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2 17:39:50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食品安全已成為公眾和政府日益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保障食品安全首先是社會文明、經濟進步、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其次國家食品安全與國家金融安全、國防安全同等重要[3]。然而食品安全問題仍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我國食品業起步晚,要想早日與國際接軌,走在前列,任重而道遠。要不斷健全完善相應環節,直至探索出與國際接軌,適應國情的科學的食品安全監管之舉措。通過思考這些食品安全案例及文獻研究,結合新《食品安全法》,試就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探索出與國際接軌,適應國情的科學的食品安全監管措施做一綜述。
健全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統一、高效、權威的綜合監管體系
健全的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的保障。在種植、養殖等食品源頭的安全問題上我國原實施的食品安全法規尚少針對性的法律予以調控。在生產、流通領域存在多部門交叉管理,甚至出現監管矛盾或空白的問題。還需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的科學標準和可行統一的檢測技術,使執法者更好的依法執法。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既獨立又協作的食品安全監督網絡,由各級政府負責所轄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做到領導、責任、措施到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通力合作,從生產、加工、運輸、倉儲、配送到銷售成立由農業、質監、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組成的精干的食品安全保障隊伍,在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指導下實施全程監控、全方位保障和全覆蓋運行。健全執法人員責任追究制,保證有效監管,執法部門必須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執法職能,客觀公正、依法執法。生產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食品源頭控制,提高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預警能力等。所有這些都需要對全程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進行科學的補充或調整,內容要適應目前國內外的新形勢、新要求。法律體系要更加完整、具體、可操作,落實到位能對執法對象產生震懾力。
進一步建立并落實HACCP(危害因素分析與關鍵控制點)制度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HACCP制度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推崇的保證食品安全的經濟有效的管理手段,把在食品生產企業應用較為成熟的HACCP系統引入到餐飲企業已經成為目前的熱點研究內容。近年來,HACCP技術又被引入食品衛生監督領域,通過分析特定活動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找出關鍵控制措施[4]。分級管理制度是根據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審查情況和經常性衛生監督量化評分情況,按照危險性評估的原則將其分級管理,是建立食品衛生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及提高監管效率的有效途徑[5]。需要大力推進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業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衛生信譽度分級管理)[6]。HACCP技術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是兩項先進的管理方法,能有效杜絕食品安全隱患,提高保障質量和效率。兩奧會期間建立的農產品種植養殖履歷制度,嚴格控制了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嚴格落實原輔材料把關、成品出廠檢驗等環節的監管,使供應食品的合格率全部達到100%。是國內食品安全監管的典范。
調動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主動學習的積極性,使其成為具有專業、法律和管理知識的綜合素質人才,以適應社會飛速發展對食品安全監督員的要求。
積極尋求國際間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信息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國外食品安全監管的成功經驗。2007年《北京食品安全宣言》明確:為了應對全球的食品安全事件,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應該相互學習借鑒食品安全經驗;各國政府要極力構建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加強國際食品安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有效途徑[7]。從而使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逐步與國際接軌,建立起統一、高效、權威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體系[8]。
嚴格處罰制度,加大處罰力度,對于產銷有毒有害食品或造成重大食品危害事件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存在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企業生產成本低,案發后處罰金額小,是食品危害案例頻繁發生的原因之一。新《食品安全法》的處罰金額、處罰力度有所增加。嚴格是眾多國家在食品安全立法時一貫的指導思想,特別是對于相關責任方的懲處比較嚴厲[9]。通過嚴格執法,加大處罰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理念及重要性,將會有效遏制住食品危害事件的發生。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實施全面協調和統籌指導
