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5:53:4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問題,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區域經濟發展 運輸經濟 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08-159-02
1 區域經濟發展與交通運輸之間的關系
區域經濟的發展和交通運輸之間是較為復雜的關系。目前對于這個問題的研究,存在不同結論,但主要存在以下三種觀點,這三種觀點也成為了當前制定區域交通運輸發展政策和規劃的基本指導思想。第一種觀點主要認為交通運輸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引致需求,交通運輸的發展就是要滿足區域經濟活動引發的交通運輸需求;第二種觀點則認為交通運輸的發展能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強調并突出交通運輸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第三種觀點則綜合了前兩種觀點的結論,認為交通運輸既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原因,也是區域經濟發展的結果,兩者相互依存,相輔相成。雖然上述兩種觀點都部分地反映了區域經濟的發展和交通運輸之間的相互關系。但筆者更同意第三種觀點,認為區域經濟與交通運輸兩者間是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
1.1 兩者可以相互促進
區域經濟的發展促進交通運輸水平的提高。完善的區域經濟發展環境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形成工業聚集效應。隨著該區域供給水平的不斷增長以及擴大輻射范圍所帶來的需求量的不斷增加,反過來又對城市交通運輸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城市交通運輸自身加快發展和完善。運輸發展滿足了產品輸出以實現比較利益的要求,而追求規模經濟和聚集效益將推動更為發達的城市交通運輸提供支撐。經濟發展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也能夠為城市交通運輸的良性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從而使得城市交通實現可持續發展。
1.2 兩者可以相互制約
區域經濟發展與交通運輸不僅具有相互促進的關系,而且也存在著相互制約的關系。如果區域經濟發展落后,無法為交通運輸提供有利的發展條件及雄厚的資金支持,那么就會阻礙交通運輸的發展。而交通運輸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反過來又會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
區域經濟發展的滯后影響交通運輸的發展。區域經濟發展的滯后最明顯的結果就是影響當地的消費和需求,同時也會使政府的財政收入相應減少。落后的經濟不能為當地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因而也制約了交通的發展。而且政府也沒有認識到道路建設的重要性,往往在城市整體規劃中缺乏科學性、合理性,交通基礎設施也不完備,不能給交通建設提供有效的支持。
2 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運輸經濟問題
2.1 區域經濟發展與道路運輸發展不相協調
交通運輸與區域經濟同是社會經濟系統中兩個密切相關的子系統。完善的交通運輸系統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提供重要支撐,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區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又是決定交通運輸設施的數量和質量的重要因素。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區域經濟發展與道路運輸發展不相協調,主要表現為交通規劃水平不高,應變能力和整體協調性也相應缺失,不能使交通道路的建設與一個城市或一個地區的規劃相協調,導致當地城市不能更好地全面的發展;交通堵塞的情況也愈發嚴峻,究其原因就是,道路交通設施建設的速度遠遠落后,跟不上需求。交通堵塞必然影響到客貨運輸、商業洽談等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經濟水平相對落后地區的道路建設規劃的延后,嚴重阻隔了這些區域和外部地區的聯系,不能使外界了解當地的有利資源狀況,就更不談不上資源的開發了,相應地,由于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也就更加延緩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加重了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
2.2 經濟社會發展對于運輸建設缺乏資金支持
(1)在國家全面發展的新時期,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各種經濟活動的增加導致原材料、產品、人員的流動增長和位移的增加,從而使交通運輸的需求也呈現出急速增長的態勢。雖然如此,但由于種種因素的制約,致使我國當前對交通運輸方面的資金投入量相對于其他方面較為有限。
(2)由于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也導致我國各地區的交通運輸設施建設情況參差不齊,造成各地區間存在很大差距。盡管國家和各地方政府都在經濟規劃中加大了對交通運輸設施的投入,但是政府總體上對交通建設還是缺乏資金支持,從而導致交通運輸建設不能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2.3 落后的交通基礎設施導致運輸成本過高
在區域經濟落后的地區,交通基礎設施也比較落后,以城市為中心的地區和周邊地區難以形成產業高度集聚,物質高度集聚,資金高度集聚,技術高度集聚,人才高度集聚的經濟優勢,因此缺乏完整的交通運輸網絡,使得地區間的運輸難度增大,運輸成本提高。另外,影響運輸成本高低的因素較多,其中運輸工具的成本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之一,若運輸工具的效率較低,也會造成運輸成本的增加。
3.1 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與道路運輸發展相協調
交通運輸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是指:交通運輸與經濟兩個系統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相互適應、協同發展的狀態和過程。交通運輸系統與經濟系統之間或系統組成要素之間在發展演化過程中彼此和諧一致的程度稱為交通運輸與經濟系統的協調發展程度。
交通運輸與區域經濟相互作用,形成協同發展的內在機制。首先交通運輸能力的提高,不但可以強化區域經濟系統內外的經濟聯系,加大和提升系統開放的程度和效率,而且隨著區域交通運輸系統結構的改善和功能的增強,區域經濟系統內的分工協作愈加明顯和集中,主導產業得到加強,反過來區域交通條件的改善,可以增大區域經濟的聚集效應,增強地區規模經濟效益,加強區域經濟子系統間既有的聯系,促使區域主導產業前向、后向擴散范圍和程度擴大。同樣地,區域經濟水平的增強,可以促進區域交通運輸的發展,因為經濟水平的增強意味著經濟活動的加強,這又導致對交通運輸需求的增長,并且區域經濟實力的增強,會加大對區域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投入,會進一步構建交通運輸與區域經濟相互作用的多環正反饋系統。
3.2 增加地區對交通運輸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
區域經濟發展阻礙交通建設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對交通運輸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不夠,只有提高政府對交通運輸建設的資金支持,擴大交通網絡,大力拓展城市內部交通及周邊地區的交通建設,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提高周邊地區與中心城市的人員、商品、信息的流動,才能實現交通運輸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集聚效應和擴散效應。
3.3 加快建設交通運輸設施,推進交通運輸整體發展
