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0 17:13:26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土地整備規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近年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與進步,城市化的迅速推進,城市規模和交通建設等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猛增,農村耕地存有量稅減。因此,加強農村的土地整治工作勢在必行,但是在整治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特別是耕地保護和土地整治問題密切相關。為認真做好我縣土地整治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本人對我縣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研與總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看法,以確保我縣今后土地整治工作的有效開展。
一、我縣土地整治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1.基本情況
自2006年以來,自治區批復我縣土地整治項目立項項目共11個,實施面積6089.16公頃,項目預算資金共18182.04萬元,資金來源為自治區財政全額撥款。到目前,已完成市級竣工驗收項目8個,縣級初步驗收2個,正在組織復核的項目1個。已竣工驗收項目全部送縣審計局進行工程結算審計。全縣11個項目共完成硬化道路167.92公里(167921米),泥結石生產路206.22公里(206218米),農田排灌水溝0269.43公里(269431米)等各N農業基礎設施。
2.存在的問題
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整治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對耕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確了土地整治的方向和基本方針。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對轉變土地整治的觀念和方式,走集約利用道路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結構調整具有更迫切的要求,為土地整治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等專項資金,為全面實施土地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國家、省、市、縣投資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各鄉、鎮在實踐中創造和積累的豐富經驗,對推動我縣土地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導作用。然而,我縣的土地整治工作從總體上看還處于初級階段,土地整治工作是個新鮮事物,涉及面廣,綜合性和復雜性強。盡管當前我縣的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1)受雨季影響
項目建設是田間工程,遇到雨天時,道路進料難,造成施工斷斷續續;有些工程被雨水沖壞,需要返工,增加勞動強度,工效低,施工進度緩慢。
(2)受群眾阻撓
土地整治項目是自治區全額投資實施的項目,因此在占用群眾的田地和農作物不作任何補償,在項目建設時,因占用群眾土地或農作物,導致某些群眾在個人利益方面未能達成共識,阻撓施工,使項目不能順利實施。
(3)受設計影響
項目區范圍廣、地形復雜,原規劃設計部分工程與實際不符,工程變更涉及村民多、村民意見分歧較大,工程變更程序繁,長時間不能確定,導致施工工作開展困難。
(4)土地調整與流轉困難
這已是當前影響土地整治工作的一項最大的問題。土地整治及新農村建設的土地涉及千家萬戶,又涉及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等多項土地權屬類型,調整及流轉問題處置稍有不慎,就會直接影響到此項工作的開展,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要想使土地整治工作發揮更大的社會經濟及生態效益,項目實施后的土地大規模流轉是一項重要手段,它能使土地實現規模化,產業化耕種,能讓一部分農村勞動力解放出來。但由于缺少相關配套的政策和法規,造成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戶、企業、村居以及鄉鎮一級人民政府的之間的矛盾不斷,糾紛不斷。
二、明確我縣土地整治規劃的目標
1.有效補充耕地數量,不斷提高耕地質量
大力開展農田整治,積極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適度開發宜耕未利用地,有效補充耕地數量;加強低質量農田改造,穩步提高產出水平。
2.有序開展城鎮建設用地整治,優化城鎮發展環境
有序開展中心城區老舊小區及“城中村”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價值,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現代化區域性中心城區建設;加快鎮(街道)駐地土地整治,穩妥推進鎮中村改造,促進城鎮載體功能提升。
