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0 17:15:11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農村土地規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土地規劃的用地過多,經濟基礎不足
自從改革開放后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國家倡導的土地的轉讓和使用土地,在一定時期內顯著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但是出現了大面積的開發,部分企業、商家從農民手中得到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后,開始興建工廠、經濟開發區、農村風景區等,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也提高了農民的收入。增加了農民收入的同時,一系列問題也出現了,在利潤的驅動下,很多地方在的土地在轉讓和開發的過程中,是盲目的,是沒有長遠的規劃的,這樣造成土地的荒蕪或者浪費。土地局面陷入混亂。
2. 農村土地利用的盲目性
在農村土地的規劃中,一直以來,都是側重整體規劃的,但是在專項規劃方面,明顯選在不足,在沒有明確的行政命令,只是將其作為總體規劃的補充這將對農村土地規定的科學化發展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并且缺乏合理的規劃。
自1990年開始至今,20 多年的時間, 土地總體規劃與管理工作對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強化土地利用的宏觀調控、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土地布局尤其是農村土地布局依舊呈現混亂的現象,并且我們發現有大量的土地已經被破壞,從而導致土地利用率下降的結果,進而影響農業生產以及人們的經濟生活。由此可見,解決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問題,迫在眉睫。
二、農村土地規劃以及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村土地規劃以及管理共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缺乏完善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二,土地的承包程序不夠規范;三,土地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一)缺乏完善的土地規劃管理體系
與大部分地區不同,農村的土地在使用時沒有完整的一個規劃體系,大部分土地都屬于完全開放狀態,誰愿意使用就拿來使用,不愿意使用就任其荒廢,進而導致農村土地的規劃比較混亂。尤其是近幾年來,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加以及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喜歡到農村買一塊空地,建一所房子,以用來養老,但是由于沒有完整的規劃體系,所以大家就是隨意買,隨意建造,進而導致農村土地產生布局混亂的現象。
(二)土地承包程序不夠規范
按照承包法的規定,正確的土地承包流程應該是:如果雙方想要互換土地權或者是轉讓土地權,那么雙方的人員應該首先向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遞交土地承包申請表。然而,在農村,大家并沒有嚴格按照這種方式來進行土地的承包,而是以口頭承諾的方式,雙方互相一說就可以了,進而導致土地的承包關系比較混亂,從而使得土地的管理存在一系列問題。另外,還有一些地區呈現這樣的現象,村里的干部強迫農民簽下承包合同,將村里的土地包給外來的開發商,進而導致土地流轉出現問題。甚至有的村干部為了貪取一大筆錢,將土地以極其低的價格轉讓出去,進而導致農民的經濟收入下降,影響大家的基本生活。
(三)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雖然目前很多的土地管理部門都在強調以及重申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未批先建、東批西建”的現象。而這些現象在被發現以后,大部分人會采取罰款的方式進行解決,更有甚者,連罰款都不用交,長時間下來,便會讓大家形成一種錯覺,那就是,只要有錢,便可以隨便的使用土地,大不了,就交點罰款,事情就解決了。
三、保證土地合理規劃和管理的對策
針對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共有如下幾點解決對策:一、建立完善的土地規劃管理體系;二,規范土地承包程序;三,加大執法力度
(一)建立完善的土地規劃管理體系
若想實現土地規劃的合理化,必須先建立完善的土地規劃管理體系。而良好的土地規劃管理體系的建立必定離不開專業的規劃人員以及合理的管理制度。首先,我們應該展開全國式招聘,招聘一些關于規劃專業方面的人才,然后對這些人才進行一定的培訓以及考核,考核合格之后,將他們分配到各個地區去,實行土地規劃策略。其次,在做規劃時,相關的人員不能只考慮到土地的布局以及土地的利用,還應該考慮到群眾的經濟利益,要在實現農民經濟生活不受影響的基礎上,實現土地規劃以及管理的合理化。
(二)規范土地承包程序
除了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外,還要規范土地承包程序。無論是地方村民還是地方管理人員,都應該嚴格地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土地,應該首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遞交申請單,申請單批下來以后才可以進行土地權的轉讓以及交換。同時,相關的規劃工作人員應該進行檢查工作,一旦發現有人不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工作,應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懲罰、嚴加打擊,切不可以以罰款或其他的不了了之的方式進行處理。對于那些非法強迫百姓簽訂土地權轉讓的官員,也應該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進而讓大家了解到采用規范的土地承包程序的必要性。
(三)加大執法力度
