀塌陷等非連續變形破壞現象的總稱。主要由于地下采空區使原有的平衡條件破壞,使其產生負壓,采空區頂部抗壓不強而形成塌陷。治理措施建議:
5.5.1.1工程治理措施。清除填堵:常用于相對較淺的巖溶塌坑或埋藏淺的土洞。首先清除其中的松土,填入塊石、碎石形成反濾層,其上覆蓋以粘土并夯實;強夯:在土體厚度較小、地形平坦的情況下,采用強夯砸實覆蓋層的方法消除土洞,提高土層的強度;因地制宜修建截、排水溝。
5.5.1.2 礦井設置保安礦柱或禁采區措施。實施本措施對保護地面人居安全與基礎設施的穩定性所確定的范圍合理,安全可靠,能有效防止或減小地面沉陷變形破壞。閉坑后礦山礦柱回采,須設計回采方案,方案必須經過國土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5.5.1.3 改進礦井開采方法與頂板管理方式:礦井開采方法與頂板管理方式應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情況進行設計,前提是使發生采空區地面塌陷的可能性降到最小。
5.5.1.4 采空區處理措施:對已采空區要進行及時處理,以阻止采空區地面塌陷的形成及發展。具體操作措施有充填法、垮落法、頂板緩慢下沉法、條帶開采法。
5.5.1.5 實施搬遷避險措施與對受損土地實施復墾整治:對治理難度大、經費大的采空區地面塌陷所影響范圍內的村民實施搬遷,并對受損的土地因地制宜的種草植樹,防止水土流失,恢復生態景觀效果。
5.6巖溶地面塌陷治理措施建議
巖溶地面塌陷指巖溶地區(主要是覆蓋型地區)隱伏在地下的巖溶洞穴上方的土(巖)體,在人為因素或自然因素影響下產生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或裂縫的作用和現象。主要發育有淺層開口巖溶洞及裂隙可溶巖、具有一定厚度的松散覆蓋層、易于改變的地下水動力條件、大型或淺層采空區。治理措施建議:
5.6.1.1預防措施。根據礦井巖溶分布深淺、發育程度,地下水逕流條件,在礦井疏干前編制預測可能出現的巖溶地面塌陷區制定預防措施。
5.6.1.2回填或灌注填充措施:對影響人居環境與重要設施的巖溶塌坑,或影響礦井充水的巖溶塌陷漏斗采取碎石、粘土回填,防止塌陷的再度出現。在溶洞埋藏較深時,通過鉆孔灌注水泥砂漿。填充巖溶孔洞或縫隙、隔斷地下水流通道,達到加固的目的。
5.6.1.3 采取供水措施:對因礦業活動引起巖溶地面塌陷,導致水資源枯竭的地區,應采取供水措施,確保人畜及生產用水。
5.6.1.4 實施搬遷避險措施:對治理難度大、經費大的巖溶地面塌陷所影響范圍內的村民實施搬遷避險。
5.6.1.5 控制礦井排水量措施:控制礦井的排水量,使地下水緩慢下降,使原有的平衡條件慢慢的破壞,以達到一個緩解的目的。
5.7礦井突水突泥治理措施建議
礦井突水突泥指礦山地下井巷及采礦工作面(場)在采掘過程中發生突然大量涌水或涌泥的現象。井下采掘活動破壞巖層的天然平衡,采掘工作面周圍水體在靜水壓力和礦山壓力作用下,通過斷層、隔水層和礦層的薄弱處并攜帶泥土進入采掘工作面;在開采過程中,對已采空區的積水或老窯水沒有進行適當處理而突然灌入開采巷道所致。治理措施建議:
5.7.1 地面防水措施
5.7.1.1 挖溝排(截)洪:地處山麓或山前平原區的礦井,可在井田上方垂直來水方向沿地形等高線布置排洪溝、渠,攔截洪水和淺層地下水,并通過安全地段引出礦區。
5.7.1.2 排除積水:有些礦區開采后引起地表塌陷,常年積水,且隨開采面積的擴大,塌陷區范圍越廣,積水越多。此時要排掉積水,消除水害隱患。
5.7.1.3 填堵通道:礦區范圍內,因采掘活動引起的地面塌陷、開裂等查明是礦井水通道時,則在滲漏地段進行填堵、夯實,且略高出地面以防積水。
5.7.2 井下防水措施
5.7.2.1 防水閘門和防水墻:在適當的地點預留防水閘門和防水墻的位置,使礦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區隔離開采。在水患發生時達到分區隔離,縮小災情,控制水勢危害,確保礦井安全。
5.7.2.2 防水煤(巖)柱:在水體下、含水層下承壓含水層上或導水斷層附近采掘時,為防治地表水或地下水潰入工作地點,在可能發生突水處的保留最小寬度的礦柱不采,以加強巖層的強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礦井。
5.7.2.3 礦井注漿堵水措施:注漿堵水就是將制的漿液壓入井下巖層空隙、裂隙或巷道中,使其擴散,凝固和硬化,從而巖層具有較高的強度、密實性和不透水性達到封堵截斷補給水源和加固地層的作用。具體施工措施有井筒注漿堵水、突水點(口)注漿堵水、井下注漿堵水等。
六、結語
本文通過資料收集、具體實踐,特對礦山常見幾種地質災害的定義、成因條件作出分析,結合湖南省礦山具體情況,對礦山地質災害的治理措施進行了扼要的總結,但在實際操作中,一種災害的治理可能需要幾種治理措施結合使用。
參考文獻
〔1〕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要求 楊順泉等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 2006年元月
〔2〕湖南省1:50萬地質礦產圖說明書湖南省地質科學研究所 1977年11月
1 調查區概況
修水縣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氣候溫和濕潤,四季變化分明,但由于受山區地形的影響,地區之間氣候條件差異較大,多年平均氣溫為16.6℃。歷年平均年降雨量為1617.2mm,年最大降雨量2358.8mm,年平均降雨日157天,年均暴雨日數5.2天,最大過程降雨量548mm;月最大降雨量629.2mm,日最大降雨量232.5mm。由于受地形和東南季風影響,降雨量在時空分布上差異較大。時間上,降雨量主要集中于4~7月,占全年雨量的55.4%;空間上,降雨量西多東少,山區多平原少。縣境內水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達75.1%。
地貌類型主要有中低山、丘陵、壟崗、盆地及堆積河谷,其中中低山面積為3186.62km2,占總面積的70.74%;丘陵和壟崗地區花崗巖出露較多,常見風化殘積層,屬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盆地主要有碳酸鹽巖類地層,巖溶發育;堆積河谷主要有亞粘土和砂礫組成。
2 地質災害調查
本次調查按照《實施細則》(修改稿)[1]及《1:5萬崩塌滑坡泥石流調查規范DD2008-02》[2]的要求,對區內的地質災害做了全面系統的調查研究,共完成1∶5萬SPOT5影像數據(2011年版)遙感解譯面積分別為4504.68km2,1∶1萬遙感解譯面積65km2;野外調查點數共計4903個,調查點平均密度為1.1個/km2。其中滑坡456處,崩塌723處,不穩定斜坡2947處,泥石流13處,地面塌陷7處,搬遷避讓9處,地質環境點676處,其他調查點72處。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區域內主要地質災害及隱患有:滑坡、崩塌和不穩定斜坡,并具有數量多、分布集中、規模差異大、引發因素清楚的特征。本次調查的地質災害和隱患中大型的有4處,2處為崩塌,2處為不穩定斜坡;中型有61處,其中滑坡4處,崩塌14處,不穩定斜坡43處;其余均為小型。
3 地質災害發育特征及成因分析
(1)地域分布:修水縣地質災害與隱患點為4146處,分布于縣境內所有的鄉鎮及風景區,平均密度0.92處/km2;災害(隱患)點數最多的是水源鄉,有392處,占總數的9.5%,其次為黃龍鄉,有335處,占總數的8.1%;災(隱患)點密度最大的也是水源鄉和黃龍鄉,分布高達到8.71處/km2和5.36處/km2。
(2)與地形地貌關系:地質災害(隱患)點大多數位于構造侵蝕中低山區,標高200~400m之間,共有2548處,占總數的61%;其次是構造剝蝕丘陵區,有707處,占總點數的17%;分布在其他區地貌單元的地質災害及隱患較少。
(3)與巖類關系:滑坡、崩塌及斜坡隱患分布在巖漿巖類區共有1958處,占點其總點數47%;變質巖類區有906處,占比22%;碎屑巖區為736處,占比18%,碳酸鹽巖區和松散巖區分別有325處、221處,占比8%和5%。主要與近年來工業園區發展、城鎮化及新農村建設密切相關。
