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7:27:28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煤礦安全生產建議,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煤礦安全教育培訓存在的普遍性問題
(1)重視程度不夠。主要表現有4個方面:①煤礦企業主要領導對安全培訓工作關注不夠,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就是重大隱患”、“安全意識提高就是經濟效益”認識深度不夠;②煤礦企業相關管理單位領導對培訓工作不重視[1],存在管理松懈、要求不嚴、督導考核不到位、工作開展不扎實現象;③基層單位領導重生產,輕培訓,對培訓工作支持力度不夠,配合不夠密切;④部分職工自身對安全培訓重要性認識不夠,把培訓當成一種負擔,不愿意主動參加培訓,從內心抵制安全培訓工作[2]。(2)培訓制度落實不到位。主要表現為:對制度涉及的具體條款、要求執行力度不夠、執行不嚴格或未按照制度要求實施。如:做不到文件規定的脫產培訓;不能按要求定期召開培訓會議或即使召開也多是流于形式;按照安全培訓要求需教考分離的,實際流于形式等。(3)實操基地不完善。缺少實操基地,很多工種不能進行實操,理論與實踐結合不密切,影響培訓效果。(4)教師責任心有待提高。教師教案更新不及時,敷衍應付[3],照本宣科,不注重理論聯系實際教學,培訓課程設置針對性不強,不論什么工種,培訓內容都是統一內容[4]。
2煤礦安全教育培訓成效提升的對策
(1)管理者重視、強化協調是煤礦安全教育培訓提升的根本之路。管理者重視、強化協調是煤礦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能夠得到有效的組織保證,也是確保煤礦安全教育培訓提升的根本。為此,在每期安全教育培訓開班之初,做好與各單位的溝通協調,確立合理的專業課程、培訓流程、年度計劃內需培訓人員和教師隊伍安排是確保培訓工作順利完成的先決條件;同時,管理者的支持,也是各項培訓政策得以落實的組織基礎。(2)健全制度、完善體系是煤礦安全教育培訓提升的基礎保證。完善的制度、健全的體系是煤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得以有效實施的基本保證[5],目前各礦井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方面已基本健全,體系也基本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的諸如制度僅以文件下發后,未組織有效學習、考核或未采取較為透明的如懸掛牌板、組織宣傳、明確各項流程等方式貫徹落實或制度、體系更新不及時,與當前形勢不適應等問題。因此,不斷梳理、完善現行制度,明確職責,及時更新體系是確保煤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有效實施的基本保證。(3)創新授課、加強實操是煤礦安全教育培訓提升的必然舉措。傳統的“黑板+粉筆”、“教案+照本宣科”等的授課方式[6],已不能滿足當期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而“PPT+投影”的授課方式,易存在課件內容缺乏新意、動態體現和趣味性不足等問題,另外實操方面:缺乏長期性場地、實踐和可操作性的設備及組織人員、政策性鼓勵等因素,致使部分實操練習難以實現也是當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因此,創新采用“案例+動畫演示+制度解讀+趣味講解”和充分的代入或引入互動式的授課方式[7],配合合理的實操練習、實操比賽等組織活動,是提升煤礦安全教育培訓的必備舉措。(4)加強監督、嚴格考核是煤礦安全教育培訓提升的有力保障。措施的實施需要嚴格的督促、考核,為確保教學質量,引進工程管理科學的過程管理、質量管理概念是很有必要的[8],在教學過程中,增加督查考核單項,明確各項教學管理細則,與職工收入相結合,采取必要的激勵措施,強化思想理念與職業操守責任制,明確管理過程側重點、及時兌現各項獎懲,將是保證安全培訓教育的有力保障。
3建議
(1)堅定領導、強化協調、積極引導。管理者重視是安全培訓工作健康發展的動力[9],因此,礦井的培訓工作要首先有主要負責人定期組織召開培訓工作例會,以便及時發現和解決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對不支持培訓工作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表現好的單位或學員表揚獎勵,激勵先進,鞭策落后,提高基層單位管理者對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視程度。其次,負責培訓單位要加強與基層單位管理者的溝通交流,爭取基層管理者的支持、配合,共同努力,圓滿完成培訓任務。另外,培訓教師要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和引導[1011],讓學員從內心真正認識到培訓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學員培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2)嚴把教案審核,積極溝通交流,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由于每期培訓的對象、工種都不一樣,負責培訓單位要及時與授課老師溝通交流,讓老師提前了解當期參培學員的基本情況,合理選擇授課內容,有針對性地編寫教案,并要求當期培訓教案提前報送負責培訓單位審核,確保教案通俗易懂、言簡意賅,內容新穎、切合實際。(3)認真開展教學評比,加強后期跟蹤考核,檢驗培訓效果。當期培訓結束組織參培員工對授課老師進行評比打分,對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評定為優秀的授課老師給予適當物質或精神獎勵,激勵教師授課的積極性,增強責任心,對合理化建議積極采納,認真落實,不斷完善培訓管理機制,提高培訓質量。同時,對當期培訓學員,通過每周基層單位學習會結合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重點抽查,檢驗培訓效果。(4)突出培訓重點,提高安全意識,提升全員素質。安全培訓工作的重點應放在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崗位操作技能上,培訓過程中要注重引導學員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轉變[12]。同時,在做好一般工種、特殊工種培訓的基礎上,按照“抓系統、系統抓”的原則,加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培訓,分系統、分專業組織對班組長、質量驗收員、安檢員等與安全質量密切相關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通過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為安全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4結語
