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7:41:05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關于幼兒的法律知識,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概念界定
(一)隱性人身傷害
“隱性人身傷害,是相對于顯性人身傷害而言的,是指因人為的過失行為或外在物質設施的不當所造成的身體或精神的不太明顯的、發生效應較為遲滯的傷害。它是一種不太明顯的傷害類型。一般以一種較為隱秘的形式出現,往往不易被人察覺,或不被人們認為是傷害,其影響在學生日后的成長過程中才一點一滴地逐漸顯現出來。隱性傷害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人為的對身體和精神所造成的傷害,另一種則是由于外在物質設施的不當而引起的身體或精神的傷害。” 從這個概念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首先,隱性人身傷害這一概念是相對于顯性人身傷害而言的,二者是兩個對立的概念;其次,隱性人身傷害的形式比較隱蔽,不易被人察覺;再次,其后果不會立刻顯現出來,很可能在過了很久以后才會有所表現;最后,隱性人身傷害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人為的,另一種是非人為的。本文中的隱性人身傷害主要指的是人為性質的人身傷害。
(二)幼兒隱性人身傷害
幼兒隱性人身傷害,即指在幼兒園中幼兒所遭受的隱性的人身權利的傷害。分解這一定義可得出:傷害的主體是幼兒;傷害的客體為幼兒的人身權利;傷害的類型是人為的隱性人身傷害;傷害的執行者是幼兒教師;傷害發生的地點是幼兒園。只有同時滿足以上幾點才能稱之為幼兒隱性人身傷害。
二、幼兒隱性人身傷害的形式和內容
發生在幼兒園里的,來自于幼兒教師的幼兒隱性人身傷害可以分為以下幾類:① 幼兒教師對幼兒的體罰或變相體罰。但前提是如果這種體罰或者是變相體罰直接造成了顯性的幼兒人身傷害,比如打幼兒耳光導致幼兒失去聽覺,用器物鞭笞幼兒造成幼兒身體傷殘,等等,就不屬于隱性人身傷害。幼兒教師體罰幼兒很多時候沒有造成可看得見的身心傷害,比如罰站或是罰不準吃飯,這些情況在幼兒園時有發生,但是由于其并沒有給幼兒帶來明顯的外傷,所以很多家長都不知道在幼兒園發生過這種事情。② 幼兒教師的心理懲罰。幼兒教師有時為了達到某種教育目的或者完成某些教育任務,就會不擇手段地對幼兒進行心理傷害,這種傷害往往都伴隨著教師的不當語言和行為。比如教師對幼兒諷刺、挖苦、嘲笑、責罵、威脅、恐嚇等,以此對幼兒的心靈造成威懾和恐懼。這實際上都是不恰當的教育方法和手段,也許一時之間能達到教師的某種目的,但若長此以往,定會對幼兒的心理造成傷害,影響其心靈的健全。③ 幼兒教師侵犯幼兒的隱私權。在園幼兒也是公民,也是享有隱私權的自然人,但是關于幼兒的隱私權很多成人并不以為然,他們的潛意識告訴他們幼兒享有隱私權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他們從心底里并不尊重幼兒的隱私權,他們會隨意侵犯幼兒的私密領地,隨意踐踏幼兒本該享有的隱私權。這一方面是因為成人法律知識的缺乏,另一方面是由于國人權利意識的淡漠,然而隱藏在這兩個因素之后最基本的原因應該是成人不尊重幼兒。在幼兒園里這種侵犯幼兒隱私權的行為時有發生,比如說在上完美術課后,幼兒教師把幼兒的作品拿出來放在門口走廊里展示,但在展示之前教師從未問過幼兒對自己的畫作要不要拿出去展覽。再比如幼兒教師經常會因為找東西或者是放東西而隨意翻看幼兒的書包,或是教師張貼幼兒的在園表現于公共場所,這些實際上都是侵犯幼兒隱私權的行為表現。其中很多時候或許是教師無心的,因為一貫如此,教師也并未意識到這是侵犯了幼兒權利的行為,只覺得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殊不知在不知不覺中教師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④ 幼兒教師忽視的不合理的生活或學習習慣。比如有的教師不允許幼兒在上課期間去盥洗室拉尿,必須等到活動結束后才能去,久而久之,有的幼兒便因此形成了不良的生活習慣。亦或是有的幼兒教師在幼兒看書寫字的時候沒有教會幼兒正確的坐姿,這其實也是一種對幼兒本該享有的學習權利的忽視。⑤ 幼兒教師對幼兒高標準的要求。一些幼兒教師要求本班幼兒事事都要爭先,時時都要保持優秀的狀態,幼兒各方面的發展都要達到教師的要求,就連吃飯也必須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高標準完成,使得一些發展稍微滯后的幼兒產生心理恐懼和幼兒園恐懼癥。
三、幼兒隱性人身傷害的特征