(4)與氣象關系:地質災害點多發生在多雨年份、多雨季節和暴雨時段,4-7月份是縣境內發生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期。降雨是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且地質災害的發生數量與降雨量及降雨強度呈正相關;
(5)與人類工程活動關系:縣境內人類工程活動主要有公路建設、水利水電開發、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礦山開采、茶林開發等。其中最常見的是建房切坡,其次為公路切坡。統計表明,99%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與人類工程活動有關,可能引起失穩的因素中,開挖坡腳占50%以上。
總之,修水縣地質災害形成和發展的控制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以地形地貌、巖性、地質構造、植被等地質環境背景為內在因素,以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和改造為外在因素,以降雨為誘發因素,所有這些因素是共同作用,互為影響的。從內在因素來說,以下地區(地段)易產生崩塌、滑坡:山高坡陡地段,巖石風化強烈、殘坡積層發育的斜坡地段,裂隙發育巖石破碎地段,順向坡地段。
4 地質災害評價
對地質災害的評價主要是通過分析地質災害發育條件、災害及隱患點各要素的統計情況,劃分出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和危險性程度分區。
根據修水縣地質災害的發生的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發育特點、結合地質災害點的發育密度,采用影響因子疊加法對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綜合分析、評價,劃分出四個區,即高易發區、中易發區、低易發區、不易發區,分布面積分別是1981.1、1535.76、869.08、117.74km2,所占比例分別為43.98%、34.11%、19.29、2.61%;并按不同的地貌條件與巖類分24個亞區。高易發區主要分布于城區及中低山區鄉村人口集中和交通干道兩側一帶,中易發區主要分布于丘陵區鄉鎮人口較集中地帶,低易發區主要分布在人口較少的中低山區,而不易發區則基本上分布于河谷或水庫及人煙稀少的縣境邊界一帶。
根據修水縣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劃分、災害點的危險程度及威脅范圍,結合區域地質環境條件和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規劃將修水縣劃分為高危險區、中危險區、低危險區三個級別。同樣以定量評價和定性分析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區劃,其中高危險區總面積2058.6km2,占全區面積的45.70%,主要分布在城區附近和人口較集中的鄉鎮以及境內交通干道兩側一帶;中危險區總面積729.43km2,占全區面積16.19%,主要分布在人口密度相對較小的全豐鎮、大橋鎮等地;低危險區總面積1716.65km2,占全區總面積的38.11%,主要分布在河谷、水庫及人煙稀少的山脈一帶。
5 防治規劃建議
建議當地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并建立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完善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技術方法和探討地址災害風險管理方法;根據地質災害形成條件的變化,及時地落實或調整防治措施。
二、年地質災害趨勢分析
從多年發生地質災害的情況來看,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除受特定的地質環境因素制約外,明顯受制于暴雨的時空分布及強度,其次是人類工程活動較強烈的地區,也常誘發地質災害。特別是公路沿線、采石場和已經出現災情的地方,問題比較突出。據氣象部門預報,今年降雨量比往年有所增加,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增大。
確定上述10處地質災害點作為全縣重點防范區域,進行重點監測,時間以雨季為主,每年5至10月份為重點監測時間。人類工程活動強烈的地區,如在大規模的城鎮建設、道路建設、礦山采掘中,出現的一些對山體邊坡開挖與處理不當,滑坡體的切腳或切腰及廢渣棄土隨坡排放等問題,如遇暴雨,必將誘發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災害。地質災害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所、村委會和有關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監測,加強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上報。
三、重點防范期
雨季是地質災害多發季節,5至9月份全縣降雨比較集中,是強降雨多發時期,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時期。地質災害的程度主要取決于降雨的范圍與強度,地質災害多發區與暴雨中心的迭加地區是地質災害的重點災區。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地質災害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要求,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治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范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健全工作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同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專題知識講座,開展全民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教育,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減災防災意識,減輕地質災害的危害。
(二)健全機制,強化監測。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所要加強地質災害的防治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和《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35號),建立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速報等責任制,嚴格堅持以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國土資源所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地質災害發生區的監測預報工作,制定以人員緊急避險和財產轉移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方案,健全群防群治體系,加強對公路沿線山體滑坡、采石場的巡回檢查,與各災害點監測人員簽訂責任狀,發現災害隱患,及時上報,切實整改,迅速消除隱患。