對于那些“非法占地”、“無故荒地”的現象,應該加大執法力度。首先,針對于“非法占地、未批先建”的現象,應該采用如下兩種處罰方式:一,拆除所建的建筑,回歸土地;二,補辦土地承包手續或者是土地建立手續,而不是建大的采取罰款的方式,這樣一來,一方面可以讓大家了解到“非法占地”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進而消除有錢就可占地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實現土地使用的規范化。其次,對于“無故荒地”的現象,可以采用如下幾種懲罰手段:一,罰款;二,處以警告;三,回收土地所有權,進而消除“荒地滿村”的現象。同時,各個地區應該建立專業的督察小組,由督察小組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檢查情況,進而實現土地規劃以及管理的完善化。
【關鍵詞】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問題,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G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農村中掀起了發展經濟的熱潮,各種資源得到了充分的開發利用。在農村資源中,土地資源是最為關鍵的資源之一,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和管理,有助于我國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產生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伴隨著相關農業政策的變化和調整,農村中的土地問題在發展中逐漸凸顯出各種矛盾,對新農村的建設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產生了極大的阻礙,不利于整個農村經濟的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對農村的土地整理和規劃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現實意義。
二、我國農村土地資源整理規劃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伴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建設取得了迅速發展的契機,農村建設用地面積逐漸增大,在各種建筑施工規模日漸擴大的同時,也面臨著各種建設用地問題,既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困難,也造成了很多土地資源的浪費,分析農村土地管理和規劃中存在的問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整理措施。筆者將從下面幾個方面做出分析。
1.缺乏健全的土地規劃整理機制
(一)土地的規劃整理,要首先對整個農村土地資源的最原始的狀況,并結合各種相關的數據資料進行科學的分析評判,編制相關的整理規劃,如此可以對整個農村土地資源的整理規劃起到很大的指導作用,但是我國現階段的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管理過程中,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
(二)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任何政策的貫徹落實都需要一定的獎懲機制,農村的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也因此相對于一些農地的整理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在農村各種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過程中,對各種政策的貫徹落實,都不能夠強制性的采取相關措施,而應該采取有效的激勵制度,必須形成有效的利益驅動機制。而目前為止,我國的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過程中,缺乏相關的激勵機制,農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和熱情。
2.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不健全
我國的農村的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還處于初級階段,各種法律法規都不夠完善,一套符合多方利益,符合土地資源利用規律的制度和法規尚未正式形成,各種法規規定尚不夠成熟,上需要在具體的實際情況中得到不斷的完善,要堅持各種措施都有法可依,如此,可以加快農村土地資源的整理朝著規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3.管理機構設置不盡完善,管理人員專業化水平有待提高
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理主要涉及縣鄉兩級國土管理部門,在規劃的編制實施等具體管理上又集中到縣級規劃管理相關科室,使得鄉鎮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的編制、實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簡單的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應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規范管理,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
4.規劃計劃管理信息化水平區域差異巨大
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理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設,主要表現在組織機構建設、專業人員的配備、硬件設施、資金投入、數據標準、信息系統建設等多方面。農村的信息化建設僅停留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上。各地農村土地利用規劃信息化建設發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條件地區的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及管理信息化建設呈現不同水平。
三、加強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管理規劃的對策分析
1. 完善規劃實施的法律法規保障