(1)良好的交通基礎設施和暢通的運輸網絡,可以縮短運輸相對距離,壓縮企業的運輸成本,特別對以交通運輸作為大量成本發生點的企業,壓縮這方面成本的要求就更迫切了。
(2)在規劃方面要注重協調性、綜合性,使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社會其他系統的發展相互結合,相互促進,共同為區域經濟的增長助力。
(3)針對不同的區域,應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建設計劃。例如,對經濟發達地區,可以適度超前建設交通設施,以適應快速增長的運輸需求;而對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則要更加重視基礎交通設施的建設,為這些地區以后的經濟發展,做好最基本的交通保障。
關鍵詞:區域經濟;交通運輸;寶天高速
中圖分類號:F287.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寶雞—天水經濟區的形成
2009年6月25日,國務院新聞辦正式《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將關中—天水經濟區確定為西部大開發三大重點經濟區之一,致力于將其打造為“全國內陸型經濟開發開放的戰略高地”。經濟要發展,必須要有完善的交通網絡作為支撐。寶雞作為陜西的第二大城市、亞歐大陸橋上的第三個大十字樞紐,毗鄰天水,在這一經濟區的發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實行寶天一體化,也就成為推動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的必由之路。
二、交通運輸發展的必然性及其與區域經濟發展的關系
(一)建設寶天高速公路的必然性
交通運輸在國民經濟大發展中處于一個紐帶位置,它通過實現人與物的空間位移來刺激流通,使自己成為現代社會發展的基礎;又通過對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過程進行有機結合,刺激其它部門擴大再生產,推動社會發展。由于秦嶺和渭河的天然阻隔,寶雞和天水之間的交通很不便利,交通運輸就成了關天經濟區發展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因此,我們在規劃關天經濟區的過程中,要優先考慮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突破這一瓶頸障礙。在2009年以前,寶雞至天水這一路段是新絲綢之路上唯一沒有開通高速公路的路段,從東向西行駛的汽車每每到此,只能沿國道緩慢行走。2009年9月26日,寶天高速公路經過建設者4年的艱苦奮斗,終于建成通車。這段公路全長91公里,總投資66.96億元,設計時速80公里,采用全封閉、全立交、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
(二)交通運輸與區域經濟發展的關系
1.交通運輸對區域經濟增長的作用
作為連云港至霍爾果斯國家東西大通道的重要組成部分,寶天高速公路在促進關中—天水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首先,交通運輸有助于推動區域經濟的工業發展。發達的交通運輸系統能夠加快產品的流通速度,降低產品的成本,提高資金利用率。完善的交通網絡可以加快信息、人力和技術的流通,為企業發展提供優勢力競爭,吸引投資,推動地區的工業化發展水平。
其次,便利的交通有助于經濟區內旅游資源的協調發展。寶雞又稱“青銅器之鄉”、“炎帝故里”,擁有旅游資源單體總數1240個,在陜西省內僅次于西安,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都比較豐富。天水素稱“西北小江南”,以“羲皇故里”聞名全國,有麥積山、水簾洞、石門山、仙人崖等旅游景點。寶雞和天水均處西北內陸,豐富的旅游資源一直難以發揮其自身的優勢以推動經濟的增長。寶天高速的建成,改變了寶雞、天水之間除了隴海線外沒有其它交通基礎設施的局面,大大方便了兩地之間的合作交流。寶雞、天水兩地擁有很多的相似型旅游資源,如佛教資源(寶雞法門寺、天水麥積山)、三國歷史遺跡(寶雞五丈原、天水街亭)等,便利的交通有助于兩地對旅游資源進行整合,開辟共同旅游項目,實現雙贏。
2.區域經濟發展對交通運輸的反作用
區域經濟的不斷發展會使社會各方面對交通運輸的需求不斷增加,這會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一方面,隨著交通運輸需求的不斷擴大,建設成本會越來越高,區域經濟發展可以為交通運輸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區域經濟的不斷發展有助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從而為交通運輸提供技術支持,即通過發展新的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交通技術,建設可持續發展的交通運輸系統。
三、區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運輸經濟問題及其對策
(一)存在問題
1.交通運輸建設缺乏資金支持,投資不足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民眾對交通運輸的需求不斷增大,交通運輸的社會成本越來越高,政府在建設高速公路的過程中還要向銀行貸款,導致很多政府入不敷出,財政壓力大,從而影響交通運輸與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2. 交通運輸帶來環境污染
一方面,在建設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過程中,我們會人為的破壞沿線原有的生態環境,影響當地居民的居住環境以及物種的棲息環境;另一方面,交通運輸能源消耗高、污染大,隨著運輸需求的不斷增長,環境污染日益嚴重。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
1. 增加地區對交通運輸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
我們一方面應該提高政府對交通運輸建設的資金支持,擴大交通網絡,拓展城市內部及其周邊地區的交通建設;另一方面,我們要積極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籌融資體制,靈活運用政府補貼、財政貼息等手段,引導社會投資,支持交通建設。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周邊地區與中心城市的人員、商品、信息的流動,實現交通運輸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集聚效應和擴散效應。2007年,寶天高速在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設立了“寶雞市寶天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資金信托計劃”。這個項目是由中國建設銀行“利得贏”2007年第32期理財產品所有資金認購,信托期限為1.5年,信托資金募集規模為人民幣29,999萬元,募集資金全部用于寶雞市寶天高速(陜西段)建設工程項目。
2.秉承環保理念建設交通運輸設施
為了最大限度的減少項目建設以及運輸過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實現交通運輸的可持續續發展,在進行交通規劃時就應該首先考慮環境因素,加強綠化,始終將保護生態環境放在第一位。寶天高速公路在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階段,征求了專家意見,選擇了地質情況相對較好、又能最大限度帶動沿線經濟發展的南線走廊帶,避開了自然風景區,保護了沿線景區、居住區的生態環境。在建設過程中,本著尊重自然,保護環境的理念,對當地的地質構造以及水文環境進行調查,科學地選取三葉草、鳶尾、野薔薇等草本植物作為路域綠化的主要類型。
交通運輸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撐條件,它極大地加強了區域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了區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同時,區域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后,會對交通運輸提出更高的要求,反過來推動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促使交通運輸業不斷增加基礎設施,為更好地服務于國民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李方中,我國交通運輸與區域經濟發展[J],知識經濟,2012(6).