(三)規范管理,嚴格評估。要嚴格落實評估制度,有效減少人為因素產生地質災害。工程建設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全面開展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礦山地質環境評估工作,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避免工程建設和礦山開采等人為因素誘發地質災害。特別是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做好農村村莊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加強對人類工程經濟活動的規范管理,采礦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城鎮建設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由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和保護地質環境,避免不當的工程活動破壞地質環境而誘發地質災害。要加強對礦山采空區地面、尾砂庫(壩)及矸石堆的監控,防止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災害的發生。
(四)把握重點,落實責任。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鄉鎮、村要繼續強化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監測、預警責任制,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將“防災明白卡”發至受威脅的群眾手中。要嚴格執行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災害預報等制度。縣教育部門要會同縣國土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區(舍)周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指導學校做好監測工作,發現險情,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縣交通、建設、水利和旅游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各自領域內的防災責任制。
五、獎勵與懲罰
(一)對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國土局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建議給予表彰與獎勵。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國土局視其情節予以警告或者依規罰款;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縣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從事容易誘發地質災害活動的;
2、故意虛假的地質災害預報信息造成損失的;
3、侵占、盜竊、毀損或者破壞地質災害監測、治理工程設施的;
4、阻礙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
5、不按防災預案要求承擔監測預防任務的;
6、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責任者不履行治理責任的;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政發〔〕116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補充實施意見》(政發〔〕2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發〔〕4號)等3個文件和省政府防災減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加快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和應急體系建設,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具有極強的突發性、隱蔽性和難以預見性,我市地處青藏高原和黃土高原交匯地帶,地質環境復雜,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分布范圍廣、數量多、密度高、險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區南北兩山陡峭高峻,黃土結構疏松,溝谷縱橫,發展空間狹小,土地資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質災害易發區、高發區集中在溝壑、坡腳、臺緣地帶,加之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發生的頻次和規模明顯上升,已成為我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會城市之一。目前,據初步勘測,全市現有各類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4800多處,且大多數集中在主城區、人口稠密區和工礦區,直接威脅人口約66.7萬人,威脅財產2600多億元。近年來,僅市區每年就發生20次以上地質災害。特別是年入春以來,我市已發生11起地質滑坡災害,造成4人死亡和數千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地質災害威脅區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勢群體多,居住時間較長,社會矛盾突出,防治形勢異常嚴峻,防治任務十分艱巨。隨著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大做強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戰略的全面實施,我市已進入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城市化進程和重大工程建設不斷提速,社會公眾對政府組織高效應對和有效防范地質災害的期望更加強烈,以人為本、積極主動地妥善應對地質災害已成為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群眾安居樂業的客觀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體制
(一)目標考核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相應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逐級落實防治責任。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并建立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實。