五、對加強我縣土地整治規劃工作的措施探討
近年來,浦北縣土地整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實施土地整治也有了很好的環境,但土地整治表現為一個持續的動態發展過程。土地整治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斷地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要,而新的土地整治又促進了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二者之間相互聯系,不斷發展。
1. 加強土地整治前期工作
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項目總體規劃。結合本縣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特色農產品發展規劃、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有機銜接交通、水利建設、城鎮規劃,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法理項目五年規劃,總體描述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項目今后五年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遵循原則,實施要求、開發扶持范圍、各類項目的區域布局等。 完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及專家庫制度。項目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今后項目建設的成敗,是項目良性運行,全面實現既定效益的重要基礎。要以規劃為基礎,完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管理辦法》,嚴格項目入庫的5大基本原則――包括:突出重點原則、效益先導原則、集中布局原則、統籌兼顧原則、機制創新原則。
2.完善土地資源配置機制
明晰我縣土地產權體系,使我縣集體土地所有權更加明確,以保障農民在較大的時間跨度和穩定的保障周期內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此外,還須積極研究物權化條件下的土地產權明晰舉措,賦予農戶完整的、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權,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實實在在的為廣大農民帶來經濟收益。要避免農戶對土地的占有、抵押、收益、承包、轉讓、轉包、入股、繼承和優先承包經營等權利遭到侵犯,使土地收益成為農民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也要避免政府的行政權對農戶在承包期內享有的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的權利造成侵犯。
3.因地制宜,統籌規劃
土地整治是一項系統而龐雜的工程,利國利民。土地整治既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質量,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又增加了農民收入;拓展了城鄉發展空間,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要始終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群眾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對耕地整治、農民舊房改造、新居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實行整體規劃,突出土地整治區域的綜合性和多功能性,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4.加強對土地開發整治的監督檢查
嚴格執行5項制度,確保各項制度嚴格、有序地實施,規范項目管理,明確現有土地資源的權屬和利用概況,按照依法、自愿、公平的原則,確立土地責任權屬。在土地的開發整理過程中,對土地變更進行實時的調查和登記。嚴格監督土地開發整理的各項程序,強化監管工程資金的運行。總之,土地整治要走向正軌,必須以管理的規范化為基礎,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
三、結語
總之,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項加強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緩解土地供給緊張狀況,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我們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把土地整治工作作為學習貫徹十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倒排計劃,明確目標,落實責任,認真分析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出現的問題,搶抓時間,加快進度,確保完成或超額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工作任務,為我縣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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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