當前一些煤礦的安全投入嚴重不足,是造成事故高發的主要原因。相當一部分煤礦生產設備陳舊,煤礦安全設備一次性成本投入較高,有些煤礦為了減少成本不愿意投入;有些煤礦企業生產效益差,根本無法進行安全投入;沒有形成安全投資的觀念,沒有意識到安全就是效益。
安全培訓不到位采掘一線工人多數為農民工或者低學歷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煤礦企業存在著對于上級的安全文件不能及時認真貫徹落實,培訓工作做不到位,就造成了職工的違章作業現象相當嚴重,領導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比較差。
2問題的解決對策
2.1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始終如一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時間安排以安全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為重,人員安排以安全為需。在具體措施上,事事處處體現保護人、激勵人、管理人的原則,使企業的每一個人都成為安全生產的維護者和促進者。(2)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煤礦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規定,按照“一崗雙責”確定其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工作和應負的責任,并與獎懲制度掛鉤,確保責任制有效落實。(3)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運行精細化管理。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物質技術條件,其作業場所和各項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器材和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要保證持續、穩定的安全投入;同時煤礦企業的黨政領導要做精細化管理的倡導者,不斷創新完善安全管理模式,從嚴從細管理,使安全意識、理念、滲透到生產現場的每個環節、每個人,為職工編織起一道安全防護網,從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2.2嚴格監察執法各類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活動應采取剖析式檢查和不定時間、不定路線、不定地點的“三不定”動態檢查方式;檢查過程中應做到查現場必須查措施、查事查物必須查責任人、發現問題必須提出處理意見,對查出的各類問題和隱患,能及時整改的,要安排專人負責立即整改;監督檢查實行閉環管理,按照“誰檢查、誰復查、誰簽字、誰負責”要求督促整改,被檢單位整改完畢后,及時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確保整改到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堅持原則、廉潔公正、嚴格細致、文明高效、依規執法;嚴格堅持“紅黃牌”管理制度,現場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達到掛“紅黃牌”標準的,應掛牌督促整改,確保問題和隱患治理到位、監控到位。對檢查不認真的檢查人員和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問責力度,嚴查嚴反各類“三違”、“三超”和“三乎三慣”等行為,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全力確保安全生產。
2.3多措并舉留住專業技術人才煤礦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依靠專業技術人才作為安全生產的保障。因此,從國家層面上就要把留住煤礦專業技術人才這一問題作為能源安全戰略的一部分來考慮。(1)從源頭做起,在人才的培養上就給予政策的優惠、經濟上的扶持;(2)多方努力,緊跟國際經濟發展形勢,提高煤礦的經濟效益,進而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良好的條件才能讓專業技術人才留下來。
2.4加大礦井安全投入煤礦企業要加大對礦井安全生產的投入,及時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電氣設備,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藝和方法,對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和設施進行技術升級和更新改造,要嚴格落實設備定期檢測、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并嚴格驗收,提高礦井裝備的安全可靠性和礦井防災抗災能力;同時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用科技來支撐安全生產,通過對高科技產品的運用,努力將礦井建設成一座數字化、自動化、信息化和高效、節約、友好、和諧發展的現代化礦井。
2.5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1)認真組織職工學習貫徹落實上級及本礦安全生產文件精神,不斷加大安全法律法規、嚴重“三違”、紅黃牌執行標準、行政問責規定、職業安全健康、危害防治、應急救援及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工種技能“必知必會”知識的教育培訓,逐步實現由應知應會到“必知必會”的轉變,由案例教學向綜合知識的轉變,切實為安全生產奠定堅實的基礎;(2)充分利用安全活動日、技術課、班前班后會等有利時間和“電子課堂”、“遠教網”等載體,重點培訓任務落實到區隊班組。做到安全培訓與安全生產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獎懲;再就是,妥善處理工學矛盾,使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全員安全培訓率、合格率、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始終達到三個100%,為安全生產筑起堅強防線;(3)進一步強化以本專業(工種)和兄弟礦井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警示教育”,搞好職業安全健康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礦井災害事故預防等綜合安全知識培訓,使職工學得好、記得牢、用得上,切實做到人人懂安全,事事講安全,處處防事故,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3結束語
新疆最普通的資源就是煤炭資源,儲量非常豐富,約占全國探明儲量的35.7%。而其中伊犁河谷又屬于新疆已探明儲量和預測儲量相當豐富冉勺地區,預測資源量可達3009億噸,占新疆預測總量的18.84%。
