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14 10:19:2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降低審計風險的方法,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審計風險 成因 防范措施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及特點
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信息可能發表不恰當意見而形成的風險。這種風險會侵犯被審計單位的合法權益或是給其造成損失,是審計人員應承擔的一種風險和責任。隨著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審計風險日趨增大,成為從業人員無法規避的現實問題。審計風險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客觀性。審計風險的存在是客觀事實,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中,不因個人的意志而消失或轉移。審計從業人員只有嚴格遵循審計程序,采取有效的審計方法等,才能降低審計風險。二是不確定性。審計風險的不確定性體現為一種潛在風險,形式上則表現在:審計后果發生的不確定性;給被審計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是否嚴重的不確定性;審計人員需承擔責任大小的不確定性。三是可能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性。一旦出現審計風險,就會給相關利益者帶來嚴重的經濟后果。對于廣大投資者而言,會在不客觀的審計報告下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進而使其經濟利益受損。對于審計單位而言,審計風險會降低其可信度,影響其社會形象,甚至引來官司。對于被審計單位,審計風險同樣會影響其企業形象,降低企業價值。四是可控制性。鑒于審計要為其出具報告的正確性承擔責任,因而審計人員通常會主動采用各種方法來控制審計風險。
二、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
(一)審計缺乏應有的獨立性
現實社會中,會計師事務所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影響,從而降低了其從業的獨立性,也影響到從業人員的公信力。由于會計師事務所本身就是企業,存在于社會經濟的大環境中,與行政主管部門等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事務所出具的審計意見,在一定程度上會受到來自外部環境的影響,因此會加大審計風險。對于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者而言,其既是委托人,又是企業的實際經營者,這一現實必然會削弱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從實際情況看,企業的經營者集管理權、決策權、監督權于一身,進而會降低審計的獨立性,加大審計風險。例如:個別兼具高成長與高風險的創業板公司,其在上市前可能存在自身經營不規范、財務制度缺陷、為上市而具有造假動機等,必然會加大審計風險。
(二)審計人員能力差異導致了審計風險
隨著現代化企業的迅猛發展,企業規模擴大的同時,也增加了經濟業務的復雜性,會計核算與報告方式越來越先進,這在客觀上要求審計從業人員在精通專業知識的同時,還要熟練掌握法律法規、計算機網絡知識等,對從業人員的知識儲備量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審計人員的從業經驗、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各不相同,對復雜業務的審計又不能生搬硬套,因而對企業會計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可能無法發現,就算有所察覺也沒有能力完全核查清楚,客觀上導致了審計風險的產生。審計人員綜合能力的相對有限,使得審計結果難以與社會的全部期望相符,加上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對審計的內容和需求不完全一致,這就加大了審計訴訟糾紛的發生率。
(三)審計程序與方法存在缺陷,手段相對陳舊
現代審計方法強調的是審計風險與審計成本的均衡,實踐中采用的審計程序也是以允許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為前提,這主要體現在審計抽樣方法的選擇及分析性復核方法的采用上。其中,審計抽樣方法的選擇使得抽樣結果與以此為基礎推斷總體結果之間產生誤差,而這一誤差是不可避免的,這必然會形成抽樣風險。分析性復核方法的采用則會造成相應的分析風險,導致審計風險的構成更加復雜。此外,多數審計機構及人員仍沿用多年來的審計手段,而未能及時引入國外先進做法,無形中會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增加審計風險。
(四)審計環境的變化影響審計質量
審計環境的變化會對審計質量產生不可忽視的重要影響。首先,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中存在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不少企業有對內對外兩套,甚至多套賬薄,這必然會加大審計的取證難度,影響審計結果。其次,現行的法律存在一定的不足與缺陷,使得審計結論有時無據可依。對于一些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有的評價依據模糊不清,有的甚至缺乏評價依據,這會導致審計評價、結論的提出,以及審計處理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最后,審計對象日趨復雜、審計內容更加廣泛,這為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目前,企業審計范圍已經遠超傳統意義上的財會審計,審計對象與內容已深入到管理領域的各個方面。例如:非上市企業并購審計業務中,審計風險主要源于自身審計質量不高和并購失敗兩方面,包括評估風險、信息不對稱、定價風險、法律風險等。
三、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審計獨立性,健全三級復核制度