隱性傷害具有內隱性、延續性、滯后性和不確定性等特點。內隱性即是指傷害本身的后果不易被人察覺和發現,有可能過一段時間才會被人們發現,有的也許永遠也發現不了。滯后性即指在傷害發生的當時人們并未察覺到傷害所產生的不良影響,直到一段時間以后,由于先前的傷害所造成的后果明顯表現了出來,人們這才注意到當初行為的錯誤。延續性即指傷害所帶來的不良后果,尤其指精神方面的,會持續一段時間才能消失,而不像身體受傷經過治療之后可能就馬上恢復了,并沒有什么后遺癥,但是隱性傷害對心理的折磨可能是反反復復的,經久不散的。不確定性即指無論是傷害的來源還是傷害的方式或是傷害的結果都不是只有唯一的選擇,每個方面都會有多種狀況,才使得隱性傷害具有難以把握的不確定性。
以上是隱性人身傷害的特征,但是幼兒隱性人身傷害由于傷害主體、傷害客體、傷害行為和傷害環境的特殊性,因而除具備以上特征之外,我認為還具有以下區別于其他隱性人身傷害的特點。首先是傷害所造成的結果更加嚴重,甚至難以恢復。因為無論是幼兒的身體還是心靈都是人生的起步階段,非常脆弱,需要教師的細心呵護,并且幼兒自我調節和恢復的調控能力較差。成人的一次傷害可能就讓幼兒產生了心理陰影,從此一蹶不振,更何況有的幼兒處于長久持續的被傷害之中。所以相對于其他教育階段的學生所受到的傷害,幼兒階段所受到的隱性人身傷害很有可能產生難以復原的結果。其次是幼兒所受到的人身傷害更加具有隱蔽性。來自于幼兒教師的傷害,幼兒根本無力還擊,而幼兒由于語言和思維發展的不完善性,所以一旦有傷害發生,幼兒不能堅強地應對,也不能很好地向他人傾訴來化解心理困境,更別說能清晰地表述給家長聽。目前來說,也沒有很好的渠道來監督幼兒教師的行為,所以綜合以上情形,幼兒在園所受的隱性傷害具有更強的隱蔽性,不易被家長或他人發現。
最后一個特征是教師傷害行為的無意性。在幼兒園中發生的諸多針對幼兒的隱性人身傷害,教師都不會認為這是一種傷害,她們理所當然的把自己對幼兒的傷害行為當做是合情合理的;她們認為如何教育幼兒、選擇自以為適合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是她們的權利;她們從沒有覺得幼兒也是享有權利的個體,也有教師不能隨意侵犯的領地。所以,大多數幼兒教師在她們實施某些行為的時候,并不知道這是侵犯了幼兒的人身權利,所以大多時候她們的侵害行為并非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而是不知其可不可為而為之,并非故意而是無知。
四、幼兒隱性人身傷害產生的原因和預防對策
因為本文研究的視角是幼兒教師對幼兒造成的人身傷害,所以在分析原因和提出預防對策的時候更多的是從幼兒教師的角度出發。
(一)幼兒隱性人身傷害產生的原因
1.幼兒教師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缺乏
絕大多數幼兒教師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都不是很了解,對有關兒童和幼兒的法律知識知之甚少。對于自身作為一名幼兒教師所應盡的義務或是對幼兒享有哪些權利更是不清楚,更談不上在知曉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履行自身的義務和維護別人的權利這樣的法律意識了。所以,缺乏相應的法律素養是幼兒教師產生傷害行為的重要原因之一。
2.幼兒教師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不足
很多時候教師對幼兒的傷害行為都是教師不合理的教育方式方法所引起的,比如說在幼兒喧鬧的時候為了讓幼兒安靜下來就對幼兒大吼大叫,責備謾罵。這種做法違背了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不僅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而且對幼兒的幼小心靈來說是一種裸的傷害。教育是一種藝術,教育是一種機智,教育是一種智慧。作為一名幼兒教師不僅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激發興趣,培養習慣,這些都需要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過硬的職業技能,把這些事情做好就能促進幼兒健康成長,做不好,就是一種傷害。
3.幼兒教師的個人性格和職業壓力的原因
盡管有些幼兒教師掌握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并且有著扎實的專業水準,但并不代表著就不會有人身傷害行為的出現。有些時候由于自己的私人問題處理不當或是性格火爆,在幼兒園對幼兒作出過激行為也是有的。或是由于自己處理不好來自職業的壓力,產生了職業倦怠,就會對幼兒的各種行為見怪不怪,即使幼兒有不當行為也不去理會,這種忽視和懈怠實際上也是不可取的行為,這種不作為同樣會對幼兒造成傷害。
(二)幼兒隱性人身傷害的預防對策
1.扎實幼兒教師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
幼兒教師應該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我們經常說不知者無罪,但是這并不適用于法律范疇,幼兒教師并不能因為自己不知道幼兒有哪些權利就可以推卸自己侵犯幼兒權利的責任。為了使自己的言行舉止符合法律的要求,也為了每個幼兒都能健康成長,更為了幼兒教師自身權益的維護,幼兒教師也應該努力地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