伊犁地區有大小煤礦100多家,屬于伊寧轄區的煤礦有10個(包括農四師2個),生產礦井10個。10個煤礦中有6個鄉鎮煤礦一托克拉克鄉煤礦、界粱子牧場煤礦、哈爾墩鄉煤礦、英也爾鄉煤礦、巴彥岱鎮干溝煤礦、英也爾鄉干溝煤礦;1個個體煤礦一安心煤礦;1個股份制煤礦一伊北煤碳公司克鄉煤礦;2個國有煤礦一農四師振興總廠千溝煤礦和鐵廠溝煤礦。伊寧市市屬的8個礦井中,除了一個正在改擴建的英也爾鄉干溝煤礦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9萬噸外,其它7個煤礦設計生產能力均為3萬噸,產量為30萬噸。農四師所屬振興總廠干溝煤礦和鐵廠溝煤礦設計生產能力分別為9萬噸和15萬噸,礦井總發證生產能力54萬噸,單井平均設計生產能力5.4萬噸,其中農四師兩個煤礦設計生產能力約24萬噸,產量24萬噸。民用煤約占總產量的10%, 工業 煤占90%。2007年消費總量是54萬噸。
二、煤田地質情況:
伊犁盆地北緣廣泛分布著中生界地層,是在晚古生代斷陷盆地內沉積而成,它是一套陸相碎屑沉積巖,出露的地層有:中一上三疊系小泉溝群、侏羅系地層(白堊系地層缺失)、老第三系、新第三系、第四系。各時代地層大致按照由老到新的順序從北向南依次呈近東西向展布。侏羅系是伊犁地區主要含煤地層,下段為綠、黃綠色,細砂巖、中砂巖、泥質粉砂巖和泥巖,含a組煤,上段為灰白色,砂巖。礫巖、牯土巖、頁巖互層夾菱鐵礦結核,含b組煤層,地層厚度約193-442m,侏羅系中統西山窯組主要含c組煤層。
三 伊犁地區煤礦開采現狀:
小煤礦大多都是以高額的利潤為目的,以廉價的投入為資本。和其它地區的小煤礦一樣,伊犁地區的煤炭資源浪費嚴重,回采率很低,一般在25—30%之間。主要癥結是:
1、煤礦開采方法落后,在這100多個生產礦井中,有60%以上的礦井采用倉儲式和巷道式采煤方法,與安監總局等七部門制定的《關干加強小煤礦安壘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的“礦井和采區生產布局 科學 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規壁式采煤方法,嚴禁巷道式采煤,確保系統完善,運行可靠”的要求相差甚遠。
2、采煤工作面作業環境極差,大部分礦井工作面粉塵嚴重超標,作業空間極其狹小,加之落煤方式采用手鎬、鐵鍬等落后工具,作業人員勞動強度極大,對頂板的觀察非常困難。
3、通風方式不完善,不可靠,由于采用倉儲式和巷道式采煤方法,勢必形成工作面串聯通風和擴散通風,所以采煤工作面配風極其困難,容易形成無風或微風作業,從而發生瓦斯事故。
4、采煤工作面運輸方式極為原始落后,現大部分生產礦井工作面運輸方式人拉肩扛,工人勞動強度極大,工效低,對產量的影響很大,導致井下用人多,要達生產能力只有采用人海戰術。
5、支護方式落后,在100多個煤礦中,有8 0%以上的礦井采煤工作面支護采用木支架支護頂板,木支架支護強度低,容易腐朽,時間一長巷道也易發生嚴重變形,在維修巷道時易發生安全事故。井巷支護改革的 發展 方向是采用錨噴支護或金屬支護。
由于以上的原因,伊犁地區煤礦安全事故頻發,必須改革采煤方法和支護方式,實現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在小煤礦推行專用回風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護方式改革的通知》(安監總煤行[2007]216號)要求的目標。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規定,要求“十五”末期淘汰關閉年產量9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因此,伊犁地區的礦井都急需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改擴建,但是,由于伊犁地區煤價長期處于低位, 企業 利潤微薄,尤其是工業煤除銷售旺季外,其它時期甚至虧損經營,所以各小煤礦資金積累甚少,在礦井改擴建中嚴重存在資金不足的情況。
四、伊犁地區煤礦工程技術人員配備情況
伊犁地區煤礦中具有煤礦專業學校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工程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大多數礦井均無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現有的一些技術人員大多不是從煤礦專業院校畢業。由于缺乏工程技術人員,煤礦工人在井下蠻干現象時常發生,煤礦技術人才的嚴重缺乏,也是煤礦采煤技術落后、安全狀況較差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關于搞好伊犁地區煤礦安全工作的幾點建議:
1、大力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建立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煤礦生產需要經過專門系統培訓的工程技術人員來組織、指導,煤礦 企業 十分缺乏技術人才這一情況得不到改善,煤礦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主體責任將難以落到實處,煤礦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將難以實現;要督促煤礦企業想盡一切辦法引進技術人才,保證每一個煤礦至少有一名中專以上學歷的煤礦專業院校畢業的技術人員,加大安壘生產投入,全面落實企業的安壘生產主體責任。
2、多方籌集資金,保障安全生產投入需要。煤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離不開大量的資金授入,特別是一些基礎條件較差的煤礦要完成技改擴建,其資金投入至少在千萬元以上,高的將達到二千多萬元。伊犁地區的煤礦企業基礎差、底子薄,多數煤礦靠自己拿出這么多資金是很困難的。因此,一方面要爭取銀行對煤礦企業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從別的企業、別的地方引進資金,這需要政府在協調銀行與企業的關系和改善投資環境方面做大量細致的工作。
但是,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安全狀況很不好,事故嚴重;二是在國營煤礦井田范圍內亂挖濫采,不惜破壞國家煤炭資源,甚至嚴重監督國營大礦安全生產。這些問題,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存在,有的還非常嚴重。今年一至九月,全國鄉鎮煤礦因工死亡人數達三千八百五十四人,占全國煤礦事故死亡總數的65.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6%,特別是無證非法采煤的小煤礦事故更為突出,僅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就發生六十次,死亡四百零八人。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6.4%。今年以來,全國煤礦幾次最大的事故就發生在無證的鄉鎮煤礦。三月二十日,山西省呂梁地區孝義市兩個無證鄉鎮煤礦,爭搶資源,井下貫通處發生煤塵爆炸,死亡六十五人;六月十七日,湖南省懷化地區辰溪縣方田鄉一無證煤礦,因瓦斯爆炸,死亡四十三人;九月六日,又是辰溪縣方田鄉的另一個無證小煤礦,井下透水,死亡三十三人;貴州省煤礦一至九月連續發生十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其中六次發生在無證開采的鄉鎮煤礦,殘廢一百零三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全國一百零三個統配礦務局(礦)井田范圍內開采的小煤礦約有一萬一千二百多處,其中有五千八百多處是無證非法開辦的,這些小煤礦對國營大礦的安全生產影響十分嚴重。