通過具有強制效力的法律法規是規范和保障規劃實施管理的最基本方法,如以《城鄉規劃法》為基礎的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對一切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管理等都作了明確規定。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律法規依據只有《土地管理法》第三章共14條的1600多字,且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規劃局部調整或修改、指導或協調相關規劃、規劃實施評價或評估等非常多的內容,沒辦法對這些內容進行全面、深入的規定。
這幾年來,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為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通過探索和經驗積累,出臺了很多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如國土資源部37號令《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地方層面上,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工作重點是地方性規劃,尤其是縣、鄉兩級實施規劃,因此,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配套法規(如規劃實施條例),提出涉及規劃所有實施管理內容和違反規劃的強制處理措施等具體規定,來保證各級規劃的實施管理。
2.建立并完善補償和收益分配機制。在進行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過程中,要對各種和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環節加以合理科學的處理,比如對產權歸屬等進行合理調整,同時,要對收益作出公正客觀的分配,如果有受到損失的農民,要給予合理的補償,這樣有助于推進各種土地整理措施的貫徹落實,也有助于緩解社會矛盾,在這項工作中,要堅持公正,客觀的原則。
3.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必須加強領導,把其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大力宣傳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的必要性及重大意義,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認識,增強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規劃過程中的緊迫感、責任感及自覺性。
4.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的相關法律和政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完善,是農村建設用地整理順利實施的保障。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必須按法律法規進行,并有嚴格的操作程序和規范。因而,必須建立和完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5.編制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專項規劃。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整理和規劃調查摸底,充分了解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潛力及存在問題,為編制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專項規劃提供依據。一個好的規劃是有效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管理和規劃的依據和前提,要在充分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好農村土地資源的管理和專項規劃,以確保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管理。
6. 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管理是農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內容。農村土地利用規劃是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整治、保護進行統籌協調所作的戰略性、宏觀性規劃。新時期.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的總體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加強農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發揮農村土地對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7.建立農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共同責任機制。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的共同責任包括規劃計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共同責任,其核心是理順土地管理部門與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在農村土地規劃計劃編制上的關系,明確各部門在農村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編制上的共同責任,防止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各級地方政府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各唱各調。
四、結束語
農村土地資源的規劃整理關系到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規劃和利用,關系到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科學規范的土地資源整理,既有助于農村建設的規范性和統一性,有助于改善我國農村布局混亂的狀況,又有助于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經濟效益,促進農村的和諧,在此過程中,各個部門,各個參與主體都要本著從全局出發,兼顧局部利益,統籌整體,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從而促進整個農村土地整理規劃的規范化和透明化。