一、多視角切入的總論研究
合理確立經濟法的法域歸屬有助于深入理解經濟法的特質。一項關于經濟法的法域歸屬的研究認為,公法和私法的劃分標準應以利益標準為主,輔之以法律調整方法。這樣既可以做到對法律進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劃分的周全分類,也能對公法與私法融合趨勢作出合理的解釋,并運用該理論論證作為與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國其他部門法的公私融合法屬性?!?】
將經濟法價值的研究延伸到人性的層面探討,不失為新視角。一項研究認為,在國家體制下,人性受到保護的同時也受到抑制。經濟法是在國家體制下民法第一次解放人性的基礎上,為克服民法于人性解放方面的某些不足而構建起來的規則體系,是國家體制下人性的第二次解放與和諧調適。【2】
在經濟法規范論的研究方面,一些研究認為,拓補經濟法主體理論框架的關鍵在于,以“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為指引創新經濟法主體的設置模式,并以“社會本位”為理念突出經濟法主體的法益目標。【3】要突顯經營者的經濟法主體屬性,必須認識到“經營者”這一范疇具有多重屬性。應當在考察法律經驗意義上的經營者的基礎上,用富有經濟法標簽意義的經濟法理念去闡釋經營者的概念,從邏輯上推導出應然法上的經營者的內涵,建構和規整經營者的權利義務結構。【4】將經濟法上的法律責任進行“人身罰、財產罰、資格罰、名譽罰”分類,可以發現其中的內在溝通性和外部可替代性。實踐中,應當在充分發揮本法責任之經濟性和規制性優勢的同時,堅持法定、適度和績效的基本原則,努力做到責任體系的結構合理、功能協調、適度有效,并注重和運行機制相匹配?!?】
經濟法存在形式的探討有助于深化運行論的研究。有研究者提出,由國家法之外的明規則組成的軟法機制,配合著由國家法構成的硬法機制,分別和共同發揮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的功能。具體到經濟法,其軟法現象是經濟市場化、社會民主化、法律社會化及全球組織化的產物,它適合了市場經濟、和諧社會、公共管理和國際合作的需要。【6】如果從政府與市場各自的缺陷及二者良性互動機制的缺位及其彌補角度看,社會中間層主體是規制政府失靈、市場失靈的經濟法領域內,實現政府與市場和諧互動的一條重要路徑。目前的問題是匡正相關立法的理念,完善健全社會中間層的相關制度。【7】
學科論的研究始終是總論的熱點問題之一。相關的研究認為,經濟法的功能決定了經濟法學研究與其他部門法相比的非傳統性,即不能絕對地以研究民法、刑法、行政法的思路、方法和視角來研究經濟法,而應當從市場經濟與經濟法的實踐中去探尋經濟法特有的“問題與主義”【8】。針對法律經濟學研究中日漸明顯的“非法學化傾向”,需要認識到以經濟學家為主體的法律經濟學研究存在嚴重的不足,也要認識到主流法學界對法律經濟學所持的排斥態度導致法學界對法律經濟學投入的不足?!?】
二、針對問題的宏觀調控法研究
宏觀調控在保障我國經濟運行協調發展上具有重大功能。法學視角的研究不僅要關注其功能及其發揮,更要關注其“合法性”。相關研究認為,宏觀調控的合法性取決于公眾是否認同或認同的程度。因此,對宏觀調控的合法性,既要從法律層面評判,還要考慮其政治、經濟、倫理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效果?!?0】
(一)預算法制化
一些研究強調,我國當前的預算改革還只停留在加強對預算的內部行政控制階段,還沒有進入到預算的法制化程度。我國要建立起現代公共預算制度,需完成從行政控制到法制化,從法制化到民主化的過程,最終實現對預算的民主控制?!?1】與此同時,還要重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與政府公共預算制度的關系,構建科學合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體系、確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規范運作、實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法治化的理論基礎和前提。【12】
(二)稅法的路徑
在我國經濟取得巨大成就的背景下,應當高度重視稅法的發展路徑。一些研究強調,貧富失衡的社會必須內生衡平的法律機理予以回應,作為轉移支付實現社會財富公平分享的稅法,其調節功能的非均衡構造和回應只有在特定的本土制度資源的基礎上對癥下藥,以稅負的實質性公平原則契合現實的不平衡狀態,方能達到共富和諧的理想目標。【13】雖然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權因應社會需求不斷膨脹,從而引發“福利法治國危機”。中國在單位型福利模式的政策指引下,稅權也嚴重失范,只不過其問題更多地存在于公共支出柔性強、結構不合理等方面。雖然中西都面臨著稅權的有效規范與控制問題,但方法卻是迥異的:西方欲通過控稅實現福利國改造中國則應以控稅的方式探求適合自己的福利模式。【14】
重視納稅人意識,有助于促進稅法的合理運行。有研究認為,納稅人意識作為公民意識的基礎,是一個納稅人與政府雙向的全方位概念,是納稅人通過向政府讓渡部分財富,要求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權利實現和權力服務的思想體系,展現著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政府的權力與義務互動的復雜關系?!?5】
在稅收基本理論的研究中,還有觀點提出應當建立征稅行為無因性理論,因為有助于詮釋財稅法與私法調整的協調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或其經濟結果只要滿足稅法規定的征稅要素,就應當納稅,而不論該行為的私法效力如何?!?6】
關于三大類稅收實體法,有研究針對2007年起國家將在中部六省的指定地區和特定行業比照適用東北振興的增值稅優惠政策這一問題提出,稅收優惠措施將來可能成為國家用以推動某個區域的經濟發展的主要政策工具?!?7】增值稅往往以相應的合同為基礎。在分析涉及第三人合同的增值稅義務歸屬時,應恪守增值稅法的一般歸屬規則,既尊重合同法,又要防止在紛繁的多方合同世界迷失。
針對企業集團的匯總納稅制度存在的問題,有研究從理論上提煉其特質,認為企業集團匯總納稅制度是企業所得稅法中的特殊制度,與通常的“獨立——屬地納稅制度”相比,該制度具有突出的特異性,其制度目標和稅權配置都較為特殊,研究其與獨立納稅制度的差別、與稅法基本原則要求的差距,以及與轉移定價、虧損結轉制度的關聯,有助于進一步推動匯總納稅理論的發展和制度的完善?!?8】有關所得稅的比較法研究提出了一些值得未來改進中借鑒的問題,比如借鑒歐盟利息稅指令的經驗健全利息稅協調制度。【19】借鑒美國所得稅偷稅犯罪立法的經驗完善我國偷稅罪立法?!?0】
有關證券稅的屬性與改革問題引起了一些研究者的注意。一些研究認為,我國證券稅收應當適用當今世界從財政收入中心向宏觀調控中心轉變、從行為稅中心向所得稅中心轉變?!?1】為促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有必要針對發起人轉讓資產、特殊目的機構和投資者三個階段的稅收制度設計分別遵循降低稅收成本、避免雙重征稅和投資者收益最大化的不同價值取向?!?2】
一項有關稅收程序制度的研究提出,稅收追征期是核定期間,追征期只是核定時效,對執行不生效力。追征期的起算日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確定。追征期無需中斷,但可以中止。期限屆滿后,稅收核定權絕對消滅?!?3】
(三)側重于區域經濟協調的計劃法研究
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制度是計劃法的重要內容之一。如何理解這一制度,有研究認為,在理論層面上,區域經濟法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基礎,包括社會基礎和經濟基礎;區域經濟法的理論依據,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還有社會責任本位理論、平衡協調理論和“兩手”協同并用理論等經濟法具體理論。區域經濟法框架體系應當包括主體制度、市場規制法制度、調控法制度和責任制度?!?4】
三、圍繞立法展開的市場規制法研究
市場規制法基礎理論的研究集中在主體、權利和競爭政策的定位上。關于市場規制主體和規制權,一些研究認為,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要求,政府的經濟職權應重構為宏觀調控權、市場規制權和公共投資管理權。其中,市場規制權以其內蘊的調整方法的直接性、調整內容的法定性和調整領域的特定性而自成一體?!?5】無論是專業市場還是一般交易市場,監管者的權力可以說是無所不在,但是,當監管者行使監管權力偏離法律的正當預期時,對監管者的規制就成為一項不可或缺而且艱巨的任務?!?6】20世紀90年代起,競爭領域的國際調整開始引起人們的關注。國際社會日益認識到,私人反競爭行為與公權力施加的貿易壁壘一起成為阻礙貿易自由化的兩大障礙。對于涉及國際貿易的限制競爭行為,競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反應不盡相同?!?7】產業政策與反壟斷法雖然都是政府干預經濟的基本方式,但兩者干預經濟的深度、廣度及基本理念都是不同的。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必須尋找與我國反壟斷法相匹配的產業政策,妥善界定產業政策與反壟斷法在國家法與政策體系中各自的作用范圍以及兩者的主次關系。【28】還有研究指出,利用國家的反壟斷政策和反壟斷法進行貿易保護正在成為新的貿易保護壁壘的手段之一。【29】
(一)聚焦于《反壟斷法》的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既凝結了學界、業界等各方面的智慧,也因利益的妥協而帶來了若干問題。該法的制定,成為近幾年來反壟斷法研究的唯一主題,2007年仍然延續這一主題。
一有研究提出,公共利益理念是反壟斷法的核心理念,既是現代反壟斷法產生的思想基礎,又是反壟斷法多元價值的整合平臺。反壟斷法公共利益理念的內涵,主要包括有效競爭、消費者利益及整體經濟利益等。在《反壟斷法》制定中應當在概念的使用上做到一致化,并在內涵的把握上合理化?!?0】我國反壟斷立法應以保障經濟自由、促進社會公平為基本價值追求,而不能將提高經濟效率作為其首要價值?!?1】