例如,亂挖濫采大礦各類保安煤柱的有一千三百多處,與國營大礦貫通的有二千五百多處,進入國營大礦采區的有六百多處,已經造成透水事故三百八十七次,瓦斯爆炸二十五次,由此破壞生產礦井現有生產水平儲量十五億噸,直接經濟損失十二億元。江西省洛市礦務局四平方公里的井田范圍內有九十七個小煤礦在亂挖濫采。由于這些煤礦主要是開采國營礦工業廣場和建筑物下的保護煤柱,致使地面許多建筑物受到破壞。今年,豐城市樓前鄉一無證煤礦發生透水事故,殃及相毗鄰的另一小煤礦和龍溪煤礦,兩個小煤礦死亡十九人,龍溪煤礦死亡七人,僅龍溪煤礦巷道被淹,經濟損失就達一千五百我萬元。為整頓鄉鎮煤礦和取締無證非法采煤,近年來,國務院先后發出了《國務院關于鄉鎮煤礦實行行業管理的通知》(國發[]109號)、《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計委關于立即整頓國營煤礦井田內各種小井的意見的通知》(國發[]18號
)、《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個體采煤的通知》(國發[]37號),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對小煤礦進行了多次整頓,亂挖濫采現象有所減少,有的地區鄉鎮煤礦走上了合理布局、依法開采、安全生產的道路,但多數地區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許多鄉鎮煤礦不具備起碼的安全生產條件;無證煤礦在一些地區仍然大量存在;不依法開采、越層越界威脅國營大礦安全生產的問題相當嚴重。這些問題的產生和存在,其根本原因就是有法不依、執法有嚴、違法不究。對于煤炭資源開采的管理和安全生產條件,《礦產資源法》、《礦山安全條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和各省(區、市)均有明確規定》,關鍵是這些規定沒有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有的地方對發展鄉鎮煤礦的指導思想不正確,尤其是有些縣(區)、鄉一級政府的領導,只考慮發展鄉鎮煤礦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農民致富和安排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一面,而不考慮鄉鎮煤礦違法開采,不安全生產、會破壞國家資源和危害人民生命財產的一面。有的地方置國家法令于不顧,管理失控,放任自流。從目前情況看,如不采取有力措施,這些問題有繼續加劇的趨勢,將會給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資源造成更大損失。為此,現提出以下意見: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當前小煤礦存在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制度。要充分認識各自在發展和管理煤礦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下決心依法嚴格管理,扶持和引導其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要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廣大農村干部和農民,特別是縣(市)、鄉兩級干部,認識到發展煤礦生產,必須合理規劃,依法開采,安全生產,決不能盲目蠻干,不能無視國家法律和規定,從而增強廣大干部和群眾的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和維護國家法律和政府的規定。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貫徹《礦產資源地》、《礦山安全條例》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的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并結合貫徹《礦山安全法》,制定有力措施,對當地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解決。當前,要立即對在國營煤礦井田范圍內
的小礦進行清理,凡是危害國營煤礦安全生產無證開采的小礦要立即關閉,以保證國營煤礦安全生產;對自身安全存在嚴重問題的鄉鎮煤礦以及其它小煤礦,也要立即關閉,避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對小煤礦的管理納入法制軌道,這是解決小煤礦問題的根本途徑。開辦煤礦都要按照《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進行審批,審批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不符合規定的決不能批準;過去已經開辦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達到,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關閉;凡是不履行批準手續進行無證非法開采的煤礦要堅決取締,造成嚴重后果的,要繩之以法,對負有責任的縣、鄉領導要堅決予以追究;對有證開采的小煤礦因不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而發生事故的,要追究批準辦礦單位的責任。四、清理小煤礦的工作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很大,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嚴密組織;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清理整頓工作順利進行。國營煤礦在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支持并幫助地方發展經濟,大小礦間的糾紛問題,要依靠地方政府做好工作。對一些好的經驗,好的做法,要及時總結推廣。五、對其它小礦山的安全工作,也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辦理。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一、統一思想,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當前,一些制約煤礦安全生產的因素仍然存在,一些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隱患和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整治,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和“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遏制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二、狠抓落實,把煤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抓整頓關閉落實。