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3 15:36:48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實體經濟競爭日漸激烈,越來越多的企業兼并重組,形成集團化的發展模式。政府及投資者對國有資本加大了監督力度,高度關注規模不斷擴大的企業集團的運作管理。隨著政府對監督力度的不斷加強,對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發揮監督作用,體現內部審計價值增值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建立企業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是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提升內部審計價值的基礎。
內部審計規范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旨在對內部審計業務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規范。中廣核集團內部審計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提煉出一套適合企業集團化運作管理模式的內部審計管理規范體系,以明確內部審計各項業務活動的流程標準和質量標準。中廣核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經過多年實際執行的檢驗及補充調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規范體系。
二、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的內容
內部審計規范是為更好實現審計目標,指導審計實務而形成的有機整體。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既承擔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又行使審計職能管理。中廣核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以集團內部審計職能作為輸入,制定了包含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和審計職能管理的3個層級的審計規范體系,分別是: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各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規范文件。(如圖1所示)。
(一)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是明確內部審計業務活動宗旨、權限、職責、業務范圍的政策性文件,規定了集團公司與成員公司在內部審計業務活動中的職責分工、任務和職權。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是對審計業務實施管理的指導性要求,包括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審計業務的實施標準、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質量控制、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審計糾正改進行動要求。
(二)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
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是對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承接,對各項審計業務活動制訂了實施標準,對年度計劃、質量控制、人員發展制訂實施細則,使整個集團內部審計相關業務有章可循。
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和標準按審計管理對象劃分為內部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和內部審計職能管理。內部審計業務實施管理包括專項審計流程管理細則、9類專項審計實施標準、審計糾正行動管理細則;審計職能管理包括年度審計計劃管理細則、內部審計負責人考核管理細則、優秀內部審計項目評選管理細則、內部審計人員培訓與交流管理細則。
1. 專項審計流程管理細則。它的目的是規范集團專項審計基本流程和各階段的要求等,保障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集團專項審計的基本流程統一分為四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跟蹤階段,對每個階段的工作流程和實施方式作了詳細的規定。
2. 審計糾正行動管理細則。審計糾正行動是指審計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審計單位發出的審計發現問題及審計整改建議。本管理細則旨在對審計部門發出的審計糾正行動進行跟蹤管理,明確問題的責任主體,確保審計建議得到整改、相關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內控缺陷得以消除。
3. 專項審計實施標準。為了統一集團專項審計業務,保證審計質量,集團對9類專項審計業務制訂了實施標準,從審計人員配置、風險評估、審計重點、審計分項、審計方法、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審計結論等方面制訂具體的標準要求。9類專項審計包括財務審計、采購審計、投資審計、工程審計、生產審計、信息審計、綜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等九種類型。
4. 年度審計計劃管理細則。本管理細則是對集團各公司編制年度審計計劃制訂具體的規定和要求,提高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計劃性和系統性。本細則對審計項目管理、審計對象管理、審計循環周期管理、審計計劃管理進行詳細規定。
5. 內部審計負責人考核管理細則。集團內部審計明確了各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職責和業務指標,以考核為手段,以提升審計管理為目的。管理細則中明確考核標準、考核方法、考核結果運用,每年底對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進行評考核。
6. 優秀內部審計項目評選管理細則。本細則旨在提升集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從審計規范化和審計成果兩方面分別設置了23項和15項評價指標。例如審計成果分別設置了審計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換回或避免公司發生經濟損失、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審計結果得到公司級或董事會的書面肯定、審計結果為紀檢監察提供線索等方面制訂評分標準。
7.內部審計人員培訓與交流管理細則。本細則旨在規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管理,加強后續教育,同時提出內部外部審計交流原則及管理規范。
(三)各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規范
各成員公司根據審計業務開展情況以及公司的發展階段,按照“統一規范,分級實施”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程序,以承接集團公司的制度、細則,規范公司的內部審計業務活動。
三、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的作用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體系的建立,對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運作,實現內部審計資源共享,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效率,保障內部審計質量、提升內部審計價值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規范內部審計組織機構的建設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統一要求獨立運作兩年以上的集團管理二級子公司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的審計人員,內部審計負責人由集團公司總部推薦等規定,為規范集團內部審計規范運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統一了集團內部審計實施標準
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實施細則從職能實施管理和業務實施管理兩方面建立了統一的標準,統一了集團內部審計活動基本規范及標準,實現了集團各公司內部審計經驗與資源共享,較快實現內部審計工作的系統化、規范化。
為貫徹落實總理“財政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的指示精神,加強審計監督和規范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于財政一般預算資金、基金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政府投資項目和上級、本級專項資金。
第二條市審計機關按照上級審計部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每年年初編制當年審計項目計劃,報市政府審核后下達。
第三條市審計機關對收支額度較大部門的資金和涉及民生的重點資金加強審計跟進監督。在跟進監督中,重點審計一級預算執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二級預算執行單位延伸審計。
第四條審計監督財政和地稅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主要內容:
(一)市財政預算資金收繳、分配、撥付、使用情況。
(二)上級財政資金分配、撥付、管理、使用情況。
(三)地方稅務部門稅收征管情況。
第五條審計監督預算執行單位的主要內容:
(一)財政收支的真實性、效益性。主要檢查制度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情況,監督預算內外資金(包括非稅收入、國有資產收益等)的核算和使用情況,對專項資金、專項經費、辦公費等支出情況進行對比和效益分析。
(二)新增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二級預算執行單位收支的合法性、效益性。重點審查占用下級單位資金和物資、強行向下級單位攤派(報銷)費用、與下級單位串通擠占挪用財政資金,違規向上級單位繳費,以及亂收費、亂罰款、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第六條實行項目必審制。對于所有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市審計機關一律出具審計報告和竣工決算審計決定,作為市財政部門批復項目竣工決算和撥付余額的依據。
第七條實行項目分類跟進審計制。對重點跟蹤項目,全程跟蹤審計;對計劃審計項目,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對市政府交辦專項審計項目,按照具體要求進行審計。
第八條對于上級批量下達、數量較多、地點分散的專項資金建設項目,市審計機關采取專項審計、批量報告的辦法開展審計;對于投資較小的項目,堅持隨到隨審。新晨
第九條對于時效性強、群眾關注、市政府交辦的項目,市審計機關組織專業審計組開展專項審計。對于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政府投資項目,市審計機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人員參與審計,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第十條每年11月,市審計機關會同市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落實年度審計計劃,按計劃實施竣工決算審計。
第十一條市審計機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項目審計結果,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每年年初,市審計機關與市發改、財政等部門會商后,安排專項資金審計計劃。同時,根據市政府安排,及時對上級和本級政府下撥的應急專項資金、臨時追加的專項資金進行跟蹤審計,掌握資金到位情況和使用進度,并向市政府報告情況。
第十三條市審計機關每年向市政府報告一次專項資金審計情況,并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評估。
一、竣工決算審計和跟蹤審計
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管理,切實加強資金安全和資金使用效益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組織、分級負責”的原則,扎實開展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審計。
(一)各單位按照審計分工和管理權限開展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覆蓋率100%。繼續推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加大跟蹤審計工作力度,保持在建省、市(與市局簽訂年度綜合目標責任)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覆蓋率100%。
(二)配合做好農村公路審計工作,及時糾正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水平。各單位要按照省審計廳要求,做好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資金自查工作。
二、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審計
繼續做好各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重點檢查各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加大對部門預算執行力度檢查,加強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本單位的行政效率和效能。
2013年,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完成下屬事業單位、協會等單位2012年度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各縣交通運輸局、各直屬單位按照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完成下屬企事業單位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三、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貫徹落實《省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加強內部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積極開展任期年度和期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探索審計結果運用的新模式、新途徑和新方式,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干部管理監督、促進單位發展目標有效實現的重要作用。
四、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積極開展省廳專項補助資金專項審計,組織完成省廳補助客運場站建設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管理等專項審計調查。積極開展全市貨物港務費征收及資金使用情況專項調查。各單位要加強對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績效、資產管理的審計監督,促進預算編制科學、
執行有效和資產使用安全。
20**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已經市政府批準,現通知如下:
一、財政收支審計項目(21個)
(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17個)
被審計單位:財政局、地稅局
延伸審計單位:建設局、發改委、人口計生委、科技局、行政服務中心、煤炭局、中小企業局、城鎮化促進局、陸管局、檔案局、移民局、農機局、體育局、供銷社、市委黨校
完成時間:20**年5月
(二)鄉(鎮)財政決算審計(4個)
被審計單位:城關鎮、龐村鎮、**鎮、**鎮
完成時間:20**年**月
二、財務收支審計項目(14個)
被審計單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公用事業局、總工會、衛生局、畜牧局、公安交警大隊、第二實驗小學、自來水公司、婦幼保健院、第一面粉廠、**實業公司
完成時間:20**年**月
三、重點建設項目及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16個)
(一)重點跟蹤審計項目(5個)
1.北環路改擴建項目
2.**高速公路**連接線改擴建項目
3.**市區段綜合治理項目
4.**故里擴建項目
5.中醫院病房樓建設項目
完成時間:20**年**月
(二)決算審計和專項審計項目(11個)
1.20**年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專項資金審計
2.**路、**路、**路竣工決算審計
3.20**年度市財政支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基金項目決算審計
4.市廉租住房惠民小區一期工程竣工決算審計
5.**五庫、**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
6.**、**、**等鄉(鎮)衛生院改造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7.**、**等鄉(鎮)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8.城關、**等鄉(鎮)計生服務站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9.**、**、**等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等鄉(鎮)敬老院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11.新區**南路、**南路竣工決算審計
完成時間:20**年**月
四、經濟責任審計項目(41個單位、46人)
被審計單位及人員:
(一)原**鄉黨委書記、鄉長
(二)原**鄉黨委書記、鄉長
(三)原**鄉黨委書記、鄉長
(四)原**鎮黨委書記、鎮長
(五)原工業區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
(六)原**鎮鎮長
(七)原**鎮黨委書記
(八)原**鎮鎮長
(九)原**鎮鎮長
(十)原**鎮鎮長
(十一)原鹽業局局長
(十二)原黨史辦主任
(十三)原中小企業局局長
(十四)原團市委書記
(十五)原科協主席
(十六)原行政服務中心主任
(十七)原殘聯主席
(十八)原婦聯主席
(十九)原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
(二十)原水利局局長
(二十一)原發改委主任
(二十二)原農機局局長
(二十三)原人口計生委主任
(二十四)原民政局局長
(二十五)原建設局局長
(二十六)原市場中心主
(二十七)原科技局局長王振民
(二十八)原煤炭局局長
(二十九)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三十)原二輕局局長
(三十一)原**高中校長
(三十二)原駐京辦主任