針對《反壟斷法(草案)》第三章有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相關的研究認為,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規制應采取“合理原則”,被指控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企業可以對有關指控進行抗辯。【32】對聯合抵制,可借鑒美國有關集體抵制的規定。美國法院將集體抵制行為劃分為橫向集體抵制和縱向集體抵制,前者往往適用本身違法原則,而后者一般適用合理原則。【33】在聯合限制競爭行為中,行業協會常常是主體或主體之一,其行為往往還具有公開性和行政強制性。有必要借鑒美國、日本的經驗作出針對性的規定?!?4】針對《反壟斷法(草案)》第四章、第五章關于經營者集中的規制的規定,相關研究在比較法研究的基礎上就企業合并申報標準、執行機構與機制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建設性的建議?!?5】
在反壟斷法實施的研究中,一些研究從主體、體制和模式角度進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討。在分析以美國為代表的司法模式和以歐盟為代表的行政模式的利弊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國情,可以采取行政模式,并采用單一執法機構的一元模式。【36】允許執法者與企業就壟斷行為達成和解,是現代反壟斷執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和解制度的價值是多方面的,但也容易造成公共利益的損失和對相關主體的利益照顧不足。因此,在以和解程序處置壟斷案件的同時,必須防止對公共利益的“私相授受”,并對相關主體的利益維護提供制度保障。【37】還有觀點認為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具有自發性優勢和比較優勢兩大優勢,“賠償功能”和“威懾功能”是私人執行“自發性優勢”的主要體現,而“救濟功能”和“指示功能”則是私人執行“比較優勢”的主要表現。并認為我國反壟斷法應引入私人執行制度。【38】
如何正確處理知識產權與反壟斷法的關系,在我國反壟斷立法和執法研究中也是熱點問題之一。有研究指出,各國反壟斷法一般不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限制競爭看成一個黑白分明的問題,僅當它們成為市場勢力的決定性因素,且不合理地嚴重妨礙市場競爭的時候,才會受到禁止??疾炫c知識產權相關的限制競爭需進行綜合分析。濫用知識產權排除或嚴重限制競爭的行為不能從反壟斷法得到豁免。解決知識產權與反壟斷法沖突的方式是衡量知識產權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利益和限制競爭對社會的影響。在立法上,除制定《反壟斷法》外,還應盡快制定《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指南》。【39】還有研究認為,知識的私有性與社會性,決定了知識產權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的被保護與被規制的關系。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彌補了私法層面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不足和對濫用知識產權行為制約的局限。【40】
(二)密切結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
圍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一些研究從國外借鑒、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新表現及其成因、修訂建議等方面展開研究。有研究對德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04年的修訂經驗進行分析后指出,我國的相關立法應當借鑒其經驗,增強其確定性、透明性,彰顯其“消費者友好型”特征,在增強了可操作性的同時確保其靈活性?!?1】
針對政府對虛假廣告打擊不力的現狀,一項研究從制度、執法資源、對虛假廣告嚴重性的認識以及執法機構與媒體的關系等層面考察,認為制度的完善要處理好四個基本問題,即必須使違法者多種維度的利益受到損害,且強度適當;使所有責任主體都承擔責任;治理過程中注重法律路徑與非法律路徑、傳統路徑與非傳統路徑的結合;注重對執法的約束與激勵?!?2】治理軟文廣告應該從廣告標記、法律責任等方面展開。同時,加重媒體的行政責任,設定其他責任主體的行政責任,并增設責任主體的民事責任等?!?3】還有研究對反向混淆等欺騙性標示行為的規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44】還有觀點提出為完善商業標識的規制制度,將《商標法》擴充為《商業標識法》。【45】
有關商業秘密的研究認為,在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行為中,構成“不正當手段”要求該行為在主觀上違背權利人的意愿,客觀上具有不正當性。披露的公開化程度不影響該罪的成立,在間接侵犯商業秘密的情況下,其“獲取”和“使用”行為與直接侵犯商業秘密情況下的“獲取”和“使用”行為存在著差異?!?6】我國以商業秘密保護為基礎的競業禁止規則存在很多缺陷,建議引進美國的不可避免泄露規則和用于商業秘密侵權判定的“實質相似規則”,在保護商業秘密的同時又促進了雇傭關系的和諧發展?!?7】
(三)著眼于特殊市場、特殊問題的特別市場規制制度研究
1.金融混業監管、銀行業市場準入與資產證券化
我國傳統的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自2004年保險資金直接入市運作之時面臨較大沖擊,混業經營已顯端倪。針對這一新趨勢,有研究提出,我國應當引入發達國家資本市場監管的公開規制理念,建立保險資金直接入市的各監管當局信息共享機制與信息披露制度,盡量降低資金運行風險,提高監管效率?!?8】
關于銀行業市場規制。由于法律對商業銀行的設立采取特許制度,因此需要界定商業銀行的實質,以防止逃避銀行監管的脫法行為,這涉及到對商業銀行的界定。該項研究認為,商業銀行最具特質的業務是吸收活期存款。這樣,還款期限是否固定和是否以此從事經營這兩個因素可以區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與民間借貸、非法發行企業債券等行為?!?9】還有觀點認為,由于銀行在經濟體系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及其業務的特殊性,一般的破產法并不完全適用于銀行破產。在清算前階段,銀行監管機構會通過各種措施救助銀行。只有當救助無望時,破產銀行才會進入破產清算?!?0】對銀行監管機構的問責不但是對其事后的責任追究,更重要的是對其進行事前、事中的持續監督。實現對銀行監管機構問責的前提,就在于圍繞著問責基本內容設計合理的法律安排,這些法律安排由監管機構履職問責性、機構問責性和透明度三個方面構成?!?1】
關于證券市場規制。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仍然是證券市場規制制度研究的熱點之一。針對我國信托型資產證券化理論和實踐存在的一些誤區,有觀點認為應當根據信托移轉的目的和特定目的信托的功能,受托人無須支付擬證券化資產信托移轉的對價;特定目的信托是否具有受讓人兼發行人之主體地位,應區分事實論與價值論加以考量?!?2】為促進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有關研究認為知情權應比金融隱私權處在更高的權利位階上,但滿足特殊目標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以及投資者的知情權并不能以肆意侵害銀行客戶的金融隱私權為代價。應在專門立法中建立起銀行、客戶、客戶信息受讓者之間的金融隱私權與信息披露的平衡關系,在打通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實現全方位的信息監管。【53】還有觀點提出,影響資產證券化制度有效性的最大問題,莫過于破產隔離能否真正實現,而“安全港”條款正是為了真正保證資產已經從發起人轉讓給了特殊目的機構。安全港條款適用資產范圍廣泛,對保護資產證券化,提高交易確定性很有幫助,對我國未來相關的司法以及立法具有指導作用。【54】此外,一項關于委托理財法律性質的研究認為,受托人自己名義的不使用是由于存在受托人無法開立以自己為名義持有人的證券賬戶制度,分戶管理的需要與制度安排迫使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或第三人賬戶進行資產管理。基于信托法制的存在,證券賬戶名義持有人制度應該為民事信托的生存留下必要空間,允許普通受托人作為名義持有人開立名義持有的證券賬戶?!?5】
2.自然壟斷市場的反壟斷
對以自然壟斷市場為技術特征的市場,如何進行反壟斷,一直是經濟學界、法學界和業界關注的熱點問題。一些研究認為,近20年來,我國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在穩步推進的同時也面臨著深刻的合法性危機,其具體體現為法律依據的低位階、風險意識的雙重匱乏和公眾利益的極度虛置。消除危機的根本之道在于,強化對特許經營的規制:通過規制目標的科學厘定、規制機構的統一設置和規制手段的審慎選擇來確保特許經營的健康發展。【56】因此,規制法治化是網絡型公用企業競爭的必要前提。實現規制的法制化,應以事業法和反壟斷法為規制法律制度體系的主要內容。就位階體系而言,反壟斷法應優于事業法?!?7】
一些研究以更細化的自然壟斷市場為例進行解剖,比如針對“煤電價格聯動”制度的法律經濟學研究,【58】針對運輸市場壟斷的成因與規制研究。【59】
3.房地產市場和藥品市場特別規制