2004立法實行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體制,這種體制在當時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目前暴露出資源分散、多頭監管與缺失、權責不明、互相推諉的突出問題。鑒于發達國家經驗,食品安全由國家級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統一全程協調、指導,是最為有效的方式。在美國、歐盟國家,食品安全的監管逐漸向一個部門集中,這個部門內有專家、實驗室,專業執法隊伍等資源。我國兩奧會期間成立了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全權負責兩奧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協調、監督,保證了兩奧食品安全。新《食品安全法》設立了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由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規范各類法規、,政策及標準,統一食品執業登記,檢測,商標注冊,食品安全技術的合作研發得到加強,統一執法或向司法機構移交嚴重案情,統一對各監管部門具體分工、明晰責任。統一全程監管有利于國家食品安全法規的實施、推行和建立系統的科學化監管體系、規范對食品源頭產品及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扼制地方、行業保護主義、提高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急能力及監管部門的公正執法、達到無障礙公示食品信息、開發應用食品新技術、民眾能夠參與監督,堵塞漏洞、提高監管效率。
整合、提升食品安全標準和統一、提高檢測檢驗體系
我國目前有一千多項食品工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標準之間存在交叉無序,低于國際標準的問題,標準方法、檢測技術滯后于國際水平,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有時發生矛盾,衛生標準與標準檢驗方法不配套[10]。我國對致病微生物、農藥、獸藥、重金屬、抗生素和激素殘留、食品添加劑、非食品原料的檢驗在數量和質量上相比發達國家也存在差據[11]。導致監管部門判定產品時做出截然不同的結論,食品企業會由于標準不同,在組織生產時無據可依。在國際貿易中,憑借檢測標準水平高的優勢設置技術壁壘,導致檢測技術低的國家大量食品出口受限。
這些問題要求整合、提升食品安全標準,加強檢驗機構的能力建設、檢測技術和人員儲備,建立一種科學的檢測質量保證體系。目前對檢測技術的要求已趨向于高新技術化、速測化、便攜化及信息共享。為此,國家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大對檢驗機構的投入,設立配套的科研機構,給予足夠的科研資金,充足的檢驗經費,專款專用,不挪用,注重使用效率。建立國家級食品安全檢測中心為食品安全立法提供技術支持,各級檢測中心為完善立法和制定科學的檢測標準提供參考依據,并指導各分中心的工作。我國許多不發達地區,檢驗設備年久陳舊,檢驗人員專業素質不高,領導缺乏戰略眼光,如何提高他們的食品檢測技術水平不容忽視。
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健全輿論監督機制,運用高科技手段實施監管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的網絡運行體系及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立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數據庫及快速反應毒物數據庫等。建立通暢的快速網絡信息交流渠道可提高逐年增加的跨省案件的查處效率。信息透明化,讓消費者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從而對監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檢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現實中公眾的食品安全知識仍缺乏、法律意識淡薄,部分生產經營者道德水準低下,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的宣教工作,多渠道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營養衛生知識,合理膳食,糾正錯誤消費習慣等。對食物鏈全程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從而健全輿論監督機制。食品安全監管也必須與高科技手段相結合,如兩奧期間食品的運送運用了GPS定位系統、RFID電子簽封系統,食品檢驗有移動實驗室,便攜式快速檢測箱等。這樣才能真正保證國家對食品安全的即時、全程監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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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李凱年,逯德山.歐美等發達國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做法及啟示[J].世界農業,2006,27(10):18-20,53.
關鍵詞:食品安全管理 問題 食品法規 食品衛生 措施
中圖分類號:TS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336(2013)16-0039-02
食品安全問題與人們的健康、社會的和諧發展、食品出口等方面都息息相關,目前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我國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所以有效的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保證食品的質量,這不僅有益于人們的身體健康,同時對社會的穩定發展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1 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關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
1.1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缺失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系到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關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關系到國家的穩定和強盛。當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法規與國際上沒有接軌,在具體指標和規定上存在著較大的差距,與當今的食品安全形勢發展脫軌,再加之檢測的內容及范圍劃分的不清楚,從而使一些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攬整個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多屬分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各個環節行為的專門法,這些法規和標準相互銜接不夠,多頭管理,存在嚴重的交叉沖突。同時,缺乏有效的措施,明確責任,以及相應的懲處。最重要的是,這些都執行不到實處。
1.2 檢測標準、方法與國際上相比較為滯后
食品安全問題歸根結底也就是質量問題,目前承擔食品檢驗的機構包括農產品檢測中心、質檢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食品藥品檢驗所等。這些單位的業務范圍比較廣泛,職權時有交叉。但從頻繁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可以看出,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和方法存在著使用年限長的問題,長期的使用同樣的標準和方法來對食品安全進行檢測,一直沒有進行過更新,就與導致現存的食品安全標準與現在的食品安全形勢發展相互脫節,從而導致其不適用。就是一些新標準出臺后,在執行下無法得到徹底的貫徹落實。