2.增強幼兒教師的法律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
有了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就會有正確的法律意識,所謂法律意識就是人們對法律的看法和態度的總稱。人們既然懂得了法律的知識,就應該時時刻刻依法辦事,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敬畏法律,也敬畏享有法律權利的人們。所以說,幼兒教師應該時刻用法律來衡量自己的行為是否得當。
3.幼兒園應完善監督和管理體制
幼兒園對幼兒教師的教育行為應該加強監督和管理,防止幼兒教師過度自由而對幼兒任意妄為。但是比如有的幼兒園為了監督教師就在班級里安上攝像頭,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實際上侵犯了教師的隱私權,并且這樣讓幼兒教師的行為時時刻刻都處于監管之下,對幼兒教師來說是一種無形的壓力。所以說,園方既要加強對幼兒教師行為的監管,但是也要注意方法得當,才能兩全其美。既能有效地監督教師,又不會讓教師感覺不自在,同時可以以此調整幼兒教師的不良行為,達到監督管理的目的。
4.重視幼兒安全教育,提升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幼兒的安全教育不容忽視,幼兒園歷來也非常重視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但是有關法律的知識,有關幼兒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相關信息,幼兒園一般都會忽略,這實在是不應該的。在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時,不僅僅是一些防溺水、防火災、防地震等避免自然災害的內容,更應該告訴幼兒他們有可能遭受到的人為的權利的侵犯和人身的傷害,使他們從小具有一定的法律素養,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5.提高幼兒家長的法律意識
家長的法律意識對于保護幼兒來說同樣非常重要,家長應該十分清晰地知道幼兒應該享有哪些權利,應該如何維護幼兒在園時的人身權利,如何做好防范措施來防止他人對幼兒權利的攻擊。只有家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才有可能更好地維護幼兒的法定權益。
6.加強法制建設,完善學前教育法制體系
依法治國是每個人權利能夠得到保障的基礎,只有以健全的法律法規作為我們行動的準則,才能規范人們的言行。學前教育應該完善自身的教育法規,給相關人員以法律上的約束,才能有效地控制對幼兒造成的傷害行為的擴大,才能給幼兒的健康成長一個法律上的保障。
五、結語
一、高職法律基礎課現狀及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我國高職院校對于法律基礎課的重視程度已經得到較大程度的提高,但鑒于法治社會對于專業人才綜合法律素質要求的不斷提高,高職法律基礎課教學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也開始逐漸凸顯。就筆者承擔過的《幼兒教育法規》和《法制案例》兩門課程來說,如何運用靈活的教學手段,喚起學生學習興趣,掌握專業技能發展所需要的基本法律知識,提升法律素養是當前高職法律基礎教學所面臨的主要問題。
首先,學生學習興趣不高是高職法律基礎課教學過程中比較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導致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還是在于傳統教學方式的缺陷。高職法律基礎課一直沿用的傳統填鴨式教學方式,雖然展示了豐富的教學資源,但教師刻板的對法律基本概念和基礎知識進行口頭講授,學生純粹被動的接受,很難提起學習法律專業知識的興趣,同時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教師的教學工作強度,教學方式改革勢在必行。其次,教師專業教學水平需要提高,這也是當前高職學校法律基礎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最后,對于新型教學模式應用程度不高也是一個必須要關注的問題。當前,高職法律基礎課教學傳統的仍以教師的教為主的方式,與當前教育學界普遍認同的學生主體地位的要求是相違背的,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改革。
二、高職法律基礎課教學改革路徑
在高職法律基礎課教學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會極大影響課程教學效果,想要解決上述問題,必須結合高職學生和專業特點,創新課堂教學手段,靈活運用案例視頻化、法律教學生活化、強化法律實踐教學效果等多種方法進行教學,提升教學效果,達成教學目的。