土地開發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質量,促進土地集約化經營的重要手段。積極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對于緩解人地矛盾,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為更好地開展項目區土地開發整理,編制本規劃。
1.1 項目來源 河北省青縣土地開發整理示范項目規劃設計報告.zip
日本是亞洲土地整理的先驅。上世紀下半葉,日本通過全面實施國土整治,重點加強山丘區林地和農業區水田建設,土地生態空間得到根本性改善,大米生產在上世紀70年代初期就實現了自給有余。這是日本戰后創造的重大成就之一,也是妥善解決經濟社會發展與極其稀缺的土地資源矛盾的經典之作。
日本的水稻生產技術的改良進步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首先是品種技術改良和肥料技術取得了很大成就。這是勞動密集型農業生產技術發展的黃金階段。然后,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農業機械化技術大幅進步。農業機械化技術應用的前提是水田整備技術的發展。這個階段的省力型農業生產技術迅速發展,為農業勞動力的釋放和轉移創造了條件。第三,上世紀70年代,日本出現了大米過剩、其他農產品原料進口增加的情況,刺激了大米及其他農產品加工技術的發展。這個階段的特征是市場需求決定生產供給。這個粗略的階段劃分同時勾畫出了日本農業工程技術發展的基本輪廓。
中國農業工程的發展道路也基本遵循這個規律。我國當今基本上處在第一個發展階段向第二個發展階段轉型時期,即以良種和化肥為特征的勞動密集型農業技術發展階段,向以土地整理技術和農業機械化技術為特征的省力型農業技術發展階段轉變。
在走向現代農業生產方式的過程中,省力型水稻生產技術成為基本指向,日本的水稻生產不僅走向了機械化,也走向了單一水稻生產經營,相應地,水旱輪作技術衰退了。根據日本專家提供的數字,日本農戶經營耕地規模,2005年是1960年1.2倍,北海道地區是4.6倍;而同期其他農業經營規模增長的情況是:奶牛養殖是29.9倍,肉牛養殖是25.6倍,肉禽養殖是456.3倍,蛋禽養殖是1242.6倍。
水稻生產經營規模難以擴大,真正成為了日本的一個跨世紀難題。日本過剩的大米商品生產是由戶均1公頃~1.5公頃的小農場提供的。在1963年前后,戶均1.5公頃以上的水稻農場還能夠提供家庭基本支出;到了1983年,戶均6公頃~7公頃的水稻農場,單靠農業生產已經不能滿足家庭基本支出需要。
在日本,規模化經營并不是沒有。盡管上世紀70年代日本進入了本國生產大米過剩時代,大米價格需要依賴政府補貼維持,但大米的戰略地位決定了日本堅持穩定大米生產和消費的戰略。畜產品由于規模經營快速發展,也維持了自給地位。其他農產品則是依靠大型跨國農業企業壟斷經營。從日本專家提供的數據看,這些跨國公司主要是把原料進口到日本,在日本本土完成大量的加工增值環節。比如,2006年,日本本土生產的農產品產值是12.1兆日元,從海外輸入的農產品產值是3.2兆日元,而農產品加工品產值則是80.3兆日元。由于日本國內農產品市場的保護,農產品進口技術壁壘,日本跨國農業企業開始發展所在國當地的生產和銷售,甚至也在拓展第三國銷售。然而發展跨國農業企業,以服務日本食品安全戰略的大格局并沒有變化。盡管日本有如此成熟的農產品生產規模化模式,稻米的生產好像卻怎么也做不到這一點。
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日本水稻生產的小農經營困局?筆者提出了一個大膽的判斷:日本水稻生產現代化陷入僵局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耕地價格管理不當。
這個觀點可以從日美耕地價格的比較中得到印證。2000年,日本農用地價格是美國的113倍。正如農業經濟學家黃金峰在2004年所言,由于農用地價格過高,通過傳統的收購和租賃土地形式擴大生產規模、降低農產品成本的辦法很難奏效,有必要通過股份合作制將鄰近的耕地集中起來,按照市場機制進行規模經營,從根本上解決農產品高成本問題。換句話說,日本農民要擴大經營規模,與美國農民相比要付出百倍的努力。這是日本高增長時期地價管理的一個嚴重后果。另一方面,由于日本耕地價格過高,進一步提高了土地權力所有人對土地資產升值的預期,致使日本都市化地區插花分布著小塊農田,嚴重影響城市化地區土地合理利用。
打破困局的希望
對于這個判斷,筆者多次向國內同行求教,基本得到了認同。2009年3月3日下午,筆者有幸參加了中國農業大學舉辦的一場學術報告會,聆聽了日本農林水產省前次長小林芳雄先生“日本農業的發展過程與課題”的精彩演講,并抓住僅有的三個提問機會,提出了自己的問題,向日本專家求證,發現日本同行與筆者的看法很接近。
對于日本水稻生產難以實現規模化經營的問題。小林芳雄先生提供了以下見解:
一是大米過剩、需求不足,導致大米的高價位難以依靠市場力量維持,而是依靠補貼實現。擴大經營,就意味著擴大對經營戶的補貼。擴大水稻生產經營規模的需求拉動力內在不足。二是地價太高,擴大經營規模的資本需求很大,水稻生產經營者難以承擔。三是日本高速增長時期土地大幅升值,土地所有者對土地資產進一步升值的預期高漲,長期持有土地的意愿強烈,土地進入升值區間不賣,進入降值區間也不賣。