1.3 執法監管力量薄弱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比較滯后,監管工作重審批,輕監管。處罰力度不夠,執法缺乏威懾力,客觀上助長了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這樣的監管方式由于在實際運行時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和配合,從而導致監管邊界不清、監管重復及空白等問題出現,實際工作中確實也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一旦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責任。另外,我國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監管任務增加,可長期以來監管力量薄弱,無論從人員編制、執法技術還是監管設備上,監管力量都無法滿足目前的市場需要,從而導致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力不從心。
1.4 食品生產企業安全信用缺失
目前在我國食品生產行業中,大型企業較少,長期以來都以中小企業居多,這部分企業由于資金短缺,在設備和技術上更新較慢,同時企業內部對于食品衛生標準和檢測技術也較為落后,這樣就導致所生產出來的食品的質量無法保障。同時還有一部分企業在利益的驅使下,為了使其生產出來的食品外觀和口感上更符合食用者的需要,從而使用一些大量的化學食品添加劑,使食品者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
2 加強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的具體途徑
2.1 加強和完善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建設
食品安全是一個永恒的話題,決不能掉以輕心。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包括食品衛生、質量、營養等相關方面的內容和食品(食物)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8環節. 近年來,我國通過連續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等工作,食品安全狀況總體好轉,但是形勢依然嚴峻,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產業鏈條上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一些惡性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使廣大群眾對食品缺乏安全感。因此,我們必須努力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科學界定《食品衛生法》與《產品質量法》、《農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關系,逐步建立起以《食品衛生法》為核心的新的法律法規。
2.2 建立食品安全監測體系
食品安全問題,不僅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還涉及到生產經營企業乃至整個行的聲譽.食品安全問題對社會尤為重要。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建立邯鄲市食品農產品檢驗檢測中心,使資源集中合理應用,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充分發揮現有的各級各部門食品安全檢驗資源的作用,做到檢驗監測數據互通共享,建立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 在實行“從農田到餐桌”的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中,檢測工作應當緊隨標準的修訂不斷完善,因此,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的督察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的保障機制。做到對食品安全隱患的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2.3 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和控制力度
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產業化、集約化、標準化程度不高,多、小、散、低現象較為嚴重,要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必須樹立長久作戰、常抓不懈的觀念。從已發生的案例看.很多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有關部門監管不力造成的。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首先要明確監督管理機構。建立一個統一協調的機構,對整個食品安全體系進行監管并承擔責任,特別是要賦予它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履行職能的權力。同時明確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職責分工,保證部門間職能既不交叉,又不脫節,實現無縫銜接,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切實有效的監管。其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評價機構。明確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檢驗及其安全性評價和風險評估等工作職責。通過健全機構、核定編制、明確職責,為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2.4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食品的安全性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已成為社會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面粉加增白劑、海鮮用甲醛浸泡、還有在水果上噴施催熟劑、膨大劑,在蔬菜上噴施劇毒農藥,以及蘇丹紅、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受害者成千上萬,形成了一次次食品安全的沖擊波。由此看來,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體系成為我們要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課題。通過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利于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引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樹立誠信自律的意識。因此,如何重建基本信用,這才是包括食品安全在內的中國社會秩序的真實問題。
3 結語
總之,食品安全問題不解決,就難以保障我國人民的健康水平,對于我國農業的增收、結構調整及出口創匯等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當前應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研究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而也為我國的食品行業與世界接軌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劉為軍.我國食品安全控制體系及其發展方向分析[J].中國農業科技導報,2005(5).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要點;措施