1.將情景教學法應用到教學當中
情景教學法的應用強調在教學過程中通過情景的設置去激發學生的興趣,從而使其能夠積極主動的去對知識進行學習和探索,這對于學生學習水平的提高以及教學效果的改善均具有重要價值。例如在《幼兒教育法規》中關于幼兒園法律角色定位的教學過程中,教師通過一則幼兒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的視頻化案例對情景的設置,將學生的思路引導到課堂所要求掌握的專業知識學習當中。
2.將啟發式教學法應用到教學當中
在教學過程中,如果以教師自身的口頭講授為中心對知識進行講授,以強硬的方式使學生接受并理解知識,不只是對學生的學習興趣造成影響,甚至還會使學生產生厭倦心理,不利于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把握。在教學開始之前,教師一定要因勢利導,例如在對《民法通則》中有關債務的問題進行講授的過程中,教師可以引導學生思考“無因管理”的受益人在法律上為什么有義務去支付管理人管理費用。在講解庭審規則時,通過影片《全民目擊》片段剪輯播放,將生活化的法律教學案例引入,請學生尋找影片中庭審現場的錯漏,學生的思路也更加活躍,積極思考的過程中必定會延伸涉及到很多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
3.強化法律課實訓教學模式改革
高職法律基礎課教學還是要以學生基本職業技能的培養為根基,強調職業能力導向。在重視教學法改革的同時,充分注意到高職教學的特點,把教學內容和工作實踐環節有效銜接起來,構建行之有效的法律專業實訓模式,注重校外實訓基地建設和維護,并進行模擬法庭、畢業實習、專題辯論等多種實訓手段的嘗試,采用討論式、案例分析式和法律咨詢式等活動,增強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為期十五天的培訓活動組織嚴密、管理嚴格,容量大、節奏快,專題講座、經驗交流、小組討論、實地觀摩等培訓方式靈活多樣,專家教授和優秀園長們的講座如醍醐灌頂,充滿著個性魅力,不時引發出學員們的思維碰撞和追問探究,也使我受益匪淺、感受頗深。
一、做好定位,找準我園未來發展之路。
10月10日的開班典禮拉開了本次培訓的序幕。通過學習,使我對新時期幼兒教育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激發了我對本園辦園理念和特色建設的思考,更使我對今后幼兒園的管理充滿了信心。作為我市的一所公辦幼兒園,要想持續發展,就必須從傳統的陳舊的思維中解放出來,沖破一切妨礙發展的思想觀念,重新審視幼兒園發展的目標和思路。
二、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提高管理水平。
宋麗玲園長的講座《幼兒園高質量管理的標準》,生動的詮釋了作為幼兒園管理人員,如何智慧動員群眾,解決難題。賈波教授的《幼兒園危機公關》講座,用風趣幽默的話語,將當前學前教育的政策以及幼兒園危機公關闡述得淋漓盡致。作為一個園長,光有一腔熱情是遠遠不夠的,還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科學的管理方法。要學習的東西實在太多,如何在短時期內形成一套科學的管理方法,增強幼兒園的凝聚力,形成獨有的品牌,這些都是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通過不斷學習和積累才能完成的。只有不斷學習,才能帶領一支專業的教師隊伍,才能成為一名充滿智慧的園長。
三、科學保教、依法辦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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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宣傳日手抄報的內容:法律小故事
法律,給人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舉止。正是因為由于這些規范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素質如何,就關系到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人品道德。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如:賭博,斗毆,偷竊……
我們應該踏踏實實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愛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對社會有作為,不做違法亂紀的事,與法