鑒于國內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要提高審計質量,就必須保證審計的獨立性。一方面,在宏觀層面上,社會要還予審計事務所應有的獨立性。尤其是社會審計組織,要脫鉤改制,獨立于原掛靠的行政主管部門,降低其對審計工作產生的影響。另一方面,要確保審計組織內部的獨立性,保證審計從業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之間不存在可能影響審計公正立場的特殊關系,以及其他可能降低審計人員獨立性的影響因素。此外,通過建立健全審計機構三級復核制度,來提高審計機構內部質量控制,減少舞弊行為的發生,防控審計風險。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是防控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之一。由于審計業務的復雜性以及審計人員自身能力的差異,不可避免的會出現錯誤判斷,因此,要建立健全三級復核制度,在不同層次、不同內容和側重點上,嚴格把控審計風險,發揮三級復核的積極作用,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二)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以降低審計風險
盡管我們清楚審計結果受到審計人員自身綜合素質的影響,也明白審計結果因人而異的客觀事實,但為了盡可能降低審計風險,審計從業人員還是需要把提高自身綜合能力作為提高審計質量的基礎保障。首先,審計是一項兼具技術性和專業性的工作,是一種獨立的、高層次的經濟監督,需要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和較強的責任心。其次,審計人員應通過主動學習,掌握會計、審計、法律法規的最新知識,以及計算機網絡等的熟練運用,做到多學科知識的融會貫通。同時,在實踐中要積累豐富的審計經驗,做到觸類旁通,提高處理新業務、解決新問題的能力,做出正確的職業判斷。最后,審計事務所等審計機構應加強員工的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以此強化其對審計等知識的學習,提高其執業能力。通過培訓新業務的審計案例,從全方位把握審計要點,規范審計人員審計行為,增強審計人員在復雜環境中協調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三)規范審計程序,優化審計方法
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循審計程序,依據原定的審計方案實施審計活動。一方面,要規范審計程序,明確哪些流程是必須要執行的,并針對不同的客戶制定相應的審計程序,絕不能因為其他原因而人為地減少審計環節,做到嚴格執行。另一方面,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經營情況及審計重點來設計審計方案,方案一經確定則不能隨意修改。同時,要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為提高審計質量奠定基礎。此外,要優化審計方法,以降低審計風險。要在充分熟悉被審計單位情況的基礎上,正確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與內控風險,并進行符合性測試,從而判斷審計風險,明確審計切入點,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以及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要積極運用風險導向型審計,并以量化的風險水平作為重點,從而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及程度。要努力創新審計技術,運用計算機網絡、電子技術等新手段來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四)謹慎選擇被審計單位,引入風險管理模式
鑒于大量審計訴訟案例,被審計單位經營狀況等是形成審計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因此,在受理審計業務前要保持適度謹慎的態度,全面收集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內控制度、業務種類、管理人員素質等信息,充分考慮客戶信譽,詳細了解委托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等,對于經營狀況惡化的企業要尤其加以注意。此外,要引入風險管理模式,以此降低審計風險。一是要對審計風險進行事前評估。要對被審計單位面臨或潛在的風險進行判斷、分析和評估,并以此為基礎制定審計方案,將審計風險控制在能夠接受的范圍之內。二是要對審計風險進行事中控制,通過選擇減輕審計風險的方法和手段,創建降低審計風險的程序,以降低或轉移審計風險。事中控制的內容是多方面的,包括了對受理業務的風險控制、對選派審計人員的風險控制、對審計方案、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報告的風險控制等。三是對審計風險的事后總結。這主要包括對客戶和客戶管理方面的總結,以及對整體審計工作有效性的分析、評估和修正,從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劉小林.論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J].經濟研究.2010(05)
關鍵詞:審計風險 模型 計量 模糊綜合評價
風險基礎審計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和范圍。因此,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審計過程就是一個風險分析、并不斷降低風險的過程,對審計風險的計量就顯得尤為重要。在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一般根據個人的經驗對審計風險進行主觀判斷,這種定性的判斷既不科學,又不準確,容易產生偏差。為了使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評價結果更加客觀、準確和全面,本文綜合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和審計風險模型法,對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進行定量分析,以期得出科學、直觀的評價結果,從而便于會計師事務所把有限的審計資源更多地分配在高風險的審計領域。