參考文獻:
[1]靳鵬鈺 我國農村土地規劃管理中的問題以及對策研究 [期刊論文] 《財經界(學術)》 -2010年3期
[2]李秋月 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問題研究 [學位論文]2008 -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
[3]袁弘 湯敏 劉琰 李迪華 地震災害挑戰我國農村土地政策 [期刊論文] 《新建筑》 ISTIC -2008年4期
[4]賈少華 論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制度的完善 [學位論文]2008 - 武漢理工大學:經濟法學
[5]張波 城鎮建設建筑工程開發用地的規劃管理 [期刊論文]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 -2012年8期
【關鍵詞】新農村;土地規劃;土地利用
1、新農村建設的原則
1.1因地制宜
目前我國從事農業發展的人數還占人口總數的很大比例,全國三百多萬個農村,它們所處的地理位置存在很大的差異,生態環境也有差別,所以它們的經濟發展情況和文化習俗都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個區域不同的鄉村在整治和發展上也要因地制宜,采取適合當地發展的道路進行可持續的發展。當地的發展就應該經過實際的調研考察,深入農村,了解具體的農村實際情況,考慮當地農村發展可能遇到的問題,從農村的實際需要出發,做出適合當地的發展策略。
1.2量力而行
上文提到了目前我國農村數量龐大,經濟發展的情況也是千差萬別,所以在發展的策略上就需要科學的方案和切實可行的具體操作。對于,一部分已經發展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的發展基礎的農村就需要提高發展的目標,改善經濟發展的模式,不斷實現科學的發展。而對于那些還是比較落后的農村來說,經濟很薄弱,根本沒有經濟的增長點。從基礎發展是實現全面發展的首要任務,它們需要國家先期投入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在基礎建設的同時帶動當地的初步發展。
1.3突出特色
農村的整治和發展是走一條適合當地發展道路,不是一味的對農村目前狀況的否定,而是抓住農村具體的發展需要,從農村的實際出發,抓住農村的特長,從這樣的特長和優勢方面實現客觀的經濟收入。當地應該把自己的特長做成特色的經濟增長點,把自身的優勢實現最大化的價值。所以在發展的過程中就需要考慮實際情況,應該保留當地具有特色的風俗風貌,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本地老房子,保護當地的綠化情況,要走一條具有科學而特色的發展道路。
2、農村土地建設的現狀
2.1當地交通設備落后
農村在建造房屋時,沒有進行合理的規劃,大多以個人主觀意見為主,這就導致大部分建筑物比較散亂,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多數房屋比較低矮,部分地區房屋還存在土坯房等現象,這與我國土地的合理利用原則是背道而馳的,給道路的交通安全建設造成了一定的阻礙。由于房屋錯綜復雜,公共交通空間被居民區占據,造成交通要道的堵塞。此外,農村中沒有完整的照明設備,道路支流也很稀少,造成了交通上的死角,而機動車的增加又給這些交通道路增加了極大的危險系數。
2.2村民環保意識較差
村民的環保意識薄弱是農村的普遍現象。由于生活和生產的需要,農村中隨意堆放肥料以及農產品的現象隨處可見,這是對土地資源的一種極大的浪費。此外,調查研究表明,農村的河道越來越小,這主要和村民任意傾倒垃圾有關,部分農村已經開始清理河道的工作,將環境還原到本來的面貌。水體的污染也是有目共睹的,近年來,生活垃圾以及工業廢料的投擲超出了水體的自我凈化能力,整個村莊甚至散發出迂腐的味道,給當地村民以及附近居民區的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2.3土地資源相對不足
據統計,一個區域的發展狀況和該區域中農村所占人口比例有關。農村人口越多,那么該區域的經濟發展狀況就越落后。而且任何一個地方都有一定數量的農村人口數量,比例各有不同。類似于上海等大城市的農村人口數量為18%,一些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數量更是占到了60%。大城市中尚出現土地利用資源不足的現象,更何況是農村人口數量占絕大多數的其它城市。我國國土資源豐富,但是人均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卻是極少的。人多地少的現象在我國大部分地區都極為普遍,而且環境的破壞進一步加大了人均可耕地數量的減少幅度,這是對我國土地資源利用率的一項新的挑戰。
3、新農村土地規劃
3.1村莊歸并
村莊合并是土地集中管理的一種體現,它是將散亂分布的中小型村莊統一整合,并按照新的條款重新分配人均土地資源,土地的所屬權歸國家所有,而農民享有對土地的使用權。村莊合并是政府惠民政策的體現,它不僅可以縮小城鄉差距,還可以拉動整個經濟社會的百分點,為社會的發展創造更多的價值。所以說,村莊合并是農村改造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在提升農民整體素質的同時,使得工業區更加集中,區域性經濟發展的規模迅速壯大。總之,村莊歸并是新世紀農村土地資源利用的新起點,創造了優秀的成績。土地分散、難以統一的瓶頸也得到了徹底解決。
3.2宅基地置換
宅基地置換是指用新型房產和農民置換原來的房地,俗稱土地開發,這是眾多的村民所喜聞樂見的。說到底,是將來自不同地域的農民集中在一起,形成小區形式的居住戶,并由政府出資,進行統一化和規范化的管理,從而保障村民的基本生存權利。宅基地置換是用自己的宅基地去換取別的東西,比如城鎮房產,成為城鎮市民。在城市化的過程中,這種現象較為常見。當然,宅基地在置換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房產糾紛方面的問題,該種現象的解決還需要政策的完善和村民意識的加強。
3.3居民點保留改造
新農村的土地資源整合不是批量試地進行推倒和重建,而是有選擇性和可行性的。對于陳舊房屋以及處于偏遠地區的住宅,政府將采取沒收并給予經濟或者房產補貼的方式強制性收購,為的是公益性建設的完美性;而對于經濟發展較快,交通脈絡清晰,而且環境優美的區域,則采用居民點保留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不僅可以降低政府的財政支出,同時,也可以保留該區域的古老的文化,是對歷史的一種維護和流傳。當條件允許時,還可以將該區域進行開發,并且作為旅游景點對外開放,在保留歷史遺跡的同時,也發揚了當地的特色文化,旅游業的發展還會帶動經濟的凈收入,是目前值得提倡的議案。