針對房價的飛漲,一項相關的研究提出,需求和供給能解釋大部分高房價,但仍無法解釋為什么中央政策的失效。高房價是一系列主體的行為所導致,政府之間、政府部門間的沖突放縱了房價的上漲。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國體制的不足,權力行使應被制約,但也要使它有效協調運作。【60】
針對藥品質量問題,有研究具體分析了藥品召回義務,認為其既是法定義務,又具有公法和私法雙重義務的性質,同時也是侵權法上的義務。其內容主要是后續觀察、售后警告和缺陷藥品的召回。藥品召回義務是藥品責任制度的重要內容,應將其納入藥品責任體系。違反藥品召回義務造成損害者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1】
四、跨領域的相關問題【62】
(一)財政補貼、土地權利與“三農”問題的緩解
“三農”問題仍然是包括經濟法學在內的法學多學科關注的重要問題,一些研究運甬法學多學科的理論、多部門法的制度探討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對策。有觀點認為,農業補貼法律制度是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進入工業化中期發展階段后所普遍實施的工業反哺農業、支持農業發展的法律制度,在各國農業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國《農業法》應專列“農業補貼”一章,規定農業直接支付補貼、農業生產資料投入補貼、農業環境保護補貼、不發達地區農業開發補貼等制度,同時規定農業補貼相關主體的責任追究機制?!?3】我國農村承包土地上存在的是由一系列權利構成的權利束:土地的社會功能(保障屬性)派生出成員權,而成員權又派生出土地承包權;土地承包權行使的結果產生承包土地使用權,再由承包土地使用權派生出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64】或者,以土地所有制與土地所有權相分離為原則,對現行集體土地所有制進行股份制改造?!?5】
(二)勞動派遣、勞動合同與競業禁止制度
《勞動合同法》等一些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的制定,相關研究高度活躍。針對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和國際勞工組織對勞動派遣的政策呈現逐步放松規制的跡象,有研究指出,我國勞動派遣業的發展具有不同于西方國家的背景,雖然也應當強化規制與放松規制并舉,但現階段應當側重強化規制。并且,應當基于我國國情,就從嚴規制和從寬規制的事項作出選擇?!?6】勞動法的社會法屬性要求其對勞動者傾斜保護,但應當適度。目前,我國勞動法對于勞動者的保護水平與世界各國相比整體上有較大的差距。確定我國勞動法適度保護的考察標志,應綜合考慮勞動者保護的國際狀況和我國國情,兼顧人權、國家利益、公平精神和道德現狀。【67】
有研究認為,員工競業禁止的理論基礎是普通法上雇員之默示義務及現代產業擴張、產業競爭壓力增大而形成的客觀環境。員工在職競業禁止在普通法系中表現為雇用期間之約定俗成,即雇主忠心事主是其義不容辭的默示義務;員工離職競業禁止制度的設計,需權衡用人單位利益與勞動者就業權之間的沖突?!?8】
(三)能源國際合作與能源安全的保障
2007年有關能源法律制度的研究,一方面關注理論,比如研究提出能源法的發展呈現出更強調生態化、人體化的趨勢,【69】但總體上看來,大多數還是側重于從國際法的視角。比如,有的研究《能源條約》作為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屬性及其對我國的相關對策的啟示?!?0】有的研究歐盟能源法律與政策的可持續性、競爭性和供應安全性目標,研究其構成體系對我國維護能源安全的借鑒作用。【71】有的研究GATS有關能源服務貿易的表現形式以及國際談判中的分歧。【72】有的研究提出,加強海洋能源安全問題的國際合作有助于中國的能源安全戰略以及和平發展。中國海洋能源安全問題目前主要表現在海洋能源的開發和海上能源交通安全的保障。中國海洋能源安全與多邊國際合作既可以在區域層面上,也可在國際層面上。重點應圍繞能源的開發供應與能源的海上運輸保障?!?3】
(四)循環經濟法的制定和社會與生態的協調發展
關于《循環經濟法》的制定。一些研究從不同視角和層次進行了理論的分析和制度的設計。有觀點認為循環經濟法的框架應當包括總則、基本管理制度、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激勵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七部分。循環經濟法最核心部分的法律制度,應當規定循環經濟評價與考核制度、重點企業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的定額管理制度、鼓勵、限制、禁止的名錄制度、循環經濟市場準入制度、循環經濟實施的基本順序制度、以生產者為主的責任延伸制度等法律制度?!?4】循環經濟立法源于中國從線性經濟向循環經濟的發展需求,平衡“經濟一社會一環境”的利益關系決定了其和諧的價值定位。具有政策性、綜合性特征的協同性規范是循環經濟立法的制度定位?!?5】循環經濟法是一部環境友好型經濟法,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專項法,與現行其他法律互為補充。循環經濟法的調整范圍主要包括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資源的再使用、廢物再生利用與處置、綠色消費等五個方面的內容?!?6】發展循環經濟,首當其沖的主體就是生產者。它不僅擔任經濟主體的角色,而且充當法律主體的角色。從本來意義上的生產者責任一產品質量責任,到延伸意義上的生產者責任一后產品責任,循環經濟立法的這一創新,使經濟法的理念和制度發生了重大的變化?!?7】
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的協調發展,還需要轉變觀念。要摒棄西方中心主義發展模式,結合人均資源極其緊張的亞洲特點,樹立新的亞洲價值觀,形成適合亞洲可持續發展需要的發展模式?!?8】在具體制度設計上,有必要建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制度,設立權利金制度,取消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采用探礦權、采礦權合一制度,促進其流轉;重視政府在環境損害和礦業城市生態補償領域的作用?!?9】制定綜合性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法》,并根據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問題,因地制宜地制定專門法規、規章?!?0】建立有利于環境資源法全面實施的機制,加強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并強化環境資源法律和有關法律的執法、司法和監督?!?1】引入環境公民訴訟制度,發展我國的環境公益訴訟法律制度?!?2】強化企業的包括環境責任在內的社會責任。【83】鼓勵和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事務的有效參與?!?4】促進環境國際環境爭端國際協調機制的改善?!?5】
五、制度與理論:經濟法學研究不可偏廢的兩翼
前文表明,2007年的經濟法學研究在圍繞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經濟法問題和學科建設問題的研究,在選題上的“中國問題意識”強【86】,圍繞“真實存在”的問題所展開的研究,成果卓著,進步明顯。其中,在稅收法研究、反壟斷法研究、特別市場規制法等方面的研究尤為突出。
應當講,作為應用法學的一個分支,經濟法學的研究應當高度關注經濟法治實踐問題,應當高度重視制度研究,這是毋庸置疑的。同時,作為一個學科,特別是像我們這樣一個歷史并不長的年輕學科,范疇的提煉、方法的探索、理論體系的完善等也是非常必要的。過去一年經濟法總論的研究不如制度研究那樣豐富多彩,希望只是偶然或短暫的現象。
2007年11月末,我們成功召開了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7年年會暨第十五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會上,一些教授提出應當回顧和總結近30年來中國經濟法和中國經濟法學的發展,從法治歷程回顧中探尋經驗,從法學歷程總結中發掘積淀,從回顧和總結中增強學科發展的實力和動力。研究會將進一步完善交流形式,加強學界交流,增進交流效果。 【注釋】
【1】徐孟洲、徐陽光:《論公法私法融合與公私融合法——兼論中的公法私法融合現象》,載《法學雜志》2007年第1期。
【2】胡光志:《通向人性的復興與和諧之路——民法與經濟法本質的另一種解讀》,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
【3】蔣悟真:《傳承與超越:經濟法主體理論研究——以若干經濟法律為視角》,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4】徐孟洲、葉姍:《經營者論:基于經濟法規范與原理的分析》,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5期。
【5】李志剛:《調制受體法律責任體系的重構》,載《法學》2007年第6期。
【6】程信和:《硬法、軟法與經濟法》,載《甘肅社會科學》2007年第4期。
【7】張占江:《政府與市場和諧互動關系之經濟法構建研究——以社會中間層主體為路徑》,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3期。
【8】應飛虎:《問題及其主義——經濟法學研究非傳統性之探析》,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2期。
【9】周林彬:《中國法律經濟學研究中的“非法學化”問題——以我國民商法和經濟法的相關研究為例》,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1期。
【10】楊三正、王肅元:《論宏觀調控合法性的公眾評判依據》,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5期。