(二)共同責任機制。各縣(區)、鄉鎮(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區域地質災害的防治主體,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發〔〕4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的通知》(政發〔〕123號)要求,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評價、動態監測、應急處置、綜合治理工作。發改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負責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防治資金,按照規定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對專項資金加強監督管理。建設、規劃、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城鎮規劃、建設的審批管理,及時制止和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交通、市政、鐵路、電力、通訊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工程建設中地質災害的防治,并對口負責各類交通、通訊、電力、市政設施沿線隱患的排查、監測、應急處置和防治工作。水務部門要加強對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項水利設施的監測、治理。教育、民宗、國資、林業、旅游、衛生、兩山綠化、文物、園林等部門和駐部隊分別配合做好學校、醫療場所、國有企業、旅游景點、公園、綠化區、宗教場所、文化保護單位、軍事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的排查和預防治理工作。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礦山安全生產、尾礦庫(壩)的安全檢查。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信息的收集,并會同國土部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聯動機制,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政辦發〔〕272號)規定執行。
(三)檢查監督機制。各縣區政府要健全領導機構,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各部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加強監督檢查。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鄉鎮(街道)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任職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防災責任、制度落實到位。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新聞媒體對防災減災工作的監督,聽取和接受廣大群眾對地質災害防治的意見和建議。
(四)責任追究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主體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責任、和阻撓治理搬遷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在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及時保護群眾生命財產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
三、扎實推進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四大體系建設
(一)科學評判,深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
1.總體調查評價。以縣區為單位,由國土部門牽頭,水利、防汛主管部門配合,在鄉鎮(街道)、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的配合下,組織專業地勘單位分鄉鎮對轄區內所有具有威脅對象的斜坡、坪臺、溝道進行逐一調查統計分析,全部摸清各區域地質災害的分布、數量、具置(坐標范圍)、規模大小、類型特征、易發和危險程度、威脅范圍等情況,做到一點一表,建檔管理,并將所有調查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匯總和造冊登記,提出總體評價意見和分類防治措施建議,作為基層政府掌握轄區各類地質災害現狀,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此項工作由各縣區政府負責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點地質勘查。按照各縣區地質災害總體評價結論,由各縣區國土部門篩選出危害、威脅巨大、規模較大的災害點,報經縣區政府和市國土部門劃定危險區并對其范圍進行公布。同時,委托專業單位逐點進行進一步調查、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險程度,預測發展變化趨勢,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防治措施》提交鄉鎮(街道)組織監測,并指導其組織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做好防災減災應急準備。此項工作由各縣區政府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3.動態巡查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認真部署安排,組織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對轄區范圍內已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進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個完善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防治措施》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
(二)預防為主,抓緊建設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