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特征和方法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特征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的特征主要有:(1)審計風險計量的主觀性。審計風險的計量本身是一個把審計判斷定量化的過程,而審計的許多判斷是關于不可重復和非實驗性的事項,所以審計風險的計量也是判斷的定量化,是主觀的,會發生實際值與預期值的偏離。如果風險的評價值低于實際值,就會導致實際的審計風險高于期望的審計風險,增加風險轉換為損失的可能性;而風險評價值高于實際值,又會導致審計成本的增加,從而影響審計的效率。由此可見,從總體上來說審計風險計量更應該是一種主觀性的行為。(2)審計風險計量的困難性。審計風險的計量一般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發生的頻率,即所有發生主觀與客觀相偏離的審計項目占全部審計項目的百分比;二是發生損失的程度,即平均每個審計項目的損失金額及其占審計費用的百分比。然而對一般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而言,得出這兩個數據存在一定的困難。因為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來說,判斷自己所審計的項目是否存在重大差錯是困難的。就連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所制定的國際審計準則,對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數值,而只是給了一個建議性質的參考值。所以說對于審計職業團體來說,目前很難得到關于審計風險水平高低的權威數據。這也是審計風險的計量存在困難性的原因所在。(3)審計風險計量的可分性。根據IAASB的審計風險模型可知,審計風險是由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的。因此,對審計風險的計量,也可以通過調節審計風險要素的水平來控制總體的審計風險水平。這正表明了審計風險計量具有可分性這一獨特的屬性,即通過對單個的風險要素的計量來衡量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
(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計量方法 審計風險本身具有不確定性,要對它進行精確地計量是很困難的。近年來,隨著風險計量方法的不斷發展,數學和統計學越來越多地用于風險計量系統中,為經濟管理決策提供了科學的指導和依據。在影響審計風險水平的因素中,很多因素都具有模糊性。所謂模糊性,是指客觀事物的差異中過渡的不分明性,如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中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依賴性、管理部門的正直性等概念均具有模糊性。在審計中,這種模糊概念是經常遇到的,它與審計風險評價的準確性形成了一對矛盾。1965年,美國控制論專家查德(L. A. Zadel)首先提出用模糊集合表示模糊事物(現象)的數學模型,建立了以模糊現象為研究對象的模糊數學,在模糊與精確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所謂模糊綜合評價法,就是指以模糊數學為運算工具,在常規方法計量結果的基礎上,對帶有模糊性且受多個因素影響的評價對象,進行雙權數的模糊綜合評價。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進行計量的基本思路為:選擇評價因素,構成評價因素集?確定評語集?對各風險要素進行獨立評價,建立評估矩陣?根據各風險要素影響程度,確定其相應的權數?計算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風險水平。對于審計風險這類復雜的系統要建立精確的數學模型是十分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而通過建立模糊數學模型,借助模糊綜合識別方法,就可以較好地解決審計風險計量的模糊性問題,既綜合考慮了所有因素,同時又通過權重把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區分開來。因此,用模糊綜合評價法計量出來的審計風險水平比用其他計量方法,如風險因素分析法、分析性審核法等得出的結論要更加客觀、準確。
關鍵詞: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模型 文獻綜述
一、國外審計風險研究文獻綜述
(一)關于審計風險涵義的研究
K.stringer在1961年指出,“精確度和可靠度”與“注冊會計師可能出具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之間存在著聯系。這可能是有據可查的關于審計風險研究的開端。1973 年,美國會計協會(AAA)發表“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也使用“可靠度”一詞,并對“可靠度”進行解釋:“某一認定或聲明是真實或有效的可能性”。隨后,國外審計職業團體對審計風險的概念作了進一步探索,并各自給出了不同的定義。如美國審計準則(1983)第47號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審計意見的風險”。國際審計準則(2004)將審計風險定義為“當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審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程序未能察覺出重大錯誤的風險”。此外,還有一些學者也試圖對審計風險作出定義,如A?A阿倫斯等(1994)認為:“審計風險是在財務報表事實上有重大錯誤時,審計師認為財務報表公允表達,并因此提出無保留意見的風險”。
(二)關于審計風險模型的研究