(一)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不合理
由于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農用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到各家各戶。在分配的過程中,考慮到了土地的質量、好壞搭配均勻,這種做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然而分配的結果是整塊的土地被分割,農用地呈現零散不集中、單位面積狹小的局面。
(二)耕地的面積銳減、質量下降且污染嚴重
近年來,農村耕地面積大量減少。同時,在土地開發的過程中,過度追求耕地的產量、盲目開發和過渡墾殖等,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出現了土地沙化、鹽堿化和荒漠化現象,導致耕地質量下降,且耕地退化嚴重。在土地耕作的過程中,過多地使用化肥和農藥對耕地和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非常明顯,造成了嚴重的耕地污染。
(三)農用地閑置拋荒嚴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農民對土地的投入熱情漸漸降低,將目光更多地投向正在高速發展中的第二、三產業,對土地的投資減少,粗放經營乃至棄耕撂荒。現階段,農村青壯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有的鄉村村民甚至舉家外出,丟下責任田不管,使土地長期處于粗放和低效利用的經營狀態,拋荒面積不斷擴大。
(四)建設用地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著規模小、投資分散的特點,中央政府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層組織去落實。
(五)農村征地問題重重
土地征用補償安置機制不健全,當前的征地普遍采用的是年產值倍數法的補償方式,存在著補償標準偏低的問題。農村征地過程中,存在著一些村干部利用職權“低征高出”、土地征用后圈而不用的現象。
二、新農村土地利用的規劃
(一)建立土地利用分區,合理布局
鄉村土地利用規劃必須從用地的合理布局入手。為避免不同功能用地之間的混雜而相互干擾,協調用地的矛盾,保護農用地,限制不當土地使用和開發行為,應進行合理的土地利用分區,將農業區與農村建設用地區有效地分隔開來,并進行相應的用途管制。
(二)保護農用地控制建設用地規模
應合理地控制農用地數量的減少和質量的下降,注重對建設用地的規模控制,要加強土地的用途管制,加強對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批,在法律上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供應量,對農村建設用地的基礎配套設施的投入,加大對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提高農村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程度。
(三)提高鄉村土地的節約和集約利用程度
在鄉村土地利用規劃中,要對土地利用實施嚴格的用途管制,加大對閑置拋荒的懲罰力度。適當地提高農產品的價格,提高農民對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用市場的手段來調節供給。同時,要將新農村建設與舊村改造相結合,充分利用閑置的宅基地、荒雜地、空閑地,進行新的土地利用和建設;嚴格控制新區啟用所需的耕地。
(四)加強公眾參與,廣泛聽取意見
制訂鄉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轉變傳統的土地利用規劃思維,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規劃的公眾參與制度。土地利用規劃的起草和編制均應建立在廣泛的群眾參與基礎上,經村委會充分論證以后確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后應上交縣、鄉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公布,以接受村民的監督。公眾參與對于鄉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提高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五)加強鄉村土地利用規劃的技術支持和法律支持
加強鄉村土地利用規劃的技術支持,實行規劃的信息化、科學化,可以及時了解各種土地信息的變化情況,并及時、適當地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使規劃達到實時與高效。鄉村土地利用規劃的執行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鄉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必須強化執法概念,這在目前土地規劃體系的法制還不是很健全的條件下尤其顯得必要。
三、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在對新農村土地進行合理有效的規劃之后,應該對土地的規劃進行的實施,而實施的有效性,主要依靠相關的保障措施來保證。土地利用規劃實施保障措施是確保土地利用規劃全面有效實施而制訂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行政、經濟、社會、科技等綜合手段和配套措施。
(一)法律保障
村土地利用除嚴格遵循村級規劃外, 還應符合國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規實施規劃。
(二)行政保障
加強領導, 建立和完善規劃管理制度;以規劃為依據, 對農用地和非農建設用地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等硬性指標管理目標責任化, 建立規劃公示、聽證制度。
(三)經濟保障
深化農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有償使用, 培育完善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保護耕地, 集約利用土地;重建農用地經營價值和用途轉移價值核算體系, 顯化農用地經濟效益, 保護農民利益;多渠道融資, 讓企業參與土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