中圖分類號:TQ420.7+l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3)06-0281-01
引言
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會影響眾多人,并且很大程度上可能會對環境產生廣泛的破壞。目前企業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意識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些企業甚至取消了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致使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監督力量薄弱,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事件處罰不嚴,造成重大事故頻繁發生。因此,明確界定危險化學品管理范疇,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已經成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1、危險化學品特性
企業要提供足夠的資金和資源來實現安全生產的工作環境,包括工藝控制系統的檢查和檢驗、設備安全運行和維護。事故的預防需要企業員工了解危險化學品的本質和特征,以便采取恰當的預防措施來實現化學品的安全存儲、運輸和使用,同時員工還需要遵守企業制定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和程序,并能識別有關危險區域和不安全做法。安全使用和處理危險化學品的兩個關鍵是:首先,要知道它是什么;其次,要了解該物質的特性。制造商、供應商有責任提供充分的化學品的安全信息。
2、危險化學品管理存在問題
(1)安全隱患風險高。危險化學品是個高危行業,出現的事故不僅僅影響到事故發生地、
事故發生單位,并且對事故區域周邊環境、人畜生活、水域植被等,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2)基礎設施條件差。面臨著我們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提出新的要求,標準更加嚴格,基礎條件十分脆弱;布局疏散,安全監管很難到位;科技含量低。安全投入不到位,無專項資金保障投入,無設備改造。(3)從業人員素質低,危化行業是技術密集型產業,其工藝對企業的管理人員和產業工人的安全知識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要求較高。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要點
3.1 進行危險化學品的風險評估
危險化學品風險評估的目的是為了發現所有危險化學品及相關工藝流程產生的危險或潛在威脅,以便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對員工或其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傷。因此,風險評估要考慮所有能影響危害發生或造成一定危害程度的重要因素,以便提出風險應對措施,從而避免或減少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或風險。風險評估應該由有經驗和能力,且了解物質、設備和操作危險的人員進行,同時參與風險評估的人員還應具有橫向邏輯思維能力,不拘泥于表面現象,并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以獲得最佳評估效果。對于小型單位或部門的風險評估可由一個人完成,對于較大或更復雜的區域則需一個小團隊來識別和評估。
風險評估的范圍應包括人身傷害、火災、爆炸、污染、公眾傷害、設備損壞、環境影響等。另外,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有時必須人工搬運,因此風險評估還應該結合人機工程學針對人工操作的情況進行評估,并應考慮如下情況:①個人執行任務的身體條件和能力,;②是否能夠使用機械來完成任務;③搬運物品的重量、形狀、條件、中心;④工作環境的地面狀況、照明、溫度等條件;⑤重復性特點;⑥其他因素。如果任務不能由機械來完成,應盡量降低確定的風險。
3.2 制定減少危險化學品風險的措施
在確定了化學品危險并對其進行風險評估后,應與被評估區域或企業的負責人包括操作人員一起制定、實施預防其危害的措施。措施主要包括:(1)防止化學品暴露,并減少使用量。(2)替換,可采用某替代品替換危險化學品。(3)變更工藝。(4)全密封。(5)局部密封(帶局部通風裝置)。(6)局部排氣通風。(7)采用個人防護設備。(8)進行員工培訓,讓員工了解如下內容:①所涉及物質的化學數據信息,在污染發生時它們會帶來的危險和需要采取的措施;②遵守的工藝操作流程,確保佩戴適當的個人防護用品、物料處理方法正確、原料運輸安全、半成品和成品運輸安全;③處理泄露的技術;④特殊裝置或設備的操作技術及如何處理偏離正常操作或性能的偏差;⑤檢查成品和廢棄物中的有害物質濃度。(9)針對職業健康工作,對接觸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要進行上崗前體檢及定期體檢,建立健全職工衛生檔案,對職業健康報告或記錄及體檢報告應保管相當長時間,并對作業人員安排醫務監督,做好職業病防治。另外,對員工日常工作環境中的危險化學品濃度還應進行檢測。
3.3 危險化學品的存儲與運輸要求
危險化學品儲存是化學品流通過程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造成事故,因此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等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危險性也較大,需要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適當的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管理法規和標準。
3.4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要求
在實驗室內的工作通常都是重復使用固定的分析方法,有時也會在使用設備中遇到未知的危險,如火災、爆炸、腐蝕和有毒物質的侵蝕。因此,對實驗室內使用的可燃物總量必須進行嚴格限制,并定期檢查通風櫥的抽風效果,通風櫥不應使用過量的儲存空間,以免降低抽風系統的工作效率。進一步改善實驗室安全的措施如下:(1)制定《實驗室安全手冊》,定期培訓員工。(2)制定實驗室審查的評估制度。(3)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存儲區域,確保處理掉舊的存儲品和過期的反應化學品,保存最少量的庫存化學品。(4)提供專用清洗設備和關于設備使用的說明。(5)維持高標準的日常管理巡檢制度。(6)制定廢物的安全處置程序。處理廢棄的危險化學品,應該依照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律和有關規定執行,嚴格限制向環境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另外,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管理應采用層級管理模式,即減少廢棄物(最佳),循環回收再利用,填埋、化學處理或焚燒。
3.5 制定應急預案