20世紀70年代,審計風險控制模型開始在審計實務中被陸續采用,D.H.羅伯茲(1978)提出了審計終極風險模型:終極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分析性檢查風險×(抽樣風險+非抽樣風險)。在歸納、總結實務工作的基礎上,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AICPA)于1981年第39 號《審計準則公告》,認為審計風險是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分析性檢查風險和詳細測試風險組成。時隔兩年,AICPA在其的第47號審計準則中把審計風險模型重新表達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這個模型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將審計風險分解為三個獨立的風險因子,并以乘積的形式出現,從理論上解決了注冊會計師以制度為基礎采用抽樣審計的隨意性,又解決了審計資源的分配問題,要求注冊會計師將審計資源分配到最容易導致會計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領域(陳毓圭 2004)。由于這個審計模型的可操作性和適用性,該模型得到了極大的應用,成為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的一個標志。隨后,有許多學者對此模型進行了研究,Lesile(1984)認為固有風險是不存在內部控制的情況下,會計報表或賬戶層次存在重要錯報的風險。Dirsmith 和 Haskins(1991)等也都持有相同觀點。Fieldset.al(1989)以及Brown和Solomon(1990)認為控制風險是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結構進行評估后不能阻止和檢查出存在的重要錯報風險。審計風險模型假定,審計風險各因素相互獨立,Peters(1990)、Brown 和Solomon(1990)認為現實中不可能做到。Dusenbury等(2000)考察了審計風險模型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研究發現,審計風險模型中各要素之間是有條件的相互依存。Eilifsen等(2000)則認為審計人員經常混合了對固有風險和檢查風險的評估。
然而,這個模型存在著固有的缺陷,原因在于固有風險很難評估,注冊會計師在實際執業時,往往簡單的將固有風險評價為高水平,而將審計資源投向控制測試(如果必要)和實質性測試。由于忽略對固有風險的評估,注冊會計師往往不注重從宏觀層面上了解企業及其環境,從而無法全面了解企業面臨的風險。為了規避審計風險,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以國際四大(當時為五大)為代表,審計職業界試圖開發出新的審計方法,如畢馬威提出了BMP審計模式;安永形成了全球審計方法;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開發出了以“經營審計”為名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技術;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開發出了以“普華永道審計方法”為名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德勤會計師事務所開發出了以“AS/2”為名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為了適應新的審計方法,2004年,國際審計準則進行修訂后提出了一個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新的審計模型解決了原有模型不能從整體上把握風險的缺陷,強調注冊會計師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更加注重企業面臨的整體風險。
(三)關于訴訟風險以及法律環境的研究
Palmrose(1994)分析了美國審計訴訟中法庭的判決依據對審計風險的影響,發現法庭傾向于降低審計準則與審計方法在訴訟判決中的作用。Watts等(1994)對1955年至1994年153個審計訴訟案例的研究表明,審計師的獨立性低以及被審計報表中較多的收益增長型應計項目與高審計訴訟風險之間顯著相關。Latham等(1998)指出客戶特征、特定的行業與審計訴訟顯著相關。而公司破產與訴訟的正相關更可能在發生舞弊的公司中出現,審計師出具的保留意見則降低了該種相關性。一般來說,“五大”審計師具有更低的審計訴訟風險。
(四)關于審計風險評估與控制的研究
在風險評估方面,Waller(1993)實地考察了審計師對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的評估情況。Kida等(1993)對環境風險因素對審計決策結構的影響進行了研究。Messier等(2000)考察了審計師對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的評估情況。Low(2004)研究了行業專長對審計風險評估與審計計劃決策的影響。
在控制風險方面,Simunic等(1990)認為由一家事務所用組合審計方法審計某一行業的所有公司,可能是降低審計風險的最佳選擇。Hogan等(1999)得出的結論是在1976年到1993年期間,同一行業的大部分公司主要由三家或更少的審計公司進行審計,審計公司這樣更能對特定行業提供更專業的服務。
二、國內審計風險研究文獻綜述
(一)有關審計風險內涵的研究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學者就試圖給審計風險一個定義,基本上形成了三種觀點。
1.審計風險是審計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引起的技術性風險。這種觀點最為狹義。陳正林(2006)詳細地區分了審計風險與審計師風險,認為前者是審計過程中不確定性因素引起的技術性風險,后者則是由于審計結論與事實的背離而導致審計師受損。
2.審計風險是審計結論不恰當的可能性。持這種觀點的主要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其在2006年的準則中將審計風險描述為:“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3.審計風險是審計主體損失的可能性。這種觀點通常被稱作廣義的審計風險觀,持這種觀點的人很多,如謝志華(1990)、吳聯生(1995)、劉力云(1999)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組織損失的可能性。王廣明(2001)對審計風險定義為:由于審計意見是否恰當的不確定導致的承擔法律責任(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謝榮(2003)認為審計風險是對財務報表的公允性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而可能導致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二)有關審計風險模型的研究