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個小故事教育著我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在南京公安機關的預審室里,17歲嫌疑人小力供述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兩年前我帶著錄取通知書來到學校報到,同宿舍6個同齡的同學成為好朋友,好“哥們兒”。不久,我們耐不住學校嚴格管理的業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決定溜出去“熱鬧熱鬧”。從此,我們經常是集體頭出去喝酒抽煙。
日久天長老是喝酒抽煙,大家都有點煩,再說家里給的錢老是這樣花也不太夠。一天晚上,幾個哥們在外面喝啤酒,也點不起什么菜,都覺得很無聊。當時有人說,老是這樣不好玩,咱們不如順便去“拿”點東西。借著酒勁大家都很贊成。
從那以后,他們時常夜里酒足飯飽后,就一塊到附近一些中小學校行竊。起初,他們盜竊也還算有點節制,只是“拿”些鉛筆、橡皮擦、牙刷、毛巾和書本等,不“拿”太值錢的東西。
后來,經常作案膽子就大了,什么值錢就“拿”什么,幾個哥們兒有福同享,作案時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順利,對僅僅到中小學“拿”點東西不感興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畢業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單位,6個人沒機會一起“拿”了,決定干點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機店。
因為他們幾個是“鐵哥們兒”心齊,有事經常能互相“打掩護”,先后盜竊的財物達到將近1萬元,學校和家長都沒能發現。
是呀,那幾位學生因為魯莽和沖動,有僥幸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國的棟梁變成了社會的負擔。
與法同行,讓我們懂得歲月之短暫,生命之寶貴;與法同行,讓我們擺脫沖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與法同行,讓我們擁有燦爛輝煌的明天。愿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梁之材!
法制教育宣傳日手抄報的資料:青少年法律常識
1、與青少年有關的法律有哪些?
專門保護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
內容中有關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刑法、民法通則、繼承法、婚姻法、收養法;
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中小學體育器材和場地》、《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
2、法律對青少年的重要性
(1)學習法律知識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2)學習法律可以對未成年人起到保護作用,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合法權益。
(3)學習法律當自身遇到不法侵害或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提起法律訴訟,追回損失。
3、青少年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不要輕信陌生人,與陌生人交流要時刻保持警惕。
(2)要學會分辨真偽,對新鮮事物不能一昧的盲從,首先要做的是分辨其利弊。
(3)避免誤入困境并學會擺脫困境。遇到困難或發生意外時,應保持鎮靜,并積極想辦法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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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幼師師德;德治;法制教育
根據對幼兒園老師這個職業的問卷調查數據顯示,多數幼兒園老師對本職工作感覺都是很滿意的也是很認可的,處于這個狀態的人員在職業道德素養方面多數基本達標:對于本職工作很熱愛,關于法律法規方面的意識是正確的,認為學習與幼兒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是很重要的并認真學習;教育行為規范,根據個人經驗與實際情況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了規范的施教行為;遵守教師的職業道德,有著比較正確的職業道德意識,而且能夠恪守本職工作。基于以上現狀,對幼師“失德”現狀進行了列舉分析,并對幼師在學生階段的法制教育措施做出了簡要的說明。
1.對于現階段幼師師德狀態的不良現象的分析