傳統的土地整備、城市更新等專項規劃,由開發商或社區主導編制,向規劃主管部門報送。由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后,直接按規劃實施。但其審批過程缺乏對現狀、發展意愿和規劃的深入研究,要么審批+修改意見,要么不批,存在武斷和主觀性。本文擬分享筆者的一次規劃經歷:變被動審批到主動規劃,由政府主導,從公眾利益出發,深入研究專項規劃的合理性;并搭建由政府、社區、開發商、公眾組成的協商平臺,充分了解各方訴求,多次會議協商,在公眾利益和社區、開發商利益中尋求平衡。具體如下:
1 現狀
梅林社區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區的中部、坪山河流域的中段,屬于梅林社區。
北面與出口加工區相鄰,為其提供低端、基本的配套,居住方面為宿舍、農民房出租,公共設施方面為小診所、小超市、簡易球場、飲食店等;其余三面被燕子嶺公園、坪山河濕地公園所圍合,是坪山環境條件最為優越的地區。
整備范圍位于梅林社區南側,用地面積29.49公頃,建筑面積為26.05萬平方米。呈現典型的特區外舊村舊廠房犬牙交錯的形態。
2 規劃方案比較
(1)社區方案
社區方案由梅林社區主導編制,體現了社區、開發商的利益訴求:功能全為居住、商業等經營,建設量大,道路盡量不穿越社區,內部沒有公共空間,以實現社區利益的最大化。
(2)我方方案
我方方案由管理局委托我中心編制,站在公眾利益的角度:建議部分居住用房用于人才公寓、人才租賃房,為出口加工區提供服務;核算片區的發展規模;打通連通出口加工區的悅景路,加強工作與居住的聯系;留出公共空間,打造美好生態的城市環境。
表1:社區、我方規劃方案比較
3 協調博弈
沒有社區的改造,片區的未來發展無法實現,公眾利益也無從談起;社區的利益驅動又會損害公眾利益。如何實現社區、公眾利益的雙贏呢?采用了以下方式:
(1)編制體現公眾利益的理想方案
由政府主導,從公眾利益出發,深入研究片區的現狀特征和發展方向,編制理想的規劃方案。政府審批、管理人員主動認清片區的現狀情況和未來發展目標,改變了原被動審批的模式。
(2)搭建協調平臺
搭建由政府、社區、開發商、公眾組成的協商平臺,充分了解各方訴求,多次會議協商,在公眾利益和社區、開發商利益中尋求平衡。
經過多次會議艱難的協調溝通,社區接受了打通道路和留出公共空間的布局方案;建設規模方面,社區做了投融資研究,認為50-60萬平方米的建設規模無法支撐。我方核算片區的配套設施承載力,推導出整備范圍的居住建筑上限(47.42萬平方米),并對總建筑規模不提硬性要求;是否建設人才公寓的方案還在協調中。
4 效益評估
雖然協調還在進行中,但可以預見未來各方意愿訴求將逐步平衡:
政府方面:一攬子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獲得用地1.4公頃;打通南北次干道;形成整體高品質的生活區;人才公寓、人才保障房有利于吸引人才(待協調)。
社區、村民方面:實現轉型發展;充分享受濕地公園、公共設施等帶來的環境效益和土地價值的提升。
出口加工區方面:生活配套問題得以解決,能夠吸引高素質的人才,促進產業發展。
土地“二次開發”面對著是日趨緊張的土地供應局面,多年來,很多地方政府為提升GDP和本地區就業率,不惜以零地價招商引資,土地成為“贈品”,結果不少省份提前將土地指標用完,“河北省2011年年底用地規模已經超過《河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年-2020年)》截至2020年土地用地規劃總量的3倍,廣東省、山東省等也都把今后數年的土地指標用完了”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一位領導在國土部一次內部會議上表示。
“打擊閑置土地成為2012年國土部的工作重點。我們內部把‘二次開發’稱為‘二次創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為土地‘二次開發’的根本就是盤活土地資源,這是解決土地稀缺問題的關鍵所在。”國土部咨詢中心一位專家表示。
5月24日,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在廣州共同舉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創新座談會,徐紹史在會議上指出,規范有效推進城鎮低效用地的二次開發,勢在必行。他提出,對廣東的試點經驗要認真梳理,總結提升,形成制度層面的、有針對性、應用性和普適性的城鎮低效用地二次開發試點管理組合配套政策,進行適度推廣。
“關于‘二次開發’,國土部目前只有精神,相關政策肯定會研究制定。“二次開發”籠統來說是對城鎮低效用地的開發,其中不僅包括我們常見的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等,這部分約占30%,經濟開發區閑置、企業閑置土地等也在其中。”國土部土地利用司相關人士透露,其中經濟開發區的閑置土地盤活成為了“二次開發”的排頭兵。而在未來數年,城市更新將為“二次開發”提供一定數量的土地供應。
深圳樣本:“整村統籌”成“”重點
今年5月,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在全國又一次率先改革。在這次土地二次開發改革中,坪山被視為改革的兩個綜合試點之一,同時也是城市發展單元的試點單位,擔當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統籌以及探索城市發展單元整體開發政策使命。根據目標,到2015年底,坪山的任務是基本形成以土地開發利用為核心的存量土地循環高效利用體制機制。
在《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及其近期實施方案(2012―2015年)中,明確要求坪山新區作為開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綜合試點,這是新時期國家、省、市賦予坪山新區的新使命和新任務,也是深圳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區土地管理和利用新模式的重要舉措。