【11】蔡定劍:《公共預算應推進透明化法制化民主化改革》,載《法學》2007年第5期。
【12】歐陽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幾個基本問題》,載《法學家》2007年第4期。
【13】張怡:《論非均衡經濟制度下稅法的公平與效率》,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4期。
【14】劉麗:《兩種福利模式下的中西稅權控制》,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8月第4期。
【15】楊力:《納稅人意識:公民意識的法律分析》,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2期。
【16】張曉婷:《論征稅行為的無因性》,載《法學家》2007年第1期。
【17】竺效:《非普遍性增值稅優惠措施應納入反壟斷法調整范圍——以東北振興和中部崛起戰略實施為背景》,載《法學》2007年第7期。
【18】張守文:《企業集團匯總納稅的法律解析》,載《法學》2007年第5期。
【19】崔曉靜:《歐盟利息稅指令及其對我國的借鑒》,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
【20】王胤穎:《中美所得稅偷稅犯罪立法的比較及我國偷稅罪的立法完善》,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21】馮果、廖煥國:《論證券稅制的發展趨勢及中國證券稅制之轉型——基于網絡經濟時代背景下的考量》,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1期。
【22】許多奇:《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稅收理念與稅收制度》,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2期。
【23】熊偉:《我國稅收追征期制度辯析》,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
【24】徐孟洲:《論區域經濟法的理論基礎與制度構建》,載《政治與法律》2007年第4期。
【25】盛學軍,陳開琦:《論市場規制權》,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4期。
【26】劉德福、朱文瑜:《論規制市場監管者應遵循的法律原則》,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27】符啟林、周慧:《論競爭政策與貿易政策》,載《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
【28】葉衛平:《產業政策對反壟斷法實施的影響》,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29】王海峰:《試論反壟斷貿易壁壘與WTO競爭規則——兼析我國維c出口企業反壟斷案件》,載《法學》2007年第10期。
【30】李國海:《反壟斷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兼論中的相關條款》,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
【31】鄭鵬程:《歐美反壟斷法價值觀探討——兼評第1條》,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32】王先林:《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法律規制——相關部分評析》,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33】魯籬、周道樹:《美國集體抵制行為反壟斷法規制的經驗及啟示》,載《環球法律評論》2007年第4期。
【34】魯籬、周道樹:《行業協會價格卡特爾反壟斷法規制的比較研究》,載《河北法學》2007年第9期。魯籬:《我國行業協會價格卡特爾的法律規制》,載《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7/11總第195期。
【35】王曉曄:《我國最新反壟斷法草案中的若干問題》,載《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36】王曉曄:《關于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幾個問題》,載《東岳論叢》2007年第1期。
【37】焦海濤:《反壟斷執法和解中的利益平衡》,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38】王?。骸斗磯艛喾ㄋ饺藞绦械膬炘叫约捌鋵崿F——兼論中國反壟斷法引入私人執行制度的必要性和立法建議》,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4期。王?。骸斗磯艛喾ㄋ饺藞绦兄贫瘸跆健?,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39】王曉曄:《濫用知識產權限制競爭的法律問題》,載《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4期。王曉曄:《知識產權強制許可中的反壟斷法》,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4期。
【40】江帆:《競爭法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與限制》,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
【41】鄭友德、萬志前:《德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發展與創新》,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42】應飛虎:《對虛假廣告治理的法律分析》,載《法學》2007第3期。
【43】應飛虎、葛巖:《軟文廣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對(廣告法)第13條的研究》,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3期。
【44】彭學龍:《商標反向混淆探微——以“‘藍色風暴’商標侵權案”為切入點》,載《法商研究》200年第5期。
【45】王蓮峰:《論我國商業標識立法的體系化》,載《法學》2007年第3期。
【46】杜國強:《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實行行為探析》,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5期。
【47】黃武雙:《美國商業秘密保護法的不可避免泄露規則及對我國的啟示》,載《法學》2007年第8期。
【48】孫晉、王薇丹:《公開規制理念下保險資金直接入市監管制度之構建》,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1期。
【49】彭冰:《商業銀行的定義》,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50】王楠:《我國銀行破產法律制度問題研究》,載《法學家》2007年第4期。
【51】周仲飛:《銀行監管機構問責性的法律保障機制》,載《法學》2007年第7期。
【52】伍治良:《我國信托型資產證券化理論和實踐之兩大誤區——兼評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
【53】許多奇:《銀行保密義務與信息披露的現實沖突和法律整合——以信貸資產證券化為中心》,載《法學》2007年第6期。
【54】甘勇:《論資產證券化立法中的“安全港”條款》,載《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
【55】劉正峰:《證券賬戶名義持有人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5期。
【56】章志遠:《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及其政府規制——兼論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學研究之轉變》,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57】曹陽:《網絡型公用企業競爭的法律規制》,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3期。
【58】王曉曄、林壽富、吳強:《煤電價格聯動的博弈論分析》,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
【59】肖江平:《運輸市場壟斷的成因與法律規制》,載《綜合運輸》2007年第10期。
【60】魯籬、萬江:《多權力格局的沖突與協調——以本輪房地產調控為中心所展開》,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6期。
【61】楊立新、陳璐:《論藥品召回義務的性質及其在藥品責任體系中的地位》,載《法學》2007第3期。
【62】基于本系列文章的編輯技術要求,本部分除經濟法學研究的相關內容外,適度整合一些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環境法研究的相關內容。
【63】黃河:《論我國農業補貼法律制度的構建》,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1期。
【64】劉?。骸锻恋爻邪洜I權性質探討》,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
【65】李國英、劉旺洪:《論轉型社會中的中國農村集體土地權利制度變革——兼評的相關規定》,載《法律科學》2007年第4期。