使用、存儲、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必須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而重點防控企業的應急預案還需要與當地有關部門協作制定。針對所有可預見的事故,如火災、有毒物質泄露,應急預案應包括兩個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區域和存儲區域,以及整個現場包括周邊地區。每個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和存儲人都應該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及本身職責,如果發生了事故,員工和當地應急服務部門應能夠確切、清楚地知道應該做什么事,現場保存的危險物質數量、位置圖、現場建筑物信息、滅火器材位置、應急出口、溢出控制設備等。同時,還應對所有員工進行培訓,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演練,指導其達到熟知程度,并指導當地應急服務部門熟悉重點防控現場。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Q42文獻標識碼: A
0 引言
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且生產大多在高溫、高壓等條件下進行,儲存過程中的操作失誤和管理不當極易引發事故。2014年,受生產力發展水平、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基礎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事故在我國頻繁發生。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火災往往會伴隨爆炸、毒氣擴散事故,威脅周邊安全[1,2]。本文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實踐和體會,在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危險化學品儲存的一般原則,對人員和制度的管理措施和建議。
1 一般原則
危險化學品分為8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等。因此,儲存時應根據化學品的特點加強某方面的管理。
(1)分類存放。不同的化學品物理化學性質有很大差異,堿金屬、活潑金屬粉末如鋁粉遇酸容易爆炸;許多氧化劑不能和硫酸接觸,如過氧化二苯甲酰、氯酸鉀、高酸鈉、高錳酸鉀等,遇到硫酸后會立即引起爆炸。硝化甘油遇到強酸劇烈反應可能引發爆炸。一些金屬,如鋁、鋅等,與堿液接觸容易產生氫氣,可能導致爆炸。另外酸堿容易腐蝕化學品外包裝,導致化學品泄漏。因此,存放時應分類存放,避免性質不相容的產品同庫儲存。
(2)防止高溫。一些物質在高溫下容易分解、自燃、氣化、升華,需要常溫或低溫存放。如許多銨鹽、碳酸鹽、硝酸鹽、高價態金屬酸鹽、有機酸鹽、硝化有機物、有機物、不活潑金屬氧化物等,在高溫時容易發生分解。一些硝酸物,如硝酸銨在高溫時容易發生劇烈分解爆炸反應,硝化有機物在遇高溫時容易發生爆炸。在儲存此類危險化學品時,應注意防止高溫環境的產生,加強通風降溫。
(3)預防潮濕。化學品吸濕時,一般會釋放出熱量,導致系統溫度升高,并且形成的溶液可能會腐蝕包裝,導致化學品泄漏。一些物質如濃硫酸可以存儲在鐵質容器中。但是如果鐵質容器中僅余少許濃硫酸,密封不嚴且長期存放,濃硫酸可能從空氣中緩慢吸濕而變稀,進而腐蝕鐵質容器,引發泄漏事故。而有些危險化學品遇濕會產生可燃性氣體,如堿金屬、電石等[3]。因此,應加強儲存場所的防潮措施,避免危險化學品吸潮引發事故。
2 人員管理
人的失誤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因素,加強人員的管理,避免人的不安全行為,是預防儲存事故發生的一個有效手段。
(1)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只有員工掌握了危險化學品的知識才能更有效地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才能更好地針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特點做好個人防護及預防措施,才能糾正自身在操作中習慣性的違章違紀,從而提高了執行安全生產的自覺性,更好地履行員工的職責[4]。
(2)加強崗位知識的培訓。針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特點,對員工進行崗位知識的培訓,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崗位知識培訓應注意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采用傳、幫、帶的方式,手把手的教會員工正確操作,能夠在儲存的操作中融會貫通,有效防止泄漏、噴濺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樹立企業安全文化,提高員工思想認識。每個企業應當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設立安全口號,張貼安全標語,營造安全氛圍。讓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理念。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如“安全月”活動,事故案例視頻觀看活動等,提高員工的思想意識。
3 制度管理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基礎管理,加強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第一,企業要從公司級、工段級、班組級與班組各成員等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安全管理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抓實、抓死,做到不留死角。第二,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廣泛開展“三標一體化”創建活動,并以此為有效載體,全面推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第三,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促使安全生產責任履行到位。在事故查處過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問題和原因,提高事故調查工作的質量和調查報告的說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門的協調配合,提高事故調查和結案效率;更加注重總結各類事故中的共性和規律性的問題,亡羊補牢,舉一反三,有效避免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
(2)建立庫房管理制度,加強出入庫管理:
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庫房管理制度,出入庫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人員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建立廠級、車間、班組安全制度體系,加強制度的監督和執行,加強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的處罰和教育。同時,企業應對本單位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建立檔案,配備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
(3)編寫應急預案,避免重大損失
企業應制定庫房專項應急預案,詳細規定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理、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和應急預案管理等幾個個方面的內容,同時,預案應同時具備3個層面的含義:事故預防、應急處理、搶險救援,作出細化、明確、具體的要求,體現“科學分析,提前預防,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和“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