為此,坪山新區根據深圳市的總體方案及其近期實施方案的部署,借助與市規劃國土委開展“合作共建”的平臺,重點圍繞加強土地管理與調控、完善國有土地產權制度、推進土地二次開發、深化土地市場化改革、推進區域土地合作等,深入開展土地管理改革的綜合試點,探索建立適應坪山新區發展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制定了《坪山新區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綜合試點行動方案(2012―2015年)》(送審稿),要求未來三年坪山新區突出以“整村統籌”的土地整備為重點,推進土地二次開發。所謂“整村統籌”,即通過整片土地的整備,綜合運用規劃、土地、產權及相關政策,優化整合城市空間,同時解決土地歷史遺留問題的土地二次開發方式。
坪山新區管委會主任馮現學要求,各相關單位要把實施的行動方案作為全面推進新區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建設五大新城、理想新城、幸福家園的系統支撐、動力來源來看待和認識。
土地二次開發中,坪山將通過推進“整村統籌”土地整備為核心的二次開發,進而推動實現土地確權、原農村城市土地歷史遺留問題解決、二次開發統籌聯動機制建立、投融資等問題的土地制度改革。
在這次試點上,坪山的目標是到2015年末,基本形成以土地開發利用為核心的存量土地循環高效利用體制機制。
未來一年,坪山新區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點將是以金沙、南布、沙湖等社區為載體,建立健全“整村統籌”土地整備的一整套政策體系,全面推進“整村統籌”土地整備試點工作;以坪山中心區、坪山河啟動區為平臺,推進各種二次開發手段的探索嘗試。此外,還將在金龜、石井、竹坑等社區研究探索基本生態控制線優化調整,積極推進“坪山―大亞灣新能源產業合作示范區”、“秀山經濟合作區”的開發建設。
為確保改革試點的順利進行,坪山新區成立了綜合試點領導小組,由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和副組長,并和市直相關機構建立密切協調機制,充分調動各方力量,運用各種手段,拓展改革的實施路徑。
開發區成土地再利用的排頭兵
土地“二次開發”的操作主體主要有3個,即政府、土地使用權人或市場主體、村組織,他們常以合作的形式共同開發。而“二次開發”的對象則以各城市經濟開發區、技術開發區作為重點之一。
具體操作辦法采取資本運作的形式,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引導開發區內的實力型企業收購低效閑置資產,或是通過招商對接的方式,積極引入區外優勢企業進區收購,把開發區部分閑置土地充分利用起來。
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可算是土地“二次開發”的典范。該保稅區規劃土地局向本報出示的資料顯示:以土地“二次開發”助推“二次創業”,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成立了土地清理領導小組,對整個園區閑置土地進行排查摸底。對取得土地使用權超過兩年未使用的地塊,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重新進行市場配置。截至2011年底,該保稅區通過無償收回、有償回購等方式,收回7家企業共2238畝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保稅區還開展落后產能企業專項清理,關閉了32家落后產能企業,重新配置土地1104.9畝,而這已經超過了該保稅區的新增供地規模。
“有些企業的閑置土地可能閑置時間還沒有滿兩年,但因為現實需求,我們就先跟企業商量,與企業合作對土地進行‘二次開發’,一般利潤分配比例是五五開,”張家港保稅區人士透露。
山東省威海市乳山經濟開發區亦有同樣的成功經驗,其區內的華信食品與臺灣客商共同投資8000萬元,收購了久業倉儲及周圍40多畝閑置土地,之后在此打造出一條由食品研發、生產直至倉儲物流的產業鏈。
城市更新提供“二次開發”資源
“此種土地‘二次開發’模式主要集中于發達地區,過去政府常采取零地價引進企業,現在則是與盤活閑置土地掛鉤,部分地方政府開始調整招商模式。比如某企業需要大量土地進行生產建設,那么政府會跟這個企業達成協議,允許其盤活一部分開發區內閑置用地,而對于由此產生的利潤,政府會從中拿走該土地增值收益的三成左右。”亦莊經濟開發區一位招商人員坦言。
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對閑置土地規定了相對嚴格的處罰辦法和“閑置”費用標準,指出將很快對閑置土地征收增值地價,對于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堅決無償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閑置土地是土地‘二次開發’的重要對象,各地方國土局都在探索中。”西安市國土資源局一位工作人員說。
“國土部內部調研結果顯示,多數發達城市要在2020年前完成40平方公里的城市更新,其中拆除重建類在30%以下,剩下的總面積近30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地方政府可‘二次開發’的土地資源。所以土地‘二次開發’對于城市的發展將越來越重要。”上述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領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