【66】黃昆、王全興:《西方國家對勞動派遣放松規制的背景及其啟示——兼評》,載《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
【67】錢葉芳:《保護不足與保護過度——試論傾斜保護的“度”》,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68】鄭尚元:《員工競業禁止研究》,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4期。
【69】馬俊駒、龔向前:《論能源法的變革》,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3期。
【70】楊洪:《論中的環境規范》,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3期。
【71】楊澤偉:《歐盟能源法律政策及其對我國的啟示》,載《法學》2007年第2期。
【72】周鳳翱、穆忠和、劉玉紅:《論GATS中的能源服務及其在DDA談判中的分歧》,載《法學》2007年第2期。
【73】張桂紅:《中國海洋能源安全與多邊國際合作的法律途徑探析》,載《法學》2007年第8期。
【74】孫佑海:《循環經濟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論綱》,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75】呂忠梅:《循環經濟立法之定位》,載《法商研》2007年第1期。
【76】王燦發、李丹:《循環經濟法的建構與實證分析》,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4期。
【77】程信和:《論循環經濟發展中的生產者責任》,載《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78】吳志攀:《假如危機明天來臨》,載《招商周刊》2007年第4期。
【79】曹明德:《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之探究》,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80】幸紅:《流域水資源管理相關法律問題探討》,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81】孫佑海:《影響環境資源法實施的障礙研究》,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
【82】常紀文:《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立法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美國判例法的新近發展及其經驗借鑒》,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5期。
【83】李雪平:《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給國際法帶來的挑戰》,載《法學評論》2007年第5期。
【84】張曉文:《我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中的公眾參與》,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85】沈綠野、譚宇生:《國際環境爭端解決機制研究》,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
一、需高度關注的問題
(一)農業可持續發展問題
一直以來,國家始終高度重視“三農”問題。從2004年連續5年中央1號文件均是關于支持和促進“三農”發展的,先后出臺了多項扶持政策,促進農業發展、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及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是,在城鄉收入差距的激勵下,近年農村青壯年大批進城務工,農活逐漸成為老年人的工種,種糧農民面臨“青黃不接”甚至后繼無人,農業種植技術、生產經驗面臨“失傳”的問題。務農成為很多農村青壯年季節性(春種秋收時節)的返鄉“幫忙”,相當比例農村青年不諳農活,不愿扎根農村和農業,從事農業和糧食生產的勞動力出現年齡、性別、文化層次等結構性短缺,大片耕地出現撂荒現象。雖然我國糧食今年有望實現連續第5年增產,但農業和糧食生產的永續發展問題仍令人擔憂。
(二)農村人口相對穩定問題
一方面,多年來各級財政投入大量資金,解決農村交通、通訊、用電和飲水等問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得到較大改善。另一方面,隨著農村人口特別是青壯年大量進入城鎮,農村“空巢老人”數量大幅增加,相當多的鄉村成了老人村或老人與學齡前兒童的留守村,一些村莊出現了“人去屋空”的現象,基礎設施閑置。隨處可見,過去二三十戶的村莊如今只剩下五六戶人家。突出的是,多年來為解決農村孩子就近入學問題,國家和社會多方籌資在偏遠落后的農村建設希望學校,充實農村中小學校的師資,農村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可是,近幾年隨著農村居民大量遷居城鎮,農村的學齡兒童和青少年銳減,許多村莊的希望小學閑置,師資流失。而城鎮中小學校的學生大大“超容”,造成城鎮教育資源出現緊張。據有關部門初步統計,目前有62所鄉村的希望小學閑置。大量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對促進城鎮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作用的同時,短時間內城鎮難以消化,也引發了許多社會問題,如城鎮住房緊張、就業困難、交通擁堵等,并增加了社會治安的難度。
(三)金融機構支農意識缺失問題
近年,國家拿出大量資金用于“三農”建設和農業生產各項補貼,落實支農惠農政策,同時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充分發揮金融支農作用。然而據調查掌握,金融機構在農村出現服務網點撤并、功能萎縮和資金外流的同時,在支持對象選擇上又普遍“嫌貧愛富”、“傍大棄小”,支農力量明顯缺失。比較突出的是,農村信用社作為立足“三農”的合作金融組織信貸資金相當比例用于非農,多投向城鎮個體、私營經濟及非農中小企業甚或是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當然,商業銀行在當前國家從緊貨幣政策指導下控制貸款規模,部分中小客戶亦選擇了農村信用社,也是一方面原因),甚至支農專項資金(支農再貸款)被擠占、挪用,實際直接或間接用于“三農”的信貸資金大打折扣,一般只占到農村信用社全部新增信貸資金的三成到四成,支農政策沒有得到很好落實,農村信貸資金仍顯缺乏;而在對外披露時存在隱瞞資金真實用途,人為擴大“三農”資金占比的情況。目前,相當多的農村信用社在選擇客戶方面完全以經濟效益為原則,在經營業績方面完全以經濟效益論成敗,偏離了合作性質和支持方向,也與國家有關扶持政策相左。
(四)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問題
多年來,城鄉居民收入隨C,DP增長而不斷增長,但是城鄉居民收入增幅低于GDP增幅(其中,人口不斷增長也稀釋了生產總值增加的部分),且農村居民收入增幅低于城鎮居民收入增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從全國來看,2003年以來連續5年GDP增幅達到或超過10%,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幅為9.4%,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幅為6.8%,城鄉居民收入(絕對額)差距由2003年的5850元擴大到2007年的9646元,收入之比由3.23倍擴大到3.33倍;從來看,地區生產總值增幅連續6年保持全國各省市區第1,2003年以來年均增幅接近20%,而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幅為12.7%,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幅為9.7%,城鄉居民收入(絕對額)差距由2003年的4745元擴大到2007年的8425元,收入之比由3.09倍擴大到3.13倍??梢哉f,農村居民收入偏低是引發其他一系列問題出現的根源。
(五)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及生態環境有效保護問題
一方面,國家大力保護耕地、林地和草場,實施退耕(退牧)還林(還草),人工植樹種草,恢復和改善生態環境。另一方面,(且不論城鎮建設大片占用耕地)一些地方受眼前利益驅使,急功近利,亂挖濫采地下礦產,地上野生植物資源被毀壞,耕地林地遭破壞,造成不少地方“滿目瘡痍”,生態在短期內難以恢復;而有關監管部門受地方觀念影響,不同程度表現出地方保護,甚至“寬容”占用耕地林地濫挖礦產資源,導致非法開采、破壞植被、加速消耗不可再生資源的行為屢禁不止。
(六)追求經濟效益與節能減排“博弈”問題
一方面,國家出臺有關政策,限制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行業發展,淘汰落后產能,大力實施節能減排,依靠科技進步發展新能源和資源節約型、環保型替代產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小煉鐵、小煉焦、小水泥、小電石、小磚窯和小煤礦等小企業在利益驅動下,間歇性關停后又不斷開工,和有關監管部門搞“貓鼠追逐”的把戲,不能徹底“熄火”,低水平生產造成資源浪費、環境嚴重污染,大片土地出現酸化、鹽堿化、荒漠化。
二、幾點思考和建議
(一)推進城鎮化與相對穩定農業人口要相協調