應急預案前應經過專家評審并簽署完整,并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提高儲存崗位人員在面臨緊急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能力,明確應急處置小組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和落實情況,考察發生緊急事故時企業的應急反應能力及相關人員協調作戰的能力,驗證應急預案處理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結束語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管理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生產經營單位一定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存的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加強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預防危險化學品儲存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王崇義, 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對策措施[J]. 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 2013(7): 66-68.
[2] 陸旭, 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監管的思考與建議[J]. 物流技術與應用, 2014(2): 67-69.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截至目前,我國已制定出40多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諸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已經逐漸系統化,形成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和法規的集合法群與總體框架,且日趨科學合理。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和認證制度
國家質檢總局于2002年推出了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主要包括: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基本生產條件審查;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是經過檢驗的合格產品;合格產品進入市場銷售時,必須加注QS(QualitySafe:質量安全)標志。當前,我國多部門對農產品進行多種形式的質量安全認證:農業部設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分別對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進行認證管理;國家環保總局成立有機食品發展中心對有機食品進行認證和管理;國家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等三個部門對地理標志產品(農產品)進行認證、監督和管理。
二、存在問題
(一)部門多頭監管、效率低下
不同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鏈的不同環節(見表1),造成了多個部門“多方散分、齊抓共管”的局面。部門的多頭管理,中間缺少必要的協調和溝通,致使出臺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執法效率大打折扣;若出現了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也易出現相互推諉、問責無人的現象。管理機構之間權屬關系模糊,監管內容亦有重復,不但加重了市場主體的運營成本,一定程度上浪費了管理資源,而且也會發生許多矛盾,引致各部門之間監督和管理權限相互摩擦與沖突。
(二)法律法規體系存在缺陷
我國有一部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和法規出臺時間較早、覆蓋面不寬、標準不高,難以適應現階段廣大消費者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新需求和新變化;部分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和制度比較籠統,可操作不強,具體實施起來或多或少“無章可循”;一些法律和法規的兼容性存在相互交叉和矛盾、執行部門協調不一致等狀況;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缺乏規范性和持續性,背離了制定法律和法規的初衷,降低了它們應有的效力。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認證及檢驗檢測體系問題突出
1.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我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始建于20世紀60年代,截至《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2009年2月28日),已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國家標準2000余項,行業標準2900余項,地方標準1200余項,基本建立了以國家標準為核心,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為補充的食品(農產品)標準體系。受食品(農產品)產業發展水平、風險評估能力等因素制約,現行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1)各部門分別制定各自的相關標準,雖總體數量較多,可相互間既有交重、又有脫節,其協調性和銜接程度較低;(2)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中的個別重要指標和標準存在缺失,尚不能滿足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求;(3)一些標準標齡較長,通用性不強,部分標準、指標欠缺風險評估依據,影響了其科學性和合理性;(4)相關標準技術性強、執行要求較高,需加強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
2.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體系
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經過不斷探索,業已取得了顯著的階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1)認證種類繁多、標準多重且不統一;(2)相關監督和管理部門對認證后食品(農產品)的監管機制不健全,存在懲處不嚴、執法不力的情況;(3)認證體系仍不完善,缺少專業技術人才;(4)認證知識普及率不高,致使認證產品不能得到社會認可。此外,我國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方面的宣傳力度還很小,政府、企業、生產者(農戶)和消費者等各利益主體未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重要性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有些農產品雖然已經具備了申請和認證條件,可對農產品的認證意義認識不充分,覺得其農產品只要能以自己認為不錯的價格賣出去,沒有必要將資金和精力投入到認證的注冊、認證及管理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認證。