*年底前關閉下列礦井:*年底前未提出申請的、申請未被受理的、終止程序的;已受理正在運行程序經審核不具備頒證條件的生產礦井;經核查不符合規定的和建設工期超過5年的基建、改擴建礦井;責令停產整頓后擅自組織生產的、拒不進行整頓或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以及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礦井;不符合省政府辦公廳辦字〔*〕109號文件規定的采礦許可證登記年生產能力不足3萬噸的礦井。關閉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政府組織實施。各市要抓緊制定整頓關閉工作方案,按要求列出關閉礦井名單,將關閉任務落實到縣(市、區),并在當地報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抓專項檢查落實。瓦斯治理主要檢查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情況;按核定能力、特別是通風能力生產情況;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聯網、使用、維修和值班情況;各級瓦斯督導組工作落實情況。防治水主要檢查防治水害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以及落實情況;防治水隊伍、設備和物資的落實情況;貫徹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規定情況;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及防排水系統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老窯積水等重大水災隱患;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采、開采防水煤柱、擅自擴大開采深度的問題。機電設備主要檢查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檔案的建立健全及其落實情況;機電設備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機電設備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的情況;超期使用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情況。安全投入主要檢查安全費和維簡費提取、使用、管理情況;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提取和管理情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主要檢查煤礦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制度,制定落實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培訓考核情況;煤礦井下作業人員上崗前培訓的時間和帶教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年度培訓計劃落實情況;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的編寫、發放情況。
(三)抓資源整合落實。嚴格按規定審批設立采礦權,有效控制和減少煤礦企業數量,提升辦礦規模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發揮市場調節作用,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或聯合,調整礦山布局,優化資源配置。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和開發與保護并重原則,嚴格執行礦山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規定。新建煤礦單井井型不得低于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煤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能源〔*〕2605號)要求的15萬噸/年。資源整合的煤礦單井規模不得低于國家安監總局等11部委《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范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干意見》(安監總煤礦〔*〕48號)規定的15萬噸/年。
(四)抓隱患整改落實。煤礦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定期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建立排查檔案,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治理,并將排查、整改、治理情況記入排查檔案。發現存在國務院《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各類重大事故隱患時,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隱患不排除不得恢復生產。煤礦企業每季度要按照隸屬關系向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書面報告排查情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針對企業報告的事故隱患,定期督查,對督查出的問題,按照定措施、定人員、定責任、定整改期限的原則,督促企業落實。暫時無法進行整改的,要實施重點監控。
(五)抓行政許可落實。國土資源、煤礦監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和機構要按照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及行政許可實施辦法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把好安全生產關和市場準入關。加強對證照齊全礦井的監管,存在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堅決停產整頓,限期整改,經驗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關閉。加強對改制企業的管理,礦井改制后,要按規定重新確定企業性質,辦理或變更相關證照。
三、強化雙基,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強化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把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和要求貫穿到企業工作全過程,把責任分解落實到企業的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職工。