2004年,國際審計準則進行了修訂,我國的一些專家學者對新的審計準則陸續進行了介紹,并分析了新的審計風險模型的優劣之處。如陳毓圭(2004)介紹了當時國際審計風險準則的最新進展,并提出我國獨立審計風險新準則的制定思路及其對注冊會計師的影響。謝榮、吳建友(2004)指出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一種新的審計基本方法,并介紹了國際審計準則和英美等國審計準則所作的大量相應修訂。張龍平等(2005)重點論述新審計風險模型的重大實質性變化,以及在實務中如何正確理解與運用該模型的問題。郭莉(2006)則介紹了我國現行審計風險準則修訂的情況。
一些專家學者通過對審計風險模型的分析,指出其不足之處,并試圖對審計風險模型進行修訂。如張仁壽(2003)認為,現行審計風險模型的三個風險因素之間不是相互獨立關系,并對模型進行了修改,即: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呂博(2005)將隨機擾動因素引入審計風險模型,構建了一個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隨機擾動項。陳志強(2005)提出一個改進的模型:審計風險=管理當局舞弊風險×檢查風險+員工舞弊風險×檢查風險+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三)有關審計風險評估與控制的研究
胡繼榮和張麒(2000)對審計風險的評估進行綜合性分析,他們描述了一個審計風險評價的總體過程。張廣才(2004)提出在審計風險評估機制中加入公司治理層面控制風險的因素,構建一種基于公司治理的審計風險評估機制。顧曉安(2006)提出了首先通過業務循環來進行風險因素的識別、篩選和初步風險評估,再將業務循環的風險同報表認定層次相對應的兩階段風險評估法。張萍(2010)、王會金(2011)則試圖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建立審計風險綜合評價模型,來評估風險。
在審計風險的控制上,姜玉泉(2002)提出了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審計風險防范及對策。謝榮(2003)建議采取謹慎接受審計客戶、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等措施來改進對審計風險的控制。余玉苗(2004)指出事務所應從充分調查客戶的行業背景和狀況、優化審計人員的結構、培育行業審計專才、積極利用專家意見四個方面來提高審計師行業專長與控制審計風險。秦榮生(2005)認為,審計風險主要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并提出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徹底解決信息不對稱、從源頭上降低審計風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加強審計計劃工作等五項措施。
(四)有關審計風險的實證研究
李爽、吳溪(2004)以客戶的盈余管理程度來替代審計風險,發現客戶盈余管理跡象與審計定價負相關。宋衍蘅、殷德全(2005)也發現,對于盈余管理動機強烈的公司,繼任注冊會計師傾向于以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來衡量審計風險,并為此要求了較高的回報。張繼勛等(2005)則以公司對外擔保額與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率來衡量審計風險,發現事務所的審計收費與審計風險正相關。
廖義剛等(2009)對審計風險與法律責任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他們發現隨著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制度的日臻完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為規避審計風險、維護自身聲譽,傾向于選擇低風險的審計客戶。
也有學者對審計風險與審計質量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翟華云等(2011)通過實證認為:高投資機會公司的注冊會計師面臨著更高的審計風險;而注冊會計師為了降低審計風險和被訴訟的風險,有動機提高自身的審計質量,遏制被審計單位的可操控性。宋衍蘅等(2012)通過考察監管風險與審計質量之間的關系,得出在法律環境相對薄弱的情況下,加強監管是促使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高質量審計服務的有效機制的結論。
三、總結與展望
通過對國內外相關文獻的梳理分析,可見我國對審計風險的研究方式仍以規范為主,且內容以對國外理論成果的介紹居多,或者是完全照搬國外的理論、方法來研究國內相關的問題。此外,我國對審計風險的界定還莫衷一是,存在著所謂的狹義審計風險概念和廣義審計風險概念。正因為如此,才有很多學者對審計風險模型該包含哪些因素存在著爭議。因此,或許以后的研究可以關注以下幾點:一是在研究范式上,更多的采用實地研究、實驗研究等方式。二是注重在中國特色的背景下,結合社會環境進行研究。如我國審計職業界這幾十年的發展、演變,以及相關的特色。三是厘清審計風險的內涵,并對與審計風險相關的基本概念進行研究,如審計范圍界定等。
參考文獻:
abstract:the problem of auditing risk which has been concerned by the westerners widely has been on the front of our auditing world.thoughanalysing and distingusing the reason of the auditing risk,we put forward how to control and escape the auditing risk.so that we can improve the auditingquantity,remould the fair social image of the cpas.
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識別;控制。
key words:auditing risk;reason;identify;control.