(三十三)原供銷社主任
(三十四)原糧食局副局長
(三十五)原統計局副局長
(三十六)原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三十七)原政法委副書記
(三十八)原房管局副局長
(三十九)原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四十)原水泵廠廠長新晨
(四十一)原**公司經理
完成時間:20**年6月
五、專項資金審計及調查項目(**個)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審計調查(系國家審計署統一組織項目,20**年4—6月完成)
(二)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跟蹤審計(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12月完成)
(三)農村勞動力“陽光雨露”培訓資金審計(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5月完成)
(四)全省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5月完成)
(五)質量技術監督系統20**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9—11月完成)
(六)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資金專項審計調查(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5月完成)
(七)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資金審計調查(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5月完成)
(八)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政策執行情況審計調查(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月完成)
(九)家電、摩托車下鄉實施情況和效果審計調查(系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項目,20**年3—5月完成)
海口市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公開辦法最新版第一條 為了規范審計結果公開行為,提高審計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海南省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公開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審計機關向社會或在一定范圍公開審計結果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審計結果,是指市審計機關實施審計后,以審計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等審計結論性文書所反映的主要內容、審計結論辦理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意見、建議整改的情況。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審計結果公開,是指市審計機關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會議、專門刊物等方式向社會或一定范圍公布審計結果。
第五條 審計結果公開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
(二)市政府部門或者國有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結果;
(三)有關行業或專項資金的審計結果;
(四)任期經濟責任、重大建設項目或其他重要事項財務收支活動的審計結果;
(五)市人民政府交辦或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
(六)關系人民群眾利益、社會關注的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
(七)審計查出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審計結果;
(八)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審計事項。審計結果公開時,被審計單位已經整改的,應當同時公布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
第六條 市審計機關公開審計結果,應當采用下列形式:
(一)通過海口晚報和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結論的辦理情況;
(二)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以新聞形式摘發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結論的辦理情況;
(三)通過新聞會,審計工作計劃、重大專項審計方案、審計結果和審計結論辦理情況;
(四)通過《審計結果公告》等內部刊物,公布年度計劃中重要項目的審計結果;
(五)其他適當的形式。
第七條 公開審計結果應當履行下列審批程序:
(一)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需要公開的,應當在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審計結果報告中說明公開的內容及形式,經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開;
(二)向市人民政府呈報的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需要公開的,應當在呈送的報告中說明公開的內容及形式,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開;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市人民政府交辦、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需要公開的,應當征得委托或交辦、授權審計部門的同意;
(四)關系人民群眾利益、社會關注的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需要公開的,應當經市政府批準同意;
(五)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中審計結果需要公開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和相關司法機關的同意;
(六)其他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需要公開的,由市審計機關通過專門會議決定。
第八條 公開審計結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審計結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評價客觀公正;
(二)審計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等相關審計結論性文書已經生效;
(三)保守國家秘密、被審計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被審計單位或者相關單位對審計結果有異議的,市審計機關應當進一步核實,再予公開。
第十條 市審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審計結果公開規定的,由主管機關或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審計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審計的詳細定義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公認具有代表性且被廣泛引用的是 美國會計學會1972年在其頒布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即審計是指為了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所制定標準之間的一致程度,而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并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系的使用者的系統過程。
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
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是審計的對象,也就是審計的內容。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代表著被審單位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如會計資料)的真實公允性的一種看法。本書第四章將深入探討這一問題。
收集和評估證據
證據是審計人員用來確定被審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真實公允性的各種形式的憑據。收集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一定意義上說,審計就是有目的、有計劃地收集、鑒定、綜合和利用審計證據的過程。
客觀性
客觀性是指不偏不倚,實事求是,這是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審計人員只有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作出審計結論、報告審計結果,才能達到審計目標,也才能使審計工作令審計意見的利害關系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