(二)加強企業職工隊伍管理。各煤礦要保持職工隊伍的相對穩定,嚴禁將全部或部分煤礦掘進、開采作業和巷道整修工作發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實行以包代管。嚴禁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再次轉包。
(三)深化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教育。按規定依法實行強制性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必須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任前培訓和年檢復訓,依法取得任職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新招聘工人必須按規定培訓、帶教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積極組織開展職工安全生產知識電視培訓活動,制定培訓計劃、目標,完成培訓任務。鼓勵發展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選送優秀的中青年干部到有關高等院校進行安全管理及專業知識的再教育,培養煤礦安全監管的中堅力量;企業可選送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工人參加專門的培訓,培養煤礦安全生產技術骨干。
(四)加大煤礦安全投入力度。要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運用經濟調控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認真抓好企業安全費用、維簡費用提取,傷亡事故經濟賠償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三項政策的落實,適度提高煤炭資源、環保、安全、科技和勞動保險成本,促使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彌補歷史欠賬。企業資產增量部分不允許出現新的安全欠賬。對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要給予政策扶持,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針對行業和領域的共性、關鍵性安全生產技術難題,組織開展科研攻關,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五)開展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建立健全煤礦生產流程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工作標準,實行嚴格的安全質量責任制,抓緊制定*省鄉鎮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評級辦法,全面開展鄉鎮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
四、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針對不同工作任務和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任務。
(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在4月底前確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礦井名單,在5月底前確定經核查不符合規定的基建、改擴建礦井名單。由國土資源、安全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煤礦監察等相關部門吊銷或注銷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等相關證照,由各級政府于7月底前按標準全部關閉到位。
(二)由安全監管部門牽頭,國土資源部門配合,在7月底前確定采礦許可證登記年生產能力不足3萬噸、采礦許可證到期(最后期限為*年12月31日)的礦井名單,由國土資源部門通知安全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煤礦監察等相關部門吊銷或注銷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等相關證照,由各級政府負責實施關閉。
(三)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按照省政府關于整合資源調整布局的統一要求對全省煤炭資源進行整合,各設區市總體整合方案于5月底前提出,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查,經省政府批準后,由各設區市政府組織實施,確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煤炭資源整合工作。
(四)由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制定*省鄉鎮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評級辦法,6月底前完成并組織實施。
(五)由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制定職工安全生產知識電視培訓活動方案,于10月底前組織實施。
五、明確責任,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作為考核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進一步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市、縣(市、區)、鄉(鎮)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親自部署工作,研究解決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督導各項措施落實,真正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和省的安全生產政策。對不符合條件和非法煤礦,該停產的停產,該整頓的整頓,決不姑息遷就。要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給予支持,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強化行政主管領導責任制。各級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領導要督促有關部門發揮好行政執法主體作用,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決糾正只顧賺錢、不顧人民生命安危的行為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