0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曾經被西方國家廣泛關注的審計風險問題,已經提上了我國的議程,審計風險問題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審計問題如果做不好,很容易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審計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隨著大家法律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人也開始關注審計問題,審計風險往往導致審計失敗,而審計失敗又會帶來不利結果,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這一問題,我們應對審計風險的成因做出客觀的分析,科學合理地解決這一問題。
1審計風險控制的意義。
審計風險存在普遍性:審計風險可謂是無處不在,它存在于審計過程的每一個步驟,任何一個環節工作的失誤都可以引起審計風險,例如美國一公司欺騙會計事務所10年,其方法是在中午吃飯時將審計人員領到很遠的地方,然后派人偷看審計計劃、審計底稿,下午準備審計所需要的資料都將要審計的問題給回避了。盤存實物吃午飯時要加封條,防止被審單位弄虛作假。審計糧食系統時在檢查糧庫過程中,糧庫虧空是在審計人員玩耍時無意中發現糧庫內部是空的,由此牽連出一系列的案件。
2審計風險的成因。
2.1審計風險的概述內部審計風險是指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單位的經濟活動、財務報告、專項經濟等業務審計后,對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審計報告結論不當或不全面而導致存在的審計風險。
2.2形成審計風險的主要原因。
2.2.1內部審計傳統工作形式的影響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往往僅僅定位于查錯和發現問題方面,內審方法的工作形式仍以財務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主要是既成事實的事后審計,缺失了在經營過程方面的事前、事中審計,很難避免經營風險和舞弊漏洞所造成的損失。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內部審計的工作目標、控制風險、控制程序等均隨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改變,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各種業務趨于隱性化和數字化,導致舞弊行為更易發生;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單一性、滯后性影響了工作創新的積極性,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特別是經營方面過程控制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審計職能單一,審計技術落后,不能跟上形勢變化,極易形成審計風險。
2.2.2內部審計機構缺乏應有的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在加強組織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防止重大舞弊、提高企業效益、實現企業的共同目標等方面,具有外部審計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現實企業運行管理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缺乏應有的獨立企業地位,僅作為企業擺設或應付上級檢查的部門,以致出現內部人控制的現實非常普及,不能確保審計范圍的廣泛性,審計行為受到限制,即使提出了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也難以得到落實,以及審計建議的適當采納。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許多審計事項不可避免地涉及企業管理者和決策者,也有可能會引起這部分掌握企業實權人的抵觸情緒,在這種環境下,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甚至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從而帶來巨大審計風險的隱患,這無疑會給企業的財務和經營帶來損失。
2.2.3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的影響傳統審計基本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而對單位的經營管理、工程預決算、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綜合性管理知識缺乏必要的了解和鉆研,特別是在當今互聯網絡經濟盛行,電子信息經濟的應用技術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業務能力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知識結構單一,往往面臨來自審計人員自身的職業判斷水平低下的審計風險。
2.2.4審計工作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許多企業由于沒有制定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質量的好壞無從考核,缺少與之配套的獎懲和激勵機制制度,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往往不高,不能主動參與到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對審計任務敷衍了事,審計報告不嚴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僅在報告中進行表象描述,而沒有進一步提升存在問題的實質,輕易得出結論。由于沒有制定審計人員應承擔與檢查、評價和建議相關的審計風險責任制度,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內部審計人員并沒有真正樹立起必要的審計風險意識。
3審計風險的識別審計風險識別是指審計業務面臨和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簽定的過程。一般來說,對于常見的和歷史上發生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憑借過去的經驗和簡單的風險知識便可識別。
①避開詳細的程序式的檢查,而把審計判斷集中于披露問題和會計政策選擇的連續性。
②費用破產或兼并預測模型來預測高風險的業務。
③避開高風險的行業,或對高風險行業提高審計費用。
④堅持穩健主義。
4審計風險的防范。
4.1社會環境方面。
4.1.1分清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與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4.1.2確保會計資料的可信度。在資料的安全性方面我們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確保提供給會計的資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使注冊會計師能夠在一種真實的環境中進行審計工作,這也是降低審計風險的首要前提,它對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具有積極的意義。
另外,企業內部應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實行崗位分工,將具體責任細分到個人,使每個人的職位不相容,提高工作和辦事的效率;實行崗位輪換制度,實行各崗位之間的互相監督的職能,發揮互相監管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舞弊行為的發生,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提供一個公正、合理的工作環境,以保證降低審計工作的風險。
4.1.3最大限度地保持注冊會計師的超然獨立。
4.2會計事務所方面。
4.2.1引入風險管理模式事前審計風險的評估。為保證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中,應對客戶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判斷、評估,并以此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審計計劃,使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主要指選擇減輕風險的技術和方法,建立減輕風險的程序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風險。
事后審計風險的評價。即對上述所做工作的有效性進行分析、檢查、修正和評估,以最大限度降低審計風險。
4.2.2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4.2.3強化審計過程的督導。