3.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
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體系、標準體系與檢驗檢測體系互為補充,促進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發展。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存在的問題是:(1)相關職能機構、部門設置重復,相互間協調性差,效率低下;(2)部分質檢機構、實驗室環境條件較差,檢驗檢測設備老舊低效,檢驗檢測手段比較落后;(3)質檢機構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高、精、尖的技術型人才,同時也缺少管理型人才;(4)質檢機構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質檢機構、實驗室的建設滯后,基層設置幾乎空白。
三、發展策略
(一)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
法律法規體系、質量監管體系和行政管理體系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在農產品管理體系中,法律法規體系是基礎,質量標準體系是依據,行政管理體系是主體(周應恒,2008)。只有明晰各部門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認證條件確認與申報、生產(種植)標準和技術規程的制定和評價、生產基地和市場流通中相關的檢驗檢測等技術鑒定和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職責,才能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共同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因此,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需要從法律法規體系、質量監管體系和行政管理體系方面著手:
1.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頒布實施專門的食品安全法,在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基礎上,對其強化和完善;對當前諸多種類繁多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擯棄那些“過時”、“不適用”的“舊法律法規”,完善整個法律法規體系;加大觸犯或違犯農產品法律法規的處罰力度。
2.健全質量安全標準、認證及檢驗檢測體系
繼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準及認證的研究及修訂,建立和完善一套既符合當前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認證體系,合理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認證體系的層級構成。引進國際領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建立統一、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
3.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管理體系
梳理各個農產品(食品)管理部門的權責關系,進一步調整、明晰其監管職責,盡可能減少監管部門之間的相互推諉;建立和完善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信息披露機制;建立和完善農產品(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完善農產品(食品)控制體系。
(二)建立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明確供應鏈各環節責任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的宣傳,增加對信息可追溯系統相關知識的了解程度,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如:電視、報刊、雜志、培訓等),促進對加貼信息可追溯標簽農產品的消費和購買。另外,加大對加貼信息可追溯標簽農產品的供給,通過多種途徑降低加貼信息可追溯標簽農產品的生產成本。為保證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性和信譽,要積極指導注冊人規范使用、管理商標標識,對違反標準的生產者(農戶)或企業吊銷“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產品)的標識使用資格。推廣使用商標防偽標簽技術,利用現代信息管理技術編寫條形碼、保存相關記錄,從生產、加工、流通、銷售的各個環節進行追蹤,當農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時,便可進行信息追蹤,盡快發現問題所在環節并進行控制,從而明確供應鏈上各利益主體的相應責任。
(三)加強對質量安全農產品產業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
地方政府可對從事質量安全農產品生產農戶或企業進行專項補貼,使之“有利可圖”,這樣才能極大地刺激質量安全農產品的生產積極性;大力扶植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特別是從財政資金上給予傾斜或補貼,更好地發揮其在農產品生產技術標準化、質量安全性及銷售中的推動和促進作用;運用財政資金支持質量安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基地農戶標準化的生產技術應用和推廣工作等,以期保證生產基地能夠規模化、標準化生產出符合標準的質量安全農產品;大力扶持從事質量安全農產品的加工和銷售企業,從財政上支持其銷售方式和渠道的拓展,如:舉辦質量安全農產品展銷會,建立網絡銷售平臺,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
(四)加大對質量安全農產品的宣傳力度
大力宣傳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意義,讓生產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企業等利益主體充分認識到,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對于農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提高、農民增收以及整個產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另外,也要加大消費者對質量安全農產品的認知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了解和認知,通過相應的市場營銷策略,努力做到讓消費者可有效識別并及時舉報有質量安全問題的農產品,充分發揮消費者在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作用,喚起社會上每一位消費者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保護意識,從簡單的保護意愿轉化成切實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