近年,我國的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2007年末全國城鎮化水平超過45%,達到50%,有效實現了部分農業人口向非農轉移和居民農村身份向城鎮身份的轉變以及收入的增加。同時,由于多種原因導致種糧農民收入較低且增長緩慢,不僅極大。影響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也導致大量農民“棄農務工”(因為目前務工收入遠高于種糧收入),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數量大大減少,已波及農業人口在一定數量的相對穩定及農業和糧食生產的持續穩定發展。而農業和糧食生產不穩,勢必波及糧食安全。因此,推進城鎮化與促進種糧農民收入增加、在一定數量相對穩定農業人口要相協調、從長計議,以避免若干年后再走“回頭路”。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城鎮化步伐是否走得太快,值得反思。
(二)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與就地“安置”要相協調
多年來,外出務工成為農村青壯年、“富余”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就業的一條主要渠道,但目前隨著許多問題的出現,不得不思考今后的出路。農村“富余”勞動力下一步應轉移、“安置”到何處,是繼續流向城鎮務工經商,還是通過政策引導、扶持在農村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生態農業、特色農業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等就地消化“安置”,當前比較妥善的解決方式是這兩方面應協調推進,增加農村創業的吸引力,引導人口適度、有序流動,以有效解決“村莊空心化、農民老齡化、農業副業化”問題。
(三)城鎮經濟快速增長與促進農村經濟同步發展要相協調
第二和第三產業快速增長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但同時必須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的基礎地位,促進同步發展。為此,有關部門應把“三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重視農業,增加對農業的扶持力度,上下協調配合,大力促進農業發展及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擴大糧食生產,實現“強農興糧”。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功能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金融支農力度,不斷提高服務“三農”的水平。要建立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長效機制,有效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及生產生活條件的差距,逐步實現全體居民對經濟發展成果和社會公共服務的平等共享。相對貧困是造成農村人口不穩定、自然資源屢遭濫采及生態環境破壞加劇的主要原因,是首先應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國富論 利己性 教育 產業格局
1776年,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代表人,“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完成了他的巨作-《國富論》。在這本書里,斯密締造了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理論體系,概括了古典政治經濟學形成階段的理論成就,最先系統闡述了政治經濟學的理論學說,對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書中,斯密提出國民財富的源泉是勞動,國民財富的增長取決于勞動生產力的增進,而后者又取決于分工。同時,斯密又從“經濟人”的概念出發,系統論述了經濟自由主義的理論和政策。因此,《國富論》標志著古典政治經濟學的誕生,政治經濟學作為一門科學已形成了完整的研究方法和理論體系。
《國富論》中最重要的一點,即承認人在經濟活動中的利己性是搞市場經濟的前提。在斯密看來,現實經濟體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都是具有利己性的。每個人在追逐個人利益的同時,都沒有想過會因此而增加社會的福利,但是,事實上卻增加了。就是因為這樣,整個社會經濟才能迅速的向前發展,這也是斯密市場機制的理論基礎。
我國在剛建國時期,實行的是國家計劃經濟體制,“大鍋飯”政策,全國人民吃集體食堂,干集體工廠,享集體利益,短時間內,我國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并有了較大的發展。但是,隨著矛盾的日益顯露,這種體制已經嚴重限制了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提高,必須進行改革。隨著的推行,全國各行各業開始漸進式改革,走上了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路。在我看來,這正是對利己性的一種肯定,當然這種肯定是建立在社會主義這個基礎之上的。農業、工業、商業都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整個國民經濟呈現出一派積極向上的勢頭。這不能不說是利己性的功勞。當然,作為社會主義的勞動者和建設者,在利己性得到滿足的同時,依然要時刻為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千秋大業,教育為本。重視教育,為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根基。在教育環節上,斯密更強調對普通人民的教育:“在文明的商業社會,普通人民的教育,恐怕比有身份有財產者的教育,更需要國家的注意……因此,國家只以極少的費用,就幾乎能夠便利全體人民,鼓勵全體人民,強制全體人民獲得最基本的教育?!?/p>
當前,我國大約有近兩億的農民工,他們工作在祖國現代化建設的各條戰線上,為國民經濟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農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以小學、初中為主,鮮有高中,因此大多數都是從事很低級的加工、服務行業,例如:建筑、酒店、家政、生產車間、郵遞等,造成了很大的人力資源的浪費。因此,按照斯密的觀點,國家應該逐步加大對廣大農民工的培訓,加強技術和知識的普及,使每一個農民工都能有一技之長,這樣,農民工可以得到更多的收益,利于農民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時,也可以提升我國勞動者整體的素質,加快現代化建設的步伐。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強大,對農民工的培訓等費用應該不是很大的負擔,所以也是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
此外,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及的自由競爭、反對壟斷,培育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要協調;各種產業要均衡發展等理論在我們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都可以予以積極地借鑒。例如,各種產業要均衡發展。從整體上來看,我們國家的三次產業發展不是很均衡,農業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明顯下降,農業的基礎地位受到了一定的威脅(2010年,農業對國民生產總值的貢獻率僅為10.05%);工業發展迅速,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最大(2010年為46.51%),但是,在工業內部,基礎性制造業占主流地位,而高科技含量的現代技術部分比重明顯偏少,使得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獲得的回報與實際投入明顯不符;服務業這些年發展迅速,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不斷加大(2010年為42.92%),這也是符合國際產業結構調整趨勢的,但是要嚴格監管,注重細節的改革。另外,斯密提到的自由競爭、反對壟斷,在我國也有一定的意義。我國采取的是以公有制為主、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體制,這是符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但是,現實中,有的國有企業的壟斷違背了市場原則,行政命令似的經濟決策也不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因此要想繼續深入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這是不容忽視的重要方面。
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奠定了西方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基礎,其理論至今依然影響著世界經濟理論的發展和決策的制定。借鑒其優秀的成分來為我們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所用,并不違背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符合的方法論要求。
參考文獻:
[1](英)亞當·斯密.國富論[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