4.2.4建立保障制度,增強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承受能力。
5審計風險具體控制措施。
5.1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審計人員是審計的主體,其素質的高低與審計風險的大小直接相關。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審計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在審計活動中始終保持獨立性,規范自身行為,嚴格履行職責和權力;審計人員還應及時了解國家政策法規,避免對現行政策不理解而作出不適當審計結論,構成審計風險;在業務素質方面,審計人員需要不斷提高對會計、審計等專業理論水平,熟悉貫徹新會計準則、審計準則;同時,審計人員還應該定期接受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從自身素質的提高上來防范審計風險。
5.2加強內部控制測評由于審計客體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可信賴度把握不準就會產生審計風險。因此,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該加強內部控制的測試和評價工作,以檢測制度的嚴密性和有效性。
審計人員應該加強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了解,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功能性進行評測,通過這三個環節的測評,可以發現和確定內部控制的優劣,為有效地控制審計風險創造條件。
5.3運用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目前,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采用的審計方法離有效控制審計風險還有相當的距離,所以審計人員要根據經濟環境發展要求掌握先進的審計技術與審計方法。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就是一種,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致力于這種新的審計方法的研究、學習、培訓,爭取盡快掌握和運用這種有效降低審計風險的新審計方法。
由于任何一種審計方法的運用都不可能保證審計信息絕對準確無誤。因此,在審計活動中應該交叉使用各種審計方法,降低因審計方法的選擇單一而誘發的審計風險。交叉使用審計方法所獲取的審計證據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顯得更充分,從對審計風險的控制來看,交叉使用多種審計方法無疑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5.4健全各項法律制度,完善審計準則法律法規、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判斷是非的標準和適度。法律法律的健全程度直接影響審計風險的大小。隨著經濟的發展,舊的法律法規、審計準則已經不能符合時代的要求,為了避免審計風險,應盡快制定出臺《審計法》、《審計準則》,并健全與之相配套的其他方面的法律條文,填補某些領域法律、準則方面的空白。與此同時,審計人員應盡快熟悉運用新的審計準則,以減少審計風險。
5.5提高審計監督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審計人員應該了解被審單位的審計環境,提高審計對環境的適應性,即不斷地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提高審計對所監督的內容間接反映的準確程度。總之,審計人員只有提高自身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才能降低因此誘發的審計風險。
6結語。
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內部審計的工作挑戰和困難在加大,重視內部審計的風險防范和應對措施,與時俱進適應新形勢變化,內部審計工作大有可為,必將為企業實現管理現代化、科學化,提高經營效益和管理水平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Abstract:The problem of auditing risk which has been concerned by the westerners widely has been on the front of our auditing world.Thoughanalysing and distingusing the reason of the auditing risk,we put forward how to control and escape the auditing risk.So that we can improve the auditingquantity,remould the fair social image of the CPAs.
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識別;控制
Key words:auditing risk;reason;identify;control.
0 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曾經被西方國家廣泛關注的審計風險問題,已經提上了我國的議程,審計風險問題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審計問題如果做不好,很容易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審計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隨著大家法律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人也開始關注審計問題,審計風險往往導致審計失敗,而審計失敗又會帶來不利結果,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這一問題,我們應對審計風險的成因做出客觀的分析,科學合理地解決這一問題。
1 審計風險控制的意義。
審計風險存在普遍性:審計風險可謂是無處不在,它存在于審計過程的每一個步驟,任何一個環節工作的失誤都可以引起審計風險,例如美國一公司欺騙會計事務所10年,其方法是在中午吃飯時將審計人員領到很遠的地方,然后派人偷看審計計劃、審計底稿,下午準備審計所需要的資料都將要審計的問題給回避了。盤存實物吃午飯時要加封條,防止被審單位弄虛作假。審計糧食系統時在檢查糧庫過程中,糧庫虧空是在審計人員玩耍時無意中發現糧庫內部是空的,由此牽連出一系列的案件。
2 審計風險的成因。
2.1審計風險的概述內部審計風險是指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單位的經濟活動、財務報告、專項經濟等業務審計后,對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審計報告結論不當或不全面而導致存在的審計風險。
2.2形成審計風險的主要原因。
2.2.1內部審計傳統工作形式的影響
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往往僅僅定位于查錯和發現問題方面,內審方法的工作形式仍以財務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主要是既成事實的事后審計,缺失了在經營過程方面的事前、事中審計,很難避免經營風險和舞弊漏洞所造成的損失。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內部審計的工作目標、控制風險、控制程序等均隨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改變,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各種業務趨于隱性化和數字化,導致舞弊行為更易發生;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單一性、滯后性影響了工作創新的積極性,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特別是經營方面過程控制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審計職能單一,審計技術落后,不能跟上形勢變化,極易形成審計風險。
2.2.2內部審計機構缺乏應有的相對獨立性
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在加強組織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防止重大舞弊、提高企業效益、實現企業的共同目標等方面,具有外部審計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現實企業運行管理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缺乏應有的獨立企業地位,僅作為企業擺設或應付上級檢查的部門,以致出現內部人控制的現實非常普及,不能確保審計范圍的廣泛性,審計行為受到限制,即使提出了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也難以得到落實,以及審計建議的適當采納。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許多審計事項不可避免地涉及企業管理者和決策者,也有可能會引起這部分掌握企業實權人的抵觸情緒,在這種環境下,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甚至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從而帶來巨大審計風險的隱患,這無疑會給企業的財務和經營帶來損失。