1.建設監測預報網絡。加快構建國土、水務、氣象、防汛等部門和單位聯合共享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平臺,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建設區域性野外專業監測站,加密部署雨量計和地質災害專業監測儀器,及時掌握重要險情區域的地質災害變化趨勢。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此項工作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2.監測預警信息。進一步完善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突發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系統,重點加強信息手段建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媒體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方式,及時預警信息,及時將信息傳遞給受威脅群眾。此項工作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要科學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認真落實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報、月報、年報等各項制度,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并給予適當補貼。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加強防災知識技能培訓,并配備簡單實用的監測報警設備,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應急避險能力。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負責,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個隱患點群測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點,認真申報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
1.認真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強化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各類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發改、國土、建設、規劃、交通、水務等部門要嚴把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建設項目立項、選址、土地出讓、設計施工審查、竣工驗收中的地質災害預防審批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治理責任,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并治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2.統籌實施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各縣區政府要組織鄉鎮(街道)及發改、民政、財政、國土、建設、房產、農業等部門,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幫扶、群眾自籌”的模式,結合農村扶貧搬遷、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城市保障房建設等項目,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群眾進行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險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加強對新安置點的地質災害評估,并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3.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危害嚴重、危險性大,且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各縣區要進一步按照總體調查評價和重點勘查的成果,經財政、國土部門組織專家篩選、論證后,建設縣區級防治項目儲備庫,每年從項目庫中遴選上報申請國家和省市治理項目。對已安排的治理項目,要切實加強監管,嚴格落實項目建設招投標制、責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強對治理項目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各個環節的全過程控制,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設、交通、水務、市政、電力、鐵路、部隊等部門和單位要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氣設施、市政設施、軍事設施等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組織進行治理,確保運行安全。
(四)靠實責任,健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本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建立和形成相關部門聯動的臨災調配機制。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制定和細化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案,做好防災減災相關準備工作。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結合排查中發現的新隱患、新險情,逐個制定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組建應急志愿者隊伍,認真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使有關部門、單位和群眾熟悉方案、避險路線、應急措施,確保一旦出現臨災前兆,能夠迅速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最大限度防止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不斷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各項保障機制
(一)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年內組建成立市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各縣區要抓緊建立地質環境監測站,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支撐單位。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街道)要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強化一線防災作用,村(社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組建與本轄區范圍險情點對應的群測群防監測員隊伍,確保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和管理。市級財政逐年增加地質災害防治預算資金。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轄區地質災害嚴重程度,將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監測預警、調查應急、群測群防監測員補助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大對威脅零星分散農戶小型地質災害隱患的排危除險力度,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運用市場化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