1.1腐敗思想的蔓延,“掛羊頭,賣狗肉”。我國經濟市場自改革開放以來,完成了由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完美轉型,經濟體制的轉變帶來了物質層面的飛速發展,時代背景下映襯出了人們精神世界的空虛,經受不住物質誘惑的人群變得越來越“壯大”,“社會黑暗體現在各個角落”,教育事業同樣不可避免,一部分教師(以幼師最為嚴重)沒有恪守本分,把專區經濟利益的長矛指向了學生和家長,將本可以無上光榮的職業敗壞得一塌糊涂,將“師德”變成了“失德”。“為人師表”,說的是教師不僅教會學生書本上的知識,在教授學生書本知識的過程中,起到表率的作用,尤其對學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影響尤為重大,幼兒園、小學階段,因學生的年齡較小,而且是接收新知識、塑造各方面認知的最初階段,很容易受到老師一言一行的影響,嚴重的甚至可以影響學生的一生,因此,幼師的道德品行十分重要,影響的是孩子做人的大方向,深遠點考慮的話,影響的是祖國的未來,影響的是教育事業發展前景。一個“失德”的幼師,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求,利用自己“為人師表”的便利,謀取個人利益。
1.2管理手段不恰當。學生尤其是幼兒階段,無論是對是非對錯的判斷力還是對自我的認知方面,都不是很清晰,他們對外界新鮮事物的畏懼心理和好奇心理相當強,因此學習生活中難免出現任性、搞怪、調皮等現象,更避免不了個別學生不聽教師管教的現象。作為一名有專業素養的合格幼師,面對此類問題應增強學生的耐心,進行恰當勸說、引導,使學生各方面發展走向正確方向。但是,個別幼師對待此類現象的處理方式與上類截然相反。我國現階段幼師行業還有很多不規范之處,幼師的文化素養和對自身職位的認知程度不甚相同,而且校方為了幼師更好地與幼兒溝通,更好地融入學生中,往往選擇年齡較小的幼師,他們工作時間短,經驗不豐富,承受校方監督的同時,又要對學生家長負責,心理方面承受相當大的壓力,一些剛畢業的幼師心理承受不住突然而來的壓力,容易將幼兒學生視為“出氣筒”。
1.3未給予幼兒足夠的尊重及愛心。自信心對于一個人的人生來講十分重要,而它的形成階段在幼兒時期,處于起步階段的幼兒具有很強的可塑性,在這個階段對其自信心的培養應為幼師的重要責任之一,一些幼師甚至家長都未充分認識到這點。因此,幼師在教導學生的過程中出現打擊學生自尊心和自信心的行為,長期發展使學生缺乏自信心甚至形成自卑心理,對學生健康成長不利。
1.4不具備足夠的責任心和事業心。教育事業是神圣又光榮的,教師是一個高尚的職業,一名合格的教師應具備“為人師表”的基本素養,隨著物質生活不斷提高,教師的精神生活未能跟上物質生活的腳步,使越來越多的人經受不住物質的誘惑,將教育事業當做謀生的職業、賺錢的手段,很難做到對學生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
2.針對2年在校教育,1年實習的學前教育學生的教育措施
2.1學校要轉變傳統“德治”觀念,提高對法制的認識。(1)積極轉變傳統觀念,給予法制正確的定位:學校應該同等重視學生的法制教育,把傳統單一的德治教育轉變成德治與法制并重,促使學生向“法律人”和“道德人”二者兼備的全面型人才轉變。(2)明確法律素養目標,完善法制教育體系:目前學校關于學生是否具備完全的法律素養問題尚未定論,仍然存在學生只要遵紀守法就是具備了法律素養的片面認知。學校應盡快明確法律素養的標準,促使學生具備法律意識、法律知識、法律能力、法律信仰,成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護法,充分具備法律素養的新一代幼師生力軍。(3)提高在校生的認識,加大法制教育建設的投入:學校應在學生在校期間提高其法律素養至最高境界,同時加大該工作的物質投入力度,提供專項費用支出經費。
2.2建設完善的法制教育課程。需要學校從以下幾個角度實現法制教育課程的建設工作:(1)充實教育內容;(2)改進教育形式;(3)創新教學方式;(4)加強實踐教學。
2.3加快師資隊伍建設。實現師資隊伍建設的完善從幾個方面統籌:(1)提高校內師資建設的速度;(2)不斷壯大校外兼職教師的隊伍。
2.4各方達成共識,共同營造利于培養學生法制教育的大環境。對于共同營造良好法制教育環境,應上至國家,下至學校、社區,再至學生家長分別為學生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校園環境、社區環境和家庭環境。
3.結語
在校期間幼師的法制教育應提升至與傳統德治教育同樣重要的地位,切實做到“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從根本上改善幼師師德現狀,加強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
作者:周艷 單位:滕州市教師進修學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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