2.2.3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的影響
傳統審計基本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而對單位的經營管理、工程預決算、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綜合性管理知識缺乏必要的了解和鉆研,特別是在當今互聯網絡經濟盛行,電子信息經濟的應用技術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業務能力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知識結構單一,往往面臨來自審計人員自身的職業判斷水平低下的審計風險。
2.2.4審計工作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
許多企業由于沒有制定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質量的好壞無從考核,缺少與之配套的獎懲和激勵機制制度,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往往不高,不能主動參與到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對審計任務敷衍了事,審計報告不嚴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僅在報告中進行表象描述,而沒有進一步提升存在問題的實質,輕易得出結論。由于沒有制定審計人員應承擔與檢查、評價和建議相關的審計風險責任制度,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內部審計人員并沒有真正樹立起必要的審計風險意識。
3 審計風險的識別
審計風險識別是指審計業務面臨和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簽定的過程。一般來說,對于常見的和歷史上發生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憑借過去的和簡單的風險知識便可識別。
①避開詳細的程序式的檢查,而把審計判斷集中于披露問題和會計政策選擇的連續性。 ②費用破產或兼并預測模型來預測高風險的業務。
③避開高風險的行業,或對高風險行業提高審計費用。
④堅持穩健主義。
4 審計風險的防范。
4.1社會環境方面。
4.1.1分清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與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4.1.2確保會計資料的可信度。在資料的安全性方面我們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確保提供給會計的資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使注冊會計師能夠在一種真實的環境中進行審計工作,這也是降低審計風險的首要前提,它對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具有積極的意義。
另外,企業內部應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實行崗位分工,將具體責任細分到個人,使每個人的職位不相容,提高工作和辦事的效率;實行崗位輪換制度,實行各崗位之間的互相監督的職能,發揮互相監管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舞弊行為的發生,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提供一個公正、合理的工作環境,以保證降低審計工作的風險。
4.1.3最大限度地保持注冊會計師的超然獨立。
4.2會計事務所方面。
4.2.1引入風險管理模式事前審計風險的評估。為保證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中,應對客戶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判斷、評估,并以此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審計計劃,使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主要指選擇減輕風險的技術和方法,建立減輕風險的程序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風險。
事后審計風險的評價。即對上述所做工作的有效性進行分析、檢查、修正和評估,以最大限度降低審計風險。
4.2.2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4.2.3強化審計過程的督導。
4.2.4建立保障制度,增強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承受能力。
5 審計風險具體控制措施。
5.1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審計人員是審計的主體,其素質的高低與審計風險的大小直接相關。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審計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在審計活動中始終保持獨立性,規范自身行為,嚴格履行職責和權力;審計人員還應及時了解國家政策法規,避免對現行政策不理解而作出不適當審計結論,構成審計風險;在業務素質方面,審計人員需要不斷提高對會計、審計等專業理論水平,熟悉貫徹新會計準則、審計準則;同時,審計人員還應該定期接受職業培訓和,從自身素質的提高上來防范審計風險。
5.2加強內部控制測評由于審計客體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可信賴度把握不準就會產生審計風險。因此,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該加強內部控制的測試和評價工作,以檢測制度的嚴密性和有效性。
審計人員應該加強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了解,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功能性進行評測,通過這三個環節的測評,可以發現和確定內部控制的優劣,為有效地控制審計風險創造條件。
5.3運用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目前,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采用的審計方法離有效控制審計風險還有相當的距離,所以審計人員要根據經濟環境發展要求掌握先進的審計技術與審計方法。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就是一種,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致力于這種新的審計方法的研究、學習、培訓,爭取盡快掌握和運用這種有效降低審計風險的新審計方法。
由于任何一種審計方法的運用都不可能保證審計信息絕對準確無誤。因此,在審計活動中應該交叉使用各種審計方法,降低因審計方法的選擇單一而誘發的審計風險。交叉使用審計方法所獲取的審計證據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顯得更充分,從對審計風險的控制來看,交叉使用多種審計方法無疑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5.4健全各項法律制度,完善審計準則法律法規、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判斷是非的標準和適度。法律法律的健全程度直接影響審計風險的大小。隨著經濟的發展,舊的法律法規、審計準則已經不能符合時代的要求,為了避免審計風險,應盡快制定出臺《審計法》、《審計準則》,并健全與之相配套的其他方面的法律條文,填補某些領域法律、準則方面的空白。與此同時,審計人員應盡快熟悉運用新的審計準則,以減少審計風險。
5.5提高審計監督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審計人員應該了解被審單位的審計環境,提高審計對環境的適應性,即不斷地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提高審計對所監督的內容間接反映的準確程度。總之,審計人員只有提高自身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才